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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焱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2):126-131
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模式的转型要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通过完善体制、重新定位职能、机构重新设置、权力重新界定等途径来进行转型。政府在宏观调控下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场化,使治安服务更具专业性、多样性。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对预防犯罪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政府将市场化要素和公益性要素与政府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这种要素整合模式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进行选择的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2.
李富声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24-28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条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府现行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系统是彼此负相关增强系统,其此涨彼消、彼消此涨、归责在外、推诿指责的系统运行特征不能适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改革发展的要求。建立、完善正相关工作机制,将彼此负相关增强系统改造为彼此正负相关调节系统,是优化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系统、改革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系统必不可少的任务。 相似文献
3.
李富声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2,(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实践证明必须毫不动摇始终坚持的基本治国方略之一。现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系统中存在的彼此负反馈增强系统制约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力的形成发展。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格局,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力形成发展,必须在全社会各部门各方面探索建立、完善科学的正反馈综治协同工作机制,将彼此负反馈增强系统调整为彼此正、负反馈调节系统.广泛修复社会系统分工时被割裂的系统整体协同治理社会治安功能。 相似文献
4.
许鹤鸣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1992,(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是指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在本地区所建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联系单位.检察机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就是在一个单位或地区,有针对性地实施能使之改变面貌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进而举—反三,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为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以上海市检察机关为例,自1984年下半年至1991年,共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 相似文献
5.
阎军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2,(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在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中.如何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如何在新形势下坚持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建立和发展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具有现实和深远的意义。本文试从深圳市的情况出发,就建立与发展社会治安防范体系的问题做一些粗浅的探讨。一、社会治安防范体系的客观性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自人类历史发展到有阶级的社会以夹,尽管由于社会性质的不同,犯罪概念的差异,但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巩固国家政权,都必须保持正常的 相似文献
6.
张建军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2,(1)
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对此必须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这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特殊重要性;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社会治安管理的长效机制;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消除社会不安因素;加强政法和综合治理队伍建设;增强和改进党对社会治安工作的领导。 相似文献
7.
《党员生活(武汉)》2010,(4):40-40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平安建设.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严打”整治、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广大基层组织及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全省社会稳定和治安平稳作出了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相似文献
8.
龙兴田 《贵阳市委党校学报》2005,(6):3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中央提出的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方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搞好社会治安,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事”。社会稳定工作,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是全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按照中央对综治工作的要求,从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健全组织和制度,落实各项措施着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必须看到,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还有… 相似文献
9.
代小红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6):72-75
中国现阶段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治安状况如何,关系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和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巩固,关系到社会主义国家的长治久安。在现实生活中,影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因素有很多,民生问题是重要因素之一。不断改善民生有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秩序,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有利于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0.
沙洁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8,(6):84-86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深化,是我国预防犯罪、维护治安稳定、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的必然选择。不断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适应日益动态化、复杂化的严峻社会治安形势的迫切需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用科学的发展观构建行之有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1.
邢彦明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9,(1)
犯罪要素应遵循裁判过程予以序化,形成由客观到主观的阶层递进模式,中国刑法犯罪构成体系可在借鉴大陆法系递进式犯罪论基础上,对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予以分解重构,使传统平行结构体系融入递进因素,以犯罪构成体系的变革推动刑法理论发展与司法改革实践。 相似文献
12.
当代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姚月红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91(4):87-92
面对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日益突显,本文认为,生命意识缺失是一种特殊的心理危机,也是一种异常的心理现象。生命意识缺失现象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而导致的结果。文章着重从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的角度来寻找对策,以促进大学生生命意识健康发展,减少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3.
刘雨涛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4):22-23
本文通过对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等的分析与论证 ,对我国现有的担保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希望能对完善制度起到一些作用。 相似文献
14.
杨长鑫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3,2(1):70-73
党风建设制度化,是党风建设的必然趋势和必要条件。只有制度化,才能保证党风建设沿着规范有序的轨道进行。制度化关键在“化”,即在制度化条件下,制度是最高权威,一般来说它不因任何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任何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党风建设制度化应在建立健全党风建设的规范体系、制度程序、制度机制等方面努力,并且要与加强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5.
教育权可诉性的理论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春梅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6(4):36-39
我国几起学生状告学校的行政诉讼案一度成为传媒的热点 ,也向法学界提出了新的问题 :学生不服学校处分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校方处分学生的行政行为能否成为诉讼标的 ?本文作者就此问题提出了自己见解。 相似文献
16.
杜玲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3,(5)
通过利用《中国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期刊统计分析与评价》相关数据,采用文献计量学的方法,对2000-2012年《天水行政学院学报》的各项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客观描述刊物整体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寻找差距和不足,以期对刊物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7.
康纪田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4):54-56
通常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不特定的、包括地下部分在内的组合体、抽象的矿产资源、地壳中的不动产等.由此而将采矿权归属矿业权、特许物权、准物权等形成虚无的物权体系.通过逐一甄别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单一而特定的矿产,采矿权人对矿产支配的权利状态具有自物权属性. 相似文献
18.
杜向前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9,(3):151-156
“量刑基准制度”是指法官在对刑事被告人定罪量刑时可供参照的具体客观的基准。作为韩国法务部“变化战略计划”重要课题内容,韩国近年来开始着手推进刑事“量刑基准”改革方案。本文将通过对韩国“量刑基准制度”引进背景、量刑委员会及“量刑基准”促进动向及方案内容、韩国法院及法务部量刑调查主导权之争及韩国“量刑基准”制定的基本经验等进行考察,以期对我国刑事量刑制度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 相似文献
19.
在判断行使财产权行为是否构成夺取罪方面存在司法上的困惑和理论上的缺失.传统观点认为,行使财产权行为不具有侵犯他人所有权的客体,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是一种自助行为,不构成夺取类犯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夺取罪构成要件需要进行重构.夺取罪犯罪客体采用以平稳占有说为基础的财产秩序.行使财产权利行为的非法占有目的虽然具有债权的法律依据,但其夺取行为和手段不符合法律规定.自助行为的成立需在主体、标的、主观目的、紧迫性和手段强度上符合要求.因此,行使财产权行为应构成夺取罪,除非其符合自助行为阻却违法的条件. 相似文献
20.
吴平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8(1):60-64
刑法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本文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和“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的内涵进行了剖析,提出应当让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的范围明确化,并建议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宣告刑作为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标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