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公安情报学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安情报学是社会信息化和公安信息化发展的产物,是公安情报工作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普通情报学基本原理与公安特色的结合。公安情报学是在总结公安情报实践发展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普通情报学的理论方法,借鉴、吸收其他学科的相关理论,形成的一门应用性、综合性学科。公安情报学以公安情报现象为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包括公安情报理论、公安情报活动、公安情报管理、公安情报学应用等。  相似文献   

2.
加强与深化公安情报学体系结构的研究,形成一种科学、规范、可操作的理论体系, 是目前公安情报学学科建设必须面对的问题。构筑公安情报学体系的基本要素包括公安情报理论层、公安情报应用层、公安情报的基础理论层等三个方面。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结构具有动态发展性、系统性、交叉性等特点,并具有五方面的功能,即认知功能、识别功能、理论功能、实践控制功能、创新功能等。加强公安情报学体系结构的研究,对于深化公安情报学学科的认识,建立完整、科学的公安情报学体系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公安情报学理论体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安情报学作为一门研究如何有效地运用信息知识、如何有效地驾驭情报规律的科学,必然成为融合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综合性学科。公安情报学的理论体系框架结构应有四个组成部分,一是公安情报基础理论,二是公安情报应用理论,三是公安情报管理科学,四是公安情报技术科学。这四大模块组成公安情报学理论的一个四维结构体系,每一模块又分为若干个子系统,子系统下又包括若干单元或层面,每个单元或层面又都是理论体系的内部要素,是公安情报学各个知识单元的有机组合。  相似文献   

4.
公安情报学的基本原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亮 《公安研究》2008,(4):74-77
公安情报的基本原理是揭示公安情报属性、特征、功能以及运动规律,并支撑与指引公安情报学存在与发展的基础性原理。博弈原理、关联原理、还原原理、监控原理从公安情报的属性特征、运动规律与过程、作用功能共同构成了公安情报学的理论内核。只有在这些基本原理的研究上取得突破,才能构建起公安情报学科学而严谨的理论体系,使公安情报学有能力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与治安稳定、打击与预防犯罪提供方法和手段。  相似文献   

5.
学科的交叉性和应用性是公安情报学的突出特点,基于公安机关履行职能的需要和对制约公安情报学学科建设因素的分析,可从学术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质量、实训和实验方面入手,就公安情报学学科建设问题进行思考。  相似文献   

6.
公安情报概念辨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安情报是指由公安机关通过各种途径获取的、广泛服务于公安工作的各类情报信息及其分析研判后的成果。这一新的公安大情报概念与犯罪情报、侦查情报、公安信息等有明显的区分。“公安大情报观”的确立,对于拓宽公安情报工作的领域,充分发挥公安情报在公安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促进公安情报工作的全面协调、统筹规划,提高公安情报的质量和应用水平以及推动公安情报学学科建设等具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公安情报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在于使学生掌握公安情报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术,将来能够承担公安情报搜集、整编、分析研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基于此种专业特色要求,案例教学是一种极为有效的教学方法。教师选取的教学案例要具备目的明确、综合性强、有思辨性和联系实战等特征,同时还应按照真实、复杂、新颖、重大等原则来选取教学案例。  相似文献   

8.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明确公安情报学专业职业能力,为公安情报专业人才培养指明方向。公安情报学专业课程群的合理归类是构建完善的专业课程体系、实施专业人才培养的基础。校局协同、"学训研战"结合的方法是公安情报人才培养的有效模式。  相似文献   

9.
公安情报学专业课程的设置,可以划分为三个板块、两个区域。情报基础类课程、情报技能类课程、情报技术类课程构成三个板块,形成公安情报学学科的主干课程,完成情报学专业全局与细部、点与面、理论与技术的全面建设。选修课和实践教学是它的两个强化区域。辅助主干课程的专业选修课程具有使学科知识技能技术专门和纵深的意义,体现公安情报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多能”与“一专”的辩证关系。公安情报实践教学,则使情报实战活动贯穿于教学的各个环节。  相似文献   

10.
从情报学发展角度看,我国情报概念具有Information和Intelligence的双重功能,已成为我国情报学中一个独特的概念。在公安情报实践部门,公安情报概念大致经历了由狭义到广义、由以公安信息管理为核心到以公安情报研判为核心的演变。理论界则从现代情报概念和传统情报概念角度,探索了公安情报的本质。基于以上认识,公安情报概念可理解为公安信息和公安情报产品的结合,公安情报工作是公安信息管理和公安情报研判的结合。  相似文献   

11.
历史决定论的理解模式、历史主体本身的不成熟以及历史主体与实践主体的混同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主体被遮蔽的根本原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的主体性和马克思主义主体的历史性之间是一种逻辑互动的关系,前者是实现后者的力量源泉,而后者则是彰显前者的基础和保障;总的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主体有三种存在样态.即知性存在样态、意义存在样态和实残存在样态.  相似文献   

12.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行政三分制”这一新型行政管理模式的付诸实践。行政三分制在彰显其制度创新优势的同时,也面临着行政法治契舍的难题,而这则关系到行政体制改革的成败。  相似文献   

13.
贪污犯罪数额的大小,是惩治贪污犯罪的主要依据。在共同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贪污数额的认定相当复杂,既有共同贪污的数额,又有各人分赃所得的数额,还有因贪污的停止形态而未实际获取财产等情形。关于共同贪污犯罪行为人数额的认定,理论界存在着“分赃数额说”、“参与数额说”和“犯罪总额说”等不同的学说。笔者更倾向于“犯罪总额说”。  相似文献   

14.
论业主委员会的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业主委员会是城市住房私有化的必然产物,也是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制度支撑.由于政府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之间利益关系复杂,现行法律法规对有关规定的不完善,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失当,业主普遍缺乏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业主委员会在筹备设立和实际运行方面都存在诸多的问题.我国应尽快出台<业主委员会法>,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规范业主委员会各项基本制度;并且进一步调整完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与业主自治的关系,在物权法中明确居民的房屋物权;健全行政程序的有关制度.  相似文献   

15.
所有人抵押是指所有人于自己所有物上存在的抵押权 ,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确立所有人抵押制度可以防止后次序抵押权人获取不当得利 ,保护抵押物所有人的利益 ,有利于所有人进行融资 ,节省交易手续和费用 ,促进商品流通。我国《担保法》没有规定所有人抵押 ,可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做法 ,从所有人抵押的思路选择、成立、变动等方面入手对此制度作出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16.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茂名市电白区中学生对传统类毒品的认知程度较高,对常见的合成类毒品有一定的了解,对伪装类毒品认知较低;当地学校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频率不高,方法缺乏创新,体系不健全等。对此,应加强对伪装类、液态类毒品的宣传;在宣传方式上要注意创新,应结合青少年规律特点,构建信息传播新平台;学校应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阶段各种合法职业劳动者的劳动都创造价值。这里的价值是指凝结在社会产品、服务 (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 )中的一般人类劳动 ,它体现劳动者对社会财富 (物质的、精神的 )增长乃至社会进步做出的贡献。在新时代 ,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概念作进一步的扩展是必要的。一种劳动只要它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或环节 ,那么 ,无论它的直接成果是否成为商品 ,都是创造价值的。在我国现阶段 ,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职能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 ,更多地从阶级统治转向发展经济 ,它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和调控作用不可或缺且十分巨大 ,因而也是创造价值的。  相似文献   

18.
不作为犯罪是我国刑事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作为犯罪一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研究不作为犯罪,首先要明确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不作为犯罪的核心问题,它包括四个方面: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以及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除此之外,道德义务不应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  相似文献   

19.
监狱罪犯离监探亲是法律规定的一项有利于监狱罪犯再社会化的刑事政策,专门系统地探讨这个问题具有重要价值。现行离监狱探亲制度在《监狱法》、司法部规定和监狱实践三个层面均面临诸多问题,因此,在对策方面,基于对监狱离监探亲决定权的行政执法权属性分析,从法律上赋予罪犯法定离监探亲权,要从《监狱法》及司法部的规定上加以完善,还要解决监狱办理上面临的实际困难,以促使这项制度得到常态化落实,促进罪犯改造和再社会化。  相似文献   

20.
论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事实”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鉴于法条和司法解释内容规定的不明确性和不完整性,需要对虚假诉讼罪中"捏造事实"的含义进行进一步解释。虚假诉讼罪是单一行为犯,利用他人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的,也构成虚假诉讼罪。篡改部分民事法律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也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成立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的行为方式不包括不作为,隐瞒他人已经偿还债务的事实依然进行民事诉讼的,是积极地虚构事实,理应认定为"捏造事实"。若捏造的事实不会影响法院的公正裁决,不能定性为虚假诉讼罪。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