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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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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佘祥林“杀妻冤案”中的主角佘祥林,已经被当庭宣布无罪释放;与此同时,当时审办佘祥林杀妻案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涉案人员均已被停职,静候审查;佘祥林的代理律师张成茂还透露,如果包括精神赔偿、伤残赔偿一起,他们将向法院提出最少1000万元的赔偿数额(见4月14日《湖北日报》)——从中国传统的眼光来看,这算得上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好似飞鸟各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相似文献   

2.
赵海宁  石仁勇 《人权》2005,(3):50-52
2005年4月13日上午,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对佘祥林故意杀人案进行再审,当庭宣判原审被告人佘祥林无罪,审判长告知佘祥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在本判决生效后他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至此,震惊全国的佘祥林“杀妻”案沉冤得雪,此前佘祥林因“杀妻”罪名付出了3995天囚禁生活的代价,其家人也因申诉而经受了诸多磨难。妻子失踪,佘祥林成了“杀人犯”1994年初,湖北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村民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失踪,后经双方家人四处寻找,始终没有找到。因为张在玉患有精神病,当时,身为京山县马镇派出所治安巡逻员的…  相似文献   

3.
针对正在热议的湖北京山县的佘祥林杀妻冤案,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做出回应:“刑法的功能或者说刑事诉讼制度的作用,除了惩罚和打击犯罪、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同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功能或者说是同等重要的功能,那就是保护无辜和维护人权,这也是司法特别是刑事司法的双重功能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11年前,佘祥林因涉嫌杀死妻子被判处死刑,后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改判有期徒刑15年;11年后,被杀之妻张在玉突然现身,这起特大冤案的真相浮出水面。4月13日,京山县人民法院再审佘祥林故意杀人案,当庭判决佘祥林无罪,立即释放。对于这…  相似文献   

4.
刘晓林 《人权》2006,(3):12-13
2005年4月13日,身披“杀妻”罪名蒙冤入狱11载的佘祥林,被湖北省京山县法院重审并当庭无罪释放。同年10月27日,佘祥林及其家人共获国家赔偿45万元。至此,轰动一时的佘祥林“杀妻冤案”终于尘埃落定。中国近年来所进行的一系列司法制度改革,目标直指公平与正义,以期为和谐社会提  相似文献   

5.
孙爱东 《半月谈》2005,(8):24-27
“佘祥林案”注定会成为中国法治史上一个标志性案件.湖北省京山县青年佘祥林。因为一起荒谬的涉嫌杀妻案被当地法院两次判处死刑.再审被改判为15年有期徒刑,在经过长达11年的监禁之后.因为妻子的意外归来而被释放。“佘祥林案”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也进一步凸显出加快我国司法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如何使类似的人间悲剧不再发生,如何完善我国的司法体制.值得我们深思.  相似文献   

6.
除了办案地点,张作海案与佘祥林案何其相似,都是靠"死人"复活印证了清白。 他们是不幸的,他们又是万幸的。  相似文献   

7.
5月23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主要负责人围绕佘祥林冤案的平冤、纠错、赔偿、追责以及汲取的教训等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道坤指出,我们要理性地思考冤案为什么发生?应该吸取的教训?怎样加强法制建设?如何改进司法工作?这对于更新执法观念、保护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8.
刑事诉讼法原本规定了一系列办理刑事案件的原则、期限和程序,但佘祥林案件的侦查、公诉、审判是扎扎实实地走了过场,以致把一个无罪的青年两次判处死刑。这是一个冤假错案的活标本,教训是深刻的。冤案因何造成造成这起冤案的直接原因是公安警察的刑讯逼供。按照正常思维,当一个人面临“故意杀人”的指控,面临被判死刑的结局时,只有在他遭遇“生不如死”的可怕场面下,才有可能在供认状上签字。佘祥林之所以“承认杀人”,是为屈打成招所致。一个正常健壮的28岁小伙,不是打得受不了,谁会承认自己杀人呢?除非他有精神病。只要被“关进去”了,人…  相似文献   

9.
尽管从被他“杀”死的妻子突然“活”着回来的那一刻,人们就坚信佘祥林“杀妻”是冤案,但法律意义上的洗冤,毕竟要由法院宣判佘祥林无罪才有效。《央视论坛》中,有专家批评媒体“造势”太急,没有等到法院作无罪判决就断定佘祥林无罪。这样的批评有理又没理。因为,正是媒体的“急”,佘案才能为公众知晓,才有可能“坏事变好事”成为推动中国人权保障和司法改革的标志性事件。新闻舆论当然不能代替法院判决,法院当然只能依据法律和合法的证据而不能“臣服”于包括新闻舆论在内的“外力”判案,但是,在影响司法公正的诸多因素中,需要解决的最紧迫…  相似文献   

10.
从佘祥林案看和谐社会的刑事程序公正和独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和谐社会首先是一个法治社会,刑事法治在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重要作用。佘祥林冤案的发生,反映出司法机关在刑事司法程序和理念上对依法治国和和谐社会构建还存在一定偏差。刑事法治的完善需要着力于程序公正和司法独立。  相似文献   

11.
据报道,美国一青年酒后开车,撞死路人后逃逸。被捕后,该州法院判他入狱5年,并赔偿死者家属几十万美元,犯人得到了应有的“法治”。然而,法官见此人脸上没有一丝内疚,在判决时又新增一条款:令肇事者必须出席死者的葬礼,并在每年死者的忌日去墓地,献上一束花。当这个年轻人出席死者的葬礼时,见死者家属个个悲痛欲绝,自己的良心深受谴责,感到赔再多的钱、甚至再多坐几年牢也换不来这一家人的快乐。从此他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相似文献   

12.
刑事冤案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继佘祥林、赵作海案之后,随着浙江张氏叔侄案的曝光,刑事冤案的司法赔偿问题再次成为我国舆论及司法关注的焦点。对于刑事冤案,各国大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做法,刑事冤案赔偿的性质及归责原则因此也有所区别。本文从张氏叔侄赔偿案出发,结合《国家赔偿法》关于刑事司法赔偿的规定,论述我国刑事司法赔偿的现状和张氏叔侄案的赔偿依据,包括:赔偿范围、归责原则、赔偿标准、赔偿方式和精神损害赔偿等等,提出我国刑事冤案赔偿存在的诸多缺陷,并在借鉴各国刑事司法赔偿制度的基础上,就全面革新我国刑事司法赔偿制度提出一些完善建议,以期更好地切合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切实推进人权保障事业的进步。  相似文献   

13.
轰动全国的佘祥林案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了,但这起案件背后反射的法律问题不得不引起作为法律研究者和学习者的我们的深层次思考。佘祥林是在证据不足、疑点重重的情况下仍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这点反映出目前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在刑罚适用中偏重刑罚的一般预防,而对犯罪人的人权保护明显不足,忽视了特殊预防的趋势。笔者认为,在对犯罪分子定罪量刑时除了考虑一般预防的需要,还应考虑特殊预防的需要。只有两者兼顾才能完美的实现刑罚的目的。  相似文献   

14.
2013年4月25日,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无罪判决,让被羁押12年的李怀亮重新获得了自由。与佘祥林、赵作海、张高平等“冤案”不同的是,该案被害人并未“生还”,“真凶”也未出现,这种情况下的无罪判决,极具现实参酌意义。  相似文献   

15.
他叫阿成,今年50多岁,是苏北沿海一个地地道道的渔民,直到被美国警察抓住那年,他怎么也没想到这辈子会在外国监狱里坐了近三年牢。  相似文献   

16.
中间倒卖磷石膏,钱没挣着,反被判入狱8年,罚没款60余万元。坐了4年牢的吴会(化名)不服,多次上诉。2005年5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当事人吴会遂申请国家赔偿。  相似文献   

17.
凡冤案之形成,无不可以追溯至侦查阶段。检讨佘祥林冤案,亦应关注冤案的起点———侦查错误。本文从侦查认识、侦查法治两个维度,对佘案中的侦查错误予以剖析,并就提高侦查防错、纠错能力提出建议。通过剖析,深刻认识到:科学与法治是侦查工作的灵魂。  相似文献   

18.
公安执法工作中的人权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佘祥林“杀妻”冤案引起各媒体、法学机构及学者专家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广大民众对人权保障的高度关注。文章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对公安工作中侵犯人权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了深入剖析,对公安机关应切实加强人权保障的改进措施进行了较为深入的阐述。  相似文献   

19.
加拿大见闻     
李黎 《中国机关后勤》2000,(1):31-31,,32,
1999年9月,随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考察加拿大政府机关事务工作时整理了一些所见所闻,以飨读者。珍惜纳税人的钱加拿大各级政府对经费开支控制很严,他们的格言是,政府的经费都是纳税人的钱,必须珍惜。在公务活动中,做到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一是政府机关的办公用房是租用的,从部长、副部长等高级公务员到一般公务员的办公用房面积确定和办公家具的配备,不是以职务高低而伦,不带有任何福利待遇的色彩,而是以工作需要为准则。部长的办公房间面积有的少于普通工作人员的办公房间面积。节约了用房面积,就节省了经费开支。二是加拿大联邦政…  相似文献   

20.
一众所周知,政府的运作完全是靠纳税人的钱来维持的,所以,政府究竟应该怎样来花纳税人的钱?如何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为公众提供更多的服务?这是每一个纳税人或者说公众都十分关心的问题,也是当前政府机构改革所要解决的难题之一。但是,多年以来,我国各级政府作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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