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12 毫秒
1.
同世界各国专利法一样,中国专利法是国内法,也是涉外法。专利法第25条规定,食品、饮料之类不授予专利权,也就是说不能申报专利,这使得一些人为食品、饮料的专利保护“望法兴叹”,大大影响了该技术领域中的专利申请和必要的专利法律保护。因此,有必要探讨一下食品、饮料专利保护途径的问题。一、正确理解专利法,积极申报方法专利。大家知道,食品、饮料与人们的身体健康及日常生活有密切关系,为了保护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和我国该技术领域的合法权益,参考大多数国家的经验,专利法第25条中规定了对食品、饮料之类不授予专利  相似文献   

2.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即允许公众对专利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都规定了专利无效程序,即使对专利申请全部进行实质审查的国家,也规定了这一程序。这是因为专利审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对于一件专利申请,即使实质审查做得十分认真,仍然不可能百分之百地确保该专利权是有效的。我国专利法只规定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因此,不符合专利法规定而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则更难以避免。这类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使专利权人获得了不当的权利,使公众受到了不应有的约束,自应可以通过无效  相似文献   

3.
一、保护实用新型的必要性在目前,实用新型作为一种工业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全世界不过十多个国家。可能是因为这个缘故,在我国起草和讨论专利法的过程中,对于我国是否需要保护实用新型,曾经有过很大的争论。现在专利法施行二年半了,不妨回过头来看看这种制度。实用新型一般俗称小发明,也叫小专利。这种制度本来是德国为了弥补发明专利保护的不足而创建的。德国1887年的专利法对于授予专利的发明要求有相当高的技术进步。次要的发明,尤其是工具、器具和日用品等,由于达不到发明专利所要求的条件,不能按发明专利给予保护。工商界人士遂之要求对  相似文献   

4.
<正> 我国专利法,今年三月十二日已由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明年四月一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经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专利法是一种上层建筑,它要为经济基础服务。我国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同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根本不同,它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计划的商品经济。因此,我国专利法同资本主义国家的专利法相比也有本质的区别,其中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在保护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同时,又强调了专利实施,以利迅速转化为生产  相似文献   

5.
自从中国专利法施行以来,我国对涉及微生物的发明是否授予专利权问题引起了国内外公众极大的关注。这是因为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仅明确规定了对“动物和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并未象某些国家那样在规定对动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的同时并说明该规定对微生物发明不适用,从而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我国专利法既然未将涉及微生物的发明明确排除出可授予专利权的领城,就应当对符合条件的微生物发明授予专利权。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依照我国专利法,不应当对微生物菌种本身授予专利权。因为在一定程度上说,微生物既可  相似文献   

6.
《专利法》第25条第1款第6项规定,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由此,我国《专利法》正式从法律层面上对平面标贴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进行了限制,从而与国外专利立法趋势保持一致。但在当前仍存在大量平面标贴外观专利申请的背景下,该如何对平面标贴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相似文献   

7.
我国专利法第25条规定时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不利于保护原始发明和工序发明,不利于保护投资。《专利法》第三次修订应取消第25条不授予专利权条款,平等保护发明,激励全员创新。  相似文献   

8.
本文所称法律依据 ,特指国内法上的依据 ,至于可能涉及到的国际法问题 ,将另作探讨。此外 ,限于篇幅 ,所谓依据仅指直接的法律依据 ,故诸如《民法通则》、《合同法》等在保护相关权利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法律 ,亦暂时不加考虑。   一、《专利法》中国《专利法》同时保护发明方案和产品外观 ,对前者授予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 ,对后者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由于奥运知识产权客体基本上都是名称、徽记等具有识别性质和美感的设计 ,因而在《专利法》范围内只能作为外观设计受到保护。一项外观设计只有具备新颖性才能被授予专利权。…  相似文献   

9.
韩飞 《法制与社会》2010,(4):242-243
我国是世界上12个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而与之相对应的研发水平及创新能力却较低,这使得我国长期成为发达国家生物剽窃的对象,遏制生物剽窃刻不容缓。第三次修订的《专利法》已明确规定遗传资源来源的披露制度,原国家环保总局也在进行保护遗传资源的前期立法。然而对于我国而言,切实有效的遏制生物剽窃的首要途径就是制定遗传资源的获取与惠益分享的专门法律。  相似文献   

10.
李晓蕾 《知识产权》2010,20(1):66-70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不能授予专利权的。然而,如果已知药品的新医疗用途不能得到专利法保护,必定会影响企业在这一领域进行研发的积极性。目前,普遍的作法是通过撰写瑞士型权利要求来对已知药品的新医疗用途进行保护。近年来,各国对于医疗用途专利的新颖性的态度有了很大改变。在我国,目前在审查和司法实践中,对药疗用途专利的新颖性也出现了不同的认识,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11.
基因的专利法律保护日渐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国际趋势。我国应当建立基因专利保护法律制度来保护基因资源。明确授予基因专利权利的范围;授予基因专利权既要遵循专利法的一般原则,而且在"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方面有专门的新要求,尤其要提高实用性的审查标准。建立一整套完善基因保护的法律体系,是我国基因法律保护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2.
孙昊亮 《河北法学》2005,23(7):144-147
基因专利保护的问题由来已久,而争论的焦点大多集中在基因是发明还是发现的问题上。实际上,基因是发明还是发现并不是基因是否应该受专利法保护的关键。任何制度的设计都是为了促进社会发展的,如果用专利制度保护基因利大于弊,能够更好地促进基因技术的发展,就应该授予基因专利权,否则就不应该授权。通过分析可以得出,基因应该属于发现,但是以专利制度保护基因利大于弊,所以我国应该授予基因专利。  相似文献   

13.
对于遗传资源的保护,我国《专利法》规定了遗传资源的来源披露制度,与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协同发挥作用,构成专利保护机制。《专利法》要求申请人说明遗传资源的合法来源,证明其合法获取,是为了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公正公平地分享利用遗传资源产生惠益的目标。相对于《名古屋议定书》的要求而言,我国专利保护机制存在着披露义务非强制性,保护范围有限、披露内容狭窄的局限性。为了更好地保护遗传资源,履行《名古屋议定书》,对于未来修法和立法提出完善来源披露制度、加强专项立法、国家专利局设立检查点、建立健全监管体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一、建议“生物”与“技术”分别立法保护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一些困扰,许多是由于将生命物质硬用《专利法》保护所带来的。以一惯用于保护“非生物”发明创造知识产权的《专利法》去保护“生物”势必产生许多社会问题和保护上的“技术”问题(后面将进行探讨)。而生物技术发展中产生的一些新  相似文献   

15.
答:在讨论这一问题时,先来看一下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有关这个问题的规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专利权授予后,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调处的时候,有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适应市场国际化的要求,对外经济交往日益加强,进出口贸易持续上升。在进口的大量产品中。有一些是已由我国授予专利权,受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专利产品。对这些产品从国外进口时应如何管理,是否  相似文献   

17.
专利法修订中需要研讨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84年我国专利法的制订和实施,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这部旨在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以促进科技进步的法律的实施对于中国的法学理论、司法实践、社会观念、价值取向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为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实现技术成果商品化,从理论到实践上都提供了法律的依据。1992年9月全国人大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扩大了专利法的保护范围,使其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基本接轨。专利法实施近十五年成绩是显著的,对我国的科技、经济的发展起了积一极推动作用,但是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也较突出,主要表现…  相似文献   

18.
生物技术对专利制度的挑战与中国专利法修改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乔生 《法律科学》2005,23(2):66-72
蓬勃发展的现代生物技术已对传统专利制度形成了挑战。美国率先对基因、转基因技术授予专利 ,欧盟随之对生物技术发明出台法律保护指令 ,中国虽早有水稻等基因技术产品的发明与大面积种植 ,却在 2 0 0 1年修订的专利法中回避了生物技术发明的可专利性 ,使生物技术陷入努力开发但得不到充分法律保护的窘境。因此 ,阐明生物技术对专利制度的挑战 ,比较欧盟立法 ,探讨中国生物技术专利保护对生物技术发展的影响 ,及生物技术专利的国际合法性 ,对中国专利法修改提出意见 ,当前亟具意义  相似文献   

19.
我国《专利法》的公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在工业产权工作上的一个划时代的突破。商标也是工业产权,而且在《专利法》公布之前已经有了《商标法》。但是仅仅对商标实施法律保护,远不能概括工业产权的全部含义。事实上,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在我国人们的认识中,并没有工业产权的概念,更谈不到对工业产权的法律保护,以及对它的实质和其他有关问题的系统、深入研究。我国《专利法》的公布与实施,至少从立法上确立了这样一个根本问题:技术上的发明创造是一种能为个人或集体(单位)所占有或持有的产权,它的不可侵犯性受法律的保护,它是有价的,因此它的转让和转移是有偿的。发明人,无论是个人或集体(单位),所作出  相似文献   

20.
计算机软件专利法保护的历史演变及争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主要介绍了美国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专利法保护的历史演变进程,以及美国的一些成功经验。另外,也简单介绍了欧盟对于计算机软件保护的一些观点,以及在保护问题上与美国做法的一些争执。对于美国现在所提倡的软件可专利性,笔者表示赞同,并对其进行了借鉴,且对我国在计算机软件保护之路予以新的展望。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