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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网络贸易交往的日益发展,在网络贸易交往中解决争端的方式也在不断创新。在众多的网络交易争端解决方式中,ODR因其具有的在纠纷解决方式上和适用规则方面的灵活性,纠纷处理及时迅速,纠纷解决费用低等特点得到消费者的青睐。目前,还要进一步建构我国网络交易在线争端解决机制,增强公众的ODR意识,完善法律,加强企业自律,完善网络监管系统,使ODR机制真正成为一种经济、便捷、有效的争端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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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R是指诉讼外或非诉讼解决争议的各种方法的统称,而ODR是一种能独立于当事人的物理场所、大部分或主要过程利用因特网技术进行的争议解决机制。ODR不能仅仅看成是ADR的在线形式,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的联系是ODR从ADR运动中起源,两者追求的理念基本相似,发挥的功能与作用相同,两者互相包容,互相补充。两者的区别是产生的时间及背景不同、解决争议的地点不同、在线技术所发挥的作用不同以及包含的范围不同。但不管怎样,ODR与ADR都是整个争议解决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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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科技在全球范围内的迅速发展,许多在线平台已经直接或间接地形成了垄断态势,侵害消费者在接受数字服务方面的合法权利,限制了其他体量较小或起步较晚的其他中小型在线平台的健康发展。欧盟近期出台的《数字服务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和《数字市场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两份法律草案,将矛头直接指向大型在线平台,意图厘清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着眼于遏制大型在线平台的不正当竞争及垄断行为,从而规范欧盟数字单一市场秩序。《数字市场法案》旨在解决数字市场所存在的不公平竞争情形,而《数字服务法案》则要求大型在线平台就其所实施的各类非法行为承担更多责任。两项法案的推动者强调数字市场的规则制定不应让渡给企业,而应由政府介入。借鉴参考欧盟在反垄断规范制定和执法具体机制设计等方面的做法,我国政府监管部门亟须完善平台责任承担相关立法,明确违反义务的惩罚措施;建立责任与规模相对应的制度框架,积极落实平台义务;引入数字服务协调员制度,减少数字市场的垄断冲突;夯实反垄断机构建设,提高反垄断执法能力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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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纠纷避免措施与在线纠纷解决措施共同构成了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解决制度。在线纠纷避免措施可以有效地避免纠纷的激化,不仅能够缓解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的压力,还能够减少外部机制对电子商务交易和纠纷解决过程的干预,成为政府、商家和消费者等各方都倾向于采取的解纷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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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中调解作为一种融合了仲裁与调解两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复合程序,有利于降低争议解决成本,提高争议解决效率,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商业关系,确保调解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实践中,它主要分为顺序性模式、平行程序模式、混合模式等典型模式,国内学术界对于其中的“影子调解”一直存在着误解。但是,仲裁中调解在具体适用时可能会违反公正原则,调解程序的前置性也可能会影响仲裁员的判断,混淆仲裁员的职能。由于仲裁与调解的自愿性,只要坚持以当事人的合意和自主选择为基础,以合法性原则为框架,再辅以合适的程序规则,就会尽可能消除调解程序对仲裁员的影响。我国当前正在修订《仲裁法》,建议接纳仲裁中调解这一新型纠纷解决机制,并规定仲裁员退出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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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电子信息技术与金融交易逐渐融合,电子金融业务在国内金融市场上发展迅速。但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不够成熟,信息技术和法律保障不足,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不能及时解决电子金融消费纠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有必要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引入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并最终构建我国的电子金融消费在线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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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4):96-102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关于消费者的界定部分保留了其原有规定,仍未解决实践中的争议。消费者范围界定应采"非以经营为目的+例外情形"的模式;消费者不应限于自然人,还应包括法人及其他组织;可对职业打假人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例外情形,知假买假者属于消费者,欺诈行为不等同于欺诈,应对相关经营者适用惩罚性赔偿;非职业性的自然人投资者和代为理财者属于消费者;营利性医疗机构中的医患纠纷可以参照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立医疗机构中的医患纠纷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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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消费者纠纷属于现代型民事纠纷类型,一些国家于传统诉讼制度外建立了特别纠纷解决机制以对之进行有效处理。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巴西,借鉴美国等国家的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创建了独具特色的消费者集团诉讼制度,有效保护了消费者个人权利、公共权利及集团权利,对我国建立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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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依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地讲,当发生一般纠纷时,只要消费者、经营者自愿,他们相互之间可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和解;如果不愿协商和解,消费者也可依靠消费者协会,由消费者协会出面,主持调解,解决纠纷;在消费者协会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消费者协会可支持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诉,由工商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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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行政诉讼作为解决PPP项目合同争议主要途径不利于PPP的长远发展,而仲裁被排除于大量PPP项目合同争议解决途径之列后,需要再次探寻PPP项目合同争议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从国内外实践探索来看,当前可供政府与社会资本方选择的非诉解决途径包括友好协商、调解、政府行使行政优益权以及争议评审机制。此类机制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对抗性更低,且与PPP的诸多特性相契合。经横向对比,争议评审机制与PPP的特性契合度更高,可将其作为我国主要的PPP项目合同争议解决机制。建议中央政府围绕争议评审机制修订PPP条例的争议解决条款、重新制定项目合同指南并建立争议评审专家库。建议地方政府在具体PPP项目中明确争议评审规则,对委员会候选专家进行政治审查,签订委员会成员协议,并将该机制作为行使行政优益权解决合同争议的前置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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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实施对我国劳动争议解决运行机制产生了很大影响。依托对C市L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根据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基本理论,对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新问题进行分析,为进一步优化我国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提供一个探索性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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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信用造假行为日趋泛滥,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相较于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消费者权利的保护与直接救济更依赖于民事法律制度。建立第三方信用评级机制、健全相关民事责任体系、完善"网购"纠纷在线多元解决机制,可减少"炒信"不法行为对消费者的侵害,并给予其及时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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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交叉在一起的纠纷日益剧增,理性地构建其解决机制实为必要。对民事与行政交叉案件处理机制的设计不可简单划一,应对交叉案件作出类型划分,适用不同程序,以实现纠纷解决的效率化。同时,应完善相应的法律与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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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交叉在一起的纠纷日益剧增,理性地构建其解决机制实为必要。对民事与行政交叉案件处理机制的设计不可简单划一,应对交叉案件作出类型划分,适用不同程序,以实现纠纷解决的效率化。同时,应完善相应的法律与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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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谐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科学配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法社会学的视野中,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和纠纷的社会,而是要通过诉讼与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模式的合理配置有效地化解社会转型时期的各种矛盾与纠纷。纠纷解决机制的科学配置就是既要包括以国家为主体的诉讼和审判机制,又要包括以社会为主体的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因此,和谐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科学配置将是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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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争端解决机制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电子商务在全球的蓬勃发展 ,电子商务争端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传统的争端解决机制难以适应网络环境的需要 ,在各种各样的电子争端解决方式中 ,ODR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本文拟在考察传统机制的基础上 ,对ODR的发展现状、基本形式与特征以及发展中有待解决的问题作一剖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