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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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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子诉讼是"智慧法院"工程输出的制度化产物。改革试验中,进化论理性主义催生的试验立法进路,为立法官决策供给了多元信息及地方创新经验,在掌控改革风险、节约改革成本、缓解推行阻力等方面克服了"非实践性"制度变迁的弊端。最高法院凭借其政治权威,倚赖司法会议机制、精英话语权及强科层制组织结构,自上而下以"司法文件"为中介,动员地方法院分解量化其任务,司法官为追逐组织俸禄而趋向义务的履行。期间,各级法院充分运用典型报道之外部策略,传播信息化成效以赢得民众的内心认同。此项改革在寻求法理论证的过程中,也善于将政治期许、民众接纳度作为缓和正当性论争的手段。这些非正式但高度制度化的做法在一定意义上凝结为电子诉讼形塑的中国  相似文献   

2.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两种途径,即立法途径和司法途径.立法视野下的法律体系观符合现有的法学理论和理性主义立法观,但它是从静态的角度看来法律体系,忽视了社会生活复杂性和人的理性的有限性.通过司法完善法律体系缘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考量.地方法院的竞争是解释通过司法完善法律体系的重要范畴.“疑难案件请示”、“民间法”、“案例指导制度”是通过司法完善法律体系的有力证明.要积极发挥地方法院的制度创新功能,使法律的普适性与地方性、全球化与地方化真正协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实践之中,实现立法与司法的统一.  相似文献   

3.
法的滞后性易导致司法在面临“无法可依”境况时出现“同案异判”的结果。司法机关主要通过完善“类案检索”机制统一司法适用以缓和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张力,然而判例的非法律渊源地位决定了“类案检索”机制的局限性。为实现类案统一裁判,应当探索一条司法裁判上升到立法规范进而指导审判的路径。面对司法与立法之间的鸿沟,在法院、法官二元结构下,实现从裁判到规范、从实体到程序两方面,都有一定的探索和经验。架构于理论正当与制度可能的基础之上,在实体、程序两方面突破及立法权下放的背景下,通过厘清立法中司法输入的理性边界,畅通立法对司法裁判的甄别、吸收机制,在理性的边界内实现从司法裁判到立法规范的升华。  相似文献   

4.
刘元元案和许霆案都是针对银行自动取款机实施的犯罪,法院审判结果却有天壤之别,反映出我国地方法院对待同类案件的审判存在严重的司法失衡。解决司法失衡问题需要完善立法,提高非法律规制手段的地位,提高司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  相似文献   

5.
地方政府立法行为来源于有权机关的授权,地方政府立法权与地方政府依据授权从事立法活动并不排斥.依据《立法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之规定,地方政府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具有共性--立法性,否定地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立法性,在理论上不能自圆其说,在实践上导致地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之行为游离于权利监督、程序监督、立法监督、司法监督之外.  相似文献   

6.
中国法院系统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被刻上了地方化、行政化的烙印,其影响持续至今。地方化的管理模式与审判权运行要求、运行规律相背离,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新一轮司法改革推出的关键举措,其目的在于破除司法地方化,保障审判权的独立运行。统管改革必将深刻调整既有利益格局,重塑地方法院和地方党政之间的关系,因而难免阻力丛生。司法资源均衡配置的目标与地区差异悬殊之间存在矛盾,法官员额制改革涉及的相关主体,特别是具有行政职务的双肩挑法官和一线法官利益诉求的交织冲突,都可能演变为改革阻力。省级统管改革应避免陷入由高级法院垂直管理以及阻断地方法院与地方党政联系的误区之中,科学重构立法体系、司法预算和人事管理等制度平台。  相似文献   

7.
正"民族立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体现了中央对民族自治地区的政策关怀。如何用好、用活、用足立法权,对提高民族立法质量,促进民族地区经济、政治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立法法公布实施前,我国立法变通权的法律规定主要散见于民法通则、刑法等规范性生法律文件中的授权性法条之中,且只有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的规定。人们  相似文献   

8.
地方人大急需加强对非法律规范性文件的审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规范性文件是指有权国家机关发布或者通过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并在其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可以划分为法律性规范性文件和非法律规范性文件。法律性规范性文件和非法律规范性文件都对一般社会成员具有规范功能,都是具体国家行为的依据,都有国家强制力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立法技术都比较成熟,宪法、立法法等法律对这些立法行为规定得比较详细,其立法质量也比较高。除了法律性规范性文件,在我国政权运行中还存在大量的非法律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非法律规范性文件虽然不是通常意义上讲的法,却具有类似于法的作用,带有“准法”的性质。  相似文献   

9.
我国禁毒立法的历史演进(1949—1998)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禁毒立法秉承了自晚清以来三次禁毒运动的成果,并且以革命根据地时期禁毒的立法实践为历史渊源。1949年至1978年间,禁毒立法以中国共产党和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文件为主要法律形式,以各大行政区的立法为重心。1979年至1998年间,以"严打"为政策导向,逐渐建立了以刑法为主、行政法与地方立法为辅的禁毒立法体系,主要法律形式有刑事法律、行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两高"司法文件、批准、签署的反毒国际公约和条约、地方性立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等。1998年以后,禁毒政策和立法都出现了一些新动向。  相似文献   

10.
法官裁量与中国刑罚体系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罚权,是立法权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刑罚制度和人权制度.江苏省高级法院最近公布施行了刑事审判中的<量刑指导规则>,引起了司法界和法学界的争论.确定量刑标准必须考虑物价、地域、历史、形势、政策、物价、民心、法官素质等因素,属于立法权和司法解释权,应属最高法院行使,但中国刑事审判特别是经济犯罪审判长期存在着量刑轻重混乱的情况.江苏高院的做法只是将一直享有具体案件的裁量权和具体标准的适用权规范化成文化而已,这主要是最高法院指导全国刑事审判的失范造成的.可考虑放宽刑法中的量刑标准、减少死刑等,以及设置司法解释审查机制,编制全国量刑通报,同时必须加强法官判案释理和强调法官独立.  相似文献   

11.
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浙江立法工作的创新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武 《今日浙江》2011,(12):51-52
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浙江,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立法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从1979年拥有地方立法权开始,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努力探索制定一大批与法律配套的实施性法规、尝试制度试验的先行性法规、体现地方特色的自主性法规,不断创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机制,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12.
加强粤港澳三地法治建设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现实选择。近年来,大湾区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粤港澳三地法律制度差异明显、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通的制度保障不到位、相关协作机制有待建立健全、广东立法执法水平还有待提升等问题仍然存在。今后应着重从加强大湾区建设的制度供给、健全大湾区行政执法合作机制、加强大湾区司法协助、推动大湾区法律服务协同发展、完善大湾区建设法治服务保障的实施机制等方面,不断推进大湾区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13.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治中国,不仅有法可依,而且是良法善政;法不仅要定纷止争凝聚共识,而且是对民族精神的提炼和升华。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立法权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在  相似文献   

14.
我国的司法改革与司法解释紧密相关,司法解释在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同时也表现出种种功能异化的迹象,司法解释的法典化、造法化及对立化现象愈来愈严重。前法典时代下,司法解释促使我国法律制度快速发展,找到了中国特色司法解释的发展路径。但在后法典时代的背景下,司法解释的发展表现出重重危机:对立法发展的阻碍,自身发展的畸形,司法实践适用上的困惑。要保证司法解释的健康、持续发展,需要重新审视司法解释的未来发展路径。通过立法及立法解释的归位来摆正司法解释的地位,收拢司法解释权,规范司法解释的形制,优化司法解释的质量保障机制,疏通与立法的衔接机制,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等手段促使司法解释回归到其本质功能上来。  相似文献   

15.
创新,是地方人大立法中的应有之义。创新始终是地方立法机关考虑和规划立法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也是评判地方立法质量与成效的一个重要指标。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地方立法权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执行性立法权,即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执行性规定;二是自主性立法权,即可以相对独立地制定针对地方性事务的法规;三是先行性立法权,也称"实验立法",也就是对国家尚未立法的空白地带,在一定  相似文献   

16.
婚内侵权民事责任之审思与构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确保夫妻对婚内权利平等地享有,有必要对婚内侵权民事责任制度进行立法与司法审思。从立法层面看,我国现行法律虽然没有对侵权主体作任何限制性规定,但却存在某些缺陷。从司法层面看,由于法官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法律所采用的文义解释方法出现了偏差,以及侵权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足以赔偿,使得财产责任的法律基础和物质基础不存在。完善婚内侵权民事责任制度需协调该制度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关系,排除婚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障碍,创设婚内侵权请求权。  相似文献   

17.
立法是人大工作的"重头戏"。地方立法权是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法定职权,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8.
地方政府立法行为来源于有权机关的授权,地方政府立法权与地方政府依据授权从事立法活动并不排斥。依据《立法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之规定,地方政府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具有共性——立法性,否定地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立法性,在理论上不能自圆其说,在实践上导致地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之行为游离于权利监督、程序监督、立法监督、司法监督之外。  相似文献   

19.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备案审査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备案审査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査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更是将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査上升成为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宪法性制度的高度。备案审査工作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达到前所未有的地步。然而,由于立法法和监督法的立法缺陷,不仅对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制定的司法解释存在监督难的问题,而且地方法检两院自行制定的大量规范性文件也长期游离于备案审査制度之外。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曾三令五申不得在司法实务中引用这类文件,但其事实上一直发挥着司法解释或准司法解释的功能作用,严重破坏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公平正义的实施。“激活”并完善备案审査制度,尽快将这些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査的范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紧迫的。2019年12月24日,备案审査工作情况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新时代加强备案审査工作的一项新举措。由此,人们有理由相信,化解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备案审査难题指日可待。由此,拉开对包括地方法院、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査的序幕也已经是近在眼前了!  相似文献   

20.
在新一轮的司法改革中,中央明确提出要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重要方面。健全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符合司法权自身的运行规律,是法官职业化的必然要求,是法官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有力保障。当前,我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依旧受传统管理体制的惯性所影响,存在相关法律滞后、法官员额的科学标准还未建立等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应及时修改相关立法、建立科学的法官员额核定标准并完善法官遴选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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