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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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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已经逐渐成为检警共识,并取得实质性成效。F县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侦监协作机制,通过检察官常驻、信息共享、跟踪监督等措施推动侦监协作机制落实落地。针对目前侦监协作机制建设存在的认识不清、考核标准不一、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需要从统一司法理念、优化业务考核、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分析研判,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作用,不断提升检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水平。  相似文献   

2.
T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运行实践显示,近年来侦查监督整体成效较好,但仍存在检警关系不均衡、监督机制运行不畅、监督刚性不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发挥不到位、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要构建检察机关主导的新型检警关系,完善引导侦查机制,增强监督刚性,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健全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3.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反映了以双赢多赢共赢为核心的侦查监督理念的新发展。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依托侦监协作办公室和大数据技术,推动侦查监督从事后监督到事中监督、从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从数据共享到数据共用转变。然而,侦监协作机制背景下的侦查监督实践仍面临检警认识有待统一、考核指标设计有待完善以及数据共享程度不深等难题。为此,需要发挥侦监协作办公室的“前端”优势,加强理念传导、凝聚侦诉共识;建立立体评价体系,激励检警同向发力;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协同办案效果;强化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推动数据共享、共用走向数据共治。  相似文献   

4.
按照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设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以下简称“侦监协作”)办公室。如何更好地发挥侦监协作机制的作用,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应坚持以案件审查办理为主线,以实质化运行为抓手,充分发挥侦监协作机制监督前哨、诉前主导、协作配合的作用,强化机制建设,促进履职效能最大化。  相似文献   

5.
薛正俭 《人民检察》2022,(18):49-52
在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于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制约与配合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中,侦监协作工作面临难以妥善处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关系、缺乏有效监督进路和精准监督举措、信息共享不畅引发监督盲区、监督能力不足等问题。为推进侦监协作工作有效运行,检察机关和派驻检察人员须坚持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依法规范监督、侦检紧密衔接配合、优质高效等原则,转变工作理念,完善落实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办案平台信息共享,同时调整指标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  相似文献   

6.
在当前司法实践中,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加强侦查监督、深化协作配合、强化类案指导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监督与协作职能难以全面同步实现、人员配置不尽如人意、办案信息共享渠道不畅通、配套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要加强监督与协作的深度融合,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履职的制度依据,因地制宜增加人员数量、提高人员素能,打通信息共享渠道、拓宽监督信息来源,持续健全完善配套机制,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  相似文献   

7.
刘晓涛 《人民检察》2022,(17):62-64
<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以下简称“侦监协作”)机制是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起到重要作用。本文拟探讨侦监协作机制运行中的经验、问题,并提出对策,以期对完善该机制有所裨益。一、侦监协作机制探索的有益经验(一)强化制度建设,设立侦监协作办公室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检察机关切实加强侦监协作机制的落实,按照《意见》要求,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由检察机关常驻检察官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专门人员共同负责的侦监协作办公室,并根据地方司法实践制定本地工作细则,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为机制运行提供操作指引。  相似文献   

8.
新时代新征程下,检察机关需要探索如何从“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上继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以适应法律监督现代化的需求。目前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理念落实不到位、侦监协作办公室职能未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存在信息壁垒等问题。其中作为一以贯之的核心理念,“检察引导侦查”需要从认识到实践再到传导三个维度上予以厘清和贯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为“体系化”的实体基础,未来应围绕“职责定位、人员配备、基础保障”三个方面进行系统化完善。同时,还需要在数据建设、共享、推动方面完善“数字检察”的机制建设,以充分发挥其科技支撑作用。  相似文献   

9.
检警协助模式是检警二机关在侦、诉等审前阶段所体现的一种业务上的配合与人权保障方面的制约,进而充分发挥出检察机关在侦查、起诉阶段的引导性与监督性以及公安机关技术优势的一种检警关系模式。检警协作模式与职务犯罪侦查协作机制均能够给检警协助模式提供启示。检警协助模式具有理论上的相对合理性,检警协助机制包括立法、范畴、保障与监督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10.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是刑事诉讼中制约监督的重要内容,随着检察机关“捕诉一体”改革效能逐步释放,侦查监督力度在持续有效加强。但司法实践中,侦查监督被动性、选择性、滞后性、疲弱性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在现有法律规定框架下,应进一步强化检察引导侦查对侦查活动的准司法控制效能,加快推进侦查监督“事务性”处置向“案件化”办理转变,强化调查核实权的运用及其与检察侦查权的衔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实质化运行,借助大数据赋能“智慧侦监”,拓展线索来源,强化监督刚性,深化协作配合,提升监督质效,促进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融合统一。  相似文献   

11.
"捕诉一体"改革后,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仍存在着监督动力不足、监督能力不强、监督线索来源渠道不畅、监督案件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这些问题源于侦查监督理念存在偏差、业务指导考评机制不完善以及刑事侦查活动日趋规范化等主客观原因。新形势下加强侦查监督工作,检察机关需要在侦查监督人员培养、机制完善和案件办理方面综合施策,重点采取引导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提升侦查监督工作能力、发挥通报考评引领作用、主动挖掘监督线索、建立检警信息共享机制、着力提升侦查监督质量和效果等措施加以实现。  相似文献   

12.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检察院与公安分局揭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就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进行座谈交流,全面规范能动履职,更好地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相似文献   

13.
王松林 《检察风云》2023,(S1):77-78
<正>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契合党的二十大关于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构建新时代检警关系,2022年6月6日,海口市检察院与海口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侦监协作办公室。自侦监协作办公室成立后,海口市检察院与海口市公安局齐心发力,  相似文献   

14.
杨莹 《人民检察》2023,(S1):107-108
<正>侦查监督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止侦查权滥用、规范公正执法、切实保障人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在推动检察机关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强化监督职能等具有积极作用,但实践中也暴露出检警协作不畅、侦查监督不到位等问题。笔者拟通过对H市K区调研的数据分析“捕诉一体”背景下侦查监督的现状,并对“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下的侦查监督工作提出优化建议。  相似文献   

15.
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数据深入分析和有效应用,进而实现对检警数据信息的归集共享、分析应用、提前预警、及时发现和分类处置,可以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注入强劲动力。河北省邯郸市检察机关把大数据作为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高质量发展的桥梁,以系统性数据思维促进个案办理,以整体性数据思维促进类案指导,以全局性数据思维促进综合治理。现阶段大数据赋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在实践中仍然存在数据共享不够充分、能动意识尚未激活、建模重复效率低下的问题,可从丰富数据来源、激发主观潜能、共享智力成果三个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是检察机关加强侦查监督的改革探索。在有效发挥公诉职能,破解“追诉”与“监督”的角色冲突,实现侦查监督程序由依附转向独立上有重要的价值。但在实践运行中存在监督信息获取困难,监督权威性、有效性保障不够,人员配备不足等现实困境。为此,应推进完善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机制、调查核实机制、案件咨询与提前介入机制,用好现有的监督方式并探索新的监督方式,配强检察人员进行专人常驻检察,以确保派驻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监督的权威性、有效性。  相似文献   

17.
<正>问题一:如何理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内涵?主持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以来,有力推动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加强侦查监督,在共同构建刑事诉讼“大控方”上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最高检在多次重要会议上反复强调《意见》的重要意义。健全完善这一机制的目的是什么?如何理解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关系及其与双赢多赢共赢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作为检察机关保障国家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之一,侦查监督工作的呼声越来越高,监督的效果却不尽人意。总结分析基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实践,存在认识不到位、知识储备不足、监督方式单一等五大问题。对此,做好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首先要理清两大关系,一是检警关系,二是监督数量与监督质量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检察引导侦查作为检察制度近年来的重要改革趋势,已经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目前司法实务中存在着两种基本的检察引导侦查实践模式:内部参与型引导模式与外部监督型引导模式。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引导侦查在启动程序和界限方面的任意性、检警衔接的脱节、监督效力的两极分化和"同向损益"的结构失衡风险,都在制约着这项机制的效能发挥。在理论层面,检警一体化无法为检察引导侦查提供合理证成;引导权应当成为检警关系的新型权力分支。对此,从规范运作与配套机制出发,从规范引导范围与界限、强化监督效能、补充侦查说理化改造、对引导权力规范运行的程序性控制以及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等方面入手,以期有益于推进这项机制的改革实践。  相似文献   

20.
警、检一体化模式的提出旨在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其基本要求是检察对侦查的管理、领导、指挥和监督,与之相适应,应改革现行的公安管理体制,确立司法审查制度并强化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警、检一体理论缺乏司法环境的现实基础,因而注定了其“空中楼阁”式的理论结局。针对当前警、检关系之间存在的冲突,可以从捕诉一体化改革、检察官提前介入“证据把关”、重设“预审员”等途径加强警、检之间的配合,从而提高诉讼效率;从建立立案、强制处分和撤案备案制度,以及畅通犯罪嫌疑人权利救济的途径促进侦查监督,以此确保侦查程序的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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