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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是指可以解决的矛盾。一般是由于个人或群体之间的预期目标差异或手段不一致、行为不协调而产生的碰撞。冲突在组织活动中是不可避免的,它属于组织本质性的东西。调节冲突则是领导者例行的日常年作之一。无论什么冲突,就其实质来看,可分为两大类,即建设。险冲突和破坏,性冲突。鉴别它们的依据是:建设性冲突:1.对共同目标的关。C;2.乐意了解别人的观点。意见;3.在冲突过程中,以争论问题为中。G;4.互相交换情况增加。破坏性冲突:1.对赢得自己现声、胜利的关心;2.不愿听取他人的观点、意见;3.在冲突过程中,以人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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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职能转变与转移过程中,作为政府职能重要接盘手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是同类、同质、同域中社会组织的领军者,是社会力量集体行动的组织载体,具有整合性、联结性、引领性与培育性等正向价值。但是,在实践中还存在"严进入、宽监督"、"重管理、轻整合"、"强权力、弱权利"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社会组织理性成长缓慢、个人理性缺失,其中,个人理性是造成集体行动困境的根本原因。这就需要对枢纽型社会组织进行进一步制度建构。要使枢纽型社会组织成长并走向成熟,关键在于适度调整个人理性、协调制度合法性与改革合理性的融合、环境指标与绩效分析的统一以及构建政府干预与内部监督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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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组织捐献利用中的主体包括自然人、自然人之继承人及社会公众三方,在遗体组织捐献利用过程中会产生三种形式的主体利益冲突:捐献决定作出时自然人与社会公众利益间的冲突;捐献决定未作出时自然人意志与其继承人意志间的冲突;以及捐献后对遗体组织利用的社会公益性需求与自然人之继承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之间的冲突。在处理利益冲突的过程中,应当始终恪守比例原则,为三类主体的利益折损保持其最基本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则要以自然人意思自治之利益为最高准则,仅在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以其近亲属类监护人的一致同意替代其意思自治。与此同时,要以鼓励行业自治的形式完善相关的社会公示与监管制度,从而构建一个周延的法律制度框架,保证遗体组织捐献利用的规范化与秩序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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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幸福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7,23(3):64-68
法律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然而,关于法律是什么的问题仍然未有定论,梳理和反思学界前辈们关于法律的界定,考量法律存在的目的,有利于通过实证主义的路径来思考现代社会意义中法律的范畴。据此,可以认为,法律是依据主流社会的意志制定或认可,以其共同体的强制力为后盾,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化解社会冲突并创造美好生活的社会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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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飞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7,23(2):45-49
财政体制的完善程度直接决定着政府化解冲突、稳定社会的能力。当前我国所面临的各种突出的社会矛盾,其背后往往都能找到财政体制缺陷的影子。从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等方面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是缓解社会矛盾与冲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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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的界定及特征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 ,依照法律规定专门从事对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公共服务的提供和公共秩序及安全的维护等进行有效管理的行政性组织和社会性组织的总称。它具有服务性、社会性、公益性、职能性、法制性等特征。根据是否依仗行政权力来推动管理活动 ,可以把公共事业管理主体分为行政性公共事业管理组织和社会性公共事业管理组织 ,它们之间有着完全不同的活动方式和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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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研究》2017,(6)
通过对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和深圳五个特大城市社区的调查,系统探究社会转型期我国城市社区冲突治理存在问题之缘由。直接原因包括:社区冲突治理理念滞后,跟不上时代步伐;基层政府公信力流失严重,合法性权威受到影响;社区居民主人翁意识弱化,社区认同感持续下降;社区社会组织发育缓慢,社会力量弱小;社区冲突治理过于"碎片化",难以形成合力;相关法规政策建设滞后,冲突依法治理水平较低等。而深层原因则涉及五大困境:社区冲突主体的重叠性与冲突主客体的同一性;社区参与不足但社区冲突数量不断增加;社区冲突的频发与冲突化解制度平台的缺失;社区冲突控制成本的上升与治理成效的下降;社区冲突治理呈"有法律却秩序失范"的困境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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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论亲属容隐的当代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亲属容隐制度在中国和西方法律史上都有悠久的历史。在当下西方法律制度中仍然存在着亲属容隐的空间,而在中国当代法制中,其因被当成落后的封建法律文化而遭致弃绝。亲属容隐可以调节法律与人情之间的冲突,可以增加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度,因而在今天的中国法律中,应该对传统的亲属容隐制度的合理因素进行吸纳,从而构建以自由、平等为精神的新型亲属容隐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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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作为建设中追求的一种现实社会目标,并不意味着能够完全消除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但它有一种能够不断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机制和一系列在矛盾中仍能保持和谐与快速发展的制度。参与者利益上的博弈要求建立相关制度来保证和谐状态的达成。当前构建和谐社会所需的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从多方面加强所需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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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显然,具有这些特征的和谐社会,单靠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是无法达到的。构建和谐社会,政府规制的权威调控不可或缺。因为政府是拥有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代表公共利益、承担公共责任的特殊社会组织,它既可以通过控制意识形态和公共传播媒体来引导、营造社会的思想、文化和舆论,又可以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规范及公共政策来影响和调节社会利益关系,还可以通过社会动员、社会协调、社会强制等多种方式来整合各种力量。显然,政府作为一种公共权威,其对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作用是其它任何社会组织无法替代的。在各种矛盾和冲突日益突出的变革时代和社会转型期,就必须拥有一个整合力、感召力、高效能、服务型的政府,来履行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本职能,并发挥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权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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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利民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1992,(10)
所谓道德价值导向,是指社会的统治阶级为了调节不同阶级、等级、阶层、集团以及个人之间间的利益关系而作出的道德价值选择,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一种反映。它通过政治、法律、哲学、艺术、宗教以及习俗、礼仪等社会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对道德价值观进行规范和调节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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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在整个国家的法律规范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行政立法已经成为现代政府对社会各项事务进行有效管理和调控的不可或缺的手段。然而,一个不应否认的事实是行政立法中的权力寻租现象十分普遍,即立法主体通过立法权的运行而使部门权力利益化和部门利益合法化。对此,立法公开制度和立法参与制度可以起到有效的防范作用,但立法回避制度在其中的作用亦不容忽视。行政立法中的回避制度是指与某一立法项目有直接明显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起草、审查和评审,不得主导立法进程的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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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换,何为现代性以及如何审视现代性,成为我们时代无法回避的焦点性问题之一。然而我们不得不看到,同时包含着器物制度层面与文化精神层面双重维度的现代性不可避免地潜藏着内在的冲突和风险性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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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行政许可制度探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6)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个人、组织的申请,依法准许个人、组织从事某种活动的行政行为,通常是通过授予书面形式赋予个人、组织以某种权利能力或确认具备某种资格。公安行政许可应是行政机关的职责和义务,具有保障功能和保护功能。目前公安行政许可还存在许可设定滥。许可条件和标准过于笼统、许可程序不规范、滥收许可费、监督乏力的问题。建议在制定行政许可法时取消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的许可设定权;规定听证会制度;规定许可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和竞争择优制度;许可费用一律上缴国库;加强许可制度的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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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转型及其价值冲突之化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转型是一种包括社会政治结构、经济结构和文化结构整体变迁的社会质变,其实质是传统体制获取现代功能的现代化过程。从本质上看,社会转型是社会结构的变迁,但这种变迁将带来人的行为方式的转变和整个社会价值体系的变化,期间,不可避免地带来个体利益的碰撞和社会价值冲突。我国社会转型的显著特征是传统与现代的并存与对立,它要求社会体制、人们的行为方式等发生相应的变化,这些变化及其实现的宽度和广度将促成社会价值冲突的生成。从根本上说,我国社会转型期间的价值冲突可归结为不同主体的价值观冲突和相同主体不同取向的价值观冲突两大类,社会转型期的价值冲突都应该予以化解或纠正。本文从社会转型的基本理论出发,探讨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价值冲突及其表现,构建了社会转型期社会价值冲突的化解机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