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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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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法集资个罪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各式各样、日益增多的非法集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手段已经明显不能有效地规制社会上纷繁复杂的非法集资行为 ,作为保障社会最后一道防线的刑法手段一旦介入了调整领域 ,部分非法集资行为也就上升为了集资犯罪。本文介绍了我国规制非法集资行为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刑事立法状况 ,并对非法集资犯罪的个罪作了详细的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2.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非法集资活动的刑法规制更为明确,但是学界对此司法解释看法不一。我们必须首先明确通过《刑法》规制的非法集资行为的范围,重新审视非法集资行为的认定方法,明确非法集资行为的四个特征并不是简单的并列关系;其次厘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关系;最后对司法解释中推定非法占有目的的客观标准进行正确认识。  相似文献   

3.
非法集资犯罪并非一个刑法上的罪名,而是由一系列具体犯罪所组成的罪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体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两大罪名。判断非法集资行为是否入罪,可根据是否具有"吸款"行为、是否具有偿还意图以及集资是否用于生产经营的三段式梯阶。对非法集资犯罪应防患于未然,通过科学的立法、良性的宣传和规范的管理,来铲除非法集资犯罪的土壤。  相似文献   

4.
集资诈骗罪认定的关键要素在于: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和客观上的非法集资行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判断不能从主观到主观,要有客观事实予以支撑。客观上非法集资行为的评价,监管部门的许可并非必要的因素,关键在于这种集资行为是否会对集资对象的财产以及财产利益带来具体的危害。  相似文献   

5.
非法集资犯罪适用法律疑难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结构关键是把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三个关键词的内涵.对于吸收公众存款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一般要从宽处理.行为人非法集资后,没有将资金用于可以回报投资者的经营活动,而是肆意挥霍、携款潜逃、逃避返还的,可以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集资诈骗罪在行为方式上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重合的,故可参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方式的阐释来认定集资诈骗罪的行为方式.  相似文献   

6.
目前我国非法集资犯罪的立法体系存在一定问题。通过以经济—民间融资—非法集资现象—立法为主线的逻辑进路,对我国非法集资犯罪的立法演进脉络进行梳理,从中可以观察到我国法律规制从空白、萌芽到初步设置、体系性确立直至体系性完善的过程。通过逻辑进路指引下的立法梳理,会发现我国目前非法集资犯罪的立法规制存在一定问题。其中,民间融资缺乏合法性定位、以特定数字作为衡量集资行为的入罪标准不具有合理性、规制多元化集资行为的罪名设置过于单一等问题都亟需解决。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非法集资犯罪的立法体系存在一定问题。通过以经济—民间融资—非法集资现象—立法为主线的逻辑进路,对我国非法集资犯罪的立法演进脉络进行梳理,从中可以观察到我国法律规制从空白、萌芽到初步设置、体系性确立直至体系性完善的过程。通过逻辑进路指引下的立法梳理,会发现我国目前非法集资犯罪的立法规制存在一定问题。其中,民间融资缺乏合法性定位、以特定数字作为衡量集资行为的入罪标准不具有合理性、规制多元化集资行为的罪名设置过于单一等问题都亟需解决。  相似文献   

8.
为分析适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理不法集资行为带来的饱受争议且与合法的民间融资界限不明这一系列问题,进而提高公安、司法机关人员处理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采用实证、归纳总结、历史文献等研究方法展开当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适用的各种问题,拟定用不披露向公众借款信息罪取而代之,详细具体地描述了不披露向公众借款信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这一举措不仅将非法集资行为与我国合法的民间借贷分开,而且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处理案件,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满足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种非法集资和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手法也不断出现,致使老年人成为当前受到金融诈骗和金融不当行为侵害最严重的群体。犯罪分子将骗财目标从城市逐步向郊区和外省市老年人延伸,通过各种非法集资形式诈骗老年人,导致老年人身心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分析非法集资类案件中老年受害群体在金融消费领域的权益受损的共性管理问题,探寻老年金融消费者群体权益的特殊保护路径,从源头上加强金融犯罪领域的预防预警,以期对非法集资犯罪防控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0.
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近年来越演越烈,大案要案频发,带来一系列的危害后果。且非法集资与合法的民间借贷之间界限模糊,非法集资就像是悬在民间借贷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实践中容易出现非法集资的错误认定,因此,划清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之间的界限就显得尤为必要,应对二者作出正确的定性,根据非法集资的成因分析,采取有效规制措施遏制非法集资,促进民间借贷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1.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我国非法集资活动日益严重,大案、要案频发,且非法集资活动出现了区域性特征。一些地区和城市出现了几乎全民参与的、传销式的非法集资活动,并引发了多起群体性事件和暴力犯罪案件,严重危及了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当前非法集资活动呈案件数量逐步增加、新形式和新手段不断涌现、涉案被害人和金额持续增多的特点。全国各地对处置和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积累了一些经验,这些经验对成功处置非法集资案件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新形势下的非法集资特点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的非法集资呈现出集资手段多样、新颖,侵害对象多元化,涉案数额巨大,犯罪组织严密,跨地区流动作案等特点。非法集资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处理不当后果严重,寻找相应的防治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3.
互联网金融中的非法集资风险主要集中于P2P和众筹领域。P2P领域中的三种模式已经触犯了非法集资的法律红线,而股权类众筹最可能涉及的犯罪是非法集资犯罪中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两高和公安部联合颁布的最新司法解释在非法集资构成要件的认定上采取了"从严把握"的原则,更是大大增加了部分互联网金融活动的非法集资的入罪风险。因此,对互联网金融中非法集资的风险防控应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监管体系,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以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4.
群体性事件是我国当前社会稳定和治安稳定中影响较大、危害较强、破坏较为严重的治安事件。当前,非法集资群体性事件在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呈现多发势头,不仅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引发大量不安定因素,而且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群体性事件,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体切身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坚持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应对,妥善处置,是公安机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5.
内地与澳门虽然都建立了程序性违法的制裁制度,但价值理念、法律传统等诸多方面的不同导致了两地在有关刑事诉讼程序性违法法律后果的规定上存在较大差异。针对警察、检察官或法官的各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行为,澳门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行为无效制度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构成其较为完善的程序性裁判机制。相比而言,内地有关程序性违法法律后果的规定则存在不少问题。深入比较两地的程序性违法法律后果,研究其各自的运作机理和制度绩效,对于两地尤其是我国内地程序性违法制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从法律范畴上讲,非法行医行为可细分为行政违法行为、犯罪行为、侵权行为。作为侵权行为,尽管非法行医是非法的,但其行为对象为病人,行为方式为医疗诊治,理应视为医疗行为。无论是惩治非法行医者还是对受害者进行积极救济,有必要对非法行医侵权案件推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明显增多,犯罪主体多为中年人,文化程度较高。涉及的被害人人数众多,以中老年女性为主。犯罪手段狡猾、欺骗性强。此类案件多发常是资金供求失衡、被害人过错、犯罪收益高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为防治此类犯罪,应加强法治宣传和投资引导,增强民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完善金融法律体系。多措并举,及早发现、及时处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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