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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审理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郭泽华对软件侵权行为的认定《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了8种软件侵权行为。但是,在审判实践中,遇到较多却又难以认定的是侵权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或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非法复制的行为。由于软件同其他版权客体...  相似文献   

2.
我国《民法通则》仅规定了共同侵权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但对准共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未作明确规定。而现实生活中准共同侵权行为屡见不鲜,由此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亦呈不断上升之势,因法无明文规定,实践中对由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之诉多置之不理,从而影响了受害人利益的保护。笔者试就准共同侵权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作些探讨。一、准共同侵权行为的含义及其法律特征所谓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实施的行为均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危险性,其中一人或部分人的行为致人损害而又无法判明谁为加害人的侵权行为。从这一定义分析,笔者认…  相似文献   

3.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经过公证程序证明的法律事实,除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如果采取的取证方式本身违法,即使为公证方式所证明,所获取的证据亦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二、尽管法律对于违法行为作出了较多的明文规定,但由于社会生活的广泛性和利益关系的复杂性.法律更多时候对于违法行为不采取穷尽式的列举规定.而是确定法律原则.由法官根据利益衡量、价值取向作出判断。三、鉴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隐蔽性较强.调查取证难度较大.被侵权人通过公证方式取证.其目的并无不正当性,其行为并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同时该取证方式也有利于解决此类案件取证难度问题,有利于威慑和遏制侵权行为,有利于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故其公证取证方式应认定为合法有效,所获取的证据亦应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四、被控非法安装、销售盗版软件的行为人,如果不能就其安装、销售的软件的来源提供相关证据.则应推定其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及发行权。  相似文献   

4.
微博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媒体和交流方式在促进信息传播和共享的同时,也引发了关于著作权法律问题的讨论.虽然,涉微博著作权问题与其他网络著作权问题并无本质上的差异,应当适用著作权法与此相关的一系列法律规定,但是微博的碎片化、分享性、极速传播的特点亦给著作权法的适用带来了新的问题.在微博内容构成作品的前提下,在微博范围内,一方面,原文转发的行为并不侵权,但是抄袭发布行为则侵犯了原博主的著作权;另一方面,微博用户使用微博以外作品的行为亦有可能导致侵权.侵权博主应当就其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而微博服务商应承担通知-删除义务.此外,将微博原创作品使用于微博范围外是目前最为严重的侵犯著作权行为.探讨涉微博侵犯著作权民事救济的困难及对策,以此提出细化注册协议、预设版权表情等加强涉微博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的研究意义主要在于廓清其是否应归于共同侵权行为,即行为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这一问题。根据结合的时间和空间,可以将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划分为同时空结合和异时空结合两类行为。由于难以给出一个统一的、科学的、确定的划分数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的标准,并且无辜的受害人相对于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加害人应受到更多的保护,因此虽然无意思联络,只要数个侵权行为互相结合造成同一损害的,行为人应向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即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6.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经过公证程序证明的法律事实,除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如果采取的取证方式本身违法,即使为公证方式所证明,所获取的证据亦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二、尽管法律对于违法行为作出了较多的明文规定,但由于社会生活的广泛性和利益关系的复杂性,法律更多时候对于违法行为不采取穷尽式的列举规定,而是确定法律原则,由法官根据利益衡量、价值取向作出判断。三、鉴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隐蔽性较强,调查取证难度较大,被侵权人通过公证方式取证,其目的并无不正当性,其行为并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同时该取证方式也有利于解决此类案件取证难度问题,有利于威慑和遏制侵权行为,有利于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故其公证取证方式应认定为合法有效,所获取的证据亦应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四、被控非法安装、销售盗版软件的行为人,如果不能就其安装、销售的软件的来源提供相关证据,则应推定其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及发行权。  相似文献   

7.
罗正红 《知识产权》2008,18(1):87-91
商标是一种无体财产,能为权利人创造巨大的经济财富。假冒商标行为是一种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侵权行为。在商标权刑事保护问题上,我们既要充分肯定运用刑事手段打击假冒行为的正当性,又要清楚地意识到刑法不是遏制假冒行为的惟一途径,需要将其他法律制度与刑法结合起来综合使用,构建一个完整、严密、多层次的法律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8.
盗版软件对比认同的原则及方法张嘉林对比认同的特点。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了软件侵权的8种行为,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是“未经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复制或者部分复制其软件作品”。即所谓“盗版软件”。基于软件技术具有的专业性强,技术与法律...  相似文献   

9.
对婚外恋主张隐私权的法理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几年来,我国社会上婚外恋的现象逐渐增多,由此引发了一系列伦理道德和法律上的问题。本文主要针对婚外亦能否主张隐私权这一问题,从法理角度,通过对法律和道德两者间关系的分析和思考,以权利和行为应相对分离的构想为基础,主张在法律上首先应承认并保护婚外恋者的这种隐私权,但同时法律对其婚外恋行为应认为违法。  相似文献   

10.
析不当民事诉讼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当民事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利用合法的诉讼形式规避法律,用以保护其不正当利益,实现其不良目的的侵权行为。法律特征(一)不当民事诉讼行为属于侵权行为范畴。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第3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资产,侵...  相似文献   

11.
我国版权法中明确将作品的众多利用方式,例如复制、传播和改编等等,列举为版权人的专有权利范围,任何人未经版权人授权且没有法律豁免,对版权作品实施了专有权利范围内的行为,就会构成直接侵犯版权。但是,版权的保护范围并不仅限于此。有些当事人虽然没有亲自从事复制、传播或改编等直接侵权行为,但是由于他们与直接侵权行为或者直接侵权人的关系,也应当对直接侵权行为承担一定法律责任,这就是侵犯版权的间接责任或者称为问接侵权。根据国际版权界主流观点,间接责任主要包括辅助侵权和转承责任两种形式:辅助侵权是指当事人在知道或有理由知道直  相似文献   

12.
劳动权刑法保护论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权是公民的一项综合性的基本权利,其内容十分丰富。对公民劳动权的法律保护应有层次性,对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侵权行为,应当根据其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法律应对措施。刑法作为最为严厉的法律调控手段,对劳动权的保护应发挥最终的保障作用,但亦应调控适度。原则上,只有侵犯劳动者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侵权行为,才可能纳入刑法的调控视野。我国刑法对公民的劳动权的保护范围过窄,对现实生活中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侵权行为,有必要予以介入。  相似文献   

13.
蒋远清  蒋淳 《中国律师》2000,(11):67-69
在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最主要、最复杂的工作是判定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这项工作既涉及到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又涉及到对专利权保护范围如何确定问题。对专利侵权行为的判断是否准确,不仅关系到专利权人的专利权能否得到有效保护,而且也关系到司法审判是否公正问题。本文拟就专利侵权行为的具体判断方法作些探讨和浅显分析。一、正确界定专利侵权行为是判断专利侵权的前提什么是侵犯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学者们在其学术著作中就其含义作出了不同的界定,我国专利法也只是就某些具体专利实施行为规定为专利侵权…  相似文献   

14.
王迁 《法学研究》2011,(4):86-103
为了实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中有关保护技术措施的规定,我国与许多国家的版权法均同时保护旨在防止未经许可观赏文艺作品或运行计算机软件的“接触控制措施”和旨在防止未经许可复制、传播作品等版权侵权行为的“版权保护措施”。但版权法保护“接触控制措施”的正当性存在极大争议。不应以“接触控制措施”能够直接保护“复制权”(防止“临时复制”)和“接触权”以及间接保护版权作为版权法对其加以保护的正当性基础。因为中国版权法不承认“临时复制”为复制行为,也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接触权”,并且只有部分“接触控制措施”能够间接保护版权。版权法保护“接触控制措施”的正当性在于其可保障作者等权利人在版权法中的正当利益,即从他人对作品的利用中获得合理报酬。根据这一正当性理论,如果某种“接触控制措施”无法保障权利人在版权法中的正当利益,版权法就不应对其加以保护。  相似文献   

15.
陆雅婷 《法制与社会》2013,(11):285-286
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在为人们分享智慧成果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导致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大量涌现。网络著作权的特殊性给现有的法律规定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我国《刑法》第217条中"复制发行"的理解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尤其是在新的网络环境中。如何理解和认定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中的"复制发行"行为,是我们在数字时代背景下保护好著作权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RealPlayer媒体播放器软件的著作权人美国瑞尔公司,因北京暴风网际科技有限公司的暴风影音媒体播放器软件未经其许可.在暴风影音软件中包含了RealPlayer软件的计算机程序组件,并茬互联网上提供下载服务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遂将暴风公司诉上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目前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暴风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瑞尔公司享有的计算机软件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判令暴风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计算机世界》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二十万元。  相似文献   

17.
作为法律技术的连带责任解决了围绕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而展开的共同侵权行为概念的争论。无意思联络数人在各行为人行为原因力可分的情况下,由其各自承担按份责任;在各自行为原因力不可分的情形下由该数人承担连带责任。后者虽与共同侵权行为一样均应承担连带责任,但两种连带责任却有着性质上的差别,共同侵权行为应该坚持传统的主观说。在主观说的基础上,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是基于法律政策考量;无意思联络数人在行为原因力不可分的情形下承担连带责任乃基于法律技术考察。  相似文献   

18.
《商务与法律》2005,(4):43-4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5年10月17日发布司法解释,对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有关问题作出批复。该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复制品的数量标准分别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2)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复制发行”。  相似文献   

19.
王迁 《法学》2009,(10)
在我国著作权法不承认在计算机内存中对作品的临时复制受复制权规制的情况下,运行QQ软件由于只涉及在内存中的临时复制,不可能构成对软件著作权的侵权。同时,由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使用仅指受专有权利规制的行为,用户转让自己的QQ号码不可能构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许可他人使用软件的行为。QQ号码也并非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技术措施,转让QQ号码不能被认定为是破坏、避开技术措施或提供破解工具的行为。  相似文献   

20.
一、著作权侵权行为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根据,擅自对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使用,损害著作权人财产权和人身权的行为。由于我国《著作权法》未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概念作出明确的规定,因而对这一概念有不同的理解。但一般认为,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使用他人作品无法律上的根据。即行为人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既没有著作权人的授权,又不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范围。(2)使用人使用的作品,必须是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如果使用人使用的是《著作权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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