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将于今年十月一日正式实施了,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不仅健全了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而且使我国的三大诉讼制度形成一个完整的诉讼体系,成为我国诉讼制度健全的标志。行政诉  相似文献   

2.
199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由此揭开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新的一页。 按老百姓的话来说,行政诉讼法就是一部“民告官’的法,它的实施,也就标志着平民百姓从此可以与行政机关“对簿公堂”了。这对于一个封建君主专  相似文献   

3.
《青海检察》1999,(1):22-23
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们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法实行法律监督。”作为国家法律机关的人民检察院能否履行这一职责,对于保证国家民事行政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证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都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小平同志就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过一系列的精辟论述,指出:“我们的民主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十余年来,遵循党和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欣欣向荣,蓬勃发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起来,并向逐步健全的方向前进;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是国家的三大诉讼程序法。对保障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极为繁多的实体法贯彻实施,起了非常重大的作用。特别是行政诉讼法的公布施行,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使我国的民主政治生活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与当前党和国  相似文献   

5.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处罚法,这是继行政诉讼法之后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又一件大事,也是加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它的颁布和实施,对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我国《行政诉讼法》于1987年4月4日由全国人大通过,1990年10月1日实施,迄今十个年头过去了。《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无疑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十年来,行政诉讼制度的推出已经对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特别是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产生了极其广泛和巨大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行政法学会会长罗豪才教授在纪念《行政诉讼法》颁布十周年时把该法称为“法治进程中的一座里程碑”,这个评价应该说是恰如其分的。但是,正如许多调查和报道所反映的,我国行…  相似文献   

7.
<正> 在我国当前蓬蓬勃勃地开展的经济体制改革中,有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这是指引、保障这场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力量。邓小平同志今年元月指出:“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也指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准则需要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这不仅阐明了法制建设与经济体制改革的紧密关系,并且阐明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对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社会主义法制包括立法、司法、守法和法织形(?)等内容。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除了  相似文献   

8.
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行政诉讼法》是一部重要的基本法律。有了它,老百姓可以告官府,公民、企业等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权告到法院,要求官府赔偿。它的通过和实施,标志着我国行政审判工作进入了严格按照诉讼程序办案的新阶段,标志着公民、企业等组织的合法权益有了司法的可靠保障。可以说,它的制定和颂布,这是我国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保护民权,依法行政,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切实步骤。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  相似文献   

9.
本文指出 ,马克思对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法制建设的思考 ,经历了一个从以西欧社会为背景的研究到晚年关注东方社会法权关系转型变革的转变 ;列宁的历史性贡献之一 ,在于他对在俄国这样一个“半亚细亚”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以后的法律发展作出了艰辛的创造性探索 ;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中国具体的法制实践结合起来 ,力图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制建设之路 ;邓小平探讨了人治到法治这一法律革命进程的内在规律性 ,建构了一个具有鲜明中国风格的社会主义法制现代化模式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已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将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步骤。 行政诉讼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相并列的又一重要基本法。它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任务、基本原则和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最重要的“操作规程”。随着行政诉讼法的制定、颁布和实施,我国行政审判工作将进入一个新阶段。因此,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行政诉讼法,积极稳妥地、有重点地全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开创行政审判工作的新局面,是行政审判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围绕这一中心,各级法院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相似文献   

11.
问:《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有什么重要的意义?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继《行政诉讼法》、《赔偿法》之后制定的又一部行政方面的基本法律,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这部法律,在实体上规范了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在程序上对行政处罚权的行  相似文献   

12.
行政诉讼法的实施,翻开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史上新的一页,长期以来形成的“官贵民贱,民不告官”的观念开始瓦解,行政机关轻视法律、任意行政的习惯受到挑战,法院对行政争议束手无策的境地得以摆脱。因此,重视  相似文献   

13.
民告官     
1990年10月&lt;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gt;的正式实施,在中国法制史上首次完整地确立了民可以告官的法律制度.   这无疑是时代进步的产物,是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法律地位平等的象征,从此,政府的“依法行政“日益重要,守法、公平、公正成为政府部门的行政理念.……  相似文献   

14.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江仁宝一、加强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同时,把“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  相似文献   

15.
我国行政诉讼面临的主要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行政诉讼面临的主要问题杨忠文行政诉讼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系列中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199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标志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正式建立。行政诉讼法实施五周年的实践说明,这项制度在贯彻宪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主与法制的新进展──祝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民主与法制的新进展──祝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应松年一、民主与法制的新进展国家赔偿法的颁布,是继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以后中国在民主与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又一重大进展。国家赔偿法的实质,是国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这一意义上说,它与通过行政诉讼法使...  相似文献   

17.
对合法性审查原则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简称为合法性原则。该原则确定: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审查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内容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法性审查原则贯穿于从收案到判决的全过程,概括反映了行政诉讼的基本行为规范。由于合法性审查原则具有确立我国司法审查制度基本内容的重要意义,甚至被有的学者称为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唯一一项基本原则。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是民主与法制建设道路上的里程碑,其中合法性审查原则对行政诉讼法确立的具体制度起着指导作用。但是,行政诉讼法实施以后,实际效果并不如人意,学术界和司法界以“走入困境”形容,并对现行法律关于受案范围、审查标准、判决方式等规定提出诸多修改意见,这些具体规定存在的问题多数与合法性审查原则有关。对合法性审查原则存在的问题进行必要的检讨并作相应修改,已成为走出行政审判困境的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   

18.
一、社会主义法制的概念1.社会主义法制是一种法律制度.社会主义法制的概念学术界至今众说不一.我认为,社会主义法制是一种法律制度.第一,在汉语中,法制一词指法律制度.在我国的古代文献中,很早就出现了法制一词.例如"命有司,修法制".  相似文献   

19.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称《行政处罚法》),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原则和精神被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纲领性目标也同时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  相似文献   

20.
<正> 一回顾我国法制建设所走过的道路,尽管前进与挫折、发展与停滞、成绩与失误并存,但至少在以下一些主要方面已经取得了谁也否认不了的成绩和进步。 1.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理论与实践。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这是毛泽东同志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阐明了的并在1949年实现了的新国体。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于:第一,第一次阐明了法律制度的科学职能。前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和前社会主义的法制都是把法律和法制当作完全作用于社会的抽象物,真正在理论上科学阐明法律是阶级性和社会性对立统一的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真正在实践上把社会主义法制看成是保护人民、打击敌人、管理社会,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的,是包括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在内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具体运用。第二,社会主义法律和法制规定对绝大多数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进步的法律和法制。任何法律和法制都是要保护一部分人、打击一部分人的,被保护的人越多,打击的人就越少,时代就越进步。所以社会主义法律和法制保护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人民同保护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资本家相比,不能不是时代的进步。第三,依据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就可以为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提供科学方法。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民主权利的范围和行使这种权利的程序和方法,这就为实现人民民主指明了方向,同时对破坏人民民主权利的行为进行打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