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缺席审判制度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缺席审判制度采用两种基本模式——一方辩论判决主义与缺席判决主义。传统意义上的缺席判决主义在实现正义和诉讼经济方面有严重的缺陷,但经过适当的改造,可以发挥独特的作用;一方辩论判决主义能较好地弥补缺席判决主义的缺陷,但同时也存在许多不足。我国缺席审判制度有自己的特点,并存在缺陷:违背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错误理解缺席的性质和缺席判决的制度功能;立法过粗,存在法律盲区。作者就此提出了完善我国缺席审判制度的具体构想:(1)兼采两种基本模式,发挥综合制度的优势。以一方辩论判决主义为基本原则,在特定情形下适用缺席判决主义和异议制度。(2)改造辩论原则为辩论主义,作为一方辩论判决主义的基础。(3)对缺席判决主义与异议制度适当分离,限制适用异议制度。(4)规范缺席审判程序,规定适用两种不同处理方式的范围和法律要件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缺席判决制度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在诉讼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如何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制度。本文通过对西方两大法系行政诉讼缺席判决制度的比较以及对我国行政诉讼缺席判决制度及其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了重构我国行政诉讼缺席判决制度的设想,即我国行政诉讼缺席判决制度的规则、程序为:以当事人在言辞辩论期日是否到庭履行诉讼行为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缺席的标准;建立原告缺席理由查明程序;明确被告到庭义务及责任,赋予被告申请对原告缺席判决的权利;缺席判决的作出不以缺席的效果为依据,而以到庭一方的辩论为依据。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缺席判决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为解决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缺席时的权利救济和程序保障问题,西方国家形成了缺席判决主义与单方辩论主义两种代表性的缺席判决制度模式。而我国的缺席判决制度的立法理念不够明确,具体操作中也存在严重的问题。借鉴国外的经验,同时结合我国司法工作的具体情况,应建立一种以一方辩论主义为主体,缺席判决主义为补充的缺席判决制度。 相似文献
4.
对两大法系“缺席判决主义”本质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界大多认为,"缺席判决主义"的本质是缺席就败诉。通过对两大法系一些国家缺席审判制度的深入考察,我们可以发现法官依然要对诉讼要件和证据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官同样须要经过审理才能作出缺席判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审前命令的判决不属于缺席判决。因而,"缺席判决主义"的本质应当定性为单方审查。 相似文献
5.
缺席审判制度的发展主要历经了"传统缺席判决主义—缺席判决主义—一方辩论主义"三个阶段。追溯缺席审判制度的历史变迁和发展轨迹无不映射出诉讼理论和程序价值的光芒。现代各国民事诉讼法有关缺席审判制度的规定有诸多差别,这种差别不仅体现了各国在法律文化及传统上的差异,而且更多地反映了一国在不同立法模式和诉讼价值取向之间的斟酌与取舍。 相似文献
6.
7.
我国缺席判决制度之检讨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问题的提出 据笔者调查,法院适用缺席判决的民事案件在所审判的案件中只占极小的比例,与审判人员普遍反映的传唤难、送达难情况不相吻合。这是因为审判人员在遇到可以适用缺席判决的情况时,往往不敢轻易下判,而是仍反复传唤当事人。在采取了各种办法之后,如缺席一方到庭确实无望,有的审判人员就转变为反复劝说原告一方撤诉。这样做往往使遵守法院传唤按时到庭的一方当事人感到受了愚弄,进而对诉讼公正与效率产生怀疑。 笔者认为,之所以产生这种情况,是因为我国法律对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适用相同的标准,也就是说即使在一方当… 相似文献
8.
为使人民法院对民事、经济案件的审理不受当事人是否到庭的影响,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对案件作出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是指一方当事人经传票传唤,而在开庭审理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到庭后未经法庭许可又中途退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实证据、听取意见,同时审查未到庭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答辩状和证据,并充分考虑其合法民事权益后,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依法作出的判决.简言之,是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缺席审理后作出的判决.适用缺席判决结案,可以使纠纷得到及时解决,有利于社会稳定;可以使国家的法律得到及时贯彻执行,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和人民法院的威信. 相似文献
9.
陈文博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2,14(2):3-7
缺席判决制度自古罗马时即已有之,从缺席判决主义模式到一方辩论主义模式的变迁反映了缺席判决制度从纯粹作为的一种终结程序的手段和一种惩罚措施转向更加重视程序的正当性即程序公正问题,但就缺席判决制度本身而言,它是为了诉讼的效益而设。 相似文献
10.
11.
一些审判人员在审理缺席判决案件时存在三种明显的错误倾向:1、不查明被告缺席原因。民诉法第132条规定,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应当延期开庭审理。而一些审判人员为求简便、快捷,对此类案件不实地调查,不分是否有正当理由就缺席判决。2、审判人员独任审理。民诉法第142条规定,只有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而缺席判决的案件由于当事人一方缺席使审判人员无法知道当事人双方是否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是否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 相似文献
12.
13.
刑事缺席判决制度引论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参与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础性原则 ,但为迅速终结诉讼、提高诉讼效益 ,各国均规定了缺席审判程序作为参与原则之例外。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刑事缺席判决程序缺乏明文规定。在诉讼效益价值日益得到重视的今天 ,一味否定缺判决制度的存在价值是非常不明智的。为此 ,应当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的司法经验和具体国情 ,从协调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益的宏观角度出发 ,构建我国的刑事缺席判决制度。 相似文献
14.
当前,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现象时有发生。以我院经济巡回庭为例,1995年经开庭审理作出判决的23件案件中,此类情况有5件.占21.3%。1996年经开庭审理作出判决的22件案件中,此类情况有9件,占40.9%。从统计的数据看,缺席判决越来越成为法院在经济、民事审判活动中所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在经、民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适用缺席判决应该注意以下问题:一、缺席判决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 相似文献
15.
诉讼构造与程序时效:英美法系审前缺席审判的理论基础——兼论我国不宜建立审前缺席审判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缺席审判制度有其存在的程序正当性,英美法系缺席审判的特点在于规定了审前的不应诉判决。这与对抗主义的诉讼模式、二元制的诉讼构造和程序时效制度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无论从诉讼价值、诉讼程序的纵向构造,还是从比较法等视角来看,我国不宜建立审前的缺席审判制度。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伴随337调查案件数量的持续增长,被告缺席的比率亦随之上扬。被告参加337调查存在制度与实践上的劣势,部分被告理性选择缺席反而能获得“外溢利益”,也同时导致应诉被告诉讼成本的增加。基于美国《联邦氏事诉讼规则》第23条(a)款和(b)款规定,建议ITC采取集体诉讼方式,被告缺席情形能够得到缓解,并消除部分被告的投机性行为,ITC的判决也将更加公正公平。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我国审判实务上出现了许多的难点、疑点问题,缺席审判及其相应的救济制度便是其中之一.为了避免诉讼迟延或者使得诉讼在一无所获的情况下遭致终结,缺席判决是针对当事人所出现的缺席情形而不得不采取的一种裁判方式.它是在特别情况下冒着牺牲实体真实为代价而求得程序正义的一种换价模式.但是,由于审判上的情形纷繁复杂,不当的缺席判决也在所难免,因此,相关的司法救济制度就显得十分重要.在此方面,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尚存许多空白与缺陷,在修法工作已正式列入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之际,有必要对此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8.
19.
行政诉讼应设立强制被告到庭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中 ,没有强制被告到庭的规定。行政司法实践中这种立法缺陷渐渐显露出来 ,行政诉讼中设立强制被告到庭制度由此显得十分必要。一、行政诉讼中设立强制被告到庭制度的现实基础行政诉讼实践中 ,经常会遇到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的现象。这种时候 ,法院就会作出缺席判决 ,往往是撤销被诉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但在原告不服被诉行政机关给第三人颁证(土地使用证、房权证等)行为的诉讼中 ,这种撤销判决有时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因被告不到庭而损害第三人的利益的情况至少有以下两种 :(1)行政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要… 相似文献
20.
仲裁案件缺席审理实践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缺席审理的案件增加了仲裁庭审理难度,而我国相关法律中对此种情况缺乏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对于被申请人缺席的案件,应当在遵循一方辩论判决主义的前提下,参考被申请人对申请入主张的全部事实和证据简单否定的情况予以审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