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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Q编辑同志:某村民在其宅基地上建房时超出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占用了部分村庄建成区土地,土地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其限期拆除的处罚决定。该村民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拆除,也不起诉,土地管理部门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处理当中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应裁定准予执行。  相似文献   

2.
本案中法院应否维持乡政府限期王某拆除房屋的决定赵国滨王某全家五口人,有房五间,1987年领取了宅基地使用证。1992年分家析产,王某、妻及女儿分得西北屋三间,王母、王妹分得东北屋二间。1993年王某以人口多、宅基地窄小为由向村委申请建房。村委同意后报...  相似文献   

3.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根据该区规土局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并发布了限期拆除闫某在青山区新民村的违章建房的公告,但被执行人闫某在公告限期内拒绝拆除该违章建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区法院决定对该房屋予以强制拆除。  相似文献   

4.
正【典型案例】(一)双方当事人因相邻关系纠纷涉诉。某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王某应对系争房屋承重墙体被拆除承担责任,同时,其在墙体上破洞开门,侵害了赵某和其他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合法权益,并危及建筑物安全,对楼上住户构成妨害。判决要求王某恢复墙体原状,拆除卷帘门,排除妨害。2012年1月19日,赵某向某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但王某仍未履行判决。2012年9月18日,赵某向检察院提出民事执行监督申请。某检察院民行科受理后查明,法院已向王某送达  相似文献   

5.
法律的幸运     
金国强  万家 《中国律师》2010,(10):53-53
为了一块宅基地,老路8年打了10场“官司”。 2003年,老路所在村实施新的规划。依照规划,老路拆除了旧宅,向村委会申请新的宅基地。之后,老路按村规划实施细则。交了建房押金(该押金起督促建房的作用,一年内不建房押金作废),  相似文献   

6.
该案相邻关系人的起诉能否受理金代权1991年5月,铜梁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城建委”)根据县利民食品厂(以下简称“食品厂”)的申请,批准其在该县巴川镇民主路183号赵某住房一侧的旧城改造区实施建房,后派员为食品厂的施工进行了定点放线。食品厂依据...  相似文献   

7.
毛新英诉赣州市房产局拆迁安置纠纷一案。,近日被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告知其找政府部门申请解决。毛新英、李远钰(已逝)一家原自住房屋座落在赣州市文清路14号,面积为275平方米,1971年4.5月间被赣州市房管局(原公共事业公司)拆除,当时毛家已下放农村。该房拆除后,房管局被给毛398.42元。同年,房管局在毛原自住房处重建房,并以出租形式安排其一套58.09平方米的住房。毛家不服,交了17个月租金后拒付租金,并且连年要求政府部门落实政策,返还其房屋产权,但至今仍未获解决。1994年10月,赣州市拆迁办又将其所住房管局安排的房屋拆除。毛新英等诉诸…  相似文献   

8.
某乡聘用干部朱某全家均系农业户口。1988年朱向所在村、镇申请建房,镇政府经审查批准其建房1.5间,占地面积63.8平方米,并报县政府审批。同年11月,县政府批准朱建房,但根据该县农产建房不得超过60平方米的规定,将镇政府上报的审批表上64平方米改为60平方米。同时由县上地管理局填发了《建房用地使用证》。建房动工前,集镇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集镇办)的工作人员为其实地丈量定桩时,认为该地基共63.8平方米土地,如按60平方米  相似文献   

9.
1987年8月,农村女青年封明会经人介绍与农民包再兴恋爱。恋爱中,封要求包婚后到其家居住,并在婚前建好住房。双方协商由封家申请用地,包家负责集资建房。同年11月,封明会以已婚无房为由申请建房用地60平方米。县城乡委驻乡员即批准同意占地30平方米建房,报请县城乡委获得了批准,并发给封家占地30平方米、建筑面积60平方米的施工许可证。之后,包再兴之父包达云与人签订了建筑合同,并负责出资建房。建房过程中,包达云还以550元向承包邻地的农民余某非法购得土地约60平方米,另超占封家承包地约46平方米。翌年9月,建成预制结构房屋一幢,面积为237.36平  相似文献   

10.
纠纷背景多年前,赵一与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某社区签订了一份租地协议,并以该地向街道国土部门办理了宅基地建房准建手续,但一直没有开工建设房屋。林二的房屋紧邻赵一申请的宅基地,由于赵一宅基地一直搁置,林二便动工清理该宅基地,并在该地块上盖了一座小屋。3年后,赵一要求林二在限定期限内搬离该小屋,否则予以拆除。林二认为此块地不是赵一所有,坚决不拆除,赵一遂雇佣工人拆除该房屋,双方因此产生冲突。为解决纠纷,双方于2018年1月9日共同向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相似文献   

11.
前不久,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表示,因为不符合相关政策,大连刚刚出现的个人集资建房应立即停止,已形成的数千万元建房存款应返还出资人。同时,管理部门应采取措施抑制房价,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目前,国内各地都有人在组织个人集资建房,建设部对这一现象表示关注,对此事尚处在调研阶段,还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的态度。在个人集资建房最早“揭竿而起”的北京,有关部门也对此  相似文献   

12.
案情甲、乙两居委会未经规划部门许可,擅自在马路两边各自搭建了网点房,城建部门发现后对甲作出了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甲对此处罚决定并无异议,只是提出自己与乙居委会所建网点房属同一性质,既然自己的网点房该拆,那么乙的网点房也应该拆除。当时城建部门答复说将甲的网点房拆除之后再拆除乙的网点房。然而当甲的网点房被拆除之后过了一个多月,乙的网点房仍然没有拆除。甲到城建部门也未得到满意的答复,于是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城建部门对其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判令被告拆除乙的网点房。法院能否受理该行政争…  相似文献   

13.
1993年8月19日,张某请本村李某等人为大工,赵某等人为小工,由李某作为承包人负责为其建房。当晚安装水泥预制檐板时,檐板突然断裂,将房下站立的小工赵某砸伤,右腿粉碎性骨折。为此,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主张某赔偿损失。某基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受害人赵某为房主张某建房受伤控告张某,因而张某是被告。房主建房前未对其购买的预制檐板质量请技术人员检查而使用,因而对事故应承担责任。二、预制檐板质量差,在安装时发生断裂,砸伤他人,某预制厂应负赔偿责任,故列为第三人。三、事故发生在夜间,施工负责人李某在无…  相似文献   

14.
来信我申请建房,在领取建房许可证和宅基地使用证后遂破土动工。但动工不久,乡政府认为我是采取欺欺骗手段骗取宅基地建房的,派人送来一份以乡党委名义作出的处罚决定。请问,对行政机关以党委名义作出的处罚决定,我不服能否向法院起诉? 复信乡党委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乡政府以乡党委名义作出的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党  相似文献   

15.
签订租赁合同应当审查房屋证件【举案】宋屏相凭黎明的房屋开办商场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总算把装修搞好了,即将开张之际却被有关部门通知不准营业。宋屏立刻傻了眼,不但自己的心血白费了,而且五十余万元的货物怎么办?原来,问题出在房屋上,黎明当初建房时,没有办理过任何审批手续,房屋属违章建筑,城管理部门已经作出决定,要求予以拆除,并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相似文献   

16.
司法信箱     
违法建房的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应如何计算?编辑同志:我们在审理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理的案件时,遇到有关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在1994年至1996年期间擅自搭建的违章建房,于1998年作出责令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这类案件应当如何计算追究时效有两种意见:一种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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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李××和王××,系邻居,李居北,王居南。两家宅基均是1982年村委会统一规划发放的,李同年建房四间,并在宅基南端建了厕所和牲口棚一间。王于1986年9月份始动工建房,当时提出李所占宅基面积向南扩占,要求对方拆除厕所及牲口棚,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经村、乡多次调解无效,乡政府于今年三月做出决定:令李拆除厕所和部分牲口棚,王与东西邻北房后山墙拉齐建房并赔偿李损失费315元。李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双方现使用宅基面积均已超出标准,不应再让李拆除原有建筑物供王扩大宅基,因此对乡政府所作决定持不同意见,拟作  相似文献   

18.
《江淮法治》2008,(4):56-56
编辑同志: 本人是某县城居民,系城镇户口。1990年12月到部队服役.1993年退伍回家后,因无房居住,1995年9月在城关镇一村民组买了一块地,经村、乡镇、县土地局及县政府审批后于1998年建房居住(当时城镇居民建房只需要县一级政府审批即可)。建房时是符合城建规划的,而且当时我按照城建部门的要求进行了书面申请,未见回复(现城建规划已变更)。房屋竣工后,我不计其数地往返于国土、城建部门之问,要求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房产手续,他们总是相互推诿、拖延不办。请问我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19.
民事诉讼能径行判决行政赔偿吗?刘耀国案情上海市崇明县大同镇浜西村村民杨洪斌于1992年初向大同镇政府申请建房。镇政府鉴于杨洪斌申请建房的地点离1万伏高压线太近及后埭建房户尚未搬迁的实际情况,暂未批准。杨洪斌以镇政府若不立即批准其建房,就不让其妻作计划...  相似文献   

20.
2000年2月,某剧院因债务纠纷被赵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某剧院于调解书生效后两个月内偿还赵某99500元。该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某剧院未完全履行付款义务,赵某亦未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2001年8月,赵某又与某剧院协商签订了一份分期还款协议,截至2002年3月还款期限届满,某剧院仍未按协议完全履行。此时,某剧院尚有2839.5元未向赵某支付。对赵某享有的该项债权该如何处理,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赵某未在法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丧失了就本案债权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权利。理由是:《中华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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