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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一、如何理解《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应弄清楚其中的四个问题: 1.什么是“调整”这里所说的“调整”,是法律用语,指法律对某种社会关系及当事人的地位加以规定,并确定这种社会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即按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享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允许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 2.什么是平等主体首先,是明确什么是主体。民法所称的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民事法律关  相似文献   

2.
<正>一、教学内容分析本课是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3《法律与生活》第四单元的综合探究。第四单元的学习主题是“社会争议的解决”,本内容紧扣法律与生活的关系,把诉讼的学理知识与纠纷解决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是对“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延伸和拓展。通过探究,学生应能够以诉讼主体的身份,参与庭审活动,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推进诉讼程序,切身体会运用民事诉讼程序解决民事纠纷的主要步骤、环节,增强规则意识、程序意识;  相似文献   

3.
民事诉讼审前争点整理程序是民事审前程序的核心程序,承担着防止诉讼突袭、促进当事人自主解决纠纷和提高诉讼效率的功能,但尚存在当事人和法官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配置不科学,与程序本位理念相背离和缺乏程序制约机制等诸多问题.应重新定位民事诉讼审前争点整理程序的主体,合理设置多样化民事诉讼审前争点整理程序,强化民事诉讼争点整理的效力.  相似文献   

4.
刘福泉 《求索》2011,(7):166-168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结构分析可以从多个视角进行:从主体来看,它是法院、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交错联系而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系统;从实现诉讼目的之功能来看,它是基础性诉讼法律关系、辅助性诉讼法律关系与附随性诉讼法律关系的有机结合;从纵向来看,它还是前诉讼法律关系、诉中诉讼法律关系和后诉讼法律关系递进发展的动态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5.
公民,从法律的含义上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力和利益。义务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承担的责任。其中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叫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对其他权利和义务来说具有首要的意义。公民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古罗马。但在那里,公民只是专指在法律上享有特权的少数贵族和自由民,而广大奴隶毫无人身自由,无独立人格可言。封建社会广大农民不完全自由,还存在着人身依附关系,只有臣民而无公民可言。因此封建社会以前,社会无完整的公民,也无完…  相似文献   

6.
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具备行政主体资格;高等学校作为行政主体具有与一般行政主体不同的特征;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包括行政法规定的作为社会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和教育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相似文献   

7.
民事义务的来源包括法律规定的义务、当事人约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和先行为引起的义务。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如果权利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合法,无需过问该权利的来源是否合法,违反该权利对应的义务就会产生民事责任。如果权利主体享有的权利不合法,相应的"义务人"就不会有履行该"义务"的法律要求,违反该"义务"自然不会产生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8.
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在主体之间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它由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客体——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内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这3个要素组成。在法学研究中,法律关系这一一般范畴对于研究法律体系中各个不同法律部门所涉及与调整的具体法律关系,具有普遍的指导意  相似文献   

9.
《辽宁人大》2010,(7):29-29
代表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在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下,权利与义务是平等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又平等地承担义务,正如共和国宪法所规定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权利和义务又是统一的,公民在享有法定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相似文献   

10.
初二思想政治课以国家、公民与法律的关系为主线,上下册的落脚点是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那么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如何呢?一、公民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权利通常是指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其中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称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一般地说,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可以做什么或者不可以做什么的,通常表现为公民的权利。如初二思想政治课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将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分为: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婚姻自由权;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等九项…  相似文献   

11.
洪芳 《人民论坛》2015,(5):143-145
劳动者职业稳定权是劳动者基于劳动就业权所享有的,能够在某一工作岗位上持续稳定工作,没有法定事由不被解雇的权利。该权利并非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一项权利,但从宪法规定的劳动权和政府所担负的促进就业的义务中可推导出来。国家是职业稳定权的主要义务主体,但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的相对人,也具有无可逃避的义务。  相似文献   

12.
所谓侦查讯问告知是指侦查程序中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享有被告知其应当享有诉讼权利的权利,是国家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对无罪推定、控辩平等、程序公正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法律只确立了诉讼权利而未确立诉讼权利的告知程序。侦查讯问告知程序的确立涉及告知的目的、主体、内容、形式等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13.
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不享有独立的实体权利,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诉讼当事人。为维护自己民事权益,第三人可申请参加诉讼或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法院依据相关实体法规定可裁决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着难以回避的矛盾,建议以诉的理论为基础,以“准独立第三人”和“辅助参加人”概念代替“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概念,重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  相似文献   

14.
现在人们打官司,常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所谓民事诉讼代理人,就是指根据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或者依法接受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委托,在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实现被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履行被代理人诉讼义务的人。  相似文献   

15.
谈谈民法中的“债”民法中的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由债权和债务两方面构成。在这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  相似文献   

16.
要体会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人大代表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承担一定的义务。法律赋予代表比一般公民更多、更大的权利,代表也必然要承担更多的、更大的责任和义务。代表的权利和公民的权利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对于公民的权利,公民个人是可以放弃的,这取决于公民的意志。代表的权利是由代表的职位、身份带来的,是一种职权。所谓职权,就是它同时是一种义务,不履行义务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作为人大代表,如果放弃代表的职权,就不是一个合格的代表,就是不履行职责的代表,这是不行的。该你参加会、该你投票、该你表决,你说我有事,请假…  相似文献   

17.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是指外国人在内国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状况。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历史变迁过程。与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有关的待遇制度包括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等制度。现阶段外国人在中国的婚姻家庭权、人身受保护权、继承权、经营开发权、知识产权、劳动权、民事诉讼权等方面享有广泛的权利。  相似文献   

18.
国有企业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和成长起来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它已经形成了一套和计划经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运行规则。这些运行规则同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体制是格格不入的。因此,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必须实现以下十个方面的转变: 一、从产权模糊到产权清晰 传统企业产权关系模糊主要表现在国家与企业的产权上。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明确产权关系,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任何一个出资者都不能单独对企业的资产行使支配,不能对企业的经营活动随意干预,而只能通过法定的程序,根据自己所拥有的股份,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上实行相应的权利。在这里,产权关系的界定是十分清晰的,出资者拥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经营者拥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都是通过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予以规范化的。 二、从一元投资主体到多元投资主体  相似文献   

19.
汪全胜 《电子政务》2006,(2):133-137
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是政府机关在公开其拥有的信息过程中所形成的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的客体则是政府所拥有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的内容则是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  相似文献   

20.
汪全胜 《电子政务》2006,(1):133-137
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是政府机关在公开其拥有的信息过程中所形成的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的客体则是政府所拥有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的内容则是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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