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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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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情]赵某因感情不和与妻子汪某暂时分居。汪某与个体户刘某关系暧昧,后来发生了两性关系。赵某听说后很不满,与朋友邓某、冯某预谋。想以汪某和刘某有不正当关系为由,向刘某索取钱财。一天,三人来到汪某暂住地。巧遇刘某在此闲谈。赵某欲将刘某带出房间,刘某不从,三人就以拳脚、砍刀、钢管等对刘某实施威胁,后将其强行带离汪某住所。  相似文献   

2.
[案情]赵某因感情不和与妻子汪某暂时分居。汪某与个体户刘某关系暧昧,后来发生了两性关系。赵某听说后很不满,与朋友邓某、冯某预谋,想以汪某和刘某有不正当关系为由,向刘某索取钱财。一天,三人来到汪某暂住地,巧遇刘某在此闲谈。赵某欲将刘某带出房间,刘某不从,三人就以拳脚、砍刀、钢管等对刘某实施威胁,后将其强行带离汪某住所。出门时,赵某将刘某放在茶几上的摩托车钥匙拿走,驾驶刘某的摩托车  相似文献   

3.
【案情】2009年4月10日犯罪嫌疑人李某以四百元价格,从赵某(已判刑)手中收买赵暂时收留的精神病妇女汪某(丧失性自卫能力)为“妻”;至同年10月12日汪某被解救期间.李某对外宣称汪某是自己妻子,与汪某同居并多次发生性关系。  相似文献   

4.
一、案情简介:1999年11月15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刘某、吴某将割盗的铁路通信线交由汪某销赃得款105元,作三人吃喝花用。两天后,刘某、吴某在汪某家里商量再去偷铜质电话线,汪某提出随同一块去,刘某阻止他说:你不要去了,在家等我们,我们偷回来你还要负责去卖掉。并要汪某准备4只蛇皮口袋装电话线。(未讲明去哪儿偷电话线,汪某也未问)。当晚刘、吴就睡在汪某家里。  相似文献   

5.
编辑同志: 我与汪某是1993年4月25日登记结婚的。2001年12 月起我俩因感情不合,经常发生争吵。2002年3月12日我向法院提起解除婚姻诉讼,2002年3月15日至20日汪某分别向丁某、席某、叶某借款共计20万元,2002年5月法院经调解无效,判决准许我们解除婚姻关系,2002年5月  相似文献   

6.
法制故事     
《江淮法治》2014,(4):34-35
正诱童裸聊法律严惩1月20日,霍邱县法院审结一起利用QQ视频引诱女童裸聊趁机截图胁迫强奸案,一审以犯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2年零10个月。2013年10月6日,汪某(合肥市人)通过QQ与被害人小丽(化名,2001年1月生)、小红(化名,2003年10月生)视频聊天时,通过播放淫秽影片、图片等方式引诱小丽、小红二人在视频中模仿影片中的动作,后小丽、小红两人按照汪某的要求在视频中将衣服脱光,并按照汪某所发送的淫秽  相似文献   

7.
李俊,男,21岁,六安市裕安区人,系六安市某汽车租赁公司驾驶员。2007年11月1日上午,由汪某率领的六安市裕安区某中学一行数人,租赁李俊驾驶的面包车前往舒城县某中学参观考察。考察结束后,汪某邀驾驶员一同到酒店就餐。  相似文献   

8.
被告人张某、汪某、孟某均系昆明市人。张某和欧某经常在一起吸毒,1998年8月4日晚,欧某到张某家玩耍,后二人毒瘾发作,便一同吸食毒品。第二天清晨,张某起床后发现欧某已经死亡。由于害怕承担责任,张某便与母亲孟某和朋友汪某商量,最后商定趁无人之机,将欧某...  相似文献   

9.
一、案情王某系安徽某县塑料厂厂长,长期在北京推销塑料制品。1995年8月10日上午,汪某在商场联系业务时,北京某区派出所民警张某等三人来到汪某所在的商场,让汪在一张空白的传票上签字,用手铐将汪带到派出所,汪本反抗。汪被带到派出所后,民警讯问汪是否骗了人家的钱财,汪否认。民警和联防队员用警棍殴打汪。其间汪要求小便,被拒绝,汪无奈就在被讯问地小便。民警迫汪脱下衣服,联防队员用脚踩着衣服将地上的尿擦干。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允许汪吃喝。8月11日上午11时,民警告知汪某,传唤结束,将汪放走。当汪走出派出所不到10米处,…  相似文献   

10.
正[基本案情]2013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汪某在重庆市涪陵区城内先后多次贩卖毒品。2013年11月4日下午,汪某得知王某帮助其贩卖毒品给钱某未收到毒资后,邀约管某、杨某、王某、沈某等人找对方讨说法。当晚19时50分许,汪某驾车在重庆市涪陵区乌江路清溪沟公交车站附近停靠,在此布控的公安局民警迅速靠近该车辆,表明警察身份后对汪某等人实施抓捕。民警蒋某在车辆驾驶室外将汪某堵于车内,对其实施控制。为抗拒抓捕,汪某抓起  相似文献   

11.
潜山县三妙乡汪某会一手木工活,梅城镇刘某从事装修业务。2002年二人都在北京打工,刘某从北京某公司承揽到一笔装修业务,将木工活分包给了汪某。汪某就带着几个同乡干了起来,干完双方结算,刘某应付汪某工资款16400元,付了9400元  相似文献   

12.
汪某系国家工作人员,因贪污公款 7万元而被逮捕,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一审法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处汪某有期徒刑 7年,汪某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仍然判处汪某有期徒刑 7年,汪某不服再次上诉,二审法院再次发还,如此三次仍无终审判决。汪某继续关押。   本案涉及的问题:当上下两级法院对证据认识不一致时,二审法院可否直接改判汪某“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简称证据不足无罪判决 )。一个问题两种看法:   一种意见认为:不能…  相似文献   

13.
拿什么定案     
2006年3月14日,本刊记者来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本案终审法官陈某,对方以“此案已进入申诉,没什么可说”为由,拒绝了采访。从2004年2月至9月,这起离奇的强奸案经历了四次裁判,除一次发回重审外,其余三次的裁判结果均认定被告人有罪,所依据的证据均为被害人的报案与陈述,证人证言和三名被告人曾经作出的有罪供述(均翻供)。在2004年9月23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刑事裁定书中,法官有一段这样的审查分析:汪某……向公安机关报警称“被人报复”,当公安机关前来询问时,汪某否认了“报复”一说,但不否认被强奸一事。这足以证明被害人对一般…  相似文献   

14.
【典型案例】汪某(本案失主)于2006年3月26日14时许,携带一个手机包装盒(内装一部当日新购买的三星D608型手机及电池)到某银行营业厅办理存款,在填写单据时将该包装盒放在供客户填写单据的桌子上,填好单据后汪某到银行柜台去办理存款业务,将包装盒落在营业厅的桌子上忘记带走。汪某办理完存款业务后,即离开银行。江某(本案犯罪嫌疑人)于同  相似文献   

15.
近日,霍邱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地纠正了一起非法行医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应当追究汪某刑事责任,决定撤销原对汪某存疑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最终汪某以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汪某,女,个体行医,住霍邱县花元镇。汪某于1995年7月18日经霍邱县人民政府卫生局核准,领取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汪某未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要求在花园镇刘李街道执业,违法擅自到花园镇齐王村开业。2002年6月22日,被告人汪某为本村村民孟某进行人工流产手术,手术中致孟某的子宫颈处  相似文献   

16.
一具无头、无下肢的女性尸体,2006年春节期间惊现肥西县境内的一个抗旱渠中。就在警方寻找尸源时,3月1日,一男子向警方提供了一条至为关键的信息。此后,在DNA技术的帮助下,死者身份被确定。就在警方锁定死者情夫汪某具有重大犯罪嫌疑时,汪某携妻子突然“蒸发”。为了逃脱警方追捕,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断绝了和家人、朋友的一切联系。直至5月9日警方才获其藏匿地点,5月10凌晨,当肥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人员赶到湖北时,汪某已死亡。汪某的死亡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困难,可在单薄的证据面前侦查人员毫不气馁,最终把一个个谜团解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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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2000年,被告人谭某与本村陈某结婚。婚后,两人关系不睦,后谭某与同村汪某多次发生两性关系,汪某为了达到长期与谭某共同生活的目的,便产生杀死谭某之夫陈某的犯意。2003年7月15日晚8时许,汪某对谭某说:“让陈某今晚去瓜地,整死他,咱俩过。”谭某未吱声便回家。当晚10时许,陈某说要去瓜地看看,谭某明知汪某欲在瓜地加害陈某,仍同陈某一起去瓜地。谭、陈两人到瓜地遇上汪某一起看完瓜地后,陈某提出回家。谭某知道汪某要对陈某下手,便甩开汪、陈二人匆忙离开。汪某趁陈某不备,用事先准备的木棒猛击其头部,致陈某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谭…  相似文献   

18.
汪某在一商场成在专柜看中了一件皮上衣,遂提出试一试的要求,服务员张某即拿着那件皮上衣指示汪某来到穿衣镜前,汪某把自容的上衣脱掉放在就近的一个挂衣架上。江试完衣服,觉得很合适,决定购买,双方以850元的价格成交。当汪某到搓衣架前拿上衣准备付款时,发现装在上衣内侧口袋里的1000多元现金不翼而飞。当时正值年关时期,买衣服的顾客较多,汪某、张某均没有发现是谁偷走了钱。汪某逐要求商场赔偿所丢钱财,商场则称此事与其无关,拒绝赔偿。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引起诉讼。本案是关于在商场试衣服丢失钱财责任谁负的问题,对此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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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纵横》2013,(24):63-63
本刊和静讯 通讯员 任万民 2013年12月2日,和静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为原告保某免除诉讼费700元。今年初,保某的丈犬包某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土地转让合同,将自己家的9亩承包地转让给了汪某。  相似文献   

20.
正[案情]2011年12月22日,陈某将自己盗窃来的摩托车骑至汪某的饭店门口,谎称自己昨晚打牌输了没钱买建材,向汪某借3000元钱,将摩托车放在汪某处作为担保,声称还钱时取车。两天之后,陈某又盗窃了一辆摩托车,以同样的方式骗取郑某、李某6500元钱。三被害人和陈某并不熟识,当陈某一去不回之后,意识到被骗,先后到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陈某盗窃的两辆摩托车价值共计6000余元。对本案的分歧意见主要在于陈某的行为构成一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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