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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刑分为定期刑和不定期刑,目前我国刑法中仅规定了定期刑,不定期刑不仅在立法中处于空白地位,在理论界也鲜有人论及。笔者认为,我国的刑罚改革要力求有所突破和成效,对不定期刑的重新正确认识和借鉴,是非常有益和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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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项刑罚制度,不定期刑制度在新派刑法观的理论根基上建立起来,在美国特色的刑法价值取向和司法环境中壮大并引领起一场西方不定期刑的运动热潮,之后却在不足百年的时间内又由美国率先开始废止,继而掀起了"确定刑运动".在我国加快进行法制改革探索之时,有必要对不定期刑制度在美国的兴衰历程进行一番剖析,并从这一看似理论与实践的覆辙重蹈现象中获得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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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刑居于我国刑罚体系的核心,在惩罚与矫正罪犯以及预防犯罪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自由刑执行的弊端日益突出,不仅使自由刑的优势难以全面的发挥,而且加剧了自由刑本身固有的缺陷,成为自由刑效益下降的重要原因,并导致我国的刑罚执行落后于国际行刑的发展趋势,所以推进刑罚制度与自由刑执行方式的改革,是发挥自由刑良好社会功效的主要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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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以来,随着商品经济日益发达,刑法理念和财产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报复与威慑为特征的古代刑罚因其残酷与野蛮的特质已为现代社会所抛弃,刑罚的轻缓化改革和罚金刑地位的逐步提升成为刑罚历史发展的必然路径.回顾20世纪其理念与制度的变革轨迹,探寻其发展趋势,能够为我国罚金制度的建全与完善提供必要的理论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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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罚金刑的改革与完善——以探寻罚金刑执行难之解决方案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刑罚逐渐趋于轻刑化和人道化,罚金刑在世界各国刑罚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实践中罚金刑的适用率也越来越高。但罚金刑执行难的问题却一直困扰着世界各国,我国也不例外。在我国,造成罚金刑执行难的原因主要在于罚金刑裁量原则的不科学,罚金刑执行保障制度、罚金缓刑制度以及罚金易科制度的缺位等。有必要改革与完善我国罚金刑及其相关制度,以从根本上解决罚金执行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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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改造”这一刑罚的中国经验出发,结合现代刑罚发展的历史,在修正国内流行的“刑罚进化论”的基础上,以改造刑为例,对现代刑罚制度与理论的迷误及其刑罚理性的谵妄与僭越,进行了具体的工具分析和价值批判;同时,借此分析与批判,本文最后将对于刑罚问题的认识引向关于“刑罚范式”革命的思考,提出了在“刑罚范式”的意义上,现代刑罚应从“国家vs罪犯”向“刑事债权人vs刑事债务人”进行转换,以此实现从“改造刑”到“契约刑”的刑罚制度变革,走向刑事法治的新境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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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各国基于其刑罚目的理论由报应刑论过渡到目的刑论、进而以折衷论为主导理论,刑罚方法总体趋缓,刑罚体系发生了巨大变革。因而,自由刑的刑种配置面临立法和司法上的重大改革。在人道主义思想的倡导下,近代西方监狱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使监狱成为惩罚与改造犯罪人的场所。改革中逐渐产生的自由刑的各种执行方法具有现代特色,很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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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易科制度是指刑罚为顾及受刑人之各种情状,对罚金刑宣告之受刑人,因限于各种特殊原因以致客观上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原宣告刑时,为避免罚金刑可能产生的弊害,遂准许或判令受刑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得为易刑处分的一种刑罚制度.在罚金刑执行难的现状之下,其确立可以弥补和挽救当前司法审判和执行的脱节、维护司法公正,同时节省司法成本、提高刑罚收益.它是当前执法体系下缓减执行难,维护社会秩序的必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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耻辱刑与刑罚宽和之历史进步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耻辱刑是指主要用精神损害方法来矫正犯罪的一类刑罚.刑罚宽和是刑罚改革发展史上的一大趋势.本文就耻辱刑的概念、种类、历史沿革与作用以及历史局限性和对当今文明刑的启示等作系统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克服耻辱刑弊端的建议,旨在研究并试图解决耻辱刑中污辱人格因素与犯罪预防的矛盾.以扬利除弊,进一步完善现代文明刑中的有关成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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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终身自由刑即无期徒刑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有期徒刑之间存在冲突,这些冲突妨碍了刑种之间的衔接和刑罚功能的有效发挥。在改革我国现行的终身刑制度时,应当设置两套不同的相对终身刑制度,但不应当引入不可假释的绝对终身刑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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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刑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附加刑的一种。在1997年修订新刑法的过程中,对于罚金刑制度的重视程度就提到了一个新的认识水平。这无疑体现了我国司法制度的进步,但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国的罚金刑制度还需进一步发展,以此来切实发挥罚金刑这一独特刑罚方式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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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以罚金替代短期自由刑的执行(以下简称易科罚金)是刑罚易科制度的一种。刑罚易科制度,亦称换刑处分或易刑制度已载入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刑法典。主要有三种:(1)短期自由刑易科罚金;(2)罚金易科短期自由刑或劳役;(3)短期自由刑或罚金易科非刑罚处理方法。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易刑制度。本文试图通过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例以及不同观点的考察,探索短期自由刑易科罚金在我国实行的可行性,以供学界同仁研究和立法机关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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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资格刑的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资格刑是以剥夺犯罪人的某种资格的刑罚.通过剥夺行为人实施某种行为的资格和能力,彰显其实现刑罚特殊预防目的的独特功能.因而资格刑的存在是必要的.就我国现状而言,现行资格刑种类单一、针对性不强、设计不甚合理.不仅如此,大量具有资格剥夺性质的处罚游离于刑罚体系之外,发挥资格刑的作用.因此,我国资格刑亟需完善:一方面,针对资格刑种类单一,应将散见其他法律条文中具有剥夺资格的内容进行整合纳入刑罚体系,同时,对现行的资格刑进行分解,以完善我国资格刑种类;另一方面,针对资格刑适用方面的弊端,应增加资格刑的复权制度以完善资格刑的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