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71 毫秒
1.
论违法行政行为的治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多元的,并非一概撤销或确认无效。在一定条件下,违法行政行为可被治愈。治愈方式包括追认、补正及转换。《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关于违法行政行为法律后果的规定不适应现实需要。作为权宜之计,应通过法律解释增加治愈制度;作为根本措施,应尽快出台《行政程序法》规定治愈制度,同时删除《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正确理解和应用违法行政行为治愈理论,有助于促进我国行政法理论的精细化和行政法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2.
何永东 《法制与社会》2011,(16):127-128
最高院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后,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法治状况和司法实践,先后做出了一系列法律解释,这些法律解释被广泛适用于行政诉讼中,对于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民主和法治的发展,同时由于行政诉讼在我国的特殊地位,最高院法律解释在实践应用中,还是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系统地分析其在行政诉...  相似文献   

3.
论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偕林 《法学》2004,(12):25-33
行政合理性原则不应只停留在行政法学理论上的研究 ,而需要对其适用问题加以关注以使其能够获得实践的活力 ,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与推动。对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范围应当从多角度加以分析 ,我国《行政诉讼法》所确立的合法性审查原则并不排斥行政合理性原则在行政诉讼中的适度适用 ,并不构成法律和实践运作的冲突。借鉴国外司法审查经验 ,适应现代法治文明理念的提升要求 ,应当在我国确立行政合理性原则作为法律原则在行政法包括行政诉讼法渊源中的地位 ,以推动行政裁量及相关司法裁量不断走向合理 ,并能够不断丰富行政合理性原则内容本身。在适用性质上 ,行政合理性原则不仅是狭义上的对行政行为方式、手段、结果以及程序的裁量行为之控制规则 ,也是对行政法律适用之法律解释规则。  相似文献   

4.
自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行政审判得到了发展,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不仅支持和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而且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其行政判决方式不能满足审判实际的需要。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维持判决;撤销判决;限期履行;变更判决。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既不宜维持又不宜撤销的如何判决,行政诉讼法未作明确规定。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11月24日颁布的《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增加了两种判决方式:一是确认判决;二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弥补了行政诉讼法明文规定的判决形式上的不足。然而,对这两种判决方式如何适用,司法实践中的标准不一。笔者试就上述新增的判决方式谈谈自己的拙见。  相似文献   

5.
聂隽 《行政与法》2003,(4):69-70
行政诉讼范围过于狭窄是制约行政法治乃至民主政治的瓶颈.<若干解释>应社会变化和行政诉讼法自身发展之需,对行政诉讼范围作了合乎行政诉讼法本意的扩大解释.这体现在四个方面受案范围指导思想上的更新、原告资格的拓展、被告范围的扩大及可诉行政行为广义概念的采用.  相似文献   

6.
行政合法性原则不仅是行政法上的基本原则,而且是行政诉讼法(司法审查制度)上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这一点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不存在丝毫动摇和疑义。行政合理性原则(the Principle of Reasonableness)则是与行政合法性原则相并列的行政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是行政法诸项制度必须遵循的基础性规范,〔1〕而且又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补充。但行政合理性原则能否成为行政诉讼法(司法审查制度)上的原则,不仅争议颇大,而且也是我国司法审查范围扩大、强度增加的理论障碍。在严格的成文法主义者看来,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第5条的明确规定,排斥了…  相似文献   

7.
试论我国行政主体的重新界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国外行政主体理论的有关规定 行政主体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其意义在于明确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权力的承担者。HarmutMaurer认为:行政主体概念的关键在于权利能力(即法律能力)。要使行政接受法律的调整和约束,不仅需要为行政设定权利义务,而且需要进一步  相似文献   

8.
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但《行政诉讼法》并没有禁止行政诉讼和解。行政裁量是行政诉讼和解的规范基础。基于实践的需要,可以在不修改《行政诉讼法》前提下,通过法律解释的方法,借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支持行政诉讼和解,并使之成为其合法性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9.
我国《行政诉讼法》修正初步设想(上)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始建于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颁行之际,1989年现行《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相对完整的行政诉讼制度基本形成。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构建虽然历史不长,但发展迅速,意义很大。《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不仅有效保护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其强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行政法治化的进程。《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行为的综合性法律的相继出台,和一批体现法治精神的单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行政诉讼法》的影响可谓功不可没。  相似文献   

10.
司法解释体制中的矛盾梳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佳 《法学杂志》2005,(3):126-128
司法解释是我国所特有的法律制度和概念。这种特有性是相对于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以及西方国家法律解释状况而言的。在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中,法律解释被单列为一种权力,并在不同的国家机关之间进行权力分配。人们普遍认为,“法律解释是一种普遍存在的需要,这种需要不仅存在于法律条文本身,而且还广泛存在于法律条文的具体应用过程,也就是说,法律解释的问题交叉存在于立法领域和法律实施领域,它们涉及到不同的国家职能,如立法职能、审判职能、检察职能和各种行政职能等。”①因此,与这些国家职能相配套,在我国就出现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  相似文献   

11.
在现代国家与社会,城市化进程的迅速发展需要与之相匹配的城市法律理论,但在现有研究中,城市并未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尤其是行政法概念而存在。由于缺乏主体地位以及内部行政组织的单一化,法律意义上的城市实际上处于隐匿状态,对此,需要从组织法视角切入,在行政组织多样化和行政权力自治化两个方面加以重构,以构造一个主体化的城市。在这一过程中,借助对城市权力问题和公共自由的思考,行政组织及其相关法律理论也需要进行更新和再造。  相似文献   

12.
行政法律关系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的基本范畴之一。对行政法律关系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研究 ,有利于确立现代行政法观念和行政法制度。从分析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入手 ,可将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所具有的不同法律身份和法律地位以及它与其他法律主体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分为四类 ;在对传统行政法律关系理论批判的基础上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可归纳为六个方面。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司法变更权实际上是国家权力机关以法律的形式赋予人民法院的职权,是国家权力的具体配置。目前我国行政诉讼的司法变更权适用范围过窄,扩大行政诉讼司法变更权有利于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对行政权的全面监督,是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相似文献   

14.
王宏  高玉琢 《行政与法》2007,91(2):87-90
“后现代主义”思想对行政法的价值体系造成破坏,主要表现在新公共管理与行政法存在着冲突、行政法出现了非法律化趋势、行政法“分化”现象严重等三个方面,这些都造成了行政法体系的合法性危机。反思我国行政法学,需要对行政法功能与定位进行调整,充实行政法总论的内容,同时对行政法的基本理论研究也要转变。行政法有必要与行政学再度结合,更加重视行政实务上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台湾地区自1987年解严后,社会发展朝气蓬勃、进步迅速,行政法学在此背景下吸收多元丰富的养分而有诸多变革。行政法总论如公私区分理论、法律保留原则面对新的挑战,行政组织法则有独立机关、行政法人的建置,电子化科技的使用更对行政行为理论产生革命性冲击。而全球化、高科技化不但加速信息交流,就连疾病、灾害的传播也是一日千里,部门法应如何因应调整,亦在台湾行政法学者的关注之中。回顾并检讨现况,才能展望行政法的未来。  相似文献   

16.
刘剑明  徐蕾 《行政与法》2014,(12):118-120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政策性路径依赖的弊端日益显现,急需实现路径突破。破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层次难题,需要引入法治思维,坚持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手段。概括起来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治化发展包括相互依托的三个层面:一是使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具有法律效力,二是依法定期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三是依法对行政审批权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17.
传统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活动的法律形式为核心建构的体系。但是,现代社会利益冲突的复杂化与行政活动方式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导致行为形式理论在法律事实的认知与解释的功能上均明显弱化。而法律关系理论则能够提供有关法律现象的全方位观察视角,并适合不同的社会利益关系结构与私人权利基础之分析和论证。因此,法律关系理论可作为行政法学体系建构的另一主要支柱,以分担行为形式理论在法体系中的过重负载。  相似文献   

18.
陈军 《北方法学》2014,(6):112-117
公私合作背景下,为了完成行政任务,行政机关被赋予行政形式选择自由,行政手段和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行政形式选择自由理论具有一定法理基础,也有一定法律界限。行政形式选择自由理论对促使行政法变革和新行政法诞生有着重要的行政法意义。  相似文献   

19.
李文吉 《河北法学》2020,38(5):2-19
当前我国刑法理论往往将行政犯的法益界定为管理秩序(制度)法益,但是对于这一法益的界定,要么语焉不详、要么将其界定为抽象的行政管理秩序(制度),如此模糊的界定,使管理秩序法益日益沦为"口袋法益"。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误认为所有行政法益均可以在达到一定量的情况下上升为刑事法益,加之没有区分刑法法益与规范保护目的,导致单纯的行政管理秩序混入刑法法益之中。应将前置法秩序和单纯行政管理秩序这两个行政法益从当前刑法法益中驱逐出去,根据法秩序统一原理借助前置法将适格的刑法管理秩序法益还原为实体性法益。  相似文献   

20.
陈军 《行政与法》2013,(3):88-95
在公私合作背景下,行政行为和行政法律关系趋向复杂化,传统的行政诉讼制度出现缺失。时下,司法能动主义在我国法院系统和法学理论界备受关注。为适应公私合作背景下纠纷问题解决的需要,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面临选择司法能动还是制度重构的抉择。结合中国法治实践,行政诉讼制度的重构,是比较符合中国现实国情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