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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武胜县蒙山乡的小红和丈夫小峰结婚已有10年,两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儿子健康可爱,日子虽然辛苦又平淡,但一家三口幸福和美、其乐融融。然而,因为一时的贪念,小红伙同丈夫小峰设计"杀熟"骗局,由小峰冒充闺蜜学生时代暗恋的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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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陆法系语境中,民事诉讼学者对于"既判力是否及于判决理由"的议题提出了众多精深的理论。然而这些学说并没有使我们对客观范围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反而越发地迷失在明希豪森三重困境之中。走入困境的根本原因主要在于这些复杂的理论仍然建构在古典当事人主义的根基之上,固守司法克制的基本原则,而对法官司法能动性的积极功能认识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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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克制下的司法能动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司法能动或是司法克制体现了法官释法的意识形态。司法能动和司法克制是法官在司法中进行自由裁量时享有多大的自由或者受到多大的限制问题,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可供遵循。在我国当下,去除僵化的司法克制与无序的司法能动,并且实现司法克制下的司法能动应是明智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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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中国,司法能动问题引起了司法实务界和法学理论界的广泛讨论。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引发了人们对司法属性的普遍关注。司法的属性决定了司法克制与司法能动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两者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两级。法条主义所指引的司法过程一般是克制主义的,两者都是裁判的时机、社会需求、司法原则、法官的偏好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然而,司法克制主义并非总是司法过程中占优势的理念,在特定的时机下,司法需要保持能动。权衡司法克制与司法能动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保护公民权利的现实选择。当代中国的司法能动呈现典型的公共政策导向性质,这是由中国司法机关的性质、中国司法对实体性公正的追求以及当代中国的社会变迁等因素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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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以禁止滥用垄断地位为名对一些具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施加强制许可令。强制许可令直接威胁垄断和创新都赖以生存的技术秘密,在破除垄断的同时有可能伤及创新动力。依据欧洲法院的判例,这样的许可令被要求是克制的,使用时必须满足"例外的情形"的四项条件。但是仍然有许多反垄断案的判决引起了很大争议。无论如何,反垄断的强制许可令对知识产权的限制不应当是自动上位的,而应当是相互协调的。这一经验对所有实施反垄断法的国家都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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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司法经历了从万能到软弱的转变,凸显了司法权运作边界的模糊问题。司法遭遇了多方面的不能,司法权应当保持自己的边界,在当下的中国,司法应当奉行的是司法克制的司法哲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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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李伟任淮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仅仅一个月就因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逮捕。"马路天使"终因自己的贪与恶坐上被告席一直以来,交警都被人们誉为"马路天使",作为公共交通秩序的维护者,其职责就是保障道路畅通,保护群众平安。然而有些交警因自己的私欲和贪念,利用手中的职权为一些违法行为大开绿灯,大肆收取贿赂,执法犯法。从警近20年的李伟就是其中典型代表。经过多次侦查和三度开庭庭审,2013年12月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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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司法经历了从万能到软弱的转变,凸显了司法权运作边界的模糊问题.司法遭遇了多方面的不能,司法权应当保持自己的边界,在当下的中国,司法应当奉行的是司法克制的司法哲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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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能动与法院克制——关于我国审判管理体制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学界关于司法能动和司法克制的探讨有助于改进我国的审判管理体制。在我国当前的审判管理体制中,审判独立是法院独立而非法官独立,审判委员会制度导致审判分离,案件审批签发制度使得法官屈服于行政权威,审判解释制度突出了法院而抑制了法官。这种体制是在强化法院的地位而淡化法官的地位,具有明显的法院能动和法官克制的色彩。从理论上说,法官是司法的实质主体,应当能动司法,法院是司法的形式主体,应当对法官的能动保持克制,法院的克制服务于法官的能动。我国审判管理体制的改革应当遵循这种思路,理顺法官和法院的关系,赋予法官能动的审判权,限制法院对法官审判的干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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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我国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社区矫正"这一新生事物给予了高度关注。本文主要结合自己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些经验和粗浅认识,谈一谈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生根发芽"后形成的"本土特色",主要包括:政府主导推动,行政色彩浓厚,与居委会的协作配合,使"管制"刑和"安置帮教"工作重新焕发生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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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7月至9月,宋庆龄在香港倡议开展了"一碗饭运动"。此间香港各界热烈响应,香港民众纷纷上街购买饭券,吃"爱国饭"、"救国饭",争相为资助抗战、救济同胞做出自己的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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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确认客观事实的依据,无证据即无法确认事实。对纠纷在法律上作出判定,必须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在婚姻家庭中当合法权益遇到违法行为侵害时,维权方就需提交证据能证明自己所述事实的客观真实性。我国婚姻法中没有"第三者"的说法,"第三者"是老百姓对侵入他人婚姻关系另一方的习称,其在婚姻法上应该是指所有进入他人较为封闭的夫妻生活的人,一般是在"同居"或者"重婚"行为中存在。本文拟对"第三者"的证据问题进行一定的理论分析和探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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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好友结伴同游世博园,一时高兴便在立陶宛馆、德国馆接连处"豪饮"啤酒,原本就不胜酒力的崔某最终失态,在已经闭馆的西班牙馆前号称自己是"西班牙总统邀请来的",并借着酒兴对场馆保安和民警动了手,酒醒后崔某对自己的鲁莽行为后悔不已。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