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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08 毫秒
1.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倒签、预借提单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收货人的利益。目前,学界对这类行为性质的认定仍存在分歧,笔者对倒签、预借提单进行了界定,认为其是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共同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2.
论预借、倒签提单行为的法律性质及其法律后果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海事审判实践中,因预借或倒签提单行为引起的纠纷日趋增多。由于目前法律上对这类行为的规范尚无明确规定,学术界对这类行为性质的争论仍存在分歧,有的认定其为违约行为,有的认定其为侵权行为。对预借、倒签提单行为性质认定的不同,导致责任人承担责任的不同,赔偿范围的不同,这显然是不适宜的。为避免这种状况的继续存在,有必要对预借、倒签提单行为的性质认定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以期形成共识。 一、预借、倒签提单的概念 预借提单是指:承运人已接管货物,但还未装船,或正将货物装船,但还未装完,应托运人(卖方)的请求即时签发的提单。其特征是:货物在承运人掌管之下;货物还未装船,或装船还未结束;在托运人请求之下,提单的签发日期早于实际装完船的日期。  相似文献   

3.
关于预借提单和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 ,学术界存在侵权责任说、合同责任说、多重责任说、竞合责任说、缔约过失责任说等诸多观点。本文提出 ,预借、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是一种加害给付行为 ,并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予以论证  相似文献   

4.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提单是证明承运人收到了托运人交运的货物,承运人在目的港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提单签发的日期是货物装船日期的证明。货物装船后承运人签发提单,这是国际公约、国内法规定的对承运人的责任要求。预借、倒签提单的行为会影响到提单持有人利益的正常实现。本文试图从理论上和对于实践的总结中论述预借、倒签提单行为的法律性质。  相似文献   

5.
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是国际货物运输中普遍存在的海运欺诈现象,这种不规范的操作行为给国际货物买卖安全造成了极大的损害。而有关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的法律责任属性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议,为了明确倒签提单、预借提单的法律性质,本文将对倒签提单责任属性的各种理论进行分析,以期能对倒签提单的受害者进行法律救济和法院审判此类案件提供一定的帮助。  相似文献   

6.
预借、倒签提单法律性质之我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前言近年来预借提单、倒签提单及无单放货的海运纠纷案件日益增多,而对于上述案件的法律性质的探讨已成为我国海商法界的热点。然而,我国海事法院在认定上述案件的法律性质上所持普遍性观点是侵权而不是违约。最典型的案例是XX海事法院判决的福建宁德地区经济协作公司诉日本国日欧集装箱运输公司预借提单纠纷一案,XX海事法院在该案的判决书中明确认定:“被告在货物装船前签发了已装船提单,是对原告的侵权行为,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在我国海商法理论界,虽然对预借提单、倒签提单及无单放货的法律性质仍有争议,但专家们的…  相似文献   

7.
1993年11月10日,海运法规专业委员会在广州召开了“预借(或倒签,下同)提单的性质及赔偿范围”研讨会,40多名会员参加了研讨。会议主要围绕预借提单的法律性质是违约行为还是侵权行为,及对受害方赔偿的范围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现将讨论情况综述如下:  相似文献   

8.
论预借、倒签提单行为的责任属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引言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向托运人签发的并保证在目的港按照提单所载明的条件交付货物的一种书面凭证。预借、倒签提单是一种欺诈行为,行为人应承担由此行为而引起的民事责任,然而在行为责任属性的认定上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或认为应负侵权责任,或认为应负违约责任,另外还存在一种双重请求权理论,认为根据运输合同可以对违约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承运人侵权为由提起侵权之诉。无疑,正确确认预借、倒签提单的责任属性对于澄清人们的错误认识,避免法律关系的混淆,正确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各国际公约、…  相似文献   

9.
海运提单在成为最主要运输单据时,也产生了一系列国际贸易实务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如倒签提单,预借提单,无单放货等现象,使得承运人等有关当事人承担着巨大的潜在风险。本文就旨在分析这些潜在风险,并探讨一系列对于此种风险的防范措施以及应对方式。  相似文献   

10.
恶意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引 言 在法学理论界,对恶意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到底是违约行为还是侵权行为尚无定论。在我国的海商立法中,亦未对恶意倒签提单的性质作出明确的规定。在我国海事审判中,多将此种行为定性为侵权。本文在此对提单的法律性质作出新的探讨,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相似文献   

11.
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起着货物收据作用,是承运人保证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由于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法律性质,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海运中,引起国际上的不法之徒利用提单诈骗国际商人(买方或卖方)的钱财。本文列举案例阐述了提单诈骗的种类与形式,提出对提单诈骗预防,尤其对此类案件的审理,从立法方面提出自己的点滴意见。  相似文献   

12.
提单中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一直是国际商事仲裁理论及实务界争议颇多的问题.本文在分析提单仲裁条款效力不同观点的基础上,结合提单仲裁条款的国际立法趋势,对我国在提单仲裁条款效力问题上的理论和立法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  相似文献   

13.
本文分析了集装箱提单项下"不知条款"的含义、构成、证据效力以及与清洁提单的关系等问题,同时对于在实践中产生的集装箱提单"不知条款"的滥用也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4.
结合一起无船承运人无单放货案,论述作为货方对提单背面约定管辖权条款法律效力的理解,提出法院在处理提单背面管辖条款纠纷案件时,应遵循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原则,充分考虑到管辖条款作为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维护中国的国家司法权.  相似文献   

15.
论提单权利证券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李学兰 《法学论坛》2002,17(6):61-65
提单在国际贸易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 ,尤其在现代单证交易制度下 ,其作用已经远远超出海上运输的环节 ,而提单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是提单发挥正常功能的重要保障。我国虽然在 1 992年制定的《海商法》中曾对提单作出规定 ,但与提单实践的需求和发展相比 ,显得过于单薄 ,缺乏对国际货物运输和贸易活动的前瞻性和引导性。本文试图以发展的眼光重新打量提单 ,在对传统提单理论进行反思的基础上 ,提出提单制度的独立性 ,以及提单权利的证券化。  相似文献   

16.
陈宪民 《河北法学》2006,24(4):66-68
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的重要单证.随国际贸易和航运事业的不断发展,提单也从一般托运收据发展成为物权凭证.提单作为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可以通过背书转让或抵押,它已具备了一种有价证券的性质.提单的内容、条款以及调整提单的法律也随现代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而日趋详细和完善.但是,近些年由于航运的变化,无正本提单提货的现象频繁发生,这种行为的产生对传统的航运制度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很大.无单放货问题在司法实践和航运实践都引起重视,对这一现象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7.
提单流转延误而引起的法律问题浅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提单流转的延误已经成为提单最大的弊端 ,它引起了无单放货等一系列问题。本文逐个分析了国内外针对这类问题所采取的各种对策及其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8.
长期以来,在国际海运和贸易界,人们普遍认为,提单所具有的货物收据功能来源于大副收据,并且将大副收据视为签发提单的唯一凭据.当承运人滥用大副批注时,托运人只能以提供保函的形式求得问题的解决.事实上,提单所具有的货物收据功能系根植于法律而非大副收据,承运人有权根据自身的判断并依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是否采纳或者如何采纳大副批注.当承运人不适当地行使批注权时,托运人和收货人亦可用海事强制令制度和诉讼手段寻求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19.
关于提单仲裁条款效力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在阐明提单的概念与功能的基础上,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较为深入地讨论了提单仲裁条款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及其在提单受让人与承运人之间的不同效力,进而还讨论了并入提单的租约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同时对最高人民法院于2 0 0 3年12月31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案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有关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20.
海峡两岸海运直航的开展,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提单纠纷。尽管提单大多载有管辖权条款,但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的法院都有将直航中产生的提单纠纷纳入本法域法院管辖的倾向,因而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管辖权冲突。这种冲突如何解决,直接影响一法域法院作出的提单纠纷判决能否在另一法域得到认可与执行。针对这种状况,采用比较和实证的方法,介绍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就提单管辖权在立法、司法以及学理方面的情况,结合中国目前的现实条件,提出解决海运直航提单纠纷管辖权冲突的四项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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