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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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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与生活》2012,(12):53-53
2008年11月19日,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调查。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8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案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黄光裕获有期徒刑14年。  相似文献   

2.
黄光裕案已被法院立案受理 广受关注的国美前董事局主席黄光裕一案已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正式受理,近日将开庭审理。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原主席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案其他被告人及相关被告单位亦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一并提起公诉,这距离黄光裕2008年11月被北京警方控制已近15个月。  相似文献   

3.
黄光裕案透析: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落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其中第二宗罪——内幕交易罪被业界认为是案发的直接导火索。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  相似文献   

4.
黄光裕案涉三罪被判14年 5月18日,国美集团原董事局主席黄光裕涉罪案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  相似文献   

5.
从内幕交易罪看金融市场的刑法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案情一: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2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相似文献   

6.
《法律与生活》2010,(18):4-4
2010年8月30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前中国首富黄光裕和妻子被控多项犯罪一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 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  相似文献   

7.
黄光裕作为曾经的中国首富,其被追究刑事责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关媒体全程报道了该案的审理进程。对该案涉及的一些罪名,媒体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其中单位行贿罪由于涉及国美公司及黄光裕本人,因此该罪能否认定,是认定为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格外引人关注,有关行为性质认定依据的争议也比较大。随着该案二审的宣判,有关争议也尘埃落定。作为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对于在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模糊的法律问题比较好地给予回应,其影响将比较久远,判例效应也将十分显著。  相似文献   

8.
关于行贿罪若干问题探讨戴长林,宁诗敏一、行贿罪的分类本文尝试根据中外各种贿赂罪的理论和立法例案概括划分出各种类型的行贿罪,希望能通过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标准将行贿罪进行分类,来帮助我们加深对行贿罪的认识深度,从不同侧面把握行贿罪的特征、性质和社会危...  相似文献   

9.
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的关键人物丁书苗,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被检方提起公诉。2013年8月下旬,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相似文献   

10.
徐强 《行政与法》2009,(10):126-128,F0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单位行贿罪较之单位行贿罪和行贿罪为轻罪。司法解释将单位犯此罪立案数额标准设定与单位行贿罪一致,将自然人犯此罪立案数额标准设定为行贿罪十倍。在检察工作中.为更合理地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以实现刑罚维护正义和预防犯罪之目的.如对单位行贿罪仍为轻罪.应使单位犯此罪立案数额标准相对单位行贿罪为低.使自然人犯此罪立案数额标准相对接近行贿罪。犯罪圈相对扩大.是在刑法更关注人权保障的大趋势中,针对特定时期特定问题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合理措施。设定“法网恢恢”、“围而不取”、“择重而取”、“取而不厉”的刑事司法解释和执法格局。有利于实现刑法人权保障和社会保护,对单位行贿罪(包括由其引发的单位受贿罪)治标与治本的统一。  相似文献   

11.
日前,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在审查中发现黄光裕等人还涉嫌其他新的犯罪事实,目前此案已移送相关部门继续审查,此前众多媒体关于国美集团黄光裕案即将起诉的报道为不确之消息。2008年11月17日晚,39岁的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00493.HK)董事局主席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起因包括涉嫌“操纵市场”等,具体系指对其兄黄俊钦控股的*ST金泰股价进行操纵。  相似文献   

12.
行贿罪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有很多问题都还存在着争议,笔者从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案例出发,对行贿罪的客观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对行贿罪的实行行为、犯罪分类及因果关系等问题都进行了一定的探索。  相似文献   

13.
金孵 《检察风云》2012,(1):22-24
线索:黄光裕“大萝卜”又带出一块“泥” 黄光裕不仅是一位经济上的“巨人’,还是震惊中国官场的—只“大萝卜”。不拔不行,拔了影响一大片。有关部门拔出这只“大萝卜”后,一批高官如同萝卜旁边的泥粒,被纷纷带了出来。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等人,都是受到黄光裕以及连超的牵扯所致。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法第163条、第389条、第393条、第391条设立的对公司、企业等单位人员行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无论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都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作为前提条件,由此可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一条件,是各类行贿犯罪的必备条件,是认定各类行贿犯罪的关键。  相似文献   

15.
4.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商业贿赂犯罪在管辖上是如何分工的? 答:商业贿赂犯罪涉及的8个罪名,分别属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管辖,即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刑法第163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164条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由公安机关管辖,第385条受贿罪、第387条单位受贿罪、第389条行贿罪、第391条对单位行贿罪、第392条介绍贿赂罪和第393条单位行贿罪由检察机关管辖。  相似文献   

16.
有关中国首富黄光裕被公安机关调查的消息,最早的时候是在手机短信上开始流传起来的,经媒体曝光后,期间传闻甚多。11月26日,北京警方正式确认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拘。28日,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又证实,ST金泰的控股人、黄光裕之兄黄俊钦和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因相同罪名正接受警方调查。  相似文献   

17.
本报综合消息行贿和受贿,无疑是结伴而生的两种丑恶行径。但以前我们听到的是受贿被惩处的多,而行贿被追究的少。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于行贿罪的立案标准,将会使行贿罪受到有效的打击。 立案标准指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为行贿罪立案: 1.行贿数额在 1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 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l)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 3人以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相似文献   

18.
包蹇 《法庭内外》2006,(3):50-50
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两起受贿、行贿案。法院依法认定,中共鸡西市原市委书记丁乃今.犯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心愿犯受贿罪、行贿罪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相似文献   

19.
几类行贿罪特殊主体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实践中,有些个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往往以单位名义行贿,易被误认为是单位行贿,因此,有必要区别几类特殊形式的行贿罪主体。  相似文献   

20.
建议取消行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克 《天津检察》2006,(4):26-27
我国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纵观司法实践中,受贿打击较多,而行贿受追究的少,仔细分析在行贿罪的规定中有一个必备要件,即“不正当利益”。如何把握不正当利益,是行贿罪定罪的关键。笔者认为,不正当利益是否必须作为行贿罪成立的必备要件值得商榷。而且学术界对这一规定也有不同观点,建议予以删除,笔者认同这一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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