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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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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一规定,一方面使选民和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的监督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大代表由选民选举产生,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神圣使命,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如何,理应受到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相似文献   

2.
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一规定,一方面使选民和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的监督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  相似文献   

3.
程瑜 《天津人大》2014,(3):40-41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法第六条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第四十五条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  相似文献   

4.
应加大选民和选举单位对代表的监督力度李贵仲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但对监督的形式、内容、手段无具体规定,致使不少地方对代表的监督落空。为使代表按照人民的意愿和要求执行好职务,笔者认为:一要制定选民和选举单位监督代表的实施...  相似文献   

5.
人大代表向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述职,接受评议,是人大代表接受选民监督的重要途径。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代表法也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相似文献   

6.
正人大代表如何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法第六条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接受监督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代表主动接受监督。代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2010年修改代表法,根据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的特点和一些地方已经形成的做法,还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应当以多种形式向原选  相似文献   

7.
阿林 《人民政坛》2012,(7):32-32
《人民政坛》编辑部:我是去年底新当选的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最近,县人大常委会拟安排我们在下半年作述职报告,我不知道要怎么准备,能给我一些建议吗? 答: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或选民作述职报告,对于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履行职责的主动性、自觉性,密切代表同选举单位或选民的联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代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这一规定明确了代表要保持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并报告履职情况、接受监督的责任与义务,为代表述职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8.
地方人大常委会考评同级人大代表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宪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的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也作了相同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只有原选区选民和原选举单位有权对自己选出的人大代表进行监督。这是由代议制的“谁授权谁监督”的原则决定的。具体来说,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县、乡人大代表就要由选举他的选区的选民来监督,由选举单位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由选出他的选举单位来监督,比如全国人大代表要接受选举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相似文献   

10.
《浙江人大》2011,(Z1):54-55
多年来,凡到年终或年初,不少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人大代表中积极履职、成绩显著的代表进行评比、表彰。有人认为,根据宪法和代表法关于人大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它监督,以及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监督的规定精神,人大常委会应组织原选区选民或委托原选举单位来推荐、评定本级人大代表中的先进分子。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代表被罢免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相似文献   

12.
人大代表是选区选民派往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光荣使者。选区或选举单位便是代表的“家”,是代表获得授权的渊源。为此,《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要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反映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常回家看看”是一项职责,更是一项义务。然而,一些代表自当选以来很少或从未“回家看看”,以致选民对自己选出的代表姓甚名谁都记不起来了。一个脱离了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选民没有感情的代表,可想而知,怎么能寄希望其为民代言、维护选民利益呢?  相似文献   

13.
方法一:建立代表述职制度。我国代表法第5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是接受选民监督的有效办法。人大代表述职即人大代表将自己任期内履职情况向原选区的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汇报,并接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的评议,听取、征求其对自己执行代表职务情况的意见。人大代表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基层领导,选民们或多或少对其日常工作情况有些了解。平常是否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是  相似文献   

14.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代表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对促进代表更好履行职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建立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制度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是指人大代表定期向选区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报告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并接受评议。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这是开展代表述职评议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5.
罢免人大代表应提“罢免代表职务”为妥□胡平根据选举法第43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目前,各地的选区在表决罢免代表要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通过罢免代表议案或发布公告...  相似文献   

16.
《新疆人大》2013,(5):45-46
当前人大代表加强与选民的联系、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出现了哪些新的形式?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探索和实践,在代表工作方面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在代表联系选民,接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监督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探索。  相似文献   

17.
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人大代表受原选区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选举法还规定了罢免代表的具体程序。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代表即使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甚至违法乱纪、被判徒刑(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没有被罢免,这就相应地给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整体和行使职权带来不利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正>2.建立代表履职监督平台,探索网上公开代表履职情况新方式,开展代表网上述职等,便于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联系代表、了解代表、监督代表,更好地促进代表履职。代表在每年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结束后,应主动及时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自己在会议期间的工作情况。每年底前应主动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书面报告执行代表职务情况。代表要按照本级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每届至少两次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进行述  相似文献   

19.
<正>选举法和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受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各级人大代表接受原选区或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需要。  相似文献   

20.
王成保 《人大研究》2006,(10):40-40
人大代表是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在届中辞去人大代表职务是一件严肃而慎重的事项。这里面涉及对选民的选举结果、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和宪法赋予人大代表权利的尊重,涉及人大代表本人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态度以及其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等诸多方面的内容。笔者以为,建议代表辞职制度不宜提倡。一、法律依据不足。依据代表法、选举法有关规定,人大代表由选民或选举单位选举产生,对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人大代表是人大这一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发挥着代言人民、监督“一府两院”的重要角色。代表是否辞职应由选民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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