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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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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     
《人民政坛》2014,(3):5-5
最高检:2014年将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据检察日报2月24日报道,中央政法委日前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规范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的变更执行。  相似文献   

2.
2005年7月至9月间,衢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专项审议,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进行了强有力的监督,促使8名监外执行的罪犯被依法收监,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震动。  相似文献   

3.
长期以来,业内人士都把暂予监外P执行与减刑、假释这三类案件相提并论,统称为“刑罚执行案件”或“变更刑罚执行案件”。这种虽非法律用语却已约定俗成的称谓,不仅是为了表述上的简洁方便,更在于这三类案件中有许多相似之处。如都发生在刑罚执行过程中,都是在具备特定条件下对原判刑罚(刑种、刑期)的变更或对行刑场所的改变。故按通俗的说法,也可以将减刑视为对原判刑罚的缩减,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就相当于附条件的“提前放人”。  相似文献   

4.
刑罚变更执行是指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检察机关对刑罚变更执行监督范围狭窄及事后监督的不足,需要对刑罚变更执行进行同步监督,并准确定位同步监督的价值,在此基础上,加强与其他相关机关的沟通协调,着力构建同步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5.
本文基于女性罪犯在监外执行中利用生育机会规避刑罚执行的具体实例,提出现行暂予监外执行制度妨碍了刑罚的司法公正与效率,应通过调整监外执行的效力为中止执行,堵塞制度漏洞;针对当前保护女犯生育权的主流学术观点,笔者认为应从维护刑罚目的出发,对女犯生育权给予必要的限制,制度措施包括:考察婚姻关系的合法性、提高女性罪犯的生育门槛等。  相似文献   

6.
2019年11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裁定,撤销了该院11年前对伊利集团前董事长、现黑龙江红星集团董事长郑俊怀的两次减刑,引发了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由于当事人郑俊怀的特殊身份和其先后任职的两家公司的影响力,有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敏感话题再次浮出水面。一直以来,对于罪犯的减刑、假释,各地在法律之外规定了繁琐的内部审批程序,使得开庭审理和公开听证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成了名副其实的“未审先判”。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与国家设立减刑、假释制度立法目的不相符,严重削弱了司法裁判的权威和公平公正,更影响到国家对监狱服刑人员的人权保障形象。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尽快规范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将所有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纳入统一规范的司法程序,使之步入法治轨道,已经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7.
<正>司法人员徇私舞弊犯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到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到追诉;或者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或者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或者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它是司法腐败的一种外在表现,它严重干扰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延缓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损害了司法机关的整体形象,因此,必须采取法律的手段加以惩治。  相似文献   

8.
彭东昱 《中国人大》2011,(18):26-26
完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暂予监外执行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变更刑罚执行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它是指对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暂予监外执行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变更刑罚执行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图为陕西省司法机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为68名服刑人员办理了减刑、  相似文献   

9.
邢娜 《前沿》2012,(23)
具有中国特色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模式在司法改革的实践中已经确立.但是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只是肯定了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审理过程的监督.只有按照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实现权力之间的制衡才是检察监督权发展的方向.  相似文献   

10.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是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5种罪犯。不在高墙之内,而是在社区之中,受到的是更全面的思想、法制和道德教育……伴随社区矫正  相似文献   

11.
我国目前刑事判决中一半以上的被告人被判处缓刑、管制,再加上服刑罪犯被假释、保外就医的,监外执行的罪犯大于监内执行的人数,随着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落实,监外执行的罪犯人数的比率还将有进一步地上升,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监外执行职责完全赋予地方司法行政机关①,扩大了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权限,也加大了地方行政司法机关刑罚执行的职责,因此有必要探讨社区矫正的检查监督及实施途径。  相似文献   

12.
假释是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又是监狱行刑的重要奖励制度。现行的假释制度,拘泥于传统的“直捷式”的范式,幅度有限,比例受控,未能充分发挥出假释的矫正功能、社会功能和预防功能。因此,应当拓展假释的范式,建立旨在提高改造质量的累进式假释制。累进式假释制是对现行“直捷式”假释制度的变更与完善,与现行的法理精神、监狱刑罚执行的程序规定相通,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不失为一条解放思想,加大落实“首要标准”力度,拓宽行刑范式的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13.
在监狱工作中贯彻执行宽严相济政策,需要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以假释为主、减刑为辅的监狱刑罚执行制度。根据罪犯年龄、性别、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等差别,确定不同的适用假释时间期限和假释考验期限,降低减刑幅度,减少报请减刑裁定频率。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刑罚效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14.
暂予监外执行是我国刑罚执行的一项重要制度,体现了行刑过程中的人道主义精神。这一制度的严格执行既关系到监管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关系到罪犯正当权利的保护。鉴于目前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应着力加以完善,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由于法律传统的差异,不同法系的国家对假释权性质及归属的认识存在不同的观点.并由此形成了三种不同的假释决定模式。从应然和理性的角度说,假释权应属于一种行政权.由狱政部门或其隶属的独立的假释委员会行使。国外的假释决定程序一般包括假释的申请、建议的审查、假释审理或听证、作出假释决定、对假释决定的救济和监督等程序。  相似文献   

16.
在整个监狱行刑进程中,正义始终是一个对行刑保持涉问,并推动监狱行刑不断远离野蛮、走向文明的重要因素,正义的实在支配着监狱行刑的应然价值,因此,提高监狱行刑质量必须努力实现监狱行刑正义.  相似文献   

17.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监狱内的形势也日益严峻,在押犯的构成也随之发生变化,同时罪犯矛盾也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监狱在刑罚执行中忽视了“治本”功效。因此,监狱作为刑罚执行的主体,一方面应及时化解狱内矛盾,确保监管安全;另一方面为贯彻落实监狱工作的“首要标准”,应切实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  相似文献   

18.
对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的划定应当与社区矫正的性质以及我国现行的刑罚制度相一致。社区矫正是一种社会化的刑罚执行活动。根据是否具备社会化行刑条件这一标准,假释制度、缓刑制度与管制刑制度完全具备社会化行刑的条件;暂予监外执行制度部分具备社会化行刑的条件;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监外服刑人不具有社会化行刑的条件。  相似文献   

19.
《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八》)的颁行实施,必将对我国监狱工作全方位产生现实而深远的影响。新的刑法立法精神确立必然带来监狱行刑理念的创新;新的刑法制度确立和实施必然要求监狱行刑制度的创新和重构;新的押犯结构必然促进监狱改造手段的创新;新的职能定位必然催生监狱运行机制的创新。以《刑八》实施为契机,推动我国监狱管理的全面创新:确立现代监狱的核心价值体系,凸显社会主义刑罚文明;规范现代监狱的职能设计,科学履行法律惩戒和社会防卫职责;改革传统监狱管理模式,创设中国特色的监狱管理制度;客观审视传统改造手段,构建科学的改造罪犯手段体系;回归监狱工作理性,使监狱行刑从理想走向科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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