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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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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最高人民法院两次制定《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以来,加强法院的审判管理便成为深化司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长期以来,我国法院的审判管理具有较强的行政化管理色彩,强调管理者对案件实体裁决权的控制,而对于案件的流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以及法官的监督惩戒等,管理者则关注不够,审判的质量和效率难以达到最大化。为此,应当在尊重司法原理或规律的基础上,实现我国审判管理机制的科学转变。  相似文献   

2.
审判独立是我国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因体制性原因,司法权深受法院内外部各种权力的干涉而被地方化、行政化.基于此,针对法院“管理——审判”二元架构下“机构——权力”的二维关系,深入分析法院内部“机构——权力”的运行机制,进而提出法院管理体制改革与治权创新的总体构想:改革法院机构,设立党政办公会和审判委员会为院级管理机构,下设审判、执行、审判管理、政务人事管理等四类专业事务机构;改革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使其成为专司审判事务管理和审判咨询的机构;改革人事管理模式,实行分类化、专业化管理;还审判权于法官,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下的合议庭民主制.  相似文献   

3.
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法官中立、居中裁判的审判观念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有人把法官形象地比喻成球场上的裁判,强调法官要像裁判那样保持绝对的中立,不偏不倚,如此才能做到公平、公正。这相对于过去审判长在开庭时带着感情审案,帮着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论辩的作法,无疑是一大进步。但我认为,目前在审判界主张法官中立的同时似乎过多地强调了法官居中的一面,忽视了法官职能中主持正义的一面,似乎法官在法庭上“无为”或“无所作为”则是中立,如发现问题,主动查明则被斥为职权主义,有偏向一方当事人之嫌,从一个极端走向…  相似文献   

4.
我国当前审判方式的缺点是,不能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开庭方式无需当庭宣判,难免引人质疑;闭庭方式偏重书面材料,具有神秘色彩;特殊方式情形过于特殊,淡化外在标准。司法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对审判方式提出的要求在于:尊重当事人的主体地位,法官的职权服务于当事人的权利;发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作用,实现控辩力量的平衡;维护法官独立审判的权力,限制法官的任性。围绕司法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改革我国的审判方式,应当从内外两方面入手。内在方面是使审判方式改革与司法制度改革同步进行,关键是改革审判管理体制和陪审制度,并推行公开审判制度。外在方面是赋予现有的审判方式以新的活力,即突出开庭审判和当庭宣判的主导地位,闭庭方式与特殊方式限于基层人民法院在简易程序中合并适用,高级以上人民法院实行巡回审判。  相似文献   

5.
王子伟 《人民司法》2013,(11):65-68
从性质上讲,审判管理分为审判权内部的审判管理和审判权外部的审判管理。前者包括以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以及法官为主体的审判管理,后者即审判管理专门机构管理,或称为综合性审判管理。20世纪末以来,综合性审判管理逐渐成为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热议的焦点,但院长、庭长审判管理权模糊化、有限化、边缘化异议显现的同时,相关的专门研究却鲜见报端。  相似文献   

6.
本文从刑事诉讼的角度,结合中国审判改革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如何真正实现审判独立即法院独立与法官独立。其中,作者尤其强调了法官的素质教育与严格遴选对审判独立实现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7.
宗志强 《山东审判》2015,(1):20-23,82
实行法官员额制,凸显了司法改革对"人的因素"的关注,法官员额制度的建立,能够进一步完善以法官为主体、审判为核心的工作机制,真正凸显法官在法院中的核心地位。正如最高法院长期从事司法改革研究的贺小荣主任指出的,实行法官员额制的目的就是要让优秀的法官留在法官队伍中。法官员额制改革势在必行,那么在试点工作中,如何选任法官和建立法官的退出机制,科学配置审判资源,从而实现法官的整体优化,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审判独立又称为"司法独立",在制度层面主要包括司法权与行政权、立法权相分离,司法系统内部的独立及法官独立审判。本文重点从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构建精英化的法官队伍以及改变法官考核制度等方面探讨法官独立审判的实现。  相似文献   

9.
本文以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运行机制为切人点,对审判管理的功能定位进行了全面阐述,认为基层法院审判管理运行机制还存在职能行使行政化、运行管理虚弱化、内设机构职能交叉化及人员配置角色混同化等方面的的问题,分析了审判管理四个维度方面的问题,提出审判管理机制一体化在构建过程中成立专门审判管理部门、要严格规范审判管理流程、要设立法院各类人员分列管理体系、要丰富审判管理指标体系,在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到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和统一性,既要注重审判管理的科学调度,又要充分利用案件质量、效率评估指标体系来激发活跃审判管理中的"生产力"。  相似文献   

10.
崔永东 《河北法学》2015,33(3):28-37
中国当前的司法改革正在法院系统内积极推进,“去行政化”的努力正使所谓的“法院独立审判”向“法官独立审判”转变.但也应该看到,法官独立审判并不意味着不受任何监督和制约,也不意味着审判管理权的彻底退场,而是在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与接受审判管理权约束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正如西方发达国家的法院系统也存在审判管理活动和审判管理权一样,中国完全废除审判管理权也是难以想象的,关键是如何避免审判管理权对审判权的过度干预,剔除其对审判权的压倒性力量.因此,审判管理的改革也成为势所必然.审判管理改革的终极目标是司法的公正和效率,次极目标是压缩审判管理权的运行空间,使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运转.审判管理的根本方法在于理顺“两权”关系,实现两权之间的平衡.审判管理的基本路径是遵循司法规律,又兼顾中国的司法实际.我们相信,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奋斗,一种良性的审判管理机制和体制终将形成,一种以审判权为主、以审判管理权为辅的法院权力结构也将最终成型.  相似文献   

11.
誾柏 《中国审判》2012,(7):90-91
管理适用于社会各领域,是一门横断学科。昆明中院注重采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培育全体法官干警的共同价值观,规范约束法院及法官干警的行为,凝聚力量,激励队伍不断奋进,实现"一流的案件质量、一流的队伍建设、一流的司法保障",致力打造一流法院。强化审判管理,实现一流的案件质量(一)审判管理的科学化1.科学设置审判管理指标。针对不同案件,科学合理地制定不同标准,如采取折算"标准案"的方法,即根据案件处理效果的不同,将不同案件折算为不同件标准案件,直接用数量代表了对案件质量的评价。此外,在法官绩效考核中科学设置指标,建立审判质效考评、审判业务能力考评以及部门评分机制,综合、全面地对法官的工作实施考评。  相似文献   

12.
本文认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体制是从根本上治理裁判不公和司法腐败的需要,也是司法改革的长期发展目标之一。以行政方式进行审判管理的案件审批制存在严重弊端,应当坚决取消。实行法官独立审判是审判活动规律的要求,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它是法官队伍建设和公正审判的基本条件之一。程序性司法权是审判权的基本组成部分,程序性司法是法院的重要职责,通过纠正违法程序确立程序审查优先的公正审判原则,制约法官职权,对治理程序违法和审判权交易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3.
商法的独立性与商事审判的独立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事审判独立化既是商法独立性的必然要求和主要标志,同时也是实现商法独立性的重要保障,没有商事审判的独立化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商法独立。实现商事审判独立化的关键首先在于确立独立的商事审判理念,这些理念主要包括重效率的审判理念、侧重动态保护和强调利益均衡的审判理念、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审判理念及促进商事交易效率与安全并重的理念等。在商事审判程序的具体设计上,应当在充分把握商事审判特殊性的基础上,建立独立的法官队伍并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做出必要限制,注重法院司法能动性的发挥,确立商事惯例和商事判例作为法律渊源的地位和作用,注意发挥诉讼替代程序在商事纠纷争议解决中的作用,强化诚信原则在商事裁判中的独特作用,充分尊重国际惯例在商事审判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法官办案热情服务,虽然我败诉了,但高贵法官的办案态度让我由衷感谢。”这是一起民事案件当事人写给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的表扬信。谈及此事,法官高贵介绍说,办案中,法官在公正审判同时,更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注意多和当事人沟通,将审判每个环节的任何工作都要做细、做到位,这样当事人即使败诉,其心里也会舒坦些,  相似文献   

15.
葛文 《法学》2009,(10)
案件管理本质目的在于为审判核心领域工作的运行提供支撑,改善法官的工作条件,保障诉讼法赋予法官审判权的运作。通过案件管理:一方面使法官只须专注审判核心领域工作,而不用再分心处理审判外部领域工作,从而减少法官所负担案件的实际工作量,减缓法官办案承受的压力,使法官有充分时间关注开庭和撰写法律文书,及时、有效和妥当处理案件;另一方面通过案件管理改善法官的工作条件,通过控制诉讼的进程,以求迅速有效地处理繁琐耗时的诉讼程序,降低法院和当事人的司法成本,加速案件在法院的流动。通过让当事人广泛参与案件管理,协同审判外部领域的工作,实现审判与当事人的需求和期待的对接,提高司法的公信力,满足案结事了的司法目的。  相似文献   

16.
陈界融 《现代法学》2004,26(2):87-91
司法文明为制度文明应有之意。我国实现司法文明过程中 ,应当注意司法的消极性、中立性 ,法院不能主动发现已决案件确有错误进而依职权发动再审。法院在个案审理过程中 ,应当注意避免司法审判沦为权力审判、新闻审判的附庸 ,当前特别要注意我国普遍存在着的以民意关注程度 ,决定案件裁判结果的非正常现象 ,建议以法官之友的制度设定形式 ,将民意关注司法纳入正当法律程序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司法独立应是审判权和检察权的独立这两面三刀者的结合与统一。审判独立必然要求法官独立,而在我国只能定义为法官审判独立。这就要求我国审判方式改革必须依照法官审判独立的原则而行。  相似文献   

18.
审判独立是司法独立的核心内容 ,它包括法院独立审判与法官独立审判两个不可分离的完整概念。从中央到地方 ,司法改革措施层出不穷 ,取得了成绩 ,但也出现了问题。如何统一立法、统一改革 ,实现法官独立审判这一司法独立原则的价值目标 ,在我国业已加入WTO后 ,已成为新时期司法改革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19.
法院工作报告在人大全体会议上的表决通过率100%,这是2009年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交出的答卷;速裁组民事案件调解率达80.6%,当庭结案率为68.45%,无超18月案件。这一组组数字详细地反映了该院审判管理工作中的良好业绩。流程管理、监管网络、质量评估、法官绩效考核、立案速裁,成为滨湖法院审判管理中的亮点。  相似文献   

20.
为了强化审判管理、确保主审法官审判负责制改革顺利实施,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2月20日组织召开了“强化审判管理,全面推行主审法官审判负责制改革”专家论证会。著名法学专家樊崇义、宋英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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