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中国证券市场10年经历说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是中国证券立法的有效制度选择。完善的信息披露监管是增加市场透明度,保障投资者利益和建立市场理性与信心的有效制度,是中国证券监管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没有严格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市场的秩序信誉将无法维持;如果没有足够有力的制裁,便对违规者没有威慑力量;如果没有足够的法律救济手段,也不足以保障受害的投资者。在这个过程中,新闻舆论监督同样发挥了其作用,有利于保证证券市场的稳健运行。本文对信息披露制度和新闻舆论监督在证券市场发挥作用作初步探索。一…  相似文献   

2.
费晶晶 《法制与社会》2010,(34):146-146
本文指出为了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国应建立完善健全的监管制度,将监管目标回归于保护中小投资者上,并修订相应法律,加强证券监管,强化完整真实的信息披露,规范证券交易行为。  相似文献   

3.
武长海 《政法论丛》2016,(4):95-102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监管者对互联网金融的投资者准入的制度安排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传统金融监管的复制,即将投资者按一定的能力标准进行分类,提供差异化的市场、产品和服务,并严格监管。但事实上在网络经济时代,监管者基于传统技术和金融模式所确立的监管规则与法律规制,已经不适应互联网金融的新特征。构建开放条件下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以及新的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顾问制度和投资者教育制度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4.
二板市场在我国建立的时间表一推再推 ,显示出决策者对二板市场高风险所持的谨慎态度。二板市场的高风险主要来自于自身管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三个方面。国外成熟的二板市场已形成了一整套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法律制度 ,建立了完善的监管体系、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的法人内部治理结构、严格的保荐人制度、健全的做市商制度、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投资体系。而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较晚 ,防范风险的法律制度还存在着很大的缺陷。我们应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制度 ,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特点 ,在二板市场的监管体系、信息披露制度、法人内部治理结构、保荐人责任、投资体系、市场退出机制等方面完善相关立法 ,建立起适合我国二板市场风险防范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5.
我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制度存在披露信息不充分、不准确、不透明等缺陷,在信息披露的程序、内容、方法、形式、监管机制等方面都有其局限性。本文借鉴我国证券法、保险法中信息披露制度的经验,在法律制度、监管机制、法律责任、具体内容等方面提出完善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议,以期推进我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制度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相似文献   

6.
证券监管机构基于惯性和信息披露公平性等的考量,对网上证券信息披露采行"类推监管",但"类推监管"仅是一种过渡性的监管理念,随着信息化时代证券信息披露技术的不断发展,证券监管机构必须将其监管理念重塑为"网络导向监管",并以此构建信息化时代的证券信息披露制度,以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  相似文献   

7.
在证券市场上,信息指导着投资者的判断和投资决策,关键性的影响着证券价格的波动,进而影响利益的分配。信息披露制度是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只有通过法律对信息披露进行完善的制度化规定,才能达到保护投资者、加强证券市场透明度、维持证券市场秩序的目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公开、公平、公正等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本文从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方面略论我国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8.
李浩 《法制与社会》2011,(29):33-34,36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一直以来是上市公司合规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监管重点。本文拟结合香港股票市场信息披露监管的体制和法律制度设计,对内地上海、深圳两家交易所的信息披露监管体制的法律设计进行分析与探讨,并进行比较研究,期望对信息披露监管体制和立法,以及监管实践有所建言和帮助。  相似文献   

9.
尽人皆知,在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中,对信息披露的监管是一项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主要是由于信息披露制度所具有的客观地位所决定的。所谓西悉尼披露监管指的是,为了使证券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障,并使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兼顾效益与效率的市场行为的建立得到保证,证券主管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行的监督和管理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主体及其活动的活动。在本文中,笔者首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进行阐述,然后对当前存在于我国当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督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健全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制度的相关建议,以供业界讨论。  相似文献   

10.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若干问题之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对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以及对于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各国都在加强和完善这方面的立法工作。本文作者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概念、目的、最新发展趋势等方面,并结合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论述,提出了加强和完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富有积极意义的建议,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向标准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1.
陈琳 《法制与社会》2010,(15):89-90,108
证券信息披露制度对于证券市场平稳有序的运行具有重要的作用。证券交易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制度即持续信息披露,加强了对公司完善运营的监管,为投资者作出正确的计划提供保障,从而有利于证券交易的规范化进行。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也可能会带来消极的影响,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2.
信息持续披露制度探析李晓红,夏春琴证券法制中,信息持续披露制度是指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后、在经营期间内,依照法律规定或证券主管机关和证券交易所的指令,将其与证券有关的一切真实信息,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开,以使广大投资者知晓真实情况的一项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3.
如何构建国际板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监管制度,是我国设立国际板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作为成熟证券市场的美国,为了提高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对境外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实行超国民待遇,采用比本国公司较低的监管标准。国际证监会组织则通过确定跨境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最低标准,来协调信息披露的跨国监管,以便于跨境发行和上市。为了保护我国投资者的利益,在国际板推出初期,我国还不宜采用美国超国民待遇的监管标准。我国可以采纳国际证监会组织的做法,处理跨境监管的协调问题。  相似文献   

14.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始于上交所和深交所成立后,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本文通过研究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美、英、日三国会计信息披露法律监管体系,以提出对我国上市公司法律监管体系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5.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只有以投资者保护为中心,完善对股权众筹融资模式的法律规制,才能促进股权众筹市场的健康、有序和快速发展。然而,股权众筹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不仅没有作为法律基础的制度规范,而且还与《证券法》等法律规定存在一定冲突,这导致现实中股权众筹只能以各种形式的外壳规避法律限制而曲折发展,投资者在交易中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合同欺诈、项目估值过高、平台"资金池"、缺乏投后管理等诸多风险。我国在发展股权众筹的过程中,可以参考美国JOBS法案,通过修改《证券法》的方式,将股权众筹纳入其中进行监管,放开对投资者人数的限制,并对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募资行为进行规制,同时应当建立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众筹平台管理及交易制度,从而有效实现对股权众筹的法律规制和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6.
钢丝上的平衡:美国证券信息披露体系的演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成熟的信息披露制度美国联邦证券监管制度的核心 ,也是美国在对证券发行实行宽松、开放的注册制的同时仍能对证券市场进行有效监管的根本原因。然而 ,信息披露越充分 ,对投资者的保护固然越有力 ,但公司的资本成本相应也越高 ,经营负担也就越重。公平和效率之间的这个悖论始终困扰着美国证券市场和监管者。从林林总总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中可以发现 ,美国证券信息披露体系演变的过程 ,就是一个努力寻找二者间的微妙平衡的过程  相似文献   

17.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充分的信息披露作为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和其他依据法律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人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公开信息 ,以维护证券市场的良好秩序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本文试从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分析、价值取向、我国立法的现状及完善等方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证券法律制度中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对投资者进行保护的有力手段,是证券法律制度的基石和核心。在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各信息披露义务人负有及时真实披露信息的义务,参与证券业务的律师在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要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专业性文书,自然也应承担信息披露义务。但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法律服务机构存在着极其严重的混乱现象,少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了自身的利益,敢于公然违法迁就证券发行人的非法要求,参与证券发行交易等的虚假陈述,甚至出谋划策。这种令人担忧的情况,若不能够及时解决,将制约证券市场长期发展,给经济建设带来…  相似文献   

19.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虽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但对于上市公司这一相同主体来说,则具有一定的矛盾冲突。从保护投资者角度看,信息披露越充分越好,但从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看,则是披露越少越好。如何协调二者间的冲突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私募基金的监管可分为私募基金本身的监管和对私募基金交易对手的监管;根据监管目的和侧重点的不同,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又可分为事前监管、事中监管及事后监管。对私募基金的监管,一般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投资者的限定,二是对于信息披露与广告宣传间的监管,三是间接监管。三者的重点都是对于投资者的保护,这值得我国在构建私募基金监管制度时借鉴。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