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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自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来,理论界对"无证驾驶、醉驾和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问题的交强险赔偿事宜一直争论不休,各地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也出现了不同的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对此类案件的交强险赔偿问题作明确的定性,同时也赋予了保险公司的追偿权利。本文对我国交强险追偿权的取得、特点等进行阐述,分析了交强险追偿不能实现的情况,并对实现交强险追偿应做哪些工作提出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2.
2006年出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拉开了机动车交强险制度的大幕,随后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首次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到交强险保障范围之下.但是作为交强险补充的机动车商业三责险却始终拒绝赔偿精神损害.那么在两种保险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如何处理精神损害赔偿呢?无论从立法、司法还是交强险法律关系的角度分析,都可以得出精神损害应当优先赔偿之结论.  相似文献   

3.
认定出租车营运中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首先应区分不同的营运方式,其次应以运行控制、运行利益为标准来判断。出租车挂靠经营中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应是挂靠者,被挂靠者负垫付责任;承包经营中,赔偿责任主体应是承包者,发包方负连带责任;租赁经营中,出租者是否对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出租人对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资格是否知情为前提。  相似文献   

4.
赵旭波 《工会论坛》2005,11(2):85-86
2 0 0 4年 5月 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来 ,该法第七十六条关于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一直是倍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从国外交通事故归责原则探讨目前世界各国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 ,对我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通过比较我国 5月 1日前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原则的变化 ,可以验证新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5.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一种法定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保障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围绕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立法工作,回顾了我国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的历史演进过程,并对建立强制保险制度中的三个重要问题(民事赔偿规则、强制保险合同、第三人利益的保护等)进行了分析和论证.  相似文献   

6.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立法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今年初国务院法制办发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用四个条文规定了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但这些规定的立法科学性尚需斟酌,并且许多重要问题未作规定。应就基金的性质、法律地位、运行模式、来源、补偿、代位追偿及竞合关系处理等问题,系统、科学地进行立法。  相似文献   

7.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将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附加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强制保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目前理论界对此类案件的意见不一。区分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与附加第三者责任险的性质是界定交通事故诉讼中保险人的主体资格与法律责任的前提;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的保险人是适格被告,应在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人不是适格被告,受害人无权直接向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人求偿。  相似文献   

8.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实施四年有余,但仍存在许多问题有待完善。文章针对它的保障范围规定的不足,提出了应对财产损失的赔偿进行限制的完善对策;为保障受害第三人能及时获得足额赔偿,应赋予其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针对社会救助基金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社会救助基金的适用范围、拓展其资金来源、明确其管理机构等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9.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之规定被解读为“机动车负全责”,从而成为社会讨论的的焦点问题。该第76条中规定了两个无过错责任,即保险公司的无过错责任以及机动车对行人、非机动车的无过错责任。分析得出,保险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是与保险分散社会风险的原理分不开;机动车损伤行人、非机动车后,对保险赔偿剩余的部分,由机动车方承担相对的无过错责任,同时规定可以就受害人的过失进行相抵。具合理性。  相似文献   

10.
本文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立法,通过考察国外的相关立法,得出结论,即第76条所规定的机动车对行人损害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是符合世界各国相同立法的发展趋势的,但贯彻执行这条法律有赖于:(1)通过司法解释时该条法律的内涵进行更具体的阐明;(2)建立配套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  相似文献   

1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应为被保险机动车所致道路交通事故中除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保险人"无责赔付"原则不仅于理不通,而且在实践中难以有效推行,应改采"有责赔付"原则。为保障受害人能及时获得足额的赔偿,应赋予其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社会救助基金的资金来源应进一步扩大。  相似文献   

12.
《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实施后,关于“机动车负全责”的争议很大。对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在新法原则下的理解,应从归责原则、高度危险作业责任、过失相抵等方面分析。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有以下重要变化:第一,废除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第二,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机制;第三,《交通事故认定书》取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第四,规定机动车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第五,规范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第六,方便群众的原则。  相似文献   

14.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日益成为人民法院审理的重要案件类型之一,只有建立一个多元化的损害赔偿救济机制,才能更好地对受害人进行救济。我国《侵权责任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面构建了一个由侵权责任、责任保险和社会救助三者结合在一起的综合救济机制。在现代社会,尤其需要多发挥责任保险和社会救助功能。  相似文献   

15.
侵权归责和强制保险是机动车事故责任制度的核心,<道路交通安全法>针对机动车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和强制保险作了原则性规定.新近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特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专列为一章,规定了机动车相互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分离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侵权责任的归属问题等.准确理解两部法律的关系和具体规定是依法合理认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前提.  相似文献   

16.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这两类事故,在司法实践中面临损害赔偿难的困惑。主要原因是责任人赔偿能力有限、双方难达成共识、道路交通肇事逃逸增多。增强保险意识,实现道路事故车辆风险转移,提高赔付能力,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立法工作和执行制度,启动诉前财产保全制度和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7.
非机动车、行人上高速公路引发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应在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机动车一方适用严格责任作为归责原则。同时,受害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的行为是一种自甘冒险的行为,具有严重的过失,应当实行过失相抵,将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的过错折抵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使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新界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注重保护交通参与者尤其是交通弱者的利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以交通事故认定书取代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处理注重效率;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引入民法中的严格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9.
近几年,交通事故车辆减值损失赔偿案件层出不穷,新颁布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仍然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规定。车辆减值损失应否赔偿、如何赔偿的问题仍是法院处理此类案件所面临的难题。车辆减值损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也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因此,车辆减值损失应该赔偿。应明确赔偿主体,完善减值损失价格评估机制,使减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处理公平合法便于操作。  相似文献   

20.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制度总体经历了三个阶段:过错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原则。但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并非完美无缺,它在具体实施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制度,一要制定专门的《机动车事故损害赔偿法》,二要制定完善的《机动车保险法》,三要加紧制定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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