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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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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司法实践中,单位受贿犯罪存在严重的处罚畸轻问题,不仅违反刑法关于定罪量刑的有关规定,背离罪刑相适应原则,也不利于预防犯罪。其原因主要表现在定罪标准失据和量刑畸轻两个方面。就前者而言,是因为没有准确理解和贯彻"充分评价"原则,以致对单位受贿案件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和对单位受贿案件中的私分单位受贿财物行为未进行充分评价;就后者而言,是因为司法人员坚持"因公犯罪"、"奉公行事"的错误理念或者错误地适用从宽处罚情节,以及外在力量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单位受贿犯罪处罚要真正实现罪刑相适应,既要贯彻"充分评价"原则,又要注意单位受贿犯罪属于职务犯罪,而不是财产犯罪;应当合理控制单位受贿罪的成立范围和处罚强度,结合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考量单位受贿罪的处罚,严格自首的适用条件和减刑幅度,并根据具体案情逐次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对于确实需要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也需要在判决书中详细阐明理由并充分论证。  相似文献   

2.
惩治受贿犯罪是我国目前反贪腐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目前刑法学界普遍主张的"贪污贿赂犯罪罪名体系一元化的发展路线",在探讨现行受贿犯罪罪名体系的基础上,从犯罪主体、客体、法益保护、分则条文的适用和分布等多方面肯定我国现行受贿犯罪罪名体系的合理性,分析我国单位和自然人双重犯罪主体的可行性,并提出对我国受贿犯罪罪名体系的完善措施,主张规制非国有单位的受贿犯罪,并对现行受贿犯罪进行进一步细化,以便司法实践操作。  相似文献   

3.
受贿犯罪在当前社会政治、经济、涉外事务活动中是发案率较高的一类犯罪。受贿行为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党政机关中、高级领导者、国家行政机关行业主管人到人、财、物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受贿犯罪现象。一、受贿犯罪主体特征根据我国现行刑事立法的规定,受贿犯罪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自然人犯罪;一类是单位犯罪。在自然人受贿犯罪中,国家工作人员是犯罪主体。在这里,国家工作人员特指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准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委托从事公务活动的工作人员。所谓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  相似文献   

4.
商业贿赂犯罪体系的完善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从我国现行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研究来看,现行商业贿赂犯罪体系已非常完善,只是未把非国有单位的受贿犯罪和对非国有单位的行贿犯罪纳入刑法体系,而这是一种政策层面的价值取舍,并不需要专门设置商业贿赂罪这一罪名,也并不需要专设商业贿赂犯罪一节,只需在未来经济发展成熟时,将非国有单位的受贿犯罪和对非国有单位行贿犯罪纳入商业受贿犯罪体系即可.  相似文献   

5.
出于抑制受贿犯罪发生及打击行贿犯罪本身的需要,刑法修正案(九)通过增设罚金刑、缩减从宽处罚的幅度等规定加大了对行贿罪的处罚力度。受贿犯罪本身的证明特点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决定了受贿犯罪的成功追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贿人的自愿配合,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罪量刑的修改势必对受贿犯罪的追诉造成消极影响。通过对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行贿罪量刑规定的"主动交待"、"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重大立功表现"采取一些有利于被告人的刑法解释,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行贿罪量刑变化给受贿犯罪追诉带来的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6.
试论科学预测与预防贪污受贿犯罪的方式郭国顺贪污罪、受贿罪一直是开展反腐败斗争惩治的重点。改革开放十余年来,一方面党和国家坚持对贪污受贿犯罪进行有力打击,另一方面在客观上又出现贪污受贿愈演愈烈,仍有蔓延之势。这一客观现实,对我们提出了如何对贪污受贿犯罪...  相似文献   

7.
受贿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以特殊主体为重要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 ,对受贿罪犯罪主体的认定 ,历来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根据我国《刑法》对受贿犯罪主体的规定自 1979年以来有几次变化 :一是要严格限制受贿罪的主体范围 ;二是应当依法确定受贿罪犯罪的区别及受贿与贪污罪的区别  相似文献   

8.
受贿犯罪推定认定是解决司法实务中"一对一"问题的有效路径.受贿犯罪推定规则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适用范围的特定性、适用条件的限定性与适用结论的可反驳性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9.
在受贿现象日益滋生、愈演愈烈,受贿犯罪手段日益多样化的今天,各类新型受贿案件对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提出了挑战。为了应对这一严峻形势,"财产性利益说"是可取的,贿赂包括财物和财产性利益。不动产、无形财产、权利文书、证件、人体器官、伪劣商品、违禁品、商业机会这些特殊"贿赂"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成为受贿罪的对象。贿赂的外延需要扩大,相应地,应当拓宽受贿罪的处罚界限,构建新的受贿犯罪体系。  相似文献   

10.
"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成立的理论基础是共同犯罪的基本原理,但应注意这种共犯是有条件的,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共同受贿的不同形态进行定性分析.在共同受贿犯罪中,每个共同犯罪人要对共同受贿的所得数额承担责任,而不能以个人分赃的数额量刑定罚.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分则第八章关于行贿、受贿犯罪的主体与对象特征规定较为混乱,影响了大众对这些犯罪的认知,笔者建议变更现有立法模式,将受贿犯罪与行贿犯罪分别予以整合形成公务受贿罪与公务行贿罪。罪名整合后不仅简化现有罪名体系,便于公众认知与学习,而且也为今后贿赂犯罪刑事立法的进一步完善做了铺垫。在此基础上,笔者对我国目前刑法关于受贿与行贿犯罪的立法规定进行整合和完善,形成关于公务受贿罪与公务行贿罪内容的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12.
黑社会作为一个亚文化群 ,有其独特的心理特征 ,而这种心理特征又决定了其组织行为方式。内部成员的心理特征和对外实施犯罪的心理特征是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心理特征的两个层面 ,并起着各自不同的作用。针对我国当前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式 ,我们可以从打击犯罪团伙的犯罪意识等八个方面来加强防范和打击。  相似文献   

13.
论国际刑法中的贿赂外国官员罪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贿赂外国官员罪是一种具有广泛危害性的国际腐败犯罪,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通过了一系列法律文件对其作出规定,并不断加强国际合作,以预防和惩治该种犯罪。贿赂外国官员罪的构成具有跨国或涉外因素,行贿方是一国的国民、法人或者其代理人,受贿方是另一国家的官员,且本罪的构成只涉及行贿方的行贿行为,而不包括受贿方的受贿行为。本罪的犯罪目的是为使外国官员不履行其法定职责,以便行贿人自己或者其他人在国际商业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相似文献   

14.
通过统计发现,法释[2016]9号实施以来,受贿犯罪人呈现出性别比例失衡,年龄分布集中,高智商化等特性。在不法方面,工程项目等经济性较强的节点成为催生受贿的主要来源,犯罪数额以较大、巨大为主,但受贿行为本身的成本巨大。结构化理论中的规则与资源能够对受贿行为产生一定的解释力,而行为主体经济活动范围的有效界定、组织行为过程的公开化、自由裁量权的控制、刑量配置的公正性以及转变治理观念治理受贿犯罪的有效策略。  相似文献   

15.
犯罪形态是贿赂犯罪中的重要问题。贿赂犯罪的本质是权钱交易,受贿犯罪的既遂标准应为收受贿赂,行贿犯罪则应为行贿人给付财物行为的完成,介绍贿赂犯罪则需行贿者送出财物,受贿者接受财物。对于行为人跨越国有企业改制前后连续受贿的行为,应分别定罪,按照受贿罪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实行数罪并罚。而实践中牵涉较多的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行为的定性,必须具体分析家属的作用,不能简而论之。  相似文献   

16.
索取型受贿和收受型受贿在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上的差异,导致了二者犯罪既遂认定标准的不同。应当以阶段行为说作为受贿罪既遂认定标准,即在收受型受贿中,以行为人取得他人贿赂行为作为犯罪既遂认定标准,而在索取型受贿中,则以行为人向他人索取贿赂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17.
居间受贿犯罪,是通过各种方式勾通、引荐、撮合行贿和受贿犯罪顺利实现的新型贿赂犯罪。居间受贿人原则上应成立受贿罪的共犯,但也存在成立(斡旋)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及介绍贿赂罪的余地。受贿额数是"客观的超过要素",不需要行为人具有明知和容认,只要有预见可能性即可。只有这样解释,才能帮助司法者减轻不必要的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8.
近几年来,我们国家深入开展了清除腐败现象,依法惩治受贿犯罪的斗争。司法机关在依法惩治受贿犯罪活动过程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国刑法学界对受贿罪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可以说受贿罪是近年来争论最多,分歧最大的犯罪之一。通过探讨,对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及其惩治对策,提出了不少新观点,进一步促进了刑事立法的完善,推动了打击受贿犯罪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但是,当前在司法实践中,对如何认定受贿罪,如何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等方面仍然有一些尚待深入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在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的新形势下,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方式乃至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在给各项事业带来活力和生机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受贿犯罪的大幅度上升便是其中之一。1990年春,我们对本县近几年来的受贿案件作了系统调查,对当前本县受贿犯罪的情况、原因及对策作简略分析。  相似文献   

20.
受贿犯罪,不仅使人蜕化变质,而且严重败坏党和政府的声誉与社会风气,危害甚大。所以历来被我国刑法列为打击重点之一。然而,从近年来的司法实践看,查处受贿犯罪出现了令人不安和值得思考的问题——受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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