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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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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货物销售风险转移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货物销售法中的“风险”是指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销售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卖方交付的货物遭受损坏、灭失的风险。关于风险转移的法律制度表明了特定交易条件下风险自卖方转移至买方的准确的时间和地点 ,使我们能通过确定货物损失原因、性质 ,决定由哪一方承担风险损失责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引用诸如Incoterms中的贸易术语在销售合同中规定风险转移界限 ,公约还提出 5种补充性的风险转移模式。公约还规定了卖方违约时仍应承担风险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责任  相似文献   

2.
国际货物买卖是跨国界的商品交换过程,参加这种法律关系的主体多为负有限责任的法人,且他们之间进行的大多为大宗货物买卖,因此,所有权的移转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显得特别重要。因为,当卖方将货物出售给买方以后(卖方保留所有权的除外),买方便拥有了对货物的所有权,但如果买方拒付款或无力付款(如破产)时,卖方就要蒙受财产上的损失或  相似文献   

3.
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根本违约 对风险转移的影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是指货物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过程中因盗窃、火灾、沉船、破碎、渗漏、扣押等原因所发生的意外的损失和灭失。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相关规定,一般原则下,如果卖方依合同规定的要求将货物交于第一承运人时,风险就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即风险发生了转移。但是如果在卖方根本违约的情况下,风险又是否发生转移,  相似文献   

4.
在近海地区国际贸易交往中,以CFR为国际货物买卖价格条件,可能会出现货轮到达目的港的日期,早于买方收到提单的日期,在这种情况下,有的买卖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并约定,由买方或卖方或共同向  相似文献   

5.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卖方的担保责任,从卖方担保责任的性质看,分为权利担保和品质担保;从合同是否有卖方担保责任条款看,分为明示担保和默示担保;从成交万式看,分为凭样品担保、凭说明书担保和凭规格担保等。减轻或免除卖方担保责任的方式如下: 1.在合同中减轻或免除卖方的担保责任。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一般在合同中采取以下措施减轻或免除卖方的担保责任:(1)把卖方的担保责任限定在说明书范围,由说明书限定货物用途,明确规定使用货物的方法;(2)规定买方的验货义务和索赔期;(3)卖方可以调换货物;(4)免除卖方对因货物间接造成的损失和其后果带来的损失的担保贵任;(5)免除卖方对侵害工  相似文献   

6.
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货物销售规定的一般原则(下)──对《公约》未明确解决的属于《公约》范围“所依据的一般原则”的探讨曹俊四、公平合理,兼顾双方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买方和卖方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公约》关于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不偏袒任...  相似文献   

7.
对于首次打交道的国际货物买卖的双方当事人来说,当双方就协议内容协商一致,合同就有效成立,剩下的工作就是认真履行合同。合同履行有两个关键环节,一是卖方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是买方依合同的约定付款。由于是首次打交道,且又分处不同国家,双方当事人对对方能否履行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疑虑,对方的商业信用是否可靠仍是未知数,如果有第三人以更可靠的信用介入买卖合同,使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都得到可靠保护,则买卖双方都皆大欢喜。信用证就具有这种特点。信用证是国际货物买卖中买卖双方都乐于采用的一种付款方式,它以银…  相似文献   

8.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风险是指货物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过程中所发生的意外损失和灭失。货物风险的转移就是指货物的风险何时从卖方转移到买方。风险转移直接涉及买卖双方的利益,它关系到是由卖方还是由买方承担损失的问题。在实际业务中,明确货物风险转移的具体条件和时间,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关于风险转移问题,各国法律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和国际贸易惯例都有不同的规定,但主要有这么两项基本原则:第一是把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联系在一起,以所有权转移时间作为风险转移的时间。那么,所有权转移则为风险转移的条件。英国和法国等国家的法律持这种原则。第二是将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与风险转移的时间分割开来,  相似文献   

9.
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方(付款人)的请求,开给出口方(收款人)保证承担付款责任的凭证,是银行凭自身信誉保证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一、前言在信用证结算的过程中,提单是不可缺少的单据之一,只有递交有效的单据,银行才能凭单付款,卖方才可以顺利结汇。信用证关系中,一般涉及四方当事人:买卖合同的买方与卖方,开证银行与付款银行。买方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卖方为受益人,将信用证由开证行及通知行转交给卖方;卖方装货上船,取得已装船提单,将提单交给议付行,议付行审核单证,单证相符即可放款,卖方结汇;议付行将信用…  相似文献   

10.
辛柏春 《行政与法》2007,(5):96-100
国际货物买卖风险转移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要确定非由当事人过错所致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以货物交付时间作为风险转移时间的理论,得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采纳,我国《合同法》借鉴了该公约的相关规定,但存在不足之处。我国《合同法》应在有关“风险”的概念、风险转移原则的调整范围和适用的前提条件、违约对风险转移的影响、风险转移的交付时间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1.
典型的商品交换将导致财产所有权的移转。所有权移转的完成,意味着一个交换过程的结束和当事人在交换中追求的经济目的的实现。那么,所有权从何时起发生移转,换言之,从何时开始一方当事人(原所有人)丧失其对财产的所有权,而另一方当事人成为财产的新所有人,这是直接关系到交换当事人的权益和商品交换秩序的重要问题。交换,作为交换当事人自愿的、协商一致的产物,需要借助于合同的形式实现,因此,所有权的移转方式和时间,一般应由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合同来确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权移转问题完全是当事人“私人意思自治”的领域,从稳定交换的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出发,法  相似文献   

12.
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在合同签订之后,由于受到各国政治、经济因素和自然条件的影响,往往会出现一些双方当事人事先预料不到或者根本无法预料的意外事故,如爆发战争或发生水灾、旱灾、冰冻、地震等自然灾害,当事人是否可以请求免责,这是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对于免责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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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论述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 ,货物所有权、风险是如何从卖方转给买方的 ;以及买方对货物的接受。其中主要侧重于在上述法律关系中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划分 ,将通过对不同国家的合同法及货物买卖法的对比 ,力求清晰地区分这些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易被混淆的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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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所承担的担保义务主要有品质担保义务和权利担保义务。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是买方安稳获得所有权的前提和保证,是卖方的重要义务之一,因此,加强对有关国家法律和相关国际公约对于此义务规定的研究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本文旨在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卖方权利担保义务的规定作具体解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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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之信用证条款作为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前提条件,一般载明如下内容:买方开立信用证的时间、信用证种类、信用证的有效期限、信用证的装船期限、信用证金额及货币类别、付款时间和方式等等.上述条款的制定和履行直接关系到信用证结算方式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卖方是否能够获得货款支付,因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应特别关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之信用证条款问题.本文拟就该条款中的部分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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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国际贸易术语中海运条件下,CIF(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合同分别与装运港和目的港交货合同风险的移转界限及主要区别的比较,充分地显示出CIF价格术语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合同,它具有风险最大,最具特色同时对买卖双方独具优势和魁力,因而也是被各国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采用得最为广泛和持久的贸易术语的法律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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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论:跟单信用证下的提单规则在国际货物贸易中,买卖双方均面临着风险:卖方承担买方不付款的支付风险,买方面临收不到货的交货风险。为了控制风险,理想情况是卖方想要在发货前先收到现金,而买方企盼在确实收到货物后再支付货款。为了平衡买卖双方利益,在国际贸易发展中,商人们在商业实践中创造出了跟单信用证这一支付方式。其流转程序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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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我国对外经贸活动在加入WTO之后所面临的新的机遇和挑战,认真研究和掌握相关的国际经贸法律规则已成为我们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风险转移问题直接涉及到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关系到究竟是由卖方还是由买方承担货物的意外损失,因而在各国法律制度中都是一个极具重要价值的实践问题,也是各国学者颇感兴趣的一个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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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程度的日益加深,国际货物买卖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订立,就是针对越来越多的跨国贸易,为其提供处理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法律准绳。《公约》第35条就是具体规定了作为合同的卖方应如何满足交付货物的要求。《公约》第35条共有三款内容,第一款规定了货物与合同的相符,是判断货物合乎要求的最初条款;第二款是在当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同意的情况下适用,明确了一系列设想问题的解决;第三款则规定了卖方的对存在交付不符的免责。  相似文献   

20.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是卖方一项重要义务,它关系到买方合同目的的实现。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更为复杂,涉及各国的法律规定也不尽相同。2002年修订的德国新买卖合同法体现了大陆法系对英美法系的又一次认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应规定在借鉴英美法系的同时又有其特点;而中国《合同法》中关于表面瑕疵和隐蔽瑕疵的规定更是填补了公约相关规定的空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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