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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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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曾荇 《求索》2007,(10):102-103
民间文学艺术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属问题日益凸显。文章通过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渊源、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如何构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的新模式等方面的探讨,以期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与发展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2.
民间文学艺术集体管理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文化的加速传播,民间文学艺术被开发出具有知识产权新成果的潜在可能性迅速增大。当然,随之而来的掠夺和滥用也在空前的增多。如何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行之有效的保护也就成了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一 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属问题分析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属问题,首先要解决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问题。从民间文学艺术的实质内容来分析,它有两种存在形式。一种是民间文学艺术的原生作品或艺术母体。如何对母体进行保护是当前知识产权界讨论最多的话题。从作品的创作层面来讲,民间文学艺术原生作品最初的创作者可能…  相似文献   

3.
论民间文学艺术私权保护的必要性及保护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尚志红  王素娟 《前沿》2009,(9):180-184
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予以私权保护,既是出于公平的需要——使他们可以分享商业化使用带来的收益,也是效率的要求——为了激发他们传承民间文学艺术的热情,更好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在对客体的保护与主体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对客体的传承为第一目标。通过法定许可等方式,弱化主体的权利,降低民间文学艺术使用的门槛。在保护持有主体的利益的同时,鼓励公众对民间文学艺术的自由使用,实现主体利益与客体保护的双赢。  相似文献   

4.
尚志红  王素娟 《前沿》2009,(11):180-184
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予以私权保护,既是出于公平的需要一使他们可以分享商业化使用带来的收益,也是效率的要求——为了激发他们传承民间文学艺术的热情,更好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在对客体的保护与主体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对客体的传承为第一目标。通过法定许可等方式,弱化主体的权利,降低民间文学艺术使用的门槛。在保护持有主体的利益的同时,鼓励公众对民间文学艺术的自由使用。实现主体利益与客体保护的双赢。  相似文献   

5.
我国关于民间文学艺术内涵的研究包括作品思路、形神一体化思路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思路三种类型,这些思路存在着法学化不足、本土化不足和作品化不足三个误区,建议将1982《示范法》和2012年WIPO--IGC《保护传统文化表达形式条款草案》与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学结合起来,把民俗学成果法学化、域外资源本土化和中国化,并坚持作品思路,合理确定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内涵,为建构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制度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6.
朱国良 《青年论坛》2014,(6):108-112
用法律手段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是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进程的需要,也是保护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的迫切要求.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问题首先是由发展中国家提出来的,发达国家中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相对较弱.比较法视阈下,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尽可能既要与现行国内国际立法实现有效对接,又要坚持立法重构,以有效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传承、记录、整理和汇编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民间文学艺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为基础所创作的文化作品也层出不穷,但是法律却未给予其明确的保护,这从侧面反映了有关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问题的复杂性,目前有关民间文学艺术衍生作品的纠纷越来越多,其独创性的认定便成为该类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法院在独创性认定标准上应采用较高标准,即高于一般作品的标准,在独创性认定方法上采用"接触+实质性相似"的方法同时引入专家辅助方式判定该类作品侵权问题。  相似文献   

8.
朱国良 《青年论坛》2009,(6):107-110
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制度与著作权法有许多不可调和的冲突。民间文学艺术传统知识在知识产权法律中对应的是传统文化权,在此基础上构建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法律制度:保护宗旨应在于鼓励、支持对民间文学艺术这种活态艺术的传承、发扬;保护范围内的传统知识应在语言、音乐、动作、物质形式等几类表达形式中体现;权利主体应该是创造民间文学艺术的特定群体;权利内容应包括经济权利与精神权利;保护期限应是永久性保护。  相似文献   

9.
尚志红  赵颖 《人民论坛》2012,(14):144-145
民间文学艺术的商业利用给使用主体带来丰厚的利润,却没有给民间文学艺术相关利益主体带来利益。对民间文学艺术私权保护研究的初衷,在于为持有群体的利益分享寻求理论基础,而不在于保护其垄断性使用。弱化权利与利益共享理论既可以使持有群体获得利益分享,又不致对外界使用民间文学艺术设置太多的障碍。  相似文献   

10.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形式法律保护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形式从本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版权法中,这些国家有突尼斯、智利、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塞尔加尔、肯尼亚、马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象牙海岸、几内亚。有些发达国家也开始注意对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形式的保护,如英国在其1989年生效的《版权法》第169条中,对此就作了明文规定。从70年代开始,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形式被纳入一些多边公约的保护范围。例如:《保护文学  相似文献   

11.
白秀娥诉国家邮政局、国家邮政局邮票印制局侵害其剪纸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件,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于有了结果。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双方对白秀娥的剪纸作品“是否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应当适用何种法律”存在重大分歧,引起舆论界和法学理论界的关注,加上《乌苏里船歌》著作权纠纷案件、我国的民间文学作品被外国人改编用于商业等案例,在全国范围内激发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12.
民间文学艺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兼具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为主的公权保护方式侧重保护其文化价值,以《著作权法》为主的私权保护方式侧重保护其经济价值,只有二者形成合力,才能促进贵州民族民间文学艺术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贵州省政府应当充分认识到民族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必要性,积极利用著作权法的制度优势保障本民族地区民间文学艺术的科学传承与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3.
民间文学,顾名思义,它是指民间的口头文学,是与书面文学相对而言的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这些口头文学作品,在民间经过世世代代的流传,不断地得到发展和丰富,有着较为曲折的情节,生动的比拟,强烈的故事性和比较完整的人物形象,已经形成了有相当艺术价值的文学作品。  相似文献   

14.
小县大文化     
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山区小县,用什么来吸引世界的眼球?天台提出了"小县大文化"的概念。在建设特色文化强县的实践中,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早在20世纪80年代,天台就开始了民间文化搜集挖掘工作,开展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俗称三套集成)的普查整理工作。目前,搜集和挖掘的范围涉及民族语言、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等18个大类。  相似文献   

15.
说唱艺术是曲艺的一种。它是指广泛流行于人民群众中间的、富有地方或民族色彩的,以说唱来叙述故事、塑造人物、表达思想感情、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艺术形式。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有300多种曲种,几乎遍布全国、各民族之间,是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解放后,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在党的领导下广泛深入地进行了各种说唱艺术的发掘、收集、整理工作。与此同时有志于水族民间文学研究的志士仁人也做了大量工作。后来很自然地就提出了水族有没有说唱艺术(曲艺)的问题。这一问题的提出有力地推动了对水族民间、文学的研究工作。  相似文献   

16.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而“语言艺术的开始是民间创作”(高尔基语)。可是,过去许多人一谈到文学,似乎只有书面文学才算数。其实,书面文学或称文人文学,那是文字产生以后才有的。文字辅助和扩大了语言的交际作用,它记下了许多古代的语词,其精华还在继续为今天的社会服务,影响着今天的语言。民间文学是存在于人民口耳之间的活动着的文学,它在文字产生之前就早已存在了。口头创作,口传心授是民间文学的特征之一。口头的声音一发即逝,不能传于异地,留于异时,那末,口头民间文学还能对语言产生什么影响呢?事实上,民间文学作品中的许多古代传说故事、史诗、格言等,除其艺术价值外,还为我们提供了历史、宗教、哲学、美学、风俗习惯等方面研究的宝贵资料;正因为它们是语言的艺术,更为我们今天的语言提供了丰富的养料。  相似文献   

17.
《民主与法制》2008,(20):41-43
盘古开天辟地的神话家喻户晓。有关盘古创世传说的发源地,众说不一。2008年8月6日,一起由盘古神话故事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在河南省高院二审开庭。这也是我国首例神话传说著作权案。该判例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具有标本意义。  相似文献   

18.
刘凌 《前沿》2007,(1):154-155
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与著作权有着密切的联系,著作权应在保护民族民间文学作品中起到主导作用。但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权利主体、时间及形式上的不确定性与著作权法所要求的作品的确定性有着冲突。立法、行政、加强民族民间对此的思想意识等途径可以消除这种冲突,加强对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相似文献   

19.
贵州是苗、布依、侗、水、仡佬等多民族聚居的省份,各个少数民族都有其独具特色、丰富多采的文学、音乐、舞蹈及工艺美术。解放后,贵州省作协为抢救各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成立了民间文学工作组,做了大量的民间文学资料搜集,整理和编印工作,编印了大批贵州各民族文学资料及出版了《苗族民间故事先》一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文革”期间,资料遭到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族文艺事业走上了蓬勃发展的道路。1980年5月贵州民间文艺家协会成立,并创办了民间文学期刊《南风》。协会广泛吸收民间文学、民间工艺美术、民间戏剧、民间音乐等方面的专业工作者及业余爱好者参加。对主省开展民族民间文艺的搜集整理、丛书的编辑出版以及民族文艺的理论研究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使全省民族文化艺术收集、整理,研究工作出现了繁荣景象。发表出版了如苏晓星的《民间文学散论》、杨昌国的《苗族舞蹈与巫文化》、李瑞歧的《贵州侗戏》、潘朝霖的《傩文化论文集》等论著。据不完全统计,从1949年至1993年,全省有50余人在省内外各级报刊上发表民族文化艺术研究方面的学术论文和资料约310篇。出版民族文学,音乐、戏剧、舞蹈、工艺美术方面的专著、论文集、资料巢等各类图书共116种。全省民族文比艺术研  相似文献   

20.
为了推动和促进云南省各民族社会主义文学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边疆各族人民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云南省将举办民族民间文学评奖活动。评奖范围是指省民族民间文学工作者、爱好者、歌手、诗人、作家,从一九七七年一月至一九八一年十二月所搜集、翻译、整理的在全国各地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或出版的我省各民族优秀的民间文学作品(包括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史诗、叙事诗、谚语、谜语)以及民族民间文学的研究论文和著作等,也包括用少数民族文字整理发表、出版的民间文学作品和论著。但创作及文人文学,根据民族民间文学改编或创作的故事、诗歌等不在评奖之列。评奖标准强调作品的真实性、思想性和艺术性,论文要求结合实际,有独到见解。评奖采用群众与专家结合的办法,自下而上,由群众推荐,专家鉴定,最后由评奖委员会评定。得奖作品按一、二、三等发给奖金及奖状,有的授予荣誉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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