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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13 毫秒
1.
一、完善和加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宪法确定的我国宪法监督机关。是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主体。如何完善和加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它宪法监督中的主体作用,我认为,重点应该放在加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本身特别是全国人大  相似文献   

2.
本文拟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宪法保障制度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构想,以期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第一、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体制下设立监督宪法实施的机构。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监督宪法实施的主管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但是从我国以往经验和国外经验来看,由于全国人大没有一个专门监督宪法实施的机构,乃是此项任务难以很好落实的一个主要原  相似文献   

3.
研究法律监督,必然涉及到宪法监督及二者的关系问题。法律监督和宪法监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互相包含,在实践中电不能混淆各自的职能和作用。因为宪法监督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特有的职权,是最高权力机关行使权力的重要形式。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的监督,都可称之为宪法监督。根据我国宪法的视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相似文献   

4.
对违宪审查体制的介绍和探讨是三十年来我国宪法学研究的一个重中之重。不过,违宪审查机制并不是宪法的唯一实施途径,更不能说没有了违宪审查就没有了宪法。就我国宪法来说,它的实施更多通过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而非通过宪法监督的方式来实现。立法机关根据宪法制定法律,既是对宪法的具体化,也是对宪法条款的解释和实施。三十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相似文献   

5.
试论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模式选择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关键在于改革我国现行的违宪审查体制。代表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是一种不完全的违究审查体制,增设宪法监督的专门委员会也难以保证其有效性;而普通法院违宪审查体制并不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专门机构违宪审查模式可以为我国的政治体制所兼容,有利于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则基础上,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建议设立独立的宪法委员会,把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监督与宪法委员会的专门违宪审查结合起来,实行以宪法委员会为主的违宪审查体制。  相似文献   

6.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最高形式的法的概括。在很大程度上说,宪法在现实的国家政治生活中实现的如何,是衡量国家民主化、法制化程度高低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标志。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对我国目前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现象,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并强烈要求国家权力机关加强宪法监督职能。为此,结合我国宪法实施的实际情况,对宪法监督的一些理论  相似文献   

7.
一宪法的有效实施,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而宪法实施成功与否,取决于宪法监督的力度,为了保障宪法的实施,世界各国都从本国的国情出发,采取了多种保障监督措施,从而构成了一个国家完整的宪法监督制度。这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违宪审查制度。它是宪法监督制度的核心。能否设立一种权威的、可操作的违宪审查制度是改革宪法监督体制的关键所在。虽然从1954年宪法开始就确立了我国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模式,1982年宪法以及《全国人大组织法》对此作了确认并逐步完善。“从宪法条文的层面上理解新宪法重视宪法的保障机制,比54宪法的…  相似文献   

8.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它除了立法外,还负有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这种职责最主要的手段是监督.只有加强监督,才能确保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缺少监督,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就难以实现.现在,现行宪法中虽然也规定了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监  相似文献   

9.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在通过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中指出:“会议要求常务委员会吏好地履行宪法赋予的职权,加强对宪法法律的实施的监督。”因此,如何保障和加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是一个值得重视和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宪法保障制度,是指在维护宪法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所采取的各种保护措施,它包括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和查究违宪的程序、宪法解释权的归属和修改宪法的程序以及宪法诉讼等内容。我国第一部宪法,就对宪法保障问题作了原则规定,确立了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体制,奠定了我国宪法保障斜度的基础。现行宪法使我国宪法保障制度有了较大的发展,第一次确认了宪法的根本法地  相似文献   

11.
论宪法监督的司法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宪法确立了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模式 ,实践证明 ,这是一个失效的制度设计。失效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宪法监督程序不完善 ,而在于这一模式背离了宪法监督的本质。宪法监督是多数民主的“制动器” ,唯有司法化的监督才能担此重任。司法性宪法监督与“议会至上”、“多数民主”是可以调和的。宪法是法律 ,然后才是最高法律 ,宪法的法律性也意味着宪法可以而且应当由司法化的机关加以适用。  相似文献   

12.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法院正确执法的保障黄顺生编者按: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的确立。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宪法,确定了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享有立法权。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要对人大负责...  相似文献   

13.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县以上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人民检察院有权进行监督。一、国家权力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监督的性质。目前,国家权力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在认识上有三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是领导,一种意见认为是宪法监督,一种意见认为是工作监督。持“领导”观点的主要理由是,  相似文献   

14.
人大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是保证和保障人大的其他权力实施和实现的最后最终的屏障和防线,并进而确定和决定人大在国家体系中的宪法与宪政地位状况。胡锦涛同志说:“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  相似文献   

15.
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宪法的有效实施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我国的违宪审查体制亟待完善。本文首先对我国的宪法监督体 制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又从四个方面解释了我国现行违宪审查制度何以如此脆弱的原因。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关键在于改革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独立的宪法委员会的审查模式可以为我国的政治体制所兼容,是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最佳选择。本文提出了设立独立的宪法委员会,把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监督与宪法委员会的专门监督结合起来,实行以宪法委员会为主的违宪审查体制的构想。  相似文献   

16.
监督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开展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地方人大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把握的问题。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的重要内容,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本质上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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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的几点思考顾尧坤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是国家通过宪法赋予的,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既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也要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检...  相似文献   

18.
<正> 在宪法中规定一套监督宪法实施的制度,这在当今世界上是极为普遍的做法。但各国所实行的宪法监督制度各有不同,概括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一)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制;(二)司法机关监督制;(三)专门机构监督制。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实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制。一历经十年浩劫的中国人民,不仅渴望有一部好的宪法,更渴望宪法能切实地贯彻实  相似文献   

19.
对宪法性质及相关问题的重新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魏宏 《法学论坛》2003,18(1):35-40
本文讨论了宪法的性质、内容和效力阶位等涉及宪法本质特征的一系列问题。认为 ,宪法不是母法 ,而是关于国家政治生活准则的部门法 ,在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契约 ;有关国家权力的来源与性质、配置与运作、制约与监督等问题是一个国家宪法的核心内容 ,而关于发展经济、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思想教育、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问题不是宪法应有的内容 ;宪法虽然作为一种政治契约 ,应当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但根据本文提出的“对外承诺对内具有约束力”的原则及其相关规则 ,宪法实际上的效力阶位从制定机关的角度看 ,则取决于其在一个国家整个权力结构体系中的级别 ,因而我国宪法与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实际上处于同一效力阶位 ,而要使它成为效力最高的法律 ,就有必要进行立宪体制上的创新。  相似文献   

20.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审判、检察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人大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近些年来,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遵循党的领导、集体行使职权、不包办代替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重点,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本期就此推出一组报道,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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