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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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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谈“提前介入”与侦查监督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所谓侦查监督 ,是指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 ,依法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视和督促。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 ,检察机关进行侦查监督的主要途径是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程序。由于审查批捕是靠侦查机关报送的案件材料对侦查活动起监督作用 ,但是违法侦查活动情况往往不会在案卷中直接反映 ,侦查监督效用自然不大。而在审查起诉阶段 ,侦查已经终结 ,侦查监督已属事后监督 ,往往是不了了之。因而“提前介入”作为一种工作方式便应运而生。“提前介入” ,是指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之前直接参与重大刑事案…  相似文献   

2.
关于侦查监督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关于侦查监督的几个问题蔡杰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已经确认,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中的侦查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是为了防止侦查机关滥用职权,保证侦查的合法性与准确性的重要法律程序。但是,目前在侦查监督中有些需要改进...  相似文献   

3.
侦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对侦查机关活动以及在侦查过程中所作出的决定是否合法所实施的监督,是为了防止侦查权的滥用,保证侦查活动的合法与准确。笔者认为当前刑事侦查监督工作中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我们冷静思考积极应对,努力探索强化侦查监督的有效途径,全面履行好侦查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公正性和正确实施。一、当前刑事侦查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1.执法观念和执法水平还不完全适应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当前侦查监督部分干警一是存在着模糊思想和畏难情绪;二是参与引导侦查取证、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  相似文献   

4.
对侦查行为的法律监督于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针对现阶段我国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强化检察机关作为监督主体的法律地位,扩大侦查监督范围,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并明确监督的法律后果和制裁手段。通过上述改革,使我国的侦查监督制度更加有效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侦查指引权是检察机关检察权的重要体现之一,侦查指引权是检察机关行使侦查监督权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侦查指引权的确立是对中国二元侦查体制下的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事后监督的必要补充.确立检察指引侦查的机制,让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是在和谐社会语境下构建良性检警关系,使侦查活动依法有效进行,并使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有效保障.  相似文献   

6.
满铭安 《河北法学》2008,26(5):182-187
当前,由于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权利配置失衡,导致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行为屡禁不止,社会反响强烈,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对侦查讯问监督的重要作用突显。而司法实践中,对侦查讯问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由于自身存在缺陷无法对其有效制约。因此,完善我国检察机关对侦查讯问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以维护司法公正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成为侦查监督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7.
王军 《天津检察》2009,(4):15-17
侦查监督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或部门)侦查刑事案件是否准确、全面、合法进行的监督。侦查监督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组成部分之一。现代法治国家一方面要求侦查机关正确地行使侦查权,搜集充分的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从而有效地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又通过司法程序,凭借有效的法律监督手段对侦查权的行使进行监督和制约,以维护受追诉人的基本权益。为了更好的发挥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职能,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审查逮捕部门改为侦查监督部门,对侦查监督的对象、  相似文献   

8.
检察机关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能是监督制约公权力,确保公权力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防止其滥用和异化。《宪法》对我国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是科学的,检察机关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更不是行政兼司法机关,而是独立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与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公诉职能、批捕职能均是目的与手段,不存在分离的空间。如将法律监督职能与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公诉职能分离,只能导致检察机关被彻底边缘化甚至被取消。检察机关的职权配置应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能,以对等式监督为模型,重点强化职务犯罪侦查职能。  相似文献   

9.
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的监督,是检察权的重要内容。强化侦查监督权一直是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内容。而刑事侦查监督权的有效运行,取决于完备、高效的刑事侦查监督机制。本文结合检察工作实践,针对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侦查监督机制的构建和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一、引言 依照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中,刑事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体。基于此,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并将其作为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根据刑事诉讼程序的阶段划分,刑事诉讼可以分为立案程序、侦查程序、起诉程序、审判程序以及执行程序。相应的,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可以分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  相似文献   

11.
研究检察权的配置应当从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功能切入。单一制国家的“大国司法”,由上而下的“推进型法治”,公民缺乏监督意识,议行合一的宪法体制,强大的行政机关,导致我国有必要将检察机关定位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也决定了我国法律监督以制约行政滥权为重要目标,因此应确立行政公诉制度,加强侦查监督,维持并弱化审判监督。为实现法律监督功能,应当采取检察一体化,但应当注意检察机关内部配置检察权的分权。  相似文献   

12.
立论于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一元论而对我国检察机关的公诉权、侦查权、侦查监督权、审判监督权和执行监督权等检察权的权能进行法律监督权的解析,这使我们看到每一项法定的检察权权能都是法律监督权的具体表现形式,检察权的全部权能在性质上都应当统一于法律监督权.从而证明我国宪法第129条对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定位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13.
我国《宪法》将检察机关定位于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是法律监督权的重要内容。职务犯罪侦查权一直是法学家和检察实务工作者关注的焦点。随着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内在缺陷,从本质上影响和制约了侦查效能的充分发挥,对职务犯罪侦查权进行优化配置是新时期开展职务犯罪工作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4.
对我国行政诉讼进行检察监督,目的在于及时调节和疏导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间的行政纠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面对严峻的行政执法形势,行政法律监督目的并未完全实现。行政法律监督应当包括抽象行政法律监督与具体行政法律监督两方面。以行政诉讼监督效果衡量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其效果并不明显。当前随着大调解格局、法院能动司法、检察机关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开展,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有难点,但也有不少突破点。  相似文献   

15.
现行宪法关于"法律监督机关"(第134条)与"检察权"(第136条)之规定呈现出机关定位与权力定性的非对应性,此迥异于"一府一委两院"之其他国家机关,凸显了检察院的独特宪法地位,其蕴含的是法律监督机关的多重宪制功能。法律监督机关之宪法定位规约了检察权行使方式和检察制度的变革路径,检察权行使方式和检察制度的变革丰富了法律监督的内涵进而强化了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检察机关正是在这一良性互动中走上独具中国特色的实行法律监督之路。新时代法律监督机关应在其宪制功能与规范内涵指引下,全面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提升对行政权监督的质效,在法律监督新格局中切实捍卫社会的公平正义,进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行稳致远。  相似文献   

16.
检察学研究中的主流一元论把检察制度统一于法律监督,存在诸多无法克服的矛盾;二元论一定意义上又具有否认法律监督的倾向。而从监督和制约来透视中国检察权之争,则应超越传统的“一元”和“二元”之争。中国检察权包含法律监督和刑事追诉两大权能,法律监督和刑事追诉统一于检察权,但又在检察权下适度分离。其体现了监督和制约的内在特点,也是完善中国检察制度,优化检察机关职能配置,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原则和党的十七大“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的需要。  相似文献   

17.
试论检察引导侦查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邵达民  王伟 《河北法学》2006,24(4):88-90
针对理论依据的争议,对侦查监督说、公诉职能说、综合说、制约与配合说进行了评析,指出侦查监督权不能涵盖引导侦查的全部内容,公诉职能理论存在缺陷,综合说的实质应为法律监督权,制约与配合说难以自圆其说,认为检察引导侦查的理论依据应是法律监督权.  相似文献   

18.
渎职侵权犯罪是当前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一个重要领域。实践中检察机关由于职权缺位和职权弱化等原因,造成渎职侵权犯罪查办和惩治不力。渎职侵权检察监督的弱化根源在于对我国检察权性质、地位认识上的分歧,认为检察权是行政权的观念使得检察权在具体的职权配置中被弱化,最终形成了渎职侵权犯罪查办和惩治不力的局面。因此,应当立足于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权属性,反思目前检察监督职权的不足,对检察监督职权进行充实和完善,进一步明确检察建议权,放宽渎职侵权犯罪的立案条件,扩充渎职侵权犯罪的侦查权,明确规定对渎职侵权犯罪的量刑建议权,使渎职侵权检察监督更为主动和强大。  相似文献   

19.
法律文本中,宪法规定了检察权的性质,但现行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民事检察权作出完整的规定,仅规定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权,距离民事检察权的理想状态存在很大差距.本文认为,民事司法实践中的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现象应借助民事检察权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以恢复司法的公信力.因此,未来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应专章规定民事检察权.只有系统地建立相关的民事检察制度,才能保证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和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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