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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解释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立需要具备四个条件:一是组织特征;二是行为特征;三是经济实力特征;四是控制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需要同时具备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司法实践中经常提到的恶势力和犯罪集团的界限在某些情况下容易混淆,黑社会性质组织与犯罪集团是严格的刑法概念,而恶势力则不是刑法概念,明确他们之间的界限有利于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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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探析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本文立足于静态区别与动态发展的观点,通过与典型的黑社会组织的全面比较,概括出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社会性、行为以及危害性三个方面的构成特征,提出了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标准,并对实践中存在的“保护伞”问题、恶势力团伙犯罪问题、黑社会性质组织与犯罪集团的关系问题等进行了分析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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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司法认定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 ,应当同时具备组织结构特征、经济实力特征、暴力行为特征、非法控制特征等四个特征。科学地界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内涵 ,明确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其他相关犯罪组织 (如 ,黑社会组织、犯罪集团、恶势力、恐怖活动组织等 )之间的界限 ,按照犯罪构成的要求 ,在司法实践中 ,才能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对此罪与彼罪以及定罪与处罚等问题作出正确地裁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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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地界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含义,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与黑社会组织、一般犯罪集团、恶势力、恐怖活动组织等相关犯罪组织的界限,是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和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关键。从理论上研究探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构成特征及相关问题,无疑对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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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来强调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从严打击、"打早打小",但从刑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的规定看,还是体现了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范围从严把握的基本立场。"刑法是刑事政策不可逾越的藩篱",司法实践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必须同时具备"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上述四个特征中,"组织特征"和"行为特征"在一般犯罪集团(包括"恶势力")中也表现得比较明显,所以,"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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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中确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立,应当具备组织结构特征、经济实力特征、行为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但具体这四个特征如何认定,尚无定论。本文将对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司法认定予以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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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早已明确,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立,需具备组织结构特征、经济实力特征、行为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但具体这四个特征如何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却分歧颇大。本文紧密结合某省"打黑除恶"斗争的具体实践,对现阶段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司法认定予以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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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对我国刑法中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含义,从组织结构特征、经济实力特征、行为特征、非法控制特征四个方面作了解释。理论和实务界一般也认为非法控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和根本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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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涉黑案件中.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司法认定。一直是困扰我们的主要问题。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中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律特征进行了规定.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颁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4条第1款的解释》(以下简称《立法解释》),专门对黑社会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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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 Xiao-Hui 《法制与经济》2008,(11)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存在多种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而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和智力的发展时期,他们什么都想知道,什么都想学,什么都想亲自去做,但由于他们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所限,他们的认识能力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表面性,容易养成不良品质和恶习劣迹,最终导致违法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考虑到对他们未来的发展,为了让他们既能改过自新又能健康成长,在对他们进行惩罚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启发、感化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政策,这就是所谓寓罚于教。在管理过程中始终贯穿教育、感化、挽救的精神,从而达到治其心、治其本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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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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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继承客体的遗产,其范围的确定不仅涉及被继承人及遗产债权人的利益,且关乎其他继承制度的设计.囿于当时立法环境和立法技术,现行法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不能反映现实之需,与公众继承习惯亦不相符.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尊重民情,重塑我国遗产范围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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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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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之交的劳动法发展——一种全新的思维和开放的观念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人类进入20世纪末以来,世界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全球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潮流,由此也给法律的发展带来了广阔前景,劳动法的立法和研究也因此而更加繁荣。在开放的社会和世界性的经济环境下,以一种新的思维和观念来研究和探讨劳动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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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之救济,是指在仲裁裁决作出后,若有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则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审查申请,进而通过司法程序对裁决予以处理的一种机制。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两种方式来获得救济。本文在对仲裁裁决救济机制确立之依据从理论上予以阐释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有机制运行之机理加以析明,最终得出结论:申请不予执行之途与理不合,须予删除;申请撤销在适用上亦存在缺陷,须予改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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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上土地与建筑物的关系——以一元推定主义为中心的理论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曾大鹏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8,(Z1)
对于民法上土地与建筑物的关系问题,学术界长期以来众说纷纭。但通过一种形而下的还原性考察可以发现,罗马法及近现代范式民法其实既未采取绝对的一元主义,也不是纯粹的二元主义,而是以一元推定主义为共性,英美法亦不例外。我国立法尚有必要进一步契合一元推定主义的法理,妥善安排土地权利与建筑物权利的得丧变更,以保障秩序、自由、平等和效益等多元价值目标的协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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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作家”对于他们“革”中的“知青”身份有着强烈认同,而对作为“知青”前身的“红卫兵”身份却着意回避,这一方面意味着他们在刻意“剥离”其历史身份中的“革命”内涵,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历史反思的巨大局限,这一状况,与意识形态,历史转型以及他们的个人生命周期和身份认同历史均有重大关联。“知青作家”只有“正视”并且深刻反思其早期的“革命”身份,才能为他们这一代知识分子身份形象和话语体系的重建确立一个有效的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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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定位——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实践中的新生事物。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应当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做出如下定位:一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外部监督;二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种权力监督;三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事后监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