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韦娌 《行政与法》2012,(10):81-86
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是一个涉及行政诉讼制度改革的课题,也是一个很有现实意义的实践活动。构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应持有谨慎、客观、辨证、科学的态度,体现和谐司法的理念。在研究的方法论上应特别注意四个方面:一是在对待行政诉讼传统理论上,应辨证看待"公权力不可处分"、"利益损害"理论的局限性及合理性;二是充分估计现实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对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运行的影响;三是应审慎对待和正确评估行政诉讼调解实现公正与效率平衡的作用,;四是应正确看待调解与诉讼的关系,建立符合我国法律体系的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模式。  相似文献   

2.
我国调解制度中"以调代判"、"调审合一"等诸多问题一直为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所诟病,然而我国调解制度的问题远不止于其表面之程序设置。更深层的原因在于法律制度背后蕴藏的对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意思自治主体地位的漠视。以棚濑孝雄教授为代表的主张"程序保障说"的学者提出了合意型纠纷解决路径和决定型纠纷解决路径的概念。这一组概念的提出对我国调解制度与和解制度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从合意型纠纷解决路径这一宏观角度出发,结合"程序保障说"理论和我国调解制度的核心问题,构建我国合意型纠纷解决路径应从合意型纠纷解决方式内部关系、合意型纠纷解决程序与诉讼程序的外部关联、合意型纠纷解决路径的优势和缺陷以及在合意型纠纷解决程序中关键性人物"中间人"的职能四个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3.
法院调解的目的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许少波 《法律科学》2007,25(4):71-77
法院调解在我国解决纠纷的机制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为了梳理调解制度改革进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追问法院调解存在的目的已成为必须.法院调解的目的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法院调解的一般目的--解决纠纷;二是法院调解的特殊目的--保障当事者程序自由权的实现和追求效率.一般目的为一切调解制度所具有,也为所有解纷方式所共有,是调解制度实现社会规范、社会正义的结果,反映其为它物而存在的意义;特殊目的是调解制度自身目的和价值的实现,反映其自我存在的意义.法院调解的一般目的和特殊目的共同统一于调解制度的各个构造要素和运作过程之中.  相似文献   

4.
美国调解制度兴起、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以及其被广泛运用到纠纷解决的各个环节和领域的程度令人称叹.无论庭内的案件管理程序,还是庭外的私人调解机构,都充分展现出了美国调解制度在解决民事纠纷方面的强大作用.对美国最大的私人调解公司-JAMS公司的性质及其调解方式、调解程序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方面的考察和分析,可以使我们获得对中国民间调解制度如何发展的某种启发,比如建立退休法官调解制度;发展民间调解,建立私人调解制度;赋予民同调解协议效力,保障调解协议的实施等.  相似文献   

5.
行政调解制度成为医疗纠纷的法定解决途径已久,也有着其他途径不可比拟的优势,但由于立法上的不足和实践中的困境,其适用持续受限。为完善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制度,在立法上应该增强行政调解介入的主动性、设置弹性调解期限、强化调解协议效力、细化调解程序;在实践中应该设立独立的调解机构并优化调解人员配置,使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制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法院调解的“复兴”与未来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法院调解制度重新获得重视,有再度兴盛之势。法院调解制度是适应国家治理社会需要的产物。国家社会治理战略的调整必然影响法院调解制度的发展。转型时期社会自我解纷能力低下和社会纠纷的特殊性,决定了法院调解制度将继续发挥社会整合与治理功能。而对法院调解的实证分析表明,该制度的"审判权本位"是影响其功能发挥的重要因素。提高法院调解的制度化程度,构建诉权对审判权的制约机制,是法院调解发展的未来走向。  相似文献   

7.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有着其优良的传统,在其过去的发展过程中起着定纷止争、宣传教育、社会引导等作用,帮助实现社会公正、社会和谐、文化传承等价值。在社会转型期,研究法院调解理论在完善制度构架以及制约审判权力的同时,也应从社会宏观治理角度来分析其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8.
行政调解制度作为解决社会纠纷的一种有效措施,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转型,行政调解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行政机关化解民事纠纷这么简单了.行政纠纷的日益复杂,诉讼高潮的到来要求将灵活、有效的行政调解制度引入行政纠纷解决机制中来,从立法层面上给予行政调解新的内涵,通过制度完善,真正实现行政调解解决行政纠纷的作用.本文主要从对行政纠纷的行政调解角度出发,探讨了行政调解的内涵、原则、效力等内容,并对我国建立行政调解制度模式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9.
李政 《比较法研究》2011,(5):109-120
<正>一、引言调解起源于中国,它不但是中国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更是中国传统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文化是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众所周知,儒家文化中核心的一个内容就是"和为贵",在这种理念指导下,"无讼"是儒家的理想境界。因此,调解成为解决各类纠纷的主要方式。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调解作为一种传统文化,不断被传承。  相似文献   

10.
雷磊 《法商研究》2014,(2):151-160
我国目前对调解的研究偏重于制度建构与经验实证这两个层面,缺乏对调解观念的体系化研究。德国调解的实践兴起的时间虽然比较晚,但是其观念却具有普遍性意义。调解被认为是一种以沟通为基础并借助调解人的帮助和公正的程序来自负其责地获得纠纷解决方案的办法,它以人的尊严和程序公正为价值基础。调解人保持中立姿态,运用倾听、传达、沟通和磋商的技巧以及专门的知识来解决纠纷。完整的调解包括五个基本阶段以及一个起始阶段和一个执行阶段,并有其目标与界限。德国的调解观念在调解的原则、程序、界限以及调解人的素养培育等方面对我们颇具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1.
宋明 《行政与法》2006,(10):58-59
虽然传统民间调解与人民调解都是运用调解的手段来解决民间纠纷,但是对这两种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问题理论界却有着不同的观点。通过对这两种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分析之后,本文认为,一方面,中华帝国统治制度的运作、小农经济所带来的社会结构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合力决定了人民调解对民间调解的历史继承性;另一方面,人民调解是中国共产党在建立现代民族国家过程中的特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独特法律制度,有其特有的逻辑性,它既不同于西方调解制度也没有完全继承中国帝制社会遗留下来的民间调解的传统。  相似文献   

12.
作为民事纠纷第三方解决的两种基本方式,裁决与调解关系的处理关涉到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整个系统。以纠纷解决的思维模式为视角,可以发现裁决主要以"法条主义"为指南,采取"切片性思维";调解主要以"合意主义"为指南,采取"整体性思维",二者对于法律实施和纠纷解决各有其功能上的优势与欠缺,应各得其位,相互弥补。但在法治背景下,调解的"整体性思维"较之于裁决的"切片性思维"更能实现法律实施和纠纷解决的公正性、合理性、和谐性和经济性,因此在诉讼内外的整个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中具有优先适用的地位。  相似文献   

13.
梁宏辉 《行政与法》2014,(8):117-121
行政调解在纠纷解决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优势,其与知识产权纠纷的特点具有相当的契合性,在我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但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为此我们应当从完善立法、规范程序以及加强与诉讼的衔接等方面完善该制度,以健全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4.
梁宏辉 《法制与社会》2011,(23):122-123
行政调解在纠纷解决方面具有的独特功能和优势与我国农村纠纷的特点具有相当的契合性。从目前我国农村纠纷解决的实践来看,我国农村纠纷的行政调解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完善我国农村纠纷的行政调解制度,是健全我国农村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我国农村社会和谐的一条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5.
法院调解与法院附设调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大陆地区的法院调解与国外及其他地区的法院附设调解是两种形似神异的纠纷解决机制。基于传统法律理念及司法体制的大陆地区的法院调解制度存在诸多缺陷与弊端,已不能很好地履行新形势下"大调解"格局中的职责,为此,应本着科学精神与理性态度,借鉴和吸收美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这些实行非诉式法院附设调解制的典型代表的有益做法,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6.
李晋 《法制与社会》2010,(31):292-292
在我国,以调节的方式解决纠纷历来在纠纷解决机制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中法院调解在各类调解中占据一席之地,法院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原理中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具特色的一项制度。我们在承认法院调解确实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消除纷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作用的同时,应该看到,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调节方式与现代法治社会的不相适应性已逐渐突显出来,如偏重法院调解。这一问题成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存在弊端的问题之一,使得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成为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的热点话题。  相似文献   

17.
行政调解具有其他调解制度所不具备的独特比较优势,新时代国家试图使行政调解重现生机,发挥其作为常规性解纷机制的诉源治理功能。但囿于立法阙如、"诉讼中心主义"观念、"压力型维稳体制"等诸多因素掣肘,行政调解面临合法性不足、权威性流失等多重困境,行政机关在纠纷解决防线上整体退缩。为使行政调解摆脱制度困境,提升治理效能,应当重塑行政调解的价值,对其进行法治化重构,尽快制定《行政调解法》,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效力、完善"三调联动"机制、推动调解社会化,促进政府与社会良性合作。这既是完善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必由之路,亦是面向美好生活的应然之需。  相似文献   

18.
在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诉讼调解制度作为一种有效的解决纠纷方式,在历经一段时间的衰落后,开始为人们重新重视。本文通过对诉讼调解制度的重新梳理,对诉讼调解的基本理念进行重构,从而使诉讼调解制度可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从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DR的重要性入手,阐明我国诉讼调解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及基本方向:即向司法ADR转化并尝试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相衔接,进而提出我国诉讼调解制度改革的建设性意见。旨在于克服现行司法中的弊端,重构一个符合现实需要的低成本、高效率、能以更加灵活的方式解决争议、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的调解体制。  相似文献   

20.
本文在对法院调解制度进行反思的基础上,通过梳理我国调解制度的发展历程,分析我国调解制度本身的缺陷,以及通过与外国调解制度相比较,借鉴外国调解制度的设计理念,并最后提出完善调解制度的相关措施,以期充分发挥民事调解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