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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2 毫秒
1.
在审理案件中,对于涉及法律问题又怀疑患有某种精神疾病的人,为明确其精神状态与法律的关系而进行的精神状态检查、分析、判断和评定的程序,称为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根据对象及在法律中的不同地位,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具体任务的不同,它又可分为责任能力鉴定、行为能力鉴定、受审能力鉴定、服刑能力鉴定、作证能力鉴定及性自我防卫能力鉴定等等。现仅就如何搞好刑事责任能力鉴定谈谈几点体会。一、要严格掌握责任能力评定标准。我国《刑法》第十五条已阐明:“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
儒家法律思想的礼法结合、应经合义等伦理道德价值观念融入中国法律两千多年,在现代刑法中又以规范违反说等影响着犯罪本质理论和刑事司法实践。对犯罪本质等问题做展开讨论,以法益侵害说和规范违反说等争论为切入点,祛魅审视儒家法律思想在刑法上的传统烙印,我们可以得出犯罪的本质是侵害法益,刑法的机能是保护法益。应以法益在客观上是否被侵害或威胁为标准,判断某种行为是否为犯罪,是否值得科处刑罚,并将此贯彻于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3.
人们对“法律神圣”的理解和体验首先是从能够看得见的司法仪式中开始的。从广义上说,法律程序的设置和整个法庭的审判都是一种司法仪式。本文从阐明司法仪式作为中国司法改革的课题之一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出发,进一步探究司法仪式的源与流,以期对构建我国司法仪式提供理路。  相似文献   

4.
对于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公务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村官“),所从事的公务是否属于法定的行政管理工作,是否涉嫌贪污犯罪,是否应该严格按贪污罪定罪处罚,是当前司法实践中所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立法的目的旨在通过惩治“村官”腐败,维护农村社会经济的稳定。但如果不能很好的理解和运用法律,势必会造成冤案、错案。因此,从刑法制度和司法工作中,对“村官”涉嫌贪污犯罪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法律精神医学暨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与法医学(鉴定)有许多共同之处,但这两个学科之间并不存在隶属关系和附属关系,二者之间是一种并列的关系,因为二者在法律依据、学科渊源及发展历程、学科基础(包括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等)、鉴定人的知识结构和工作经验、鉴定的目的和任务、鉴定意见所依据的证据性质、鉴定过程中对案情的了解程度、鉴定所涉及的时间、法律关系、鉴定意见的性质及法律效应、鉴定人的检查思维方式、鉴定人的隶属关系等诸多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相似文献   

6.
司法精神病学是研究和解决有各种精神障碍的人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法律责任的学科,是精神病学的一个分支,是精神病学与法学之间的边缘学科。要使此学科能更好的发展与进步.就必须了解该学科在中国的发展历史脉络。  相似文献   

7.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原则性规定两岸司法互助的“罪赃移交”事项。“罪赃移交”涉及打击跨海峡经济类犯罪之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两岸司法当局正在尝试与寻求突破。借鉴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有关“追缴犯罪所得”之理念与制度,两岸可构建罪赃分享、通过民事诉讼直接追回财产、不经定罪的没收、承认与执行对岸刑事裁判中的没收、在特定犯罪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等基本制度,为两岸“罪赃移交”实践清除法律与现实障碍。  相似文献   

8.
金城布衣 《人大研究》2006,(2):F0002-F0002
一般来说,法律人对诸如“法庭辩论”或“辩论权”这样的法律概念是能够理解的。法官可以更多的使用制定法的概念以及其他法言法语同法律工作者进行交流。然后,由这些法律工作者同他们的当事人交流,有很多方便。但是,在中国的基层司法实践中,苏力先生的调查研究却发现,法官经常而频繁地向许多当事人用过分通俗乃至有点不雅的语言(“辩论就是可以吵架,但不能骂人”,“所谓法庭辩论就是吵架,但不要打架”等)来解释诸如像“辩论权”这样的在我们看来人人天生都应明白的概念;法庭辩论也常常确实变成了一种“吵架”,连法官想插话也插不上。这时,法…  相似文献   

9.
赵香如  孔源源 《求索》2008,(12):129-130
非犯罪化体现了以刑法谦抑精神为基础、以人权保障为目的的刑事政策之理念,它代表当今世界刑法发展的趋势,也是我国刑法改革的方向。有学者主张,目前在我国实行非犯罪化的条件尚不具备,但从刑法基本理论出发,结合我国法律实践来分析,在我国实行非犯罪化甚有必要,非犯罪化与我国目前的刑事政策亦相吻合,非犯罪化的理念应贯彻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各个环节。  相似文献   

10.
针对于我国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降低说、维持说与折中说三派学者对刑事责任年龄的降低均有不同的主张。而折中说所主张的个别调整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最低点,能够有效遏制当下我国部分低龄犯罪人因立法缺漏肆意实施恶性犯罪行为的概率。从本质上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是个体、家庭、学校与社会综合作用的恶果。从长远意义上来看,限制性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应与其他配套措施相结合才能撼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根本。因此,应当从立法与司法两方面来应对未成年人犯罪。在立法上,不放纵实施极其恶性犯罪的少年犯,同时对监护人监护不力的疏漏进行追究;在司法上,依据未成年犯违反侵害行为的不同情节进行精准化处遇,真正从根源上防止其再犯,帮助其再社会化,回归正常生活。  相似文献   

11.
基于刑事司法中种种利弊得失作总体考量,结合学者有关重塑中国犯罪论体系的主张,可考虑在刑法总则的排除犯罪事由之外,增设特定的、因为适法期待不能或适法期待可能性较小而启动的“阻却责任事由”或“减轻责任事由”,即将期待可能性设定为法定的、非超法规的阻却责任事由或减轻责任事由。  相似文献   

12.
艾滋病的问题,早已超越医学范畴,成为全球关注的社会问题。在我国,医学、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都在对艾滋病问题开展研究,然而在法律学术研究及其司法实践上,却还十分薄弱与落后。面对来势凶猛的艾滋病及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违法犯罪活动的态势,针对法律上的“空档”、认识上的“错档”、打击处理上的“软档”,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协调上的“断档”等问题,必须用端正认识、完善法律、加强协作和增强打击力度等刚柔相济的对策性措施来迎接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违法犯罪活动的挑战。  相似文献   

13.
公安大学近年来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有:“有组织犯罪研究”、“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研究”、“卖淫嫖娼问题的法律对策及治理”、“治安灾害事故社会防范研究”、“乡镇人大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沿海沿边经济开发区新的社会问题”、“毒品犯罪的发展趋势与遏制对策”、“中国物证技术鉴定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研究”、“担保法理论与实践”。其中“乡镇人大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卖淫嫖娼问题的法律对策及治理”和“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研究”,其研  相似文献   

14.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值得讨论的问题是:财产性利益是否可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我国刑法没有明确规定财产性利益是否属于敲诈勒索的对象,有的学者对此持否定态度,认为诈骗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各种具体的公司财物”,而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都属于侵犯财产罪,具有极强的可比性,  相似文献   

15.
欧阳澍  杨开湘 《求索》2007,(9):112-113
环境保护需要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而刑法作为对社会当中各种法益进行保护的最后一道法律屏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归责原则是确定是否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以及法律要求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基本理念的根本准则,尤其是在涉及到环境民事侵权责任认定的时候,采取何种归责原则直接涉及到如何论证是否构成侵权,以及证明责任的分配等。在刑法理论与实践中,我国一直主张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相统一的价值理念学说,故我国刑法未对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明确规定,但从对犯罪故意、过失犯罪、意外事件的相关规定来看是不存在严格责任的规定的,学者对此做了充分论证,本文对严格责任的刑法利用进行系统的讨论,整理相关的内容,希望能为相关刑事立法与司法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6.
近来不断有学者提出关于沉默权的论争.有的报道说,“我国法律将赋予公民沉默权“,犯罪嫌疑人将“有权沉默“.沉默权是否写进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这涉及到我国法学理论中对人权的基本认识、刑法的基本理论和犯罪侦查学的理论. ……  相似文献   

17.
自首作为一项刑法制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1997年刑法在总结多年来自首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进一步完善了有关自首的规定。司法实践证明 ,自首制度在同犯罪作斗争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稳、准、狠地打击各种犯罪 ,把当前的“严打”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每一个法律理论工作者和司法实践工作者都应该正确地理解、把握和适用自首这一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8.
《刑事政策视野中的司法理念》一书是将刑事政策学的研究方法引入到刑事司法程序中来的重要理论成果。刑事政策视野中的司法理念是一种“有效率的正义”,强调刑事司法活动要重视对个人的教育与改善,关注犯罪治理的社会效果,而不是盲目追求形式正义。这是一种主张“通过程序治理犯罪”的新思想,它为我国现阶段的刑事司法改革研究打造了理论平台,促进了我省刑事和解等公诉改革举措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19.
陈亮  程金华 《探索与争鸣》2023,(8):59-72+178
“江歌案”的民事判决揭示了“道德导入司法”的可能性,但其采用的导入方法仍待检视。从实然角度而言,既有的司法实践主要通过“转译”方法实现道德导入,即当法官意识到个案的法律判断与道德判断存在冲突时,其会遵从道德判断的指向而修正法律判断之发现,并对修正后的法律判断加以证立,使得道德判断可被社会公众间接地接受。但是,“道德转译”具有明显的内隐性特征,可能出现法官专断的风险,有必要进行外显化改造,为转译下的司法裁判提供公开阐释的场所。从应然角度而言,理想的司法裁判需依据“议论”方法进行道德导入:一是道德判断应在社会场景下完成“生成性议论”;二是道德判断要在法庭场域内展开“司法化议论”。在此意义上,基于法律议论的程序规范便是“道德导入司法”的制度化装置,其可补强道德判断在司法场域下的“合理可接受性”,进而为个案裁判的规范效果与社会效果提供调适契机。  相似文献   

20.
和梅 《人民论坛》2014,(3):131-133
长期以来,我国刑法将“财物”作为贿赂犯罪唯一的行为对象.当前,贿赂犯罪行为发生了很多变化,由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以非财产性利益为内容的贿赂行为成为法律上的漏洞.文章主张重新界定贿赂犯罪的行为对象,以“利益说”为基础修改现行刑法,将贿赂犯罪的对象扩展至任何可以满足权力拥有者需要的利益,为有效遏制贿赂犯罪、惩治腐败行为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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