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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在最大化地追求本地区经济利益的同时,往往导致“外部不经济”,而且不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即外部边际成本的产生并不导致该地方政府利益的减损。地方政府参与排污权交易的积极性因此难以得到有效的提升。加大地方政府环境污染违法的边际成本是有效的途径选择,这样可以迫使地方政府像市场主体那样积极参与排污权交易,在湘江流域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框架下,推进排污权交易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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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过期批文、暴力圈地、伪造签字等违法手段征地,再低价把土地转让给与政府关系密切的房地产公司——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王营村土地流转过程可谓迷雾重重:暴力征地背后隐现政府推手,建设局长成开发商,而失地农民却因维权被判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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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征地中公共利益的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是政府征地的前提,目标是促进公共福利的增长。但公共利益定义的不明确成为政府部门滥用征地权的突破口、权力寻租的制度根源,公共利益的内涵成为政府征地制度中的核心问题。构建公共利益价值体系,作为评判征地行为的价值标准,以低层次利益服从高层次利益为原则、同一层次的利益互换须符合急需性与阶段性的要求,辅助以严密、公正的行政程序和司法审查程序,以有效约束政府征地权力,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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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物质文明的发展,是有口皆碑的,其中相城区是这几年发展最快的区之一。但相城区太平镇的村民却告诉我们另外一个事实:政府为了所谓的“发展经济,推进城市化进程”,非法圈地、违法拆迁,安置补偿又极不到位,致老百姓生计无着落。一个村整体被圈地2500亩5月31日,记者根据线索走访了相城区太平镇乐安村,该村村民杨某等人向记者介绍,该村共有土地2500多亩,截止去年7月,全部被政府非法征用(该村已没有一分土地了),用以兴办“太平工业园”(该园由相城经济开发区管理)。政府没有出示或公示过任何征地批文,就强行推毁了即将成熟的稻苗,将土地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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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勾结是房地产业潜规则之罪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这个追求GDP点数的时代,通过“土地财政”拉升GDP已经成为地方官员们博取政绩、牟取利益的最重要的手段。隐藏其背后的,是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无处不在的暧昧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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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财政的双刃剑
"征地工作常常严重损害农民利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才亮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中国社科院新近发布的《2013年社会蓝皮书》印证了他的观点.近年来,每年因各种社会矛盾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多达数万起甚至十余万起,其中,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占一半左右".
不少人把征地矛盾的源头指向地方政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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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是现代冲突法理论中最有影响的主张之一。本文从介绍该学说的基本内容入手,探讨了所谓的“政府利益”,分析了本州利益与外州利益以及全社会利益的关系,并从多种角度,诸如“虚假冲突”与“真实冲突”,柯里学说的可操作性、可预见性及精确性,成文法与判例法,“比较损害”问题等等,对“政府利益分析说”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作者同时还论及了柯里学说的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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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土地征收收益分配制度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自上世纪我国实行土地统征和有偿使用制度以来,土地征收收益分配制度的缺陷日益凸显,表现在:农民集体和农民未能分享土地征收过程中产生的发展性利益;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太低;土地收益分配集中于市、县人民政府。究其成因在于:没有解决动态土地权利的制度安排;土地征收补偿机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新体制;"土地财政"的利益驱动。破除上述缺陷的改革思路为:建立土地发展权制度;遵循市场规则,改革土地征收补偿方式;增加中央土地收益分配比例,理顺土地收益分配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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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土地资源生态补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生态补偿包括国家通过征收环境资源税以保证政府提供土地资源生态产品的公共服务职能;亦包括对因公共利益(生态保护)的需要而受到损失或者付出经济代价的人给予公正的补偿。土地资源生态补偿必须贯彻一种整体主义的生态补偿观。就我国现行的土地资源生态补偿立法和制度运作而言,其现实可行的模式只能是政府主导型。土地资源环境资源税收以生态受益者对国家所进行的环境经济行为机会成本进行补偿为征收标准;土地资源公益征收性质的生态补偿应当贯彻以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低于征收前为补偿标准,其补偿范围包括法律规范所规定并予以救济的维生上的财产性不利益和非财产性不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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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土地征收中的物权保护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目的,以补偿为条件,通过行政机关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和他物权的行为.土地征收在增进公共福利的同时,也会因为征收主体的认识原因、立法的不完善、执法中的偏差以及某些组织和个人的故意侵权等原因,给被征收人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他物权以及他项权利造成损害.对此,应当从征收目的、征收主体、征收程序、征收补偿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对征收行为加以规制,以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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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土地征收已经演化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若仅从土地征收制度本身的设计缺陷来研究这些问题,并不能触及根本,因为这些问题根植于整个国家的财政制度体系。分税制改革之后造成的地方财政赤字严重,并且由此引发的土地财政,是土地征收问题难以根治的重要诱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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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案件具有明显的特殊性,作为申请人的土地权利人的情况比较复杂,导致复议案件中申请人资格的认定有一定难度。在具体的复议案件中,申请人的认定除依据一般标准外,还应考虑申请人提起复议所针对的具体行政行为,视不同具体行政行为来判定申请人是否适格,可以减轻申请人认定的难度,对于提高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的效率、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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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土地征收中物权制度的弊端和对策。主要弊端是政府职能错位、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边界模糊、土地征收程序不合理、利益分配和费用补偿不合理。主要对策是开放土地一级市场、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外延、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征收程序、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和费用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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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征收的利益衡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目前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利益失衡问题,农民利益受到侵害,一些不正当利益大量滋生,甚至不法利益大行其是。经过考察,我们认为在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应当纳入利益衡量范围的主要应是农民利益与公共利益。在利益衡量的过程中,应确保农民利益得到合理补偿,并且这种补偿应是与社会保障并行的合理补偿;应确保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在农民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中,应以征收之后利益综合衡量的结果为正数作为判断标准;并且在征收过程中要注意正确衡量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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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纠纷的司法审查权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司法机构应当审查土地征用纠纷的合理性及具体适用原则。在现行法律环境下,人民法院在实践中倾向于不受理土地征用纠纷。这导致纠纷的搁置与延期,使利益冲突长期悬而不决,方便土地征用权滥用。司法机构的介入为检验征用补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提供了客观中介,有助于改善被征用土地的定价系统、减少土地权属流转中的磨擦。通过立法确认司法救济的上述功能最终有利于实现土地征用的社会效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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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的私权保护——兼论我国土地立法的完善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我国由于现行土地征收立法本身存在内在冲突和漏洞 ,又加观念、制度、操作等方面的问题 ,造成土地征收中公权侵害私权 ,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后果。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 :更新立法理念 ,贯彻私权保护原则 ;明确界定公共利益范围 ,严格限制征收权的滥用 ;开放农村建设用地市场 ,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 ;健全土地征收程序 ,增强公开性、公正性 ;完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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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制度中出现的农民与政府、用地单位之间的多重矛盾,是近期学者关注较多的一个问题。对比西方国家的实务工作,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既存在问题,也有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一面。为了缓解建设用地供应过程中的多重矛盾,我们倡导以市场调节为主导,以政府管制为辅助的改革方向,提出以公平待遇制度为基础,解决土地征收替代机制中五个主要矛盾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