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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34 毫秒
1.
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保险调解为中心的第三方解决模式是化解医息矛盾、解决医患纠纷的重要模式之一。每一种模式均有其特点与优点,但同样也存在缺点与不足。因此,单纯依托其中任何一种模式来化解医患矛盾、调处医患纠纷,都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较为理想的选择应该是将三种模式中的两种结合起来,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取长补短,共同化解医患矛盾、调处医患纠纷。  相似文献   

2.
《中国司法》2014,(6):F0002-F0002
正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自2009年成立以来,坚持依法调解、清廉调解、以独立第三方地位调解的原则,以预防和化解医患矛盾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为重点,以助推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为己任,以奋发有为的工作精神热情服务、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具有天津特色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新模式。  相似文献   

3.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是指由中立的第三方机构介入医患之间的纠纷,运用民间调解机制进行劝解,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化解医患矛盾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美国、德国、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建立和运行的医疗纠纷调解模式和实践经验,对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第三方调解机制具有启示性的作用。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建立专门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推行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置第三方调解为前置程序、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等措施,有助于高效化解医疗纠纷,缓和医患矛盾,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促进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4.
山东省济宁市积极探索化解医患纠纷第三方机制,成功走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新路子。2008年12月,卫生部调研组在济宁调研时,称济宁化解医患纠纷的方式为“全国首创”,被誉为医患纠纷化解“济宁模式”。2009年10月23日由卫生部、司法部等在济宁市举办的“第二届全国医疗纠纷调处第三方援助协作论坛”上,把济宁市医患纠纷调解的做法和经验向全国介绍推广。在2009年11月27日,中央综治办、卫生部、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监会五部委在北京联合召开的“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济宁市政府作为唯一的市地,向大会介绍了济宁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经验。  相似文献   

5.
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来(以下简称"医调委"),在探索化解医患纠纷新路子上下功夫,推动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发展,取得了成效。建全调解网络完善组织保障(一)着眼地域和纠纷特点,设置"三个平台"。针对我区大小医疗机构多、医患纠纷  相似文献   

6.
章贤 《人民调解》2013,(2):21-22
上海市闸北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通过强化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深入矛盾难点领域,多措并举化解医患纠纷,成效明显。据统计,医调委自2011年8月成立至今,共受理医患纠纷261件,调解化解成功159件,调解成功率60.92%,制作调解协议书94份,涉及金额517.09万元。一、强化医调委自身建设一是充实队伍。为医调委配备了既懂法律又熟悉医疗工作、  相似文献   

7.
《人民调解》2012,(9):11-12
南平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于2009年8月3日正式挂牌成立,是福建省首家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组织。成立以来,医调委不断创新工作管理模式,规范完善了一整套工作流程和制度,形成了辐射全市十县(市、区),“市、区、乡、村”共同参与的调解网络,依法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医调委成立以来,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第三方调解在化解医患矛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日渐成为调解医患纠纷的主导模式。但从其调解绩效来看,与其他模式一样,同样也存在许多亟待改革与完善的地方。如人民调解执行率不高、行业调解法律效力差、保险调解理赔难度大等均严重影响了第三方调解绩效。为此,有必要从明确人民调解的法律地位、规范行业调解的行为准则、解决保险调解理赔难问题等几方面出发,提高人民调解的权威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提高保险调解的认可度。  相似文献   

9.
《人民调解》2013,(2):20-21
2008年11月,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司法局指导成立了屯溪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4年来,医调委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自身优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潜伏期、发酵期,实现医患纠纷由被动处置到主动预防的转变,取得了成效。一、搭建平台,筑牢调解工作基础屯溪区委、区政府和黄山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就调委会的机构设置、运行模式、管理体制和工作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组建了指导协调和专业支撑两个平台:一是组建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协调  相似文献   

10.
昆明医患纠纷第三方联合调解点,架构了一座医患双方良性沟通和信任交流的平台,是公开、公正、公平,合法、合情、合理解决医患纠纷的中立机构,将有利于医学专家、法学专家和人民调解员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医患纠纷的妥善解决.通过非诉讼替代式解决方式化解医疗纠纷,使医患纠纷在第一时间内转移至院外,既维护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依法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利益,又节约解决纠纷的成本,提高了效率,是解决医患矛盾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1.
《政府法制》2014,(10):30-30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必须方60日内调结,费用由政府“买单”。《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从3月1日起实施,这是上海市首次为化解医患纠纷制定政府规章。  相似文献   

12.
《人民调解》2011,(8):17-18
医患纠纷是当前社会热门而沉重的话题,也是长期困扰医疗机构的难点问题。为有效解决医患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2009年6月,吉林省延吉市司法局成立了第一家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并在工作中以"三个强化"为指导,不断提高医患纠纷调解水平  相似文献   

13.
医调委——由政府购买服务的群众自治调解组织,把医疗纠纷从医院内引到医院外,避免矛盾激化,居中调解。不收费用。在浙江省,医调委被认为是化解医患纠纷的第一选择。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重庆市开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化解医患纠纷新机制,形成了“司法牵头、中心调解、部门联动”的医患纠纷预防、调解和处置模式,取得了成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筑起了一道“防火墙”。截至目前,开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共受理医患纠纷91件,  相似文献   

15.
当前解决医疗纠纷存在是非评价标准混乱,信访不信法、以访压法的倾向;体制层面存在卫生局、医学会与医疗机构关系错综复杂,缺乏全社会统一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患方在治病中处于弱势,但发生纠纷以后一般借群体极化效应助力;我国公益性医疗机构在发展和管理上尚需进一步完善。化解医患纠纷必须以患者利益为本,完善考核监督、制裁弄虚作假和医闹行为;努力恢复医惠互相信任的关系,教育患方理性期待诊疗效果,加强医疗职业道德建设;医院要积极应对纠纷化解,调解机构要增强公信力,地方法院要科学分工、提高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和效率。  相似文献   

16.
《人民调解》2012,(7):8
近日,江苏省司法厅、省卫生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健全和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推进调保结合机制建设,进一步简化医患纠纷理赔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协议履行效率。《通知》指出,调保结合的医患纠纷解决模式符合江苏省实际,富有生命力,对化解医患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医、保、调三方应定期召开会议,对医患纠纷的发  相似文献   

17.
高见 《犯罪研究》2016,(3):39-44
上海市C区社会医疗机构数量多、诊疗量大、医患纠纷数量也相应较多,形势不容乐观,社会影响较大。在医患纠纷解决方式中,人民调解具有调解机构的中立性、调解人员的专业性、调解程序的便捷性、调解方式的联动性和调解结果的有效性。基于此,运用人民调解化解社会医疗机构医患纠纷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8.
该文从物业纠纷激增、易激化,影响社会稳定,需要建立化解物业纠纷长效机制出发,先简要梳理了深圳、上海、北京等地探索物业纠纷化解机制的具体做法;较为详细总结了各地在探索物业纠纷化解机制取得的经验,如:健全了物业纠纷化解的网络组织,扩展调解员范围或引入第三方调解,加强培训指导等;同时也分析了制约物业纠纷多元化解长效机制完善和发挥作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平利县司法局,是全县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先进集体。为了切实有效化解诸多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谐,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创建了"平利县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调处重大矛盾纠纷12起,全县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 582起。其做法值得关注和借鉴。一、健全组织网络,形成调解强大合力。该局坚持着力构建三级调解网络和行业性专业调委会的大调解网络体系,在县上成立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中  相似文献   

20.
10月13日下午,设在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会议室的赣州市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庭,气氛庄严。法律专家代表、医学专家代表、人大代表、社区代表、司法局领导、医院代表、患方家属都在等待着一个重要时刻的到来——赣州市仲裁委将以市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庭的形式,在此调解仲裁委成立以来的第一例重大医患纠纷。这标志着,赣州市新创建的医患纠纷调解仲裁机制正式开始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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