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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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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我国司法赔偿程序的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美玲 《求索》2010,(5):141-143
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自实施以来日益暴露出诸多弊端,尤其是司法赔偿程序的很多方面都缺乏公平、正义的基本理念。我国司法赔偿程序中的确认程序、先行处理程序、复议前置程序、审理决定程序、执行程序以及追偿程序都存在一定的缺陷。通过分析其所存在的缺陷及产生的原因,以体现司法赔偿制度的目的、反映程序效率为准则,提出合理建议,以期对我国司法赔偿程序加以完善,促进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相似文献   

2.
司法     
《人民政坛》2014,(1):5-5
<正>最高法院出台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司法解释据新华网2013年12月25日电,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该司法解释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这个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结合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实际,针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作出统一规范。规定共二十六条,涵盖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  相似文献   

3.
倪义福 《公安研究》2013,(10):22-30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更加注重人权保障和程序正义,把改革的重心转向对案件质量有更大现实影响的审前侦查程序阶段,涉及侦查权限的变更占到了60%以上,对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刑事司法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成为公安机关刑事侦查的新坐标。公安机关积极应对刑事诉讼侦查正义的更大挑战,应着力把握规范侦查行为、提升侦查质量、强化侦查监督等重点环节,从刑事侦查的基础、关键、保证等要素上体现程序正义。  相似文献   

4.
先天不足,后天缺“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赔偿法》实施六年来,实际引发的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案件却为数不多。笔者认为,这主要是法律本身先天不足 (规定过于笼统 )和后天缺“养” (配套制度不健全 )所致。   第一,关于确认。《国家赔偿法》对于确认 (主要是指事实行为 )的程序、主体、期限未做明确、统一、具体的规定,这导致赔偿义务机关如何进行确认无所适从,赔偿义务机关内部在受理赔偿申请上亦相互推诿,即便是受理后,由于没有明确的程序规定和期限要求,操作起来也相对困难,答复亦是遥遥无期。这导致相当一部分赔偿请求人自己感到申诉无门,等待无边。丧失了对国…  相似文献   

5.
我国《国家赔偿法》缺少先予执行程序是赔偿法的一个缺憾。从宪法的人权保障理念和赔偿案件中存在的特殊情况论述在赔偿程序中适用先予执行的必要性,从适用先予执行的现实条件论述可行性,并结合赔偿法的特点提出了适用先予执行的具体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6.
李玉璧 《思想战线》2012,38(5):74-78
小额程序是司法大众化、平民化的制度选择。它所追求的是不需要法律技巧的简易和效率。理论界对我国引入小额程序历来存有诸多质疑,认为小额诉讼是一种"粗放司法"程序,它的快速与便捷是以牺牲当事人的程序保障为代价的,小额程序会增加实体错误成本,伤害程序正义,诱发滥讼,同时对传统诉讼所固有的种种弊端也无法全面克服。面对这样的质疑,必须从理论上厘清小额诉讼所蕴含的程序法理,科学分析程序高度简化与诉讼正义、程序效益之间的内在关系,澄清人们对小额程序的误解,明确小额程序建立的目的和重心所在,从而为我国小额诉讼制度的构建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当代司法实践中,常常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并以此来指导某些案件的审理,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司法公正和法制建设进程。因此,要改变这种状态,须在分析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关系的基础上.从法社会学的角度,树立程序正义观念,完善程序正义机制,着力探寻二者在发生冲突时的解决原则,才能在我国真正实现法理学意义上的程序正义。  相似文献   

8.
《政策瞭望》2004,(6):39
颁布实施了10年的《国家赔偿法》目前已列入全国人大法律修改规划。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介绍,从1995年1月1日国家赔偿法实施至2003 年年底,全国法院共受理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案件以及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依法审理的国家赔偿案件共15867件, 审结15315件,其中决定赔偿的案件5442 件,占全部受理案件的1/3。但同时,《国家赔偿法》实施10年来也暴露了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对国家赔偿该确认的不确认、该赔的不赔、该执行的不执行等现象时有发生。除了国家法治环境尚不完善,公民、法人及赔偿义务机关法治意识不高等原因外,国家赔偿法本身的缺陷是直  相似文献   

9.
傅敏 《公安研究》2004,(1):82-85
《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为规范办案程序提供了依据,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劳动教养案件办理程序中存在的缺陷制约了办案。要实现劳动教养案件在程序方面的正义,必须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国家赔偿法》中,确认程序是赔偿请求人获得司法赔偿的必经程序,然而由于现行的司法赔偿的确认程序存在着主体中立性不足、确认期限缺省、确认标准模糊、救济途径单一等诸多不足,使得确认程序遭致广泛的批评。对待确认程序的理性态度是揭示出其生成的宪政体制因素,并以此为基础将现行司法赔偿确认程序设计成可选择的程序,并在人大中设立最终处理机关。  相似文献   

11.
龚晓珺 《人民论坛》2012,(11):144-145
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伦理价值。哈贝马斯程序正义思想作为"看得见的正义",认为结果的正义性源自其程序,体现了正义的程序合理性、工具理性、普遍性和确定性等特点,对于现代社会面临的诸多难题具有不可估量的现代意蕴。它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合法性基础,为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提供了价值目标,为政治权力的正当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司法公正的最终实现提供了重要前提。  相似文献   

12.
赵婉华 《前沿》2010,(24):122-124
民事诉讼法的发展不仅应该从法律制度的角度来分析,也应该从伦理视角来解读。在民事诉讼实务中,存在着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伦理缺失问题。比如:当事人的诉讼意识缺失,法官的职业道德缺失,律师的职业道德缺失等情况。解决这些问题就不能仅从法律角度来找寻原因。结合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的内容,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从根本上讲,需要从程序正义出发。只有把民事诉讼法的程序正义价值作为一个独立的、重要的价值,民事诉讼法才能够摆脱民事实体法"陪衬"的角色,更好地发挥民事诉讼法的作用。因此,从程序正义出发,才能构建和谐的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3.
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至今皆以开庭审理为重心,而支配这一改革历程的核心理念是程序正义。在目前我国二审民事案件数量剧增、司法资源日益紧张的形势下,必须引入分配正义理念,对复杂程度、重要程度不同的案件适用不同的诉讼程序。我国应探索二审简易开庭模式,对正式开庭制度进行补充;简化正式开庭的庭审程序,提高庭审效率;有条件承认"非正式开庭"。通过建立以上多层次的开庭模式,使我国民事二审开庭制度走出现实困境。  相似文献   

14.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代表了刑事诉讼制度价值的双重性,同时也是侦查制度所要追求的最大目标。侦查公开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必然要在兼顾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之间寻找一个最佳平衡点。本文从侦查公开的法理基础、侦查公开的必要性角度出发,引进行政法的相关原则来探讨如何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寻求这样一个平衡点。  相似文献   

15.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的国家赔偿法确立的国家赔偿制度已经正式实施,文中结合新旧国家赔偿法几个相关问题的比较,说明新国家赔偿法在赔偿范围、赔偿程序等方面具有的鲜明特色。  相似文献   

16.
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在刑事案件中如何确认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我国缺失相关制度规范。刑事责任能力的确认直接影响刑事案件中触法精神病人的刑事处遇。应当规范我国的司法精神鉴定程序,设立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确认程序,并将二者整合,构建我国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确认制度。  相似文献   

17.
乔瑞芳 《人民论坛》2012,(36):122-123
程序正义理念源于西方,包括程序的正当性、效率性、稳定性以及相应的监督措施。在我国由于传统法制、文化、制度建设、操作技术等原因,程序正义具有一定缺陷,这就要求通过对规范的立法、对参与者行为的约束以及对全体社会成员程序正义观念的树立,来推动我国法律程序正义的建设和发展。  相似文献   

18.
国家赔偿制度的设计,是衡量该国民主与法制发展程度的基本指标.公安机关严格准确地贯彻执行新<国家赔偿法>,是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和切实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具体体现.从公安机关理赔工作角度出发,搞清弄懂国家赔偿的赔偿原则、旧国家赔偿法"确认"程序的取消、举证责任的倒置、刑拘赔偿,以及看守所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等理论和实践...  相似文献   

19.
在国家赔偿案件中,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的数量所占比重较大,其中又以因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和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导致的国家赔偿案件居多,但这类案件最后确认违法或赔偿的数量极少,其原因既有主体层面的,也有现实原因。对终结本次执行前的执行行为违法提出的司法赔偿原则上应不予受理,混合责任下赔偿义务机关和其他侵权人的确定问题上,法院应仍是赔偿义务机关,但其他侵权人作为案件的第三人可进入到司法赔偿程序中,在对财产损失进行计算时应秉持直接损失原则。从整体来看,非刑事司法赔偿中因执行行为错误之赔偿的未来解决路径有:尽快统一标准规格,实现规范司法;倡导案结事了、恢复重建为主要价值取向的和谐司法;建立错案追偿和分析制度,以期从源头上减少或扼制此类案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20.
肖新平  陈家傲 《求索》2015,(3):110-115
行政诉讼中权利保护的漏洞在任何国家制度中都不可避免,紧急审理程序为之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式,不少国家和地区设立了相关制度,而我国对此尚存制度空白。但我国存在可供借鉴的制度资源,司法实践也对填补权利保护的漏洞提出了现实要求。构建紧急审理程序具备宪法学、诉讼法学和法哲学上的理论基础,并具有实现实质正义和经济效益的价值。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具体建构:确定适用范围,并将紧急保护措施划分为暂时停止执行、临时处分措施和保全性措施三类;缩短审理期限并实行独任审理和一审终审;举证责任以被告承担为原则,原告承担为例外;具体明确启动、变更等相关程序问题及判决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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