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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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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公科 《法制与社会》2012,(27):147-148
公司三权分立的结果是权虽分、监督权却未能立,股东大会形式化,执行权力高度膨胀.这种权力制而不衡的现状导致大股东中心主义和董事会中心主义大行其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岌岌可危,公司治理的核心变成了对大股东和经营者的治理.如何有效地制约和监督公司权力,归根到底就是能否对大股东、董事及高管人员实行有效的监控,这是关系公司治理绩效和公司存亡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2.
公司决策者应当准确判断公司分配是否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底线规制,以防公司分配损及债权人利益,故权力归属与责任识别成为规制公司分配决策者的关键。公司分配的决策权属于公司经营者权力范畴,而我国公司法未能明确公司经营者权力中心。目前我国股东会掌握公司分配权力较大且不担责,董事会掌握公司分配权力较小却责任较重,而股东会的商业判断能力明显弱于董事会,加之我国公司普遍存在控制股东,控制股东可实质决策公司分配且无相应公司法约束机制,司法裁判亦难以有效审查公司分配决策,由此形成公司分配决策权责配置不一致的现状。信义义务以事后明确且灵活的责任方式约束公司法定或事实的决策者,可有效实现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目的。故而应在完善董事信义义务制度基础上,厘定控制股东及信义义务,并且明确公司决策者与执行者违信责任的承担,进而实现公司分配决策权责的合理配置。  相似文献   

3.
累积投票制是与直接投票制相对应的股东投票制度。在直接投票制下,由于每个股东对每个董事候选人可以投的总票数等于其股份数,那么依照简单多数决原则,持有50%以上股份的大股东或股东集团可以完全操纵每次董事会人选,使代表小股东利益和意志的代言人无法进入董事会,造成大股东与小股东间权力的失衡状态,那么前  相似文献   

4.
冯果  李安安 《法律科学》2012,(2):112-121
投资者革命和股东积极主义不仅重塑了公司法的制度环境,而且催醒了股东民主意识,使公司法的传统制度安排面临挑战。为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和强化公司法的时代适应性品格,我国应当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并将其吸收到公司治理当中,鼓励和引导网络环境下的股东积极主义行为,进一步弘扬股东民主和股东主权理念,加强和改善机构投资者的公司治理,不断强化其外部监管。  相似文献   

5.
公司权力如何在股东会和董事会之间分配是公司法的核心问题之一。在股东优位主义和董事会优位主义的脉络下,我国学者多认为中国公司法偏向前者,而后者为世界潮流。然而,比较法上的观察表明:各国并无一定之规,我国法亦有另外解释的可能。因此,公司分权的道路选择不应以一国一地的做法为圭臬,而应诉诸功能进路和经济分析。基于交易成本节省的原则,不同类型的公司权力应在充分考量具体情势的前提下,在股东会和董事会之间妥当分配,最终令股东会和董事会各自享有独立且对等的权力,并通过合作共同促进公司治理的提升,这就是股东会和董事会"同等主义"的意义所在。  相似文献   

6.
股东协议效力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东协议的应用,与单一的传统公司治理模式无法适应不同类型公司的需求有关.它具有的制度功能,以及阐扬的自由、公平、效率等多元价值能够满足有限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具有存在的合理性.股东是公司、董事会权力的来源,公司自治即股东自治,股东协议没有损害公司自治,反而是有限公司本质的反映.股东协议制度强调权力与义务的一致性,维系基本的公司人格,因此并不违反基本的公司理论.可以用公司的事实承认等方法来解释股东协议的合法性.为防止股东协议被滥用,应当为其设定有效要件.股东协议在公司成立后是否有效,应当遵循股东协议中当事人的意思,并尊重公司章程效力的优先性.  相似文献   

7.
周婷婷 《经济与法》2003,(11):35-35
一、国有股东权呼唤司法救济。通常情况下。我国股东诉讼的救济对象是中小股东。因为现代公司是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过渡.往往是大股东把持董事会。所以董事会违规操作侵害的往往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而目前中国的公司与其他国家的公司相比.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占相当大的比重.  相似文献   

8.
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的改革呈现出股东赋权主义的趋势,通过增强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力,降低公司两权分离所带来的代理成本问题,例如股东代理投票权规则、投票权征集规则、股东的查阅权规则和股东提案权规则等都是典型的例子.然而,上述规则在对股东进行赋权的同时忽视了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可能带来的被代理人成本问题,从而影响了股东行使权利的实际效用.降低被代理人成本问题的关键在于提升股东参与治理的能力,降低股东参与的冲突成本,这就需要在现有的股东赋权规则的基础上增加股东"赋能"的纬度.公司治理的数字化,尤其是区块链技术在上市公司的试点应用,提供了一个可能改进股东"赋能"规则的进路,通过分布式记账和共识机制降低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我国未来公司法修改也需要面向未来,在规则构造上体现数字化发展对于公司治理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之建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股东代表诉讼是伴随现代公司制度发展而生的诉讼机制。随着现代公司规模的扩大,股东人数的增加,公司经营管理日趋复杂化和专业化;股东通常已经不再身兼投资者和经营者,而是通过专业的管理人员来实现对公司的管理。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分离,衍生了权利配置和利益分配的矛盾。一方面,在公司内部权力配置的构架上,股东会的权利更为程序化的行使,且更为概念化、抽象化,游离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之外;董事会权利膨胀,更多的更经常的作出可以改变公司和股东命运的决定。由于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时常并不一定由股东来担任,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便形成一个异质…  相似文献   

10.
孟祥刚 《山东审判》2003,19(5):32-37
《公司法》规定两种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投资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一点基本无异议,但是由于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一般股东与特殊股东之间、股东与董事会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在公司财产权益受  相似文献   

11.
储育明 《河北法学》2012,(1):95-96,97,98,99
有限责任既不是公司的法律责任,也不是股东的法律责任,而是一种公司损失的分摊规则。从实证角度分析,有限责任是股东分摊公司"有限损失"的一种制度设计。根据有限责任规则,股东对公司损失实行"定额分摊",而社会﹙主要但不限于债权人﹚则实行"余额分摊"。鉴于公司损失涉及到社会分摊问题,公司不仅是"利益共同体",也是"损失共同体",这是公司相关制度刚性设计的基础。  相似文献   

12.
In view of the increasingly severe exploitation of minority shareholders and the existence of double agency costs in China,it is necessary to provide strong protection for minority shareholders in China in order to build an investor-friendly system.By enabling minority shareholders to prevent misconducts of majority shareholders and managers,legal system has made significant progress in the past twenty years.  相似文献   

13.
我国在经济转轨时期,大部分公司股权相对集中,存在着控制股东现象,由于控制股东持有大比例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具有控制公司股东大会和操控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能力.随着股东控制权的滥用,公司控制股东侵害公司和债权人利益以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现象不断出现,这时我国加强公司治理,建立控制股东制约机制提出了迫切的要求.由于公司形式多样,受控制股东影响的公司利益相关者众多,本文将研究视角局限在我国股份公司中的债权人保护上,提出在股份公司中,控制股东应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诚信义务,以免发生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事情.  相似文献   

14.
戚枝淬 《行政与法》2013,(1):119-123
公司慈善捐赠决策权源于股东权,属于股东共益权。目前我国公司慈善捐赠决策权行使主体混乱无序,致使公司慈善捐赠决策屡受质疑,公司社会责任难以承担。基于此,有必要构建股东(大)会、董事会、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慈善基金会多元化公司慈善捐赠决策权主体体系,当公司慈善捐赠决策不适当,害及到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实现或违反公司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时,可通过撤销诉讼与无效诉讼途径加以救济。  相似文献   

15.
股份回购及对债权人和中小股东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荣康 《现代法学》2002,24(3):66-72
笔者认为 ,股份回购可能导致公司债权人和 /或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受损 ,基于此 ,我国关于股份回购的立法应着眼于保护公司债权人、公司中小股东的角度设计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16.
管晓峰 《政法学刊》2010,27(3):10-14
有限责任公司凭股东之间的互相信任达到资产集合的目的,这就是公司是财产集合体中的人合性因素,股东的信赖利益又源于各个股东都出了资,股东的投资利益和投资风险都与公司绑在了一块,当部分股东没有出资、出资不实、出资不到位、抽回出资时,他对公司的承担责任的就相应减少、但他在公司获得的利益却保持不变甚至相应增加,其他股东感觉不公平,于是就造成了许多因出资引发的争议。没有出资股东对已经出资股东的五种不公平情形,其中最重要不是分红,而是获取公司高管的机会,对此的争议救济方法主要包括: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或者出资协议的规定行使股权,不能达成协议的,各股东仍然应按照原来股权范围行使股权,要求未出资和未完全出资的股东限期出资,未出资的股东暂停其表决权、知情权、参与公司管理权和暂停担任公司高管职务,要求减少未完全出资的股东的表决权,减少后的比例与其已出资占应出资的比例相当,要求暂停未完全出资股东担任公司高管职务,减少未完全出资股东担任公司高管职务的数量,减少的数量与其已出资比例相当,除了公司高管之外,该股东推荐(或者委派)担任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数量也应相应减少。  相似文献   

17.
张舫  李先映 《河北法学》2007,25(5):96-99
商法中的经理权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功能,一是明确了经理人对企业的管理权,强化了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竞争能力的功能,二是安全功能.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经理职权并不是商法意义上的经理权,在我国公司法中真正与经理权制度相似的制度,是法定代表人制度,但它不是一种典型的商事法律制度.与商法中的经理人(强调其对内的管理权和对外的缔约权,其追求的目标是满足商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效率与安全)也不相适应.因此,设计一个全面清晰的商事经理权制度对于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企业改制的难题以及对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徐浩 《北方法学》2013,(2):54-61
股权受让人在股权转让后是否直接取得股东资格而成为股东,现行法律规定并不明确。发生股权转让后公司尽管有义务变更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但只在股权受让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公司后,才产生公司的变更义务。通知公司后即产生变更义务。在公司实务中,股权出让人在出让股权前向其他股东发出的通知有时可以认定为通知公司,应该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股东名册法理上的对抗效力与明文规定的工商登记的对抗效力相互矛盾,而且只有公司才能申请变更登记,这会影响股权受让人股东资格的取得,损害股权转让双方及其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9.
论目标公司反收购行为的决定权及其规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本文针对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的立法空白点 ,对上市公司收购中目标公司反收购行为的决定权及其规制问题作了探讨。分析了有关敌意收购和反收购功能评介的各种观点 ;论证了目标公司反收购行为的决定权属于股东的理由 ;并在控制性股东和公司经营者权力滥用防范层面上阐明了对目标公司反收购行为规制的内容 ;最后通过境外相关立法比较 ,对我国上市公司收购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0.
Corporate expression is the expression that a company gives to the outside in its capacity as a legal entity. Often referring to resolutions made by shareholder meetings and the board of directors, based on good faith and bound by contractual spirit, a company must be held liable for its expression. Corporate expression absorption refers to the corporate behaviors and situations wherein the majority voting shareholders and directors replace the will of the minority voting shareholders and directors within their own will. Among them, the majority voting shareholders at a shareholders’ meeting (shareholders’ general meeting) are decision-making shareholders, and directors, managers and other senior management staff that decide corporate affairs are called decision-making members. Corporate expression absorption consists of two sorts: absorption by shareholders’ meeting and absorption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Shareholders’ meeting is a company’s authoritative organization; when the voting rights of some shareholders exceed the statutory limit, they will be able to manipulate the expression of shareholders’ meetings and replace the will of other shareholders with that of their own. The expression absorption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refers to the practice wherein the majority directors decide on important corporate matter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majority rule. Thus, it can be seen that the corporate expression absorption is a double-edged sword, not only capable of uplifting operational efficiency but also likely to help decision-making shareholders achieve personal gains and transfer corporate interests. As for the disputes of corporate expression absorption, the following legal remedies might be adopted: (1) Limit the voting rights of decision-making shareholders. (2) Provide shareholders with veto power over specific events. (3) Ask the chambers of commerce (industry associations) to arbitrate specific events. (4) Preserve the market value of shares held by dissenting directors. (5) Expand cumulative voting; (6) Provide shareholders the right to exit. (7) Legal remedies for corporate deadlock. (8) Shareholders’ derivative lawsuits. __________ Translated from China Law, No. 4, 200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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