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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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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例指导制度是回应司法现实的产物,指导性案例具有弥补成文法不足、保障法律统一适用及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价值。在我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作用与功能,需要合理区分其创制主体与发布主体,明确规范其“指导效力”。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方向不是英美法系的判例法,而是合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实现民主立法与法官造法相结合、融合理性与经验的法治之路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2.
魏胜强 《法律科学》2011,(3):182-192
我国当前并无明确的判例制度,但实际上存在着"近似判例制度",如案件请示批复制度是有实无名的判例制度,案例选编公告制度是心照不宣的判例制度,案例指导制度是欲言又止的判例制度,这些制度有诸多不足。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我国应当建立判例制度。建立判例制度有利于维护法律的稳定性,树立法律的权威;有利于矫正我国的近似判例制度,树立司法的权威;有利于提高我国个案审判和判决书的质量,树立法官的威望。我国构建判例制度的基本思路应当是,使判例制度与法律方法相结合,使判例制度与司法解释制度相结合。我国应当构建一个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审案的人民法院共同制作判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判例的判例制度,这是构建我国判例制度的关键。  相似文献   

3.
案例指导制度是回应司法现实的产物,指导性案例具有弥补成文法不足,保障法律统一适用及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价值.在我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作用与功能,需要合理区分其创制主体与发布主体,明确规范其"指导效力".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方向不是英美法系的判例法,而是合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实现民主立法与法官造法相结合、走向融合理性与经验的法治之路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4.
案例指导制度若干重大疑难争议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依照《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是当前人民法院着力推进的司法改革。为推动这项改革的顺利进行,合理地进行制度架构,需要对诸如案例指导制度的价值与作用,案例指导制度与西方国家判例法的区别,指导性案例与立法及司法解释的关系,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效力及指导方式、发布主体、选择标准,公法性指导性案例与私法性指导性案例的区分,指导性案例的发布程序、编纂、废止与规避,以及案例指导制度的配套机制等重大疑难争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统一认识。  相似文献   

5.
宋晓 《法学研究》2011,(4):58-73
依据法律功能主义,我国案例指导制度可纳入广义的判例制度之中。判例生成制度是判例制度的物质基础。我国指导性案例的生成,主要依赖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外权力,采取不以司法等级权威为基础的案例选拔方式,没有遵循普遍的形式主义进路,没有严格依傍法院体系和审级制度,其实效有待观察。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都应成为判例法院,并可遴选自己法院的案例为指导性案例,现行案例遴选标准大体符合判例遴选的一般原理。判例遴选制度对应的是有限援引制度,有限援引制度在成文法语境中并不会面临普通法语境中的正当性质疑,案例指导制度应允许法官直接援引指导性案例。案例指导制度的未来发展应与我国整体司法改革彼此深化、相互促进。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法院《二五纲要》正式提出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对于案例指导制度的内涵学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当前已有的研究基本上没有摆脱庙英美判例法制度关照案例指导制度的路径依赖,笔者尝试进行界定认为案例指导制度的关键不在名称,而在于其实质以及制度设定的内涵。案例指导制度本身并不一定必然地与判例法制度相联系,其完全应当是司法审判本身自有、自在的一个规律。案例指导制度主要具有接近司法正义、彰显司法理性、整合司法资源等法理价值。  相似文献   

7.
一件许霆案给我国的司法公正敲响了警钟,以"同案异判"现象为代表的法律适用不统一问题不断暴露,损害着司法权威,影响着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减少乃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已成为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二五改革纲要》正式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在我国成文法体系下,案例指导制度是一项不同于判例制度、旨在统一法律适用、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司法制度,具有很大的法制进步。它的灵活性,能够有效的弥补目前我国法治与现实的错位问题。本文指出明确指导性案例的效力,并建立一套系统的案例选编、发布、适用、修改、废止等程序,是这一制度能够顺利运行的前提。  相似文献   

8.
成文法与判例法各有利弊,两大法系逐渐融合,相互借鉴,这是对两种法律形式利弊取舍的理性选择。目前在我国,成文法仍作为唯一法律渊源,判例不具有法律效力。鉴于目前行政法的发展状况,以行政法为先导,确立我国的行政判例制度是现实选择,因此应重构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赋予行政判例的法源地位。建立我国行政判例制度会面临重重困难,当然也存在着有利条件。目前,我国急需进行司法改革,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加强行政审判的组织建设,确立我国行政案例的采集和发布机制。  相似文献   

9.
案例指导制度中操作性难点问题探讨   总被引:12,自引:1,他引:11  
陈灿平 《法学杂志》2006,27(3):101-102
案例指导制度中的指导性案例不是法源但具有事实上的拘束力,发布指导性案例的机关应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的确定标准和程序应当科学严格,指导性案例在运用中是作为规范和事实之外的法律要义和论证原理进行运用的,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运用司法管理性惩戒措施可以保证案例指导制度的实施效果。  相似文献   

10.
指导性案例的效力问题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是我国司法机关在既有的制度框架和司法体制基础上所进行的一项制度性创新。但至今,对指导性案例的效力定位却缺乏统一认识,更缺乏保障其落实的措施。基于指导性案例所具有的“指导”性质、实现公平正义促进司法和谐的特殊功能与价值目标。以及上下级法院之间法定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等理由,应当赋予指导性案例以参照的效力。这不仅不会构成对成文法国家法律体系的颠覆与推翻。反而能够使法律对现实的社会生活形成有效回应。而保证指导性案例的参照效力,则须从在裁判文书中引用指导性案例、规范指导性案例的发布等环节入手。  相似文献   

11.
正虽然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但前例判决对具体个案法律适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长期以来理论界一致在呼吁建立中国的案例指导制度,两高持续发布公报案例,编辑、出版案例集,这都一定程度地发挥着案例指导的作用。2010年最高法院颁布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并先后发布了批正式的指导案  相似文献   

12.
李敏 《中国审判》2015,(3):47-49
“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正式确立了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毫无疑问,案例指导制度在统一司法、解释法律、弥补法律规定的缺漏等方面的作用,在审判实践中将不断被凸显出来,并将越发不可或缺。  相似文献   

13.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0年分别出台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标志着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正式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是具有我国特色的判例制度,它的建立使我国形成了法律—司法解释—案例指导规则这样一种多元的法律规则体系。本文对我国案例指导制度中的案例的性质、形成机制以及与国外判例的界分等问题作了论述,并期待着案例指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应有作用,从而使案例指导规则成为我国除法律、司法解释以外的一种规则形成机制。  相似文献   

14.
从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宪法定位看,检察机关有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必要。这一制度有利于执法尺度的统一;有利于推动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以软力量统一司法;有利于贯彻检察一体原则。指导性案件的效力应定位于事实上的约束力,但实效可能高于大陆法判例而低于英美法判例法。最高检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相关规定在指导性案例的发布主体、案例的收集、公开、遵循的监督机制、背离制度、发展与废止等方面尚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5.
刘宝霞 《人民检察》2012,(13):27-30
我国现行权力配置体制中,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而不是最终的司法裁决机关,检察案例指导制度应突出自身特点,实现与法院审判案例指导制度的协调。这关涉检察案例指导制度的生命力,须从理论上予以澄清,展现检察案例与审判案例的差异,从司法的统一性角度考量检察指导性案例与法院审判指导性案例的共性,并予以吸收、借鉴、协调,构建符合国情,富有创新、实用的检察案例指导制度。  相似文献   

16.
构建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是近期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共同关注的一个话题。2005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提出,"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重视指导性案例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指导下级法院审判工作、丰富和发展法学理论等方面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案例指导制度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指导性案例的编选标准、编选程序、发  相似文献   

17.
在以制定法为特色的现代中国法律制度中,在司法审判工作中要引入带有判例法色彩的中国式的"案例指导制度",是一个深具理论价值又有实践意义的重大课题。如何认定案例在我国司法判决过程中所起的规范作用及启迪作用是本文讨论的重点。另外,建议我国立法补充案例指导制度的相关规定,完善案例指导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8.
案例指导制度被赋予了统一法律适用的目标,但是,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实践中被援引的比例偏低。对法律解释方法在指导性案例中的运用进行分析和展示,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具体来说,虽然具有优先地位的文义解释方法得到了普遍运用,但是,该方法并不合适于分析带有疑难色彩的指导性案例。目的解释方法在指导性案例中有着多种表现形式,能够对涉案的特定法律规范或者概念进行扩张或者限缩。体系解释方法通过对比相关法条,可以厘清规范含义,更多的是可以发现法律漏洞。历史解释方法是以重新发布公报案例的方式出现,能够产生巩固最高人民法院意图的效果。各种解释方法在指导性案例中的运用,能够形成个案层面上和相关个案之间的融贯效果。当然,指导性案例中法律解释方法的运用还需要继续改进和完善,例如淡化文义解释方法,说明不同解释结论的差异,强化运用解释方法的共性目标,在程序上凸显解释方法的运用,以及激励解释方法的创造性运用等等。案例指导制度实际效果的发挥,需要以法律解释为代表的技术因素的支持。  相似文献   

19.
我国案例指导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利明 《法学》2012,(1):71-80
案例指导制度是我国推进司法改革的过程中,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它对于保障裁判的统一、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保障法律的准确适用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案例指导制度建立之后,其将与司法解释制度相辅相成,共同发挥解释法律、统一裁判尺度、保障法律的准确适用的功能。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关键在于,要明确指导性案例的效力。指导性案例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通过"识别"确定系争案件与指导案例之间是否存在类似性,指导性案例不限于漏洞填补情形下的指导,还包括各种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典型案件的指导。  相似文献   

20.
案例指导制度是在近年来颇受国内学界、司法界关注的一项司法革新制度,然而研究和实践的重点多聚焦在审判领域。公诉案例指导制度是检察机关在公诉领域为充分行使检察权而提出的全新尝试。相比较审判案例指导制度,公诉案例指导制度建立在合法性、合理性、典型性原则的基础上,符合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和双重领导体制要求。在这三个原则的指导下,从案例指导主体、案例的遴选标准、案例的遴选程序及确定、体例、发布方式等五个方面进行具体构建,并明确了公诉案例指导制度的效力和具体适用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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