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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近几年来,在医疗事故处理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是: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不予适用,并屡见不鲜。根据我国宪法和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法律效力的秩序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当行政法规的规定与法律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以法律为准;当行政规章与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时,应当适用法律与行政法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是国务院于1987年6月29日发布实施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整个国家的经济体制和法律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医疗服务质量也提出更高的要求,致使《办法》的有关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实际情况。大体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不适应的情况:一是医疗事故处理的补偿规定不予适用。《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实施细则》中规定:"补偿费标准为:一级医疗事故,补偿2500元至3000元;二级医疗事故,补偿2000元至2500  相似文献   

2.
夏泽祥 《山东审判》2006,22(4):85-88
《行政诉讼法》第52条第1款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的规定,明确肯定了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在行政诉讼中的效力;第53条第1款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的规定,意味着规章在行政诉讼中的效力是不确定的;对于效力层次更低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法》没有作出规定,这似乎意味着其在行政诉讼中没有任何效力。在审理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时,法官一般会遵循“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时适用上位法”的原则,对作为审判依据的法律规范进行识别,否认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内容不一致…  相似文献   

3.
论医疗过错原则在法律冲突中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关于“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与《民法通则》第106条关于“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在侵权归责问题上存在着法律冲突,使得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民事赔偿案件时无法正确适用法律,审判的社会效果有时不尽理想。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民法通则》的效力要大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根据法学理论,医疗过错也已涵盖了医疗事故。在目前有冲突的行政法规条款尚未修改的情况下,笔者认为,适用医疗过错原则不失为司法解决法律冲突的理想方法。  相似文献   

4.
行政规章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或依其职权,为了具体行政权力的实施,便于操作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作为相应法律、法规的配套内容,构成其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但是行政规章的适用与效力,在一定范围内受到限制。为在卫生行政执法中,能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能,笔者结合一起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执行案例,浅探行政规章的适用效力限制。  相似文献   

5.
浅析医疗事故与民法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适用《民法通则》的间回在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事故致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医疗事故行为人所负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意见不统一,作者结合有关文献就此问题作一简要的探讨。1.《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与《民法通则》的法律关系。在审判实践中,有种意见认为,人民法院处理医疗事故案件应当以《办法》为依据,把《民法通则》和《办法》的关系视为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主张《办法》的效力在适用上优于《民法通则》,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理由如下:①《民法通则》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而《办…  相似文献   

6.
一、关于法院行政审判有无不适用地方性法规的权力首先,应明确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法院行政审判适用法律渊源的司法权界限。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第53条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与国务院部委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由上述规定可知,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能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行政区域内…  相似文献   

7.
中国加入WTO后面临的一个重要法律问题就是WTO协定与国内法之间的法律关系问题。笔者认为 :在国内法没有相应规定时适用WTO协定尚缺乏法律依据。WTO协定与国内法相冲突时适用问题较为复杂 :WTO协定效力应优先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WTO协定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相冲突时一般适用“后法优于前法”原则 ;WTO协定与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相冲突 ,视基本法规定而定 ;WTO协定效力低于宪法。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在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史上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强制性规定的适用,该条所谓的"法律"并不要求强制性规定必须来自法律与行政法规,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该条中的"强制性规定"一般来自法律与行政法规。尽管如此,我国法院仍然可以利用两个途径考虑地方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强制性规定。该条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所调整的法律关系涉及宽泛的民商事关系。强制性规定可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对于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法律与行政法规对其效力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无明确规定,不能仅以违反此类规定为由认定合同无效。合同领域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可分为"管制型规范"、"半管制型规范"和"衡平型规范"。管制型规范应直接适用;而衡平型规范的适用必须经过冲突规范的指引;半管制型规范只有在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能直接适用。  相似文献   

9.
<正> 1992年4月1日,国条院法制局在京召开了法律文件效力等级座谈会。国家教委、国家工商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学》杂志社等实际部门和教学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与会者围绕界定法律文件效力等级的条件,法律文件的制定、发布的内涵、程序及其相互关系,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规章制定权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批准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现将各种观点综述如下: 一、界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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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同法》第 52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威胁的手段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 ;(二 )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从上述规定第 (五 )项可以看出 ,只有法律和行政法规才能作为确认合同效力的根据。那么 ,军事法律和军事规章能否作为合同效力的根据 ,在军内经济审判中 ,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 ,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可以作为确认合同效力的根据。理由是 ,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能否作为确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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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证》2012,(5):62-64
第一条 为规范公证机构办理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事项,增强公证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12.
目前。医疗纠纷日益增多,一但患者之主张被确认,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则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实践中,医院、卫生行政部门以及法院所适用的赔偿原则不同。前两者是依照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采用一次性补偿原则,仅对患者的损害进行部分补偿,据笔者所见最高的为捌仟元(北京)。而法院是依据《民法通则》119条所确定的全面赔偿原则,受害者的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经济损失与精神损失均可以给予满额赔偿,甚至必要时还可以追加赔偿。由于法律并未规定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为终局裁决或诉讼前置程序加之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效力等级不同,法院只有在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依据行政法规,而规章仅作为参考。因此,如果患者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或不服行政处理而提起行政诉讼,一旦胜诉,其获得的经济赔偿额往往超过按《办法》所确定的数额,悬殊过大。据报道,邯郸某区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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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法的位阶理论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适用规则,可以对新《行政诉讼法》第63条和64条作出全新解释,提出"不予适用"模式,法院可以在个案中拒绝适用抵触上位法的下位法,但不撤销或改变下位法。"不予适用"是一种消极的司法审查,只具有个案效力,不会侵犯备案审查机关的权力。法院不但可以不予适用规范性文件,而且可以不予适用抵触上位法的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行政法规。司法实践中地方法院处理上下位法冲突时没有完全遵循"不予适用"模式,而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尤其是指导性案例5实质上支持"不予适用"模式。"不予适用"模式也有边界,法院无权不予适用法律,应尽可能对法律作合宪性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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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 ,在行政审判中 ,法律、法规是审判的直接适用依据 ,而规章不是直接适用的依据 ,只能处于“参照”的地位。立法的“参照”规定不利于人民法院正确适用规章。为便于人民法院正确适用规章 ,促进依法司法 ,本文就行政审判实践中规章适用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正确适用规章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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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章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问题,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即使在人民法院审理某些行政案件时,也不例外。因此,探讨和研究行政规章以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界定范围,范围根据,存在的必要性、有效条件,以及适用时应注意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一、行政规章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界定范围确定行政规章以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界定范围,首先要排除以下规范性文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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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章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或依其职权 ,为了具体行政权力的实施 ,便于操作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在行政执法过程中 ,作为相应法律、法规的配套内容 ,构成其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但是行政规章的适用与效力 ,在一定范围内受到限制。为在卫生行政执法中 ,能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能 ,笔者结合一起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执行案例 ,浅探行政规章的适用效力限制。一、案例简介食品卫生监督人员于 1 998年 9月 1日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某鲜果汁冰厅 :( 1 )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主证于本年 8月中旬开始擅自开业 ;( 2 )从业人员未经年度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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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处理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在医疗纠纷处理实践中就法律的适用问题,笔者谈点看法。一、医疗纠纷解决中法律适用的矛盾与分析(一)调整医疗纠纷适用的法律与法规内容不统一目前适用调整医疗纠纷及事故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四个:一是基本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二是国务院颁布实施专门性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即《办法》;三是有权的机关依照职权或法律、法规授权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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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森 《政府法制》2006,(19):14-15
立法中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法规、规章适用的效力范围,包括适用的空间、行为和时间。我国立法文本中均有时间效力的表述,即在法律文本最后一条表述从何年何月何日起实施;对于适用空间、行为的效力范围,一般是在法律文本的总则或居前位置作出规定,也有的未予规定。本文基于我国的立法实践,着重分析现行立法中适用空间与行为的效力范围(以下简称适用范围)的法律意义与表述方法。适用范围的法律意义法是社会普遍适用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的总称。但是,法的普遍适用性对于具体的法律性文件来说,是相对于立法所确定的法律关系而言的。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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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之诉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应适用《民法通则》,并参照《条例》加以处理;违约之诉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同时也可参照《条例》加以处理;对于医疗机构提供的药品、医疗器械、日用品等和具有商业性质的服务如餐饮、住宿等发生的纠纷应适用《消法》加以处理。在医疗事故人身损害案件中,法律适用的二元制体系,有其合理性的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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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对其导致的医疗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那么,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民法通则》、《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所谓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对其导致的医疗事故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到目前为止,医疗事故行为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这个问题,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没有争议。而且,是否承担行政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行政责任都完全取决于卫生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下面,笔者试就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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