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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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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新刑法对侵占罪的设立、弥补了财产犯罪立法的不足。但如何界定侵占罪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的区别?有必要将此罪的犯罪构成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2.
根据新刑法第27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确定为侵占罪,这是我国刑法增设的一个新罪名。从该罪状的表述所指的行为客体而言,该罪实质上包含了外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基于委托物的侵占罪与基于偶然占有物的侵占罪二种类型。侵占罪仍然属于侵犯财产罪,它与盗窃罪、诈骗罪等在保护客体、犯罪目的等方面是一致的,但就行为客体而言,前者与后者则存在明显的差别。侵占罪的行为客体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遗…  相似文献   

3.
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270条增设了侵占罪,填补了1979年《刑法》侵犯财产罪的空白,从而对公私财产形成了更为全面的刑法保护体系。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刑法这一规定,尚存在一些值行深入探讨的问题。199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犯罪的决定》,将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定此罪罪名为“侵占罪”。1997年10月开始施行的修订后的《刑法》第271条对此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  相似文献   

4.
浅谈对业务侵占罪的几点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业务侵占罪构成要件的分析,揭示了该罪客观行为“侵占”的特征,指出侵占罪所不法取得的财产在其实施侵占行为以后就已经处于侵占者的持有之中,这是侵占罪的本质所在,也是它与贪污罪在客观方面的区别。文章中提出,《刑法》第271条第2款在以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该犯罪行为可认定为贪污之外,还可以认定为“公务侵占罪”,因为第271条第2款仅仅只认定为贪污罪存在片面性,因此,当该款犯罪主体所侵占的对象是私有财产的时候,就不能定贪污罪,而可以增加一个罪名“公务侵占罪  相似文献   

5.
修订后的刑法第270条对一般侵占罪作了规定,作为新增加的条文,其立法缘由主要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将自己代为收管他人的财物或他人的遗留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的侵占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的所有权,而且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因此,在刑法中规定这个罪很有必要。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人们对该罪有关的几个问题作了一些分析探讨,以供商榷。一、侵占罪的“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问题对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一般理解这里所谈的“保管”仅指基于明确委托关系而产生的保管义务,委托既可以是书面合同形式也可以是…  相似文献   

6.
侵占罪浅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侵占罪是修订刑法新增设的罪名之一,本文根据刑法的规定,运用刑法理论,结合司法工作实践,对该罪进行了简要论述,具体分析了侵占罪的犯罪构成以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并就该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7.
“侵占”一词 ,就词意而言 ,可作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现代汉语词典》第926页将“侵占”解释为 :“非法占有别人的财产”。我国宪法第12条规定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这两处所说的侵占即是广义的。而刑法上所说的侵占罪 ,则是狭义的 ,是指一种特定的侵犯财产的犯罪方式和手段。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刑法中都有侵占罪的规定 ,如日本、南朝鲜、泰国、蒙古、德国、瑞士、意大利、罗马尼亚、俄罗斯等。日本《刑法》还专门设专章规定了各种形式的侵占罪。境外刑法中规定的侵占罪 ,一般是指…  相似文献   

8.
将信赖利益作为风险刑法理论与风险社会理论之间的连接点,是刑法理论主动应对风险社会的表现。可将我国《刑法》中的职务侵占罪保护的法益解读为“财产+信赖”型复合法益。以信赖利益重塑职务侵占罪的法益观,有助于解释职务侵占罪刑罚设置的合理性及解决本罪在司法认定上的疑难。基于“财产+信赖”型复合法益观,职务侵占行为的手段是复数的,职务侵占罪的刑罚设置具备合理性,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之间不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行为人利用非公有制单位给予自己的信赖,这里的职务既不具备管理性,也不具备持续性。相比于单一法益观和“财产+公权力”型复合法益观,“财产+信赖”型复合法益观具有实践上和理论上的优势。  相似文献   

9.
侵占罪论     
冯兆蕙 《河北法学》2002,20(5):85-90
侵占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个新罪名,但又是财产犯罪中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但此罪构成上具有特殊性,区别与其他财产性犯罪,涉及的具体概念需要予以界定,以准确把握,且发生侵害事实后其诉讼方式有探讨必要。  相似文献   

10.
台湾地区目前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刑事立法,主要集中在“刑法”和“贪污治罪条例”中。台湾地区“刑法”中没有关于贪污罪的专门规定,但对贪污性质的犯罪规定了三个条文,即第129条规定的违法征收罪和抑留或克扣款物罪、第131条规定的公务员图利罪及第336条规定的公务公益及业务上之侵占罪。  相似文献   

11.
侵占罪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中增设的一个新罪名,目前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际部门对本罪的认识颇有分歧。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常常涉及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等界线的划分。本文试图运用刑法理论、结合刑法的规定,对有关侵占罪的司法适用问题作些探讨,并就侵占罪的刑事立法中存在的缺陷,提出完善的立法建议。一、侵占罪的概念及特征新《刑法》第270条第1款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相似文献   

12.
侵占罪立法比较与借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侵占罪是我国新刑法规定的一个新罪名,它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本文通过中外现代侵占罪立法进行横向比较,来寻求立法弊端、长处和可借鉴之处,以利于完善我国侵占罪之立法。 一、各国刑法侵占罪之立法概况及评析 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在其刑法中都有关于侵占罪的规定。虽然各国的刑法对侵占他人财产行为的规定在方式上不尽相同,但无论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也无论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在其刑法中对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都有某种规定,这一点是共同的。但是,由于各国历史情况不同,在侵占罪立法方式上略有不…  相似文献   

13.
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刑法作了重要补充,其中规定的侵占罪,将企业职工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由于侵占罪与贪污罪同属侵犯财产罪,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企业性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身份有交叉和不明,使两者之间有很多相似之处,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较多争议,在犯罪主体问题上表现尤为突出。《决定》中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董事、监事或者职工,对此类主体侵占公司财产应适用《决定》,但对于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决定》中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本决…  相似文献   

14.
侵占罪主要争议问题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侵占罪是修订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新增设的一个罪名。对于如何正确地认定该罪,在理论界和司法界存在认识分歧。本文拟就该罪认定中几个有争议的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以就教于同仁。一、“代为保管”是否以保管关系的成立为前提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将代为保管...  相似文献   

15.
合同诈骗罪在原刑法中并未单列,只是作为诈骗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新刑法将其从属于“侵犯财产罪”一章的诈骗罪中抽出,放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单独列为合同诈骗罪,这对于打击合同诈骗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作用。但在办案实践中,该罪与合同欺诈纠纷往往难以区分,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进行鉴别。其一,看行为人是否采取了欺诈的手段。可以通过“五查”进行分辨。一查行为人签订合同的身份是否真实;二查有价票据和财产担保有无虚假;三查行为人有无实际的履行能力;四查行为人收到对方财物…  相似文献   

16.
凌某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律师接受被告人凌某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根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提出如下辩护意见:凌某侵吞三万余元供销社香烟盈利款的行为并不构成侵占罪。理由在于:一、凌某的行为并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二、在刑法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用贪污、盗窃、诈骗等罪中的犯罪对象来类推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也应包括非法所得的做法,不符合类推定罪的法定条件,并不正确。首先,凌某的行为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侵占·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新增加的罪名。该决定十条:“公司…  相似文献   

17.
根据我国《刑法》第270条的规定和理论界的通说,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侵占罪属于侵犯财产罪,它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盗窃罪在犯罪主体、客体、犯罪目的等方面是一样的,其最重要的区别是,后者是以他人持有的财物为侵犯的埘蒙,即将他人持有的财物转移到行为人实际控制之下,并占为已有,而侵占罪是以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为侵犯对象,即把合法持有变为非法所有。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注意严格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我国刑法理论界对侵占罪虽有较多的探讨,但认识并不一致,笔者拟从实践案例的角度出发,就代为保管情形下侵占罪的几个重要问题略作论述。  相似文献   

18.
侵占罪是刑法第2O7条规定的新罪名,是指行为人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行为人将他人的遗留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对侵占罪中诸如“代为保管”“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等问题如果没有正确理解,就会混淆侵占罪与其他财产犯罪、侵占罪与非罪的界限,因此,对侵占罪中有关问题的探讨对正确定罪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一)相应的司法解释有滞后现象。如侵占罪犯罪对象中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的概念和外延没有明确规定,给定罪带来一定难度。 (二)“两高”对《刑法》的有关司法解释各行其事,导致个别条款解释相互矛盾,表现在新罪名上的规定不统一。如《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二款,“高检”定为“枉法追诉、裁判罪”与“民事、  相似文献   

20.
第三者非法取得死者财物行为的定性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实践中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即与死者死亡无关的第三者,从死亡现场拿取死者的财物。毋庸置疑,这种行为是值得刑法评价的。但关于这种行为的定性在我国刑法理论中存在着盗窃罪和侵占罪的争议。从对占有的理解出发,应否认死者的占有,因而非法取得死者财物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盗窃罪。但是将其认定为侵占罪,又面临如何将死者财物纳入侵占罪犯罪对象的问题。通过法律解释,将其解释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从而适用普通侵占罪,是合适的,因此,第三者非法取得死者的财物,经要求而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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