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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口供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排除非法口供,严肃口供的合法性,是十分必要的。我国目前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但有不足之处,应以"自白的任意性"规则,作为理论基础。文章提出要明确证明责任,厘清证明标准,真正落实我国刑事法律保障人权和惩罚犯罪并重的理念。  相似文献   

2.
被告人口供是法律规定的一种证据形式,实践中对案件事实具有极强的证明力。我国司法机关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完善了对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口供的排除规则。然而,目前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仅能从形式上排除非法口供,非法口供实质上已经通过庭前案卷移送预先进入审判者的视线,并最终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口供的证明力进行研究,分析口供证明力的发生机制,提出阻断非法口供证明力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3.
目前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仅能从形式上排除非法口供,非法口供实质上已经通过庭前案卷移送预先进入审判者的视线,并最终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发挥重要作用。同时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对是否排除“重复自白”和以非法口供为线索取得的物证是否排除没有规定。这些问题都会影响非法口供排除规则能否达到彻底排除的效果,因此有必要从证明力的角度对非法口供进行研究,并对我国非法口供排除规则进行再完善。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仅能从形式上排除非法口供,非法口供实质上已经通过庭前案卷移送预先进入审判者的视线,并最终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发挥重要作用。同时,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对是否排除“重复自白”和以非法口供为线索取得的物证是否排除没有规定。这些问题都会影响非法口供排除规则能否达到彻底排除的效果,因此有必要从证明力的角度对非法口供进行研究,并对我国非法口供排除规则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非法证据的处理尚属立法空白,虽然其后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司法解释确定了非法口供和非法言辞证据排除规则,但该解释却存在缺乏操作性等缺陷,对于司法实践中的刑讯逼供现象并没有起到很好的规制作用.因此,通过对司法解释的第61条进行解读,结合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非法取证现象,借鉴西方法治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在我国立法中确立成熟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犹为必要.  相似文献   

6.
刑讯逼供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讯逼供是司法领域的一大顽症 ,其存在既与司法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有关 ,更与立法上口供采信规则的不完善分不开。解决这一问题 ,必须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明确规定沉默权的合法性 ;二是限制口供的证明能力 ;三是禁止以非法方法获取口供。  相似文献   

7.
继《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文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就认定和排除非法证据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后,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决定,用"五条八款"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了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明确了检察机关的证明责任。现有检察机关承担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责任方式能否有效地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方法,应冷静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对可能存在的某些不足寻求实践解决及制度完善的路径与方法。  相似文献   

8.
《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对于侦查机关的取证能力与规范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核心内容,非法口供排除以制度的形式对于讯问工作进行了体系化的顶层设计.但实证研究表明,非法口供排除的实施效果不尽人意,主要面临法律规定存在不足、配套制度有待完善、侦查人员 自身因素以及监督和奖...  相似文献   

9.
非法口供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侦查机关还在习惯性地依赖非法口供。非法口供在审判阶段不能得到有效排除,成为我国法治化的一大障碍。借刑事诉讼法修改之际,应当确立明确的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以保障非法口供排除的实现。  相似文献   

10.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西方许多国家早已建立 ,其内容一般包括对非法获得的口供的绝对排除和对实物证据的排除。适应刑事诉讼民主、文明的潮流 ,在控制犯罪的同时 ,充分保障涉讼公民的人权 ,我国应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包括非法口供的一律排除和非法物证的原则排除。  相似文献   

11.
很多冤假错案都是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造成的,为制止冤案频发,提高审判质量,"两院三部"共同出台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它强调了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完成了我国刑事诉讼理念从单纯的"反对刑讯逼供",到明确"非法证据排除"转变,但是该规定在执行时还将面临一定的困惑。  相似文献   

12.
刑讯逼供是一种为现代国际公约和各国法律所严格禁止的审讯方式,它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危害司法制度及民主法治建设。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现象却屡禁不止,成为现代刑事诉讼的一大毒瘤和痼疾。刑讯逼供是特定角色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体现,口供对案件的重要作用等均是刑讯逼供久禁不绝的根源。我国应从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角度明确无罪推定原则,通过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及对刑讯逼供案件实行证明责任倒置等途径遏制刑讯逼供。  相似文献   

13.
口供补强规则是证据补强规则之一种,是指当案件主要依照口供定案的时候,法律要求必须以其它证据补充口供的证明力。口供补强规则的价值在于确保口供的真实性以及防止刑讯逼供。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于证据补强的规定,但是缺乏操作性的规定。应当从被补强口供的性质、补强证据的性质、补强的范围与程度、错误补强的法律后果等方面来进一步加以细化。  相似文献   

14.
毒品案件审理过程中各类言词证据的收集,既要反对“口供是证据之王”的观点,更不能片面地理解“零口供”,只有全面的掌握案件事实,运用辩证的逻辑推理,才能使言词证据成为认定毒品案件的可靠手段。即:做好毒品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口供)的讯问笔录;全面收集证人证言;对查获的毒品交专门机构做出定性鉴定结论;言词证据应由实物证据来检验;严禁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言词证据。  相似文献   

15.
产生刑讯逼供的根本原因是讯问的合法性、口供的重要性,以及侦查中追求口供的态度;其直接原因是“如实供述”的义务和侦查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现实原因是缺乏“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对侦查讯问的有效监督。  相似文献   

16.
讯问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讯问获得的证据种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以及通过该口供获得的物证、书证。2010年确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要求公安机关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既要重视口供又不搞刑讯逼供,不搞口供至上;既要探求实体公正更要重视程序公正;既要注重办案的效率更要重视对犯罪嫌疑人正当权益的保护。为此,文章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不规范讯问方法,探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视野下公安办案讯问的一些方法,旨在使公安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从"硬审讯法"转变到"软审讯法"。这种"软讯问法"包括讯问中的语言策略和非语言策略。同时,为了保障这种讯问方法的实施,应当设立一定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7.
日本刑法第65条第1项规定的是违法身份,第2项是责任身份;参与违法身份的,只能构成以此身份为要件的罪名的教唆犯或帮助犯,参与责任身份的,对于非责任身份者,应以非责任身份者所对应的罪名定罪处罚。贪污罪的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属于责任身份,而受贿罪的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属于违法身份,因此,国家工作人员指使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亲属收受财物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间接正犯,其亲属构成受贿罪的帮助犯。普通公民伙同邮政人员私自开拆他人信件的,普通公民构成侵犯公民通讯自由罪,而邮政人员构成私自开拆邮件罪。刑讯逼供罪的主体司法工作人员属于责任身份,非司法工作人员伙同进行刑讯逼供的,不以刑讯逼供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8.
非法审讯的直接效果是获得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事实的承认,容易导致冤案的发生。侦查实践中,非法审讯经历了从肉体拷问到间接强制的发展历史,其存在依赖于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侦查机关的目标考核和较高的刑事拘留、逮捕的证明标准则为其体制根源与制度症结。以非法审讯的治理为目标,应对不同强制措施之下的审讯时空进行严格限制,降低逮捕证明标准,对侦查机关的目标考核制度进行结构性调整。  相似文献   

19.
论刑事非法证据的证据能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非法证据的证据能力原则涉及犯罪控制和人权保障、实体公正与程序正义价值尖锐冲突.从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立法及实践考察来看,结合我国立法现状及国情,我国非法证据的证据能力原则应当是非明文不排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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