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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56 毫秒
1.
看国外的“包裹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洪宇 《中国人大》2009,(13):52-52
“包裹立法”是指为了达到一个整体的立法目的,立法机关在一个法律性文件中对散布在多个法律内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地作出“打包”修改。德国是使用包裹立法最多的国家。1896年颁布的德国民法施行法就属于典型的包裹立法模式,共修正了17部与民法抵触的法律,废止1部法律。  相似文献   

2.
<正>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机关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依照一定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具有普遍约束力、能够反复使用的文件。它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法律性规范性文件和决议、决定、命令等非法律性规范  相似文献   

3.
论立法程序的品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武俊 《新东方》2002,(1):27-31
立法程序是指具有立法权限的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所遵循的制度化的正当过程,是限制立法者恣意进而使立法活动彰显和实现程序正义的制度设置,也是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协调利益;中突,规制社会秩序及配置社会资源的合法路径和正当法律程序。现代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公开性、交涉性和自律性等基本品性,这几大品性是现代立法程序作为一种制度文明的重要标识。通过解读立法程序的基本品性可以使人们对现代立法程序的“庐山真面目”有比较深刻的理性认识。  相似文献   

4.
一、关于审查的标准问题《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以下称监督条例)第26条规定,对规范性文件,“主任会议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认为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或者不适当的,应当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由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确认,决定责成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自行纠正或者撤销该规范性文件。”由此可见,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各级人大常委会应以是否存在“相抵触”或者“不适当”为标准。但何为“相抵触”或“不适当”,没有作出具体的立法  相似文献   

5.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国务院和省级地方人大以及较大城市立法迅速发展,各方面立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发挥。越是要发挥各方面立法的积极性,越要加强对立法的宏观监督控制,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协调。这方面的研究和工作应予重视和加强。一、立法监督的涵义我们所说的立法监督,是指对立法活动的监督,主要是指对立法文件的监督。有权制定法律、法规的机关,对有关机关制定的法律性规范性文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是否相互矛盾和协调,进行检查并作出处理。立法监督的目的是为了消除法律、法规之间的抵触和不协调现象,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概括地说,立法监督  相似文献   

6.
立法程序是指具有立法权限的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所遵循的制度化的正当过程,是限制立法者恣意进而使立法活动彰显和实现程序正义的制度设置,也是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协调利益冲突,规制社会秩序及配置社会资源的合法路径和正当法律程序。现代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公开性、交涉性和自律性等基本品性,这几大品性是现代立法程序作为一种制度文明的重要标识。通过解读立法程序的基本品性可以使人们对现代立法程序的“庐山真面目”有比较深刻的理性认识。  相似文献   

7.
在日本的法学理论中,立法制度这一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立法制度,仅指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国会制定法律规范的制度。这是实行三权分立的日本政治体制中一项基本的制度。而广义的立法制度,则不仅包括国会立法,还包括国会之外一切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和地方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或根据法律的授权,而制定各种法律规范性文件的制度。这些法律规范性文件,虽然名称各异,但是都具有法律规范的性质,在不同的层次上调整着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部分。本文以介绍日本整个国家的立法体系为主题,故采用的是广义的立法制度概念。  相似文献   

8.
地方政府立法行为来源于有权机关的授权,地方政府立法权与地方政府依据授权从事立法活动并不排斥。依据《立法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之规定,地方政府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具有共性——立法性,否定地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立法性,在理论上不能自圆其说,在实践上导致地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之行为游离于权利监督、程序监督、立法监督、司法监督之外。  相似文献   

9.
为了保障执法依据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我国人大有权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规范性文件是指“由国家机关或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或公共权力的社会组织就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作出的正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相似文献   

10.
抽象行政行为的可复议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非特定的对象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行政行为。目前,抽象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违法、越权;严重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冲突;不遵守必要的制定程序规则。为此,有必要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复议,这是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抽象行政行为自身特点的要求。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范围是可行的,符合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七年多的行政复议实践及国外行政复议制度经验为对抽象行政行为复议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建议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立法范围、复议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复议管辖等作出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11.
决定立法体制的主要因素立法体制又称“立法权体系”。即立法权限的划分和结构。表明哪些国家机关具有哪种性质、哪些范围的立法权力及由此派生并依附于立法权上的制定其它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权力,以及这些权力之间的相互关系。决定一国立法体制的主要因素是国家的性质和国...  相似文献   

12.
立法体系与法的体系是否等同?立法体系即国家制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如宪法、法律、行政法院、地方性法规等构成的系统。立法体系与法的体系有不同的含义:法的体系是历史地形成的法的内容方面的结构,立法体系是作为法的表现形式的规范文件系统...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分别是内地、香港两域维护国家安全的通用法和基础法,二者在指导思想、立法目的、法律性质、基本内容等方面具有趋同性,又在制定背景、立法技术、具体内容等方面不尽相同。藉由对两部法律的系统比较,本文分析了两域为实现国家安全的总体目标所开展的关键制度设计,并结论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从制定程序到法律内容都体现了对“一国两制”基本国策和中央保留管治权底线原则的坚持,因此堪称央地之间合意立法的一项典范。  相似文献   

14.
英国属于普通法系国家,其法律体系由成文法和案例法两大部分组成。不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当代,普通法都是英国法律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虽然在当今的英国,成文法的地位在提高,但在实际中,大量的诉讼和纠纷是依普通法的原则解决的。尤其是在成文法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领域,法官均采用普通法的规则。因普通法的基本原则都是通过判例形成,所以有所谓法官立法之说。本文主要讨论制定法中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区别、范围、效力和相互关系,在以下说明中将忽略普通法领域的立法活动。另外关于立法概念,在学术界有不同的理解和观点,这里采用广义的概念,即指所有通过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的总称,而不是仅指议会制定法律的活动。  相似文献   

15.
民族地方立法研究三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概念、表现形式(名称)、生命力依托是民族地方立法研究中的基本问题。从规范意义上说,调整民族关系的法律,可称之为民族法,而民族法的制定活动则为民族立法,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统称为民族地方立法为宜。为规范民族地方法文件的表现形式,一般不应当使用“变通”和“补充”字样来命名法文件。从长远看,以避免概念含义的模糊。民族地方立法的生命力以妥当选择立法项目、注重立法民主、突出立法内容的特定性为依托。  相似文献   

16.
地方人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是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对本级政府和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中,对其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之外的非法律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法律制度。审查监督规范性文件,是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行使好这一职权,可以加强地方人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相似文献   

17.
陈军 《人大研究》2013,(12):23-24,25-27
地方人大对同级地方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享有监督权,有权撤销或纠正地方政府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规定基本处于虚置状态,人大监督流于形式,违法性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得到及时纠正。行政规范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令[1]。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18.
<正>规范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制文行为,从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会签、法律审核、签发公布、上报备案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是一类《立法法》没有规定却在法律实践中会对公民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文件。"[1]规范性文件是各级行政机关指导人们社会活动的重要行为规范。规范性文件一经发布实施,就具有法律效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严格遵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  相似文献   

19.
规范性文件监督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规范性文件的内涵规范性文件作为一种抽象行为,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规则和标准,具有普遍的规范意义和约束力。但是,目前我国立法对规  相似文献   

20.
2004年第 6期《人民之友》以某县为非法上访行为戴“紧箍咒”为题, 报道了某县人大常委会制定《非正常上访行为处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对“非正常上访行为”的种类、部门职责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现以这个《办法》为主要例证, 谈谈越权立法问题。依照法律规定, 除民族自治地方外, 县级人大常委会不享有地方立法权。可是, 由于对立法缺乏认识, 对执法缺乏信心等方面的原因, 不少县、市都存在着越权立法问题。有的是明知故犯, 有的是不知而犯。这些县、市越权立法, 有以下几种主要途径和形式: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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