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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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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关于宪法解释的制度安排已由“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转向为“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一变化意味着启动我国解释程序机制的现实要求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因此,从学理上探讨我国法治实践中可能存在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以及其何以完善与落实等问题就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与学术价值。我国目前可供讨论的宪法解释模式有四种,即立法型宪法解释、抽象型宪法解释、附随型宪法解释与独立型宪法解释。其中抽象型与附随型宪法解释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解释模式。鉴于抽象型宪法解释已开启了我国宪法解释之门,当下亟需启动的是附随型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该机制可在备案审查和由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中加以落实,即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审查与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对相应宪法条款的内容作出解释,从而以此启动附随型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以便真正落实我国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相似文献   

2.
宪法审查的穷尽法律救济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穷尽法律救济原则"是各国宪法审查制度普遍采行的启动要件,它在集中式审查模式中主要存在于宪法诉愿程序中,而在分散式审查模式中主要体现为"穷尽行政救济"。然两类规范形态具有相通的双层结构规范内涵:在判断是否已穷尽相关法律救济之后,对于未穷尽者,进一步判断其是否属于具有普遍性意义或者会产生重大且无法避免之损害的例外情形,以谨慎决定宪法审查是否可提前。这既体现出宪法审查的备位性,也说明备位性须受到人权保障之价值目标的限制。  相似文献   

3.
党内备案审查机关应当承担初步的合宪性审查职能,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针对党内法规的合宪性审查处理建议。《党内法规备案审查规定》第11条有关合宪性审查的规定应当符合《宪法》中宪法解释权、宪法监督权以及保证宪法实施义务的规范意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合宪性审查权派生于宪法解释权,这是一种终局性的合宪性审查权。党内备案审查机关履行的是保证宪法实施义务,它可以宪法为依据对党内法规进行审查,但不能作出终局的合宪性审查结论。在审查标准上,合宪性审查对于党的领导和监督保障法规应当以比例原则为审查标准,而对党的组织和自身建设法规实施审查则以是否具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为标准。  相似文献   

4.
宪法审查一直是宪法学界关心和争议的问题,要使宪法发挥实效,宪法审查必须得到明确的规定。我国目前的宪法审查制度远远不能达到保证宪法实施,保障公民权利的要求。其主要原因在于没有程序上的保障和约束,这就需要我们学习外国宪法审查制度中值得借鉴之处,结合中国国情,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宪法审查之路。  相似文献   

5.
考察现行宪法可发现宪法审查的制度空间:“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宣示,排除了以法律违背或修改宪法在规范意义上的可能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双重主体架构,提供了审查主体适度摆脱“自己不能当自己法官”之质疑的组织基础;“监督宪法的实施”与“解释宪法”权限的排他性赋予、“不适当”与“同宪法……相抵触”等依据的交替使用,为审查主体规定了权限依据与审查要求。这些构筑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对法律进行宪法审查的宪定框架。  相似文献   

6.
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建立的主要法律障碍   总被引:34,自引:0,他引:34  
王克稳 《现代法学》2000,22(2):72-74
为了保证宪法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违宪审查制度,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违宪审查的机构未能建立起来,宪法规范缺少可适用性,法律适用与宪法及法律的解释相分离以及宪法监督欠缺相应的启动机制。因而,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至今未能实际建立起来。我国立法监督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的宪法监督体制是一种由《宪法》和《立法法》共同构成的宪法监督双重体制,这种宪法监督体制存在着极大的弊端。为了尽快的启动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我们应该将现行的宪法监督双重体制转变为宪法监督二元体制,由议会监督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和合宪审查权,负责审查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权力行为的违宪性问题,而由司法监督行使宪法诉讼权,负责公民宪法权利的救济。  相似文献   

8.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演进过程之中,是一个相关价值理念、制度规则、运作实践交织叠加的动态性演化、历时性发展、阶段性超越过程。“以宪法为核心”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首要考量和必然逻辑,有着深厚的法理基础和充分的现实依据。是否符合“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是衡量是否“以宪法为核心”的三维判断标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不同宪法相抵触”是“以宪法为核心”的两种立法表达;立法过程中的合宪性审查、宪法监督中的合宪性审查是“以宪法为核心”的两种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9.
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缺陷存在违宪审查主体不清、欠缺违宪审查的启动程序、违宪审查范围排除基本法以及宪法缺少适用性等问题,简单地借鉴国外的违宪审查模式无法制定符合我国政体和国情违宪审查制度.本文认为构建全国人大常委下设立宪法委员会和司法机关作为违宪审查主体的复合制违宪审查模式.在该模式下将基本法纳入违宪审查范围,赋予一切单位和个人提起违宪审查的权利,司法机关消极地受理宪法之诉,如此一来,该制度可以在不违背我国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解决我国现行违宪审查制度问题.  相似文献   

10.
本文首先从我国宪法概念定义的现状出发,引申出界定“宪法是什么”的必要性;并驳斥“宪法不是法”这一现象;其次讨论宪法应具有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但是由于我国现行宪法只在第62条第(2)项以及第67条第(1)项简单地规定了宪法监督制度,并没有完善地规定违宪审查制度,这在极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宪法的权威性与实效性,因此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实属必要。  相似文献   

11.
从行政诉讼走向宪法诉讼——中国实现宪政的必由之路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尽管围绕齐玉苓案法学界有不同的看法,但基于对宪法典相关内容的分析,我们认为,宪法应该具有直接适用性;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确立过程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和启迪;立法权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存在被滥用的可能,因此有必要深刻反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权力制约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宪法的权力中自然地蕴涵了对法律进行违宪审查的内容,但在齐案的批复中最高法院并未“挖掘” 出“隐含”于宪法中的违宪审查权;我们认为,适合“挖掘”司法审查权的案件应是公法案件,行政诉讼制度的确立最终会产生一种建立、实施违宪审查制度的社会需要。  相似文献   

12.
宪法诉讼一般指称宪法权利救济和公权力行使的合宪性审查制度。从语义上讲,宪法诉讼是“宪法司法适用”的同义反复,而且违反了约定俗成的语词构造习惯和形式逻辑的原则。从使用情况看,是近几年的事情,由国内学者用来分析西方的合宪性审查制度,但与西方学者和译著以及有代表性的专著和教材的用法颇为不同。从价值导向来看,宪法诉讼是一用来解释合宪性审查的理论,追求法治的价值,试图实现或维持宪法的最高权威,但对司法机关的厚望容易导致司法的政治化、司法机关对立法的强势干涉和司法性立法,也表现出对法官的盲信。因此,今后在论述合宪性审查制度时不宜再使用这一术语。  相似文献   

13.
当下,学界存在着一种将宪法诉讼等同于违宪审查或者违宪审查组成部分的倾向,有学者进而提出通过宪法诉讼实现违宪审查的思路。这是行不通的。宪法诉讼可以和违宪审查分离开来由法院和违宪审查机关分别承担,在涉及违宪审查的宪法诉讼案件中,法院最终需依据违宪审查机关的决定才能作出判决。建立复合型宪法诉讼制度是与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相协调、可行的制度选择。  相似文献   

14.
习近平总书记在《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一文中明确提出“宪法精神”概念。宪法精神对当代中国宪法的实施具有重大的意义,但理论和实践中不宜泛化使用“宪法精神”概念,要在揭示宪法文本中宪法规定、宪法原则背后蕴涵的宪法原理的基础上,运用宪法解释的方法,通过明确宪法文本中宪法规定之间、宪法规定与宪法原则之间以及宪法原则与宪法原则之间的价值关系,来“发现”宪法精神。科学和有效地“发现”宪法精神,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宪法文本中宪法规定和宪法原则的内涵,提升宪法作为立法依据和合宪性审查依据的确定性,推动宪法实施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宪法学概念体系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法院适用宪法的“体制空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作者认为我国法院虽然没有宪法解释权 ,但是法院在审理涉及到公民权利的案件时可以直接适用宪法 ,在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尚未确立的条件下 ,可以通过司法手段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 ,而且在我国现行宪法体制的框架内 ,法院适用宪法仍然有较大的“空间”。  相似文献   

16.
民主与法治:宪法诉讼的价值理念探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法诉讼的价值主要表现在 :将宪法置于最高法的地位 ,从而防止立法专制 ,从“法治国”走向“法治” ;宪法规范的法律性和宪法判例的政治性的有机结合 ,使形式法治走向实质法治 ;程序性审查与实体性审查的有机结合使法治从形式走向实质。  相似文献   

17.
《宪法修正案》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既符合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精神,也符合我国的宪法规范与宪法设计,对于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宪法实施与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的要求则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与实践价值。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作为今后我国合宪性审查的专门机构,将担负起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的重要使命。  相似文献   

18.
风云书签     
《检察风云》2011,(12):7
消极主义作者/刘练军出版/法律出版社在宪法审查研究炙手可热的当下,我国问题却未获得应有的重视。其实,宪法审查中的价值立场问题是一个带有全局性的大问题,因为它不但直接攸关着宪法审查是否真正启动,而且对宪法审查的结果即是合宪有效还是违宪无效起到决定性作用。基于价值立场问题对于宪法审查制度和整个宪政政制本身均甚为关键,作者就宪法审查价值立场中的消极主义这一  相似文献   

19.
中国宪法司法化路径探索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蔡定剑 《法学研究》2005,27(5):110-124
宪法实施中的违宪审查机制与宪法诉讼方式是两种不同机制的区别。在分析西方国家宪法实施的路径,以及中国实行宪法监督走违宪审查之路面临的困难后,根据违宪审查与宪法诉讼相别的理论,提出中国的宪法司法化方案,即违宪审查权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而由最高法院承担宪法诉讼的任务。  相似文献   

20.
再探宪法诉讼的建构之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宪法诉讼是指法院直接适用宪法解决违宪纠纷的诉讼活动。在实质上,宪法诉讼就是违宪审查的司法化,因而宪法诉讼与宪法司法化、宪法司法适用是一回事,只是认识角度不同。宪法控诉比宪法诉讼的范围要小,而司法审查的范围更广,包括宪法诉讼和行政诉讼两个方面。宪法诉讼是宪法监督最有效的模式,其范围不限于公民基本权利方面,还包括法律文件违宪纠纷、国家机关行为违宪纠纷、选举纠纷等等。我国宪法诉讼制度的建立可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地分三步走:由行政审判庭审理少数“准宪法诉讼”案;设立宪法审判庭审理部分宪法诉讼案;设立宪法法院审理全部宪法诉讼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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