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刑事诉讼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预审职权做了明确的规定 ,分别规定了侦查、预审的任务 ,确认了侦审分立。刑侦体制改革中实行侦审合一 (又称“侦审一体化”) ,与法律规定相悖 ,没有认真借鉴历史经验 ,影响了办案质量 ,弱化了公安机关内部的监督与制约。仍应实行侦查与预审分立制度。  相似文献   

2.
一公安部于1997年6月召开的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确定了以侦查破案为核心的刑事侦查工作总体改革思路,其中将公安机关分设的刑事侦查和预审两个职能部门合并,实行侦审一体化,这无疑是侦查体制的一项重大变革,必将对我国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注入强大的活力,产生深远的影响。侦审一体化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实行在刑侦部门内实现立案、侦查、审讯、提请逮捕、移送起诉一体化运作的工作格局。侦审一体化不是简单地将原预审部门并入侦查部门,或在侦查部门内部另设预市机构,而是将现有的预市机构撤销,把原属预审部门的业务工作并入侦查部门,由侦查部门统一负责承担。因此,侦审合一是为了体现侦审合力,使侦审两大优势互为融合,进一步强化侦查的职能,允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中的整体效能和合力。  相似文献   

3.
预审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内容。在我国,预审职能由公安机关行使,预审工作经历了由预审部门单设到侦审合一的过程。实施侦审合一,符合侦查办案、打击犯罪的实际需要,也符合刑事诉讼的发展规律,应不断完善之。  相似文献   

4.
渝中区公安分局从 1997年 9月起,抓紧做好刑侦工作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1998年4月,试行《关于改革和加强刑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时调整刑侦警力布局,规范理顺刑侦工作运行机制;2000年初,撤销原来刑警队的建制,成立刑事警察支队,下设9个大队,从加强“所队结合”和发挥基层派出所“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的角度出发,在各派出所设立刑侦队,将刑侦警力向派出所延伸,新的刑侦体制正式建立。实行侦审一体化是刑侦工作发展的方向,但由于目前有关条件尚不成熟,仍采取保留预审科、侦审分离办案的方式,本着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将侦审合一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暂时保留预审部门;撤销分局预审科,将预审员合并到刑侦办案部门,咸立审批科;撤销审批部门,完全实行侦审一体化。  相似文献   

5.
修改后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各地公安机关在执法实践中,对现行的侦审体制和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如何适应新的执法要求进行了认真的探索,摸索出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如淳安县公安局实行的侦审合一体制及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就是很好的范例。根据新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现行的侦审体制已越来越不适应法律规定和执法要求。收审手段取消后,由于刑拘的期限较短,侦查部门往往来不及全面收集证据,就将案件移送预审部门,从而造成一些易毁易损易失的证据无从收集。有时遇到犯罪  相似文献   

6.
为了了解和掌握侦审合一后刑侦部门办案情况 ,进一步深化刑侦改革 ,提高刑侦部门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最近湖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组成专题调查组 ,采取查看登记、抽阅案卷、听取汇报、与检察机关座谈等方法 ,先后对本省 2个地级市的 7个县市区刑警大队 1999年 1至 10月的办案质量进行了检查。总的感到两年多侦审一体化的改革实践证明 ,侦审一体化的改革思路和举措是正确的。但由于各级刑侦部门对侦审一体化后的运作缺乏深入调查研究 ,一些措施未能及时跟上 ,影响了侦审一体化的优势的充分发挥 ,导致一些地方办案质量下降 ,个别县市区问题突出…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预审作为刑事诉讼活动的程序之一,在我国刑事诉讼活动中施行了多年。随着刑侦体制的改革,“侦审一体化”的实行,要不要设置预审程序,如何设置预审程序,就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从我国预审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以及国外预审程序的设置情况看,预审程序设置在审判阶段并由人民法院独立行使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8.
侦审一体化后,预审学依然是我国公安学科体系内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侦查讯问学代替不了预审学。预审学科的理论创新、讯问范围扩展、难于深挖犯罪、办案质量下降等问题,都必须通过发展预审学科来解决。新形势下促进预审学科发展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预审基础理论研究;调整侦查讯问和证据调查的内容;加强如何提高办案质量的研究;开辟应用性研究的新领域;调整预审学科体系,整合教学体系。  相似文献   

9.
侦审合一后,如何确保案件质量是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笔者认为,公安机关实行立案、侦查、预审、提请逮捕、移送起诉一体化之后,应不断强化民警的证据、程序、诉讼三个意识,认真推行中队、大队、局长三级审核机制,从而实现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民警素质三个提高。思考...  相似文献   

10.
由于受“各种因素”和“多种观念”的影响,预审工作在办案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本文拟对此谈点个人看法。 一、存在着“一人办案三自一包”的问题,应当坚持“二人办案制度,牢牢掌握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公安部也多次强调:“预审必须坚持,审一记的二人办案制度。”对于预审办案的这一法律规定,有相当数量的基层办案部门,在主客观等因素的影响下,没有依照法律  相似文献   

11.
公安机关实行侦审一体化改革后,原由预审部门承担的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等工作移交给了侦查办案单位,剩下的不能不放的职能主要有五项:一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变更和解除刑事强制措施的审查;二是对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案件质量的把关;三是审议是否对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提请复议、复核;四是对公安机关监管的罪犯提请减刑、假  相似文献   

12.
我国的预审制度起源于1931年1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的训令,立法于1979年7月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刑事诉讼法》中,它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97年6月公安部作出侦审合一的刑侦体制改革,但目前侦审合一呈现多元化的格局,它既有改革相配套的制度和措施跟不上的原因,又有侦查人员破案任务重和素质能力弱,无法适应改革要求的原因。未来的预审工作,除了允许侦审合一的多种形式存在外,应当继续推进侦审合一;提高现有侦查人员侦查、预审素质;实行受过专门训练的公安、政法院校侦查学专业或者相近专业毕业的学生准入侦查部门的制度。  相似文献   

13.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实施,给预审实践带来深层次的影响。在侦查活动中,刑侦和预审共同履行着办理刑事案件的职能。以我国预审的侦查属性作为视点,公安机关不可能孤立地加强预审,而需将预审放在整个侦查系统的强化中去加强。侦审绝对分治,则机构重叠,削弱了整体战斗力;而分工合作,彼此介入,在缓解人财物矛盾的同时,有利于形成侦审协调的侦查大格局。在预审变革的现实必然面前,预审人员应有一种积极进取的心态。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特别是1997年6月以来,刑侦改革不断深入,新的工作机制和体制已经在全国范围内较为充分地发挥出改革的效能,各地公安机关的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均明显提高。随着“侦审一体化”的全面落实与预审职能部门的逐步取消,公安教育界对预审教学问题产生了一些困惑和误解。比如,“预审学”是存是废?“预审课”是否应该继续单设,课时(教学内容)是增是减?“预审教研室”是单独存在还是取消或易名等等。为此,本文拟对刑侦改革新形势下的预审教学问题略抒浅见。以求教于同仁,并希望能够引起公安教育界对新形势下预审教学定位及走…  相似文献   

15.
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侦查办案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目前,公安机关侦查办案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1997年6月公安部作出的侦审合并决定没有完全执行,整体上影响了侦查办案质量;二是侦查力量分散,侦查人员办案意识不强。20多年来,公安机关一直在积极探索提高侦查办案质量的途径和办法,如开展"命案卷宗评比"和"剖析命案讲教训"活动,成立办案质量检查指导小组,举办提高办案质量培训班,成立办案指导科或案审中队,任命"刑侦审讯专家",在法制部门内部增设专门案审机构,推行刑事案件相对集中办案机制,等等。为构建以审判为中心提高侦查办案质量的机制,应当:多措并举,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办案思维;建立侦查人员准入制度、培养制度、淘汰制度、主办侦查员制度、职业保障制度;在法制部门内部增设专门案审或预审机构;建立、完善证据收集、审查、判断、保全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公安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的制度;完善刑事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做到有章可循。  相似文献   

16.
随着二十一世纪的即将到来,刑侦工作面临着怎样发展、如何定住的战略问题。文章认为深化刑侦工作改革是关键和出路所在,并就如何深化刑侦工作改革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侦查破案组织体系,形成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整体效能;二、完善侦审一体化职能,在刑侦部门内实行低度预审专业化,确保办案质量.提高执法水平;三、落实责任制,强化考核,促进侦、防、控有机结合、协调发展;四、科学界定破案责任目标,加大侦查破案、打击犯罪的力度;五、切实加强刑侦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刑侦队伍的整体素质。  相似文献   

17.
侦审合一体制改革以后 ,我国侦查模式运作经历了“磨合期”和“阵痛期” ,引起了世人注目 ,但也存在着诸多不适应。为规范和完善我国的刑事侦查制度 ,就要实行刑事侦查人员资格制改革 ,修改和完善刑事侦查法律 ,重新设置侦查机构 ,引进侦查手段和实现刑事侦查思想革命。  相似文献   

18.
论预审     
刑事诉讼中的预审,是我国司法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一个重要环节。刑事诉讼法将预审划归侦查程序,明确规定预审权由公安机关行使,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侦查——预审”体系,为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开创了新路。然而,由于我国立法把预审规定得过于笼统,诉讼理论很难准确揭示出它的基本规律,因此对预审  相似文献   

19.
岳中  许昆  刘冲  王峥 《公安教育》2005,(1):26-27
一、问题的提出与实践的基本过程制作讯问笔录是一名合格侦查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技能之一。几年来,中国刑警学院预审学课程组结合“侦审一体化”预审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研究,通过对我院毕业生的跟踪调查,不断发现了一些问题,于是我们本着如何培养侦查专业本科生制作讯问笔录能力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切实可行的训练方法。经过在98级侦查专业4个区队99级侦查专业6个区队试用后,受到了学生的普遍欢迎,效果明显。在此基础上我们课程组又于2001年12月对毕业实习后的该专业87名学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无记名问…  相似文献   

20.
侦审合一大势所趋□黄祖跃6月上旬,在“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上,公安中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分步骤实施侦审一体化。白景富副部长指出,侦审一体化是公安机关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方向是正确的,公安部党委决心已定。实行侦审一体化是公安部党委...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