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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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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安、海关等行政执法机关集查处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职能于一身的“一体制”,有利于提高打击犯罪的效率,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内部的衔接与案件移送机制,并且由承担行政犯罪侦查职能的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形成实质性的配合制约与监督关系。建议借鉴海关缉私部门的模式在相关领域试行“一体制”侦查模式。  相似文献   

2.
公安、海关等行政执法机关集查处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职能于一身的“一体制”,有利于提高打击犯罪的效率,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内部的衔接与案件移送机制,并且由承担行政犯罪侦查职能的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形成实质性的配合制约与监督关系,建议借鉴海关缉私部门的模式在相关领域试行“一体制”侦查模式。  相似文献   

3.
中国人一直把食物视为崇高的"天"一样尊敬和重视,"食物"或者说是"温饱问题"在我们的历史进程中又起着载舟覆舟的重要作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势在必行。由于食品生产销售的特殊性,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案侦查多始于行政机关移送,而立案又被称为刑事诉讼的关口,是刑事诉讼活动开始的标志。要从根本上治理食品安全犯罪,必须明确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与刑事侦查程序间的关系;将刑事程序优先原则落到实处;统一取证程序,提高立案侦查效率;完善立案监督程序,建立信息化网络平台。  相似文献   

4.
司法实践中,知识产权犯罪存在追诉乏力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从公安机关的角度来讲,应当完善知识产权犯罪侦查程序,强化侦查协作机制;从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关系的角度来讲,应当完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移送制度,健全行政证据适用于知识产权刑事诉讼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信息沟通制度,引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制度;从检察机关角度来讲,应当完善知识产权犯罪审查起诉程序、刑事立案监督制度,明确知识产权公诉案件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对于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自诉,应当完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专家辅助人制度和律师代理制度。  相似文献   

5.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检察法律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建立,旨在解决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不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然而,由于法律依据位阶低、信息渠道不畅通等原因,特别是检察机关无法对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情形实施法律监督,影响了衔接机制的顺畅运行。因此,要突破检察机关在衔接机制中履行法律监督的法理障碍,对行政刑罚进行重构,将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活动纳入刑事诉讼程序,并实现行政执法中获取的证据与刑事证据问的衔接和转化。  相似文献   

6.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危及广大民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过程中,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是:食品安全的执法证据标准比较模糊,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在很多情况下,由于食品安全案件会涉及行政程序与刑事程序的转化,而证据是程序的灵魂,程序的转化必然伴随着证据的转化.因此本文基于行政执法与刑事诉讼证据衔接的思路,来探讨食品安全执法证据标准的构建,以期对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诉讼证据的转化,加强食品安全案件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实现食品安全案件在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之间的高效高质移送和对案件的准确处理能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7.
当前,我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脱节的矛盾,引出了是否赋予某些行政执法机关案件侦查权主体资格的问题。行政执法调查与刑事司法侦查虽然各自独立,但存在着有条件可以转化的关系。行政不法与刑事不法的界限模糊造成管辖冲突,利益驱动导致行政处分权的扩大化,行政执法行为结果向侦查司法行为转化的脱节或无序,以及侦查权不可泛化与行政执法调查权相对无力的矛盾,是当前我国行政执法调查权与刑事司法侦查冲突的原因及表现。建议在某些行政执法机关设立专门警察机构,解决案件侦查权主体资格的体制问题,并对设立的程序和范围加以严格的控制,且应健全相应的配套机制,从而赋予某些行政执法机关案件侦查权主体资格;解决侦查权不可泛化的冲突。  相似文献   

8.
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生产销售数量大,后果严重;网络化、跨地域化特征突出,犯罪的重灾区相对集中;生产、销售隐蔽,多披着合法企业的外衣;犯罪对象范围不断扩大以及犯罪多与渎职犯罪相交织。刑法立法保护的滞后与缺陷、行政刑事执法惩治不力、行政移送刑事执法难,是导致食品安全犯罪频发的法治因素。在此情况下,立法与执法机关应积极拓展案源,开展侦查取证;完善监管法律制度,构建法律体系;行政与刑事执法衔接,形成打击合力,遏制食品安全犯罪。  相似文献   

9.
修改后的刑事评讼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在案件管辖方面、立案方面、强制措施方面、人权保障方面及庭审改革上都有新的规定。必须抓住新刑诉法实施这一契机,尽快增强干警的法制观念,理顺侦查体制,调整好侦查与起诉,侦查与预审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公安侦查机关在刑事评讼中的作用,使侦查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相似文献   

10.
当前,食品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机关在联合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活动中,普遍存在案件移送率低、移送标准不明确、证据转化受阻碍、检验鉴定困难多、信息共享不全面等问题。为有效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威胁百姓健康的违法犯罪活动,亟需从建立奖惩机制、明确案件移送标准、规范推进证据转化、完善检测鉴定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平台建设等五个方面推动行刑顺畅衔接,集食品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机关之合力,共同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确保食品安全。  相似文献   

11.
以审判为中心改革下的公安侦查工作应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侦查活动中需要树立起服务审判、面向审判的理念;在证据收集上要求全面、合法;在侦查终结移送证据材料时要求完整。针对这些要求的提出,公安侦查机关则需要积极面对,改革思路,可以从完善侦查活动的刑事立法、强化未全面移送证据材料的人员的责任、提升公安机关侦查能力以及加强与检察机关在证据收集上的沟通与合作等方面进行。  相似文献   

12.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发挥的重要举措。当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在惩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合法权益中发挥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主导机关错位、监督范围不清、信息共享平台虚置、案件移送机制不畅、公安机关立案标准不一等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梳理与分析,提出完善对策,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相似文献   

13.
立案与侦查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简单对刑事诉讼中立案与侦查两程序的先后顺序进行判断不符合诉讼规律。从司法实践、法律检讨、诉讼价值、哲学理性、逻辑推理、制度比较等多角度、多层面纵横立体以及动静结合透视立案与侦查之关系有助于不断深化认识、转变观念、更新理念,从而提升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动力,明确改革方向,重新科学合理设计、构建立案与侦查程序。  相似文献   

14.
当前,随着中央及地方行政、司法机关单独和联合下发的一系列行政规章、准司法规范的相继出台与执行,我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制度正逐步建立,并形成合力。但由于多方原因,实践中仍存在以罚代刑现象普遍、行政犯罪规定粗疏、移送缺乏明确的法律程序、证据缺乏对接的有效规则、移送案件的监督缺位、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为此,立法机关要从根本上明确案件移送规制,加强监督;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改革执法体系,建立考评制度;检察机关要完善并创新监督制度,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并全面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执法业务素质。  相似文献   

15.
一、“以罚代刑”的几种表现形式及其特点 (一) 行政执法机关自身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在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以罚代刑”的表现形式中,以罚款代替刑事处罚是“以罚代刑”的主要表现。即对于那些既触犯行政法规,又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有的行政机关在很多情况下是一罚了之,不再向司法机关移送。其次是以其他行政处罚措施代替刑事处罚,导致这些犯罪行为逃脱了刑罚的处罚,削弱了惩处  相似文献   

16.
行政执法中有相当多的案件是犯罪案件线索和案件材料的来源。但在实践中,行政执法机关很少或者不主动甚至拒绝将其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这阻碍了对犯罪的发现和惩罚。为解决此问题,研究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对接的正当性及其实现显得十分必要和重要。正当性包括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合规律性、可借鉴性等。  相似文献   

17.
目前我国刑事鉴定体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我国的刑事鉴定结论有名不副实之嫌,二是威权工作模式对刑事技术工作中立性有重要影响,三是公安侦查机关启动鉴定程序不受任何限制,四是检法机关对公安刑事技术结论更多的是一种工作审查,五是犯罪嫌疑人对于刑事专业问题缺乏有效的专家帮助权。对此有改革与完善两种思路,其中保留我国刑事技术运用的侦查措施定位的思路具有可行性。鉴于此,刑诉法修正案应明确定位我国刑事鉴定是强制侦查措施。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立案程序,由此而引发了立案前能否采取侦查措施以及立案前措施到底属于何种法律程序性质的争论。本文批判了这类争论的建构主义唯理论理路,引入实践理性理论范式,经分析认为立案程序本身即为一道多余的法定程序,立案前措施的法律程序性质的名分并不重要,关键要看该类措施的采取是否为发现犯罪事实真相之所需。侦查措施的采取一旦要涉及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的时候,是由侦查机关自主决定还是要得到批准,受到法官的审查和监督,这才是刑事程序启动环节中的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19.
我国公安机关是行政行为与侦查行为的双重主体。准确界定公安行政行为与侦查行为是明确当事人救济途径和规范公安职权行为的前提条件,需要综合运用行为主体、行为种类、行为程序、法律依据、案件性质和行为目的等标准,从程序到实体、从形式到实质对公安职权行为进行全面审查。人民法院是界定公安行政行为与侦查行为的权威机关,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原告不服公安职权行为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应当受理,并在进一步审查后作出相应处理。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公安机关既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又是刑事执法机关,具有双重职能,由于种种原因,公安行政能力还不是很高,对国家、对人民、对公安机关本身都会产生不良的影响,有悖于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因此本文试从行政、行政权、行政执法等涵义入手,立足公安行政执法的特点、面临的问题、产生的原因等多个论点,尽量全面、准确地把握公安行政能力,以探求如何提高公安行政能力,做到行政执法公正、合理,将依法行政真正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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