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裴欣 《中国律师》2014,(3):80-82
资产收益权信托是以资产收益权为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处分获取收益的信托形式。信托实践中,其交易结构通常为融资方将资产收益权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将受益权分割后部分转让给社会公众投资者,委托人享有一般收益权,并往往同时实施增信措施将基础资产抵押给信托公司。近年来,尽管资产收益权信托产品规模日渐扩张,但在"资产收益权"的法律性质、交易模式、实务认定等方面均存在争议并潜藏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2.
金融信托的交易模式包括债权融资、股权融资、资产收益权融资、信托受益权融资等,其演进的背景与路径成为整个中国式信托生态演化的一个缩影。金融信托创设了不同类型的交易模式,其法律结构与交易实质以及金融创新的法律边界,引发诸多争议,亦体现了金融与法律的不同视角。梳理金融信托交易结构的演进,回应真实、复杂、多样态的金融现实,从立法规制、司法介入与市场博弈的视角,探究金融交易的秩序生成,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进行规范管理,有效控制金融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法人,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以下简称外国银行分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  相似文献   

4.
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年来,个人理财产品已经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竞争的焦点之一。尽管个人理财产品名目繁多、类型多种,但其特点均为:法律结构具有不确定性、交易标的具有虚拟性、合约内容具有概括性。其法律风险具有特殊性与普遍性相结合、多样性与不确定性相结合、复杂性与复合性相结合的特征。其主要法律问题包括市场准入问题、理财资金投向的合法合规问题、理财产品法律关系定位问题、风险提示问题、客户知情权保护问题、理财产品宣传和销售中的问题、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银行收费的合法合规问题、理财产品收益的税收问题等九大问题。  相似文献   

5.
股权收益权信托产品是一种新兴的对金融市场具有积极意义的金融产品。但由于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对该类型金融工具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未置可否,因此更多的信托公司和银行机构鉴于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而尚未参与其中。本文通过对股权性质以及对股权收益权信托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进行分析,推定该金融工具不存在法律障碍,应可积极推广。  相似文献   

6.
曾锦 《中国律师》2013,(8):72-74
商业银行自上世纪90年代开展银行理财业务以来,银行理财业务已取得了巨大的发展。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和上海普益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普益财富)联合发布的《2011年度银行理财能力排名报告》显示:2011年我国国内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规模达16.99万亿元。然而,目前理论界与实务界并未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达成统一的意见,这也导致银行理财产品在设计、运作、监管等方面留下了不少难题。因此,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仍然是金融与法律领域值得探讨的一个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7.
对中国企业2008年金融衍生交易重大损失事件的总结可以从三个角度进行:企业违规、境外金融机构欺诈以及交易结构分析.衍生交易的性质是各种法律合约,其损失首先来源于合约基础资产的市场变动,因此,交易结构角度的观察是法律上进行归责的前提.本文通过对中信泰富等典型损失事件中合约结构的分析,力图从事实层面厘清中国企业金融衍生交易损失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探究相关主体违规或欺诈,以及改进对衍生交易的监管提供一种方向性的引导.初步的研究结论是:金融衍生交易是企业控制商业风险的一把"双刃剑".市场风险、知识匮乏、投机等不同因素会增加衍生交易的风险程度,而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多元化的金融市场培育能佐助企业更有效地进行"风险控制".  相似文献   

8.
信息披露制度是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需要刑法保护。为确保刑法调整信息披露制度的有效性,"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在原《刑法》条文的基础上,对主体、客观行为和行为结果都进行了修订完善。新的金融产品的出现使"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出现了漏洞,面临可能性失灵的现实问题,收益权凭证交易这一新型合成型资产证券化产品就是例证。创新资产证券化产品,监管部门要依据其交易特征,出台相应监管规则,注重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防止"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可能性失灵。  相似文献   

9.
刘燕 《法律科学》2009,(3):146-152
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本质是固定收益计划,但大多嵌入了金融衍生工具从而增加了市场风险。国内首例公开报道的银行理财诉讼——汇丰双利存款诉讼显示,在“存款”名义下发生的是“存款合同+期权合同”的场外金融衍生交易,在银行与客户之间形成了新的收益-风险分配模式。客户承担理财产品市场风险的决策基础是银行的信息披露与风险提示义务。银行如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仅决定了汇丰双利存款诉讼的结局,同时也是银行个人理财纠纷中区分市场风险与法律责任的关键。  相似文献   

10.
陈琼 《法制与社会》2015,(6):114-115
随着市场经济的加快发展,我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高,各大银行陆续推出多种多样的理财产品.目前,经济加速发展,随着而来的还有大量的可支配收入,银行的理财产品因其安全系数、收益率等优势逐渐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银行理财产品质押也取得了迅速发展.然而,在这个过程中,银行理财产品质押由于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尚且存在着许多法律风险和限制,使得理财产品的发展速度受到较大影响,银行理财产品的增加资金投入资金流动性和为银行融资的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本文将从银行理财产品的概念及优缺点分析入手,分析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形势,厘清银行理财产品面临的法律风险,提出有效的建议,以期为进一步推动银行理财产品的质押活动高效进行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商业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近年来发展迅猛,但主要运行模式(资金池)却陷入期限错配、"短借长投"、借新迁旧的困境。其法律制度也暴露出法律性质的认定具有局限性、资产托管制度疲软难以发挥托管人监督制衡作用以及金融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流于形式易诱发道德风险等漏洞。相应的法律对策是:允许商业银行以信托模式运作非保本理财产品,利用信托制度的特性最大限度地保护理财产品投资人的权益;建立商业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独立托管人制度;建立全面、完善的商业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投资者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2.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去中心化"数字支付工具兴起,经济、金融等行政法律体系对比特币虚拟商品、非货币的属性定位及形式上比特币与实体经济、金融体系的风险切割,导致货币、外汇、证券、期货、税务、财产、融资等领域的经济刑法规范面临结构性失灵与适用性紊乱风险。比特币法律与经济分析从发行与交易机制"去中心化"与治理结构、资源分配、利益实现中心化等实质特征出发,深度解构比特币经济机理,能够揭示比特币货币与金融投资、投机功能,确立比特币的货币、金融商品法律属性实质解释原理,从而引入经济刑法规范调整、司法规则与执法机制优化、货币体系反思等解决经济刑法困局、控制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的制度。  相似文献   

13.
银信合作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法律风险浅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银信合作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是指银行通过信托公司间接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其具体操作形式为:由银行发行信贷资产信托理财产品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然后银行以单一资金信托的方式(即:单一委托人)将所募集到的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将该资金以信托贷款的形式贷给银行指定的企业。该类银信合作理财产品无论在法律制度上还是在实际操作中都较为复杂,因此,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对于进一步推进该业务的健康发展和应对银行混业经营的趋势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4.
通过提高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发行占比,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主要风险实现由银行向投资者转移,不同的收益风险分配模式需要不同的投资者保护制度。非保本理财业务的投资者保护重点在于合理权利义务配置下的对银行义务的设定。非保本理财业务的信托化趋势下,可以英美衡平法上的信义义务对非保本理财产品实行差别化监管,实现由以资本为核心转向以投资者保护为中心,并在市场准入机制、规范格式合同、细化信息披露规范、加强理财资金的投资管理、法律责任的承担等方面加强对商业银行义务的法律规制,真正做到"卖者有责",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买者自负"。  相似文献   

15.
朱小群 《法人》2014,(3):6-8
正尽管互联网金融前途光明,但风险依旧是不得不面对的常态问题马云曾经说过:"如果银行不改变,我们改变银行。"自阿里巴巴的余额宝去年6月上线后,互联网金融风生水起。可以说,2013年末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之战"尚未平息,2014年初,硝烟再起。随着苏宁易付宝推出余额理财产品苏宁"零钱宝",现在出现了网易"现金宝"、苏宁"零钱宝"、微信"理财通"等多家类似"余额宝"产品在市面推出。2014年1月15日,余额宝宣布其规  相似文献   

16.
郭辰宇 《法制与社会》2013,(11):102+131
银行理财产品质押贷款能够满足借款人的短期资金需求、避免银行理财产品流动性差的缺点、同时实现银行利润的最大化。然而由于缺乏法律规范,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以及能否作为质押财产存在较大争议。本文透过银行理财产品的表象探讨其本质,进而揭示银行理财产品质押的法律风险,为我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17.
银行理财业务法律性质与风险监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因银行与客户之间风险和收益分配原则的不同而存在类型差异。其中,理财顾问服务属于咨询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保证收益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属于附条件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而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则属于信托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差异决定了相应理财产品的风险表现和监控重点上都有所不同。在实际银行理财业务的运作和监督管理中应遵循这种差异,因势利导,保障银行理财业务健康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8.
刘燕 《政法论丛》2010,(3):34-39
金融衍生交易的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通常被视为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但对于中国企业,特别是具有国资背景的海外上市公司来说,最大的损失源自金融衍生交易的市场风险向法律风险的转化。它显示了传统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与现代金融衍生交易的市场规则、法律规则之间的碰撞。中航油事件与中信泰富事件所揭示出的这一风险转化过程,为观察金融衍生交易的法律风险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19.
在金融消费市场中,理财投资是最为重要、也是与老百姓关系最密切的一种消费形式。近年来,在金融创新的推动下,我国理财产品市场呈现井喷式增长,呈现为理财产品种类迅速增加、市场规模快速扩大、投资者群体日趋多元化等特点。与传统较为单一的以银行存款、购买国债和股票等理财方式相比,目前林林总总的理财产品的确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更为灵活的选择。但在快速的市场发展中,由于法律、监管等必要手段相对滞后,导致市场中乱象频现、风险不断叠加,迫切需要展开全面整治。  相似文献   

20.
正一、"资产收益权"的前世今生起初,为了能给欠缺融资必要条件的项目创造"合法条件"来融资,信托公司在实务操作中创设了附回购约定的所谓"资产收益权"(诸如股权收益权、合同项下收益权、应收账款收益权等)概念。以房地产公司与信托公司合作项目为例,在"房信合作"的早期,为了绕开房地产信托贷款的"432"规定,信托公司通过设立"资产收益权"信托结构,成功"合法"地绕开了监管禁区,为部分"四证"不全的房企提供资金。但随着监管部门执行"重实质不重形式"的监管要求及加大惩罚力度后,纯粹出于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