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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的理解和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使人民法院从此对法院系统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建立了规范有序的制度。《规定》的意义鉴定结论是诉讼中重要的法定证据之一。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对双方当事人或控辩双方提交的鉴定结论或其他证明材料进行司法审查、质证,并依法作出司法鉴定的决定,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公正审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事实表明,司法鉴定是诉讼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司法鉴定结论也是准确揭露、查明犯罪或纠纷事实与性质、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实…  相似文献   

2.
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郭华 《法学研究》2011,(1):167-180
司法鉴定制度基于鉴定结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功能而产生。鉴定结论作为鉴定人的判断更需要制度控制和程序检测。然而,我国的司法鉴定制度未能较好地完成这一任务,即使进行了相应改革,改革后的司法鉴定制度仍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深化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应当以鉴定结论的证据性质、功能及其应然性作为基础,建立具有保障鉴定结论可信性功能的鉴定制度和具有检测鉴定结论可靠性功能的诉讼程序,以使司法鉴定制度能够满足诉讼证明的高标准要求。  相似文献   

3.
关于诉讼证据能力之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诉讼证据能力,也即诉讼证据资格,是指某种事实和材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加以提出、调查、收集和运用的资格。它主要解决哪些事实和材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加以采纳,哪些不能作为诉讼证据加以采纳的问题。因此,诉讼证据能力的概念,有时又被诉讼证据的可采性或诉讼证据的适格性所取代。我国台湾学者陈朴生就认为:“何种资料,可供严格的证明;称此具有可为严格的证明资料之能力,为证据能力,或称证据资格,亦即证据适格性。” ①我国大陆学者也认为:诉讼证据的可采性,是指“证据必须在法律所  相似文献   

4.
五、什么是诉设证据?它有哪些特点? 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是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要查明事实,必须靠证据加以证明。证明,就是人民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按照法定程序,运用证据来确定案件事实是否真实的一种诉讼活动。不管是当事人提供的,或者是人民法院收集、调查来的,凡能直接或间接地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都是证据。诉讼证据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即证据理论上所称的证据的客观性。每件民事纠纷都产  相似文献   

5.
司法鉴定如何寻求公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什么是证据?证据是用于证明未知事实的已知事实之统称,它是认识案件事实的唯一途径,是进行启动、发展、终结诉讼活动的前提;是司法机关开展司法活动,讲究司法公正的基础;是证明犯罪事实的惟一手段;证据是促使犯罪人认服法的武器;是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保障。而诉讼证据则是指经过法庭查证属实,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已知事实,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证据的鉴定结论、取证手段的司法鉴定,便显得尤为重要。 专家呼吁:司法行政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制定的“三定方案”,尽快建立国家统一的司法鉴定中心,制定司法鉴定有关法律法规,鉴定人员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认证,司法鉴定机构要有一个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标准,设立司法鉴定援助制度,鉴定人员待遇由国家财政保障。 今年两会期间,有5个省人大代表团,160多位代表联名提案,要求对司法鉴定工作进行立法和改革。  相似文献   

6.
鉴定结论的证据地位与当事人的质询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韩冰 《行政与法》2005,(6):86-88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司法鉴定制度的规定很少且可操作性差,而法院对鉴定结论的随意取舍更加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我们在现有的鉴定制度条件下,应正确认识鉴定结论的证据地位和当事人在鉴定阶段的诉讼权利,从程序方面保证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充分运用司法鉴定的手段,审查判断证据,及时查明争议事实,正确发挥司法鉴定结论的证据作用。  相似文献   

7.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否确为本案的犯罪分子,是案件所需查明的具有重要诉讼意义的事实,也即案件的主要事实。这一主要事实,可以依靠各种证据获得直接的证明或间接的证明。所谓直接证明,就是单凭该证据就能直接指明犯罪行为是被告人实施的。所谓间接证明,即单凭该证据不能直接推理出被告人就是犯罪分子,而只能证明与案件主要事实相联系的某种次要事实,然后通过一系列次要事实,才能推断被告人是犯罪分子。由于间接证据只能指明与主要事实相联系的次要事实或情况,故在外国证据法学上,有的又称之为情况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分类,就是按照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不同关系来划分的。  相似文献   

8.
海事诉讼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涉案证据具有突发性、易变性,认定的专业性强,涉案证据中相关海事行政部门出具的公文书证较多,涉及域外的证据多,对证据形式要求高等特征,而当前对海事诉讼证据缺乏专门规定,导致当事人举证和人民法院审核认定证据难度较大。当前对于海事诉讼证据的认定存在当事人举证形式不规范,法院组织质证不到位,证据审查不规范,说理不充分,司法鉴定前的证据把关缺位,对鉴定结论的采信分析不到位等不足。今后应当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对海事诉讼证据进行规范审查,确保其符合证据的三性原则,使诉讼中认定的事实符合、接近客观真实。  相似文献   

9.
鲁跃晗 《法制与社会》2011,(26):137-139
科学技术的发展能为现代社会纷繁复杂的纠纷提供新的解决手段。司法鉴定具有科学性与法律性两种本质属性。司法鉴定既具有法定的证据功能,又在证明作用中扮演着第三方力量的角色;在诉讼视域中,司法鉴定则具有补充人们认识能力的不足和保障人们诉权的功能。  相似文献   

10.
本文就诉讼证明的概念、特征、目的、原则以及方法等问题作了较系统的探讨。文中首先从诉讼证明与逻辑证明的异同,阐明了诉讼证明的特征。其次,论述了诉讼证明的目的和原则。同时论证了收集证据的法制原则和审查、运用证据的实事求是原则。最后,还提出了证明方法要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事实与逻辑规则必须合乎法律的要求。  相似文献   

11.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在规范层面及实务层面经常被降格为某种“证据”加以运用。自认证据化的程序设定成因在于我国自认的形式、阶段及对象均较为宽泛,导致自认与证据等心证来源混杂。自认证据化并不契合自认制度的理论根据和程序机能。基于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所导出的真实义务、法官心证原则以及虚假自认损害第三人利益之结果,仅能否定少数特定情形下的自认具有刚性拘束力,这也契合辩论主义之意蕴,并能与自认撤销制度相协调。据此,应在限缩自认程序设定的前提下普遍确立自认的刚性拘束力,在此基础上列举否定自认效力的例外情形。  相似文献   

12.
诉讼效率指诉讼收益与诉讼成本之间的差额。诉讼收益主要体现为发现真实,而诉讼成本主要体现为证据的收集与认定成本。证据排除规则既可以保障发现案件真实,亦可以保护其他合法利益,但我国目前的证据法没有能够从提供诉讼效率的角度去设计证据排除规则,我国诉讼法中不同的诉讼采用相同的证明标准是这一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13.
论诉讼中附属证据性行政行为问题的解决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诉讼中附属性行政行为问题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在诉讼中作为证据如何审查判断其效力的问题 ,实质是其公定力与证据效力的关系问题。具体行政行为中认定的事实具有相对公定力 ,直接确定的法律关系具有绝对公定力。应当根据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公定力、公定力的效力范围及具体行政行为所处状态 ,灵活适用行政诉讼制度和本案诉讼的证据审查规则确定其证据效力。  相似文献   

14.
行政审判事实审查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审判对具体行政行为事实审查的标准不是《行政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事实清楚”,而是第54条规定的“主要证据充分”,法院不应以自己对事实的判断代替行政机关对事实的认定。行政审判中的认证标准是法律,行政机关的“心证”不受法院审查。行政判决书中法院查明的事实不是引起争议的事实,而是行政执法程序等事实。  相似文献   

15.
作为刑事诉讼基本要素之一的刑事诉讼客体理论内容系统庞杂,但我国理论界对刑事诉讼客体的内容素有争论,时至今日也并未达成一致,这阻滞着公诉变更、法院变更罪名、"一事不再理"等问题的解决。应结合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规范的目的,并以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为双重基础,确立包含实体内容与程序内容在内的案件事实、对案件事实的法律评价为刑事诉讼客体的内容。  相似文献   

16.
曹恒民 《法学杂志》2012,33(8):150-154
证明标准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指证明主体对案件事实及其他待证事实的证明所应达到的程度,是一个与自由心证密切联系的范畴。它不仅是衡量当事人是否切实履行证明责任的最低标准,同时也是法官根据既有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心证标准,是一个具有主客观双重性的法学概念。本文以证明标准概念作为逻辑起点,从比较法的视角审视两大法系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特点以获取关于建构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有益启示。最后在分析我国现阶段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所存在的问题的前提下,结合我国行政诉讼的特征,提出在法定证明基础上的自由心证证明模式下,建立多元化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17.
包冰锋 《证据科学》2013,(6):676-685
证明妨碍是指当事人因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诉讼中或诉讼外、故意或过失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自己的证明行为陷入困难或不能。构成证明妨碍的客观要件相对较为复杂,而且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中均有规定。不论是诉讼前或诉讼中的作为或不作为,均可以构成证明妨碍行为。证明妨碍行为的结果,应当达到当事人证明不能或证明困难而使案件事实无法查明的状态。而且,证明妨碍行为与待证事实证明不能或证明困难的状态之间应当具有因果联系。  相似文献   

18.
论诉讼信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徐卫 《河北法学》2006,24(9):107-110
诉讼信托有其特定内涵.诉讼信托不同诉讼担当、诉讼代理和债权信托.我国信托法否认诉讼信托的有效性,这种做法不具合理性,应加以修正.未来诉讼信托立法应注意分别从信托法、诉讼法以及环境保护法等特别部门法的层面进行构建.  相似文献   

19.
胡萌 《证据科学》2016,(5):557-566
司法认定所依据的事实在随后发生的诉讼中有时会成为案件的争点问题,而将司法认定作为证据来证明争议的事实是否具有可采性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要对这一问题作出规定,不仅需要考虑不同类型诉讼的审判方式、证明标准,还要考虑公正、程序滥用等公共政策。英国普通法实践最先通过Hollington案在这一问题上表明了立场,然而随着质疑的产生以及英国法对公正性日益重视,法律改革委员会和刑事法律修订委员会渐渐抛弃了普通法所确立的Hollington规则,对包括先前定罪在内的司法认定作为证明其所依据的事实之证据是否可采作出了具体细致的规定。在同为英美法系的美国,因普通法实践及政策考量等方面的差异,在这一问题上,《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的规定与英国证据法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20.
现代科技的发展带动了司法鉴定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和扩大,鉴定结论的危险性与重要性的并存促使人们探寻对鉴定结论证据能力的规范。英美法系对专家证据的可采性强调对其依据方法的考察,大陆法系强调诉讼程序对鉴定结论的制度。在对两大法系鉴定结论证据能力进行详尽分析的基础上,笔者从鉴定人的适格性、鉴定的关联性、鉴定结论的可靠性、鉴定材料的合法性和鉴定的程序性要件上完善我国鉴定结论的证据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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