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6 毫秒
1.
黄锴 《法学研究》2020,(1):67-82
司法实践中存在对给付判决作扩张解释的现象,这将导致给付判决与其他判决类型在适用范围上发生重叠,致使新增给付判决的立法目的落空。行政诉讼法“监督行政—纠纷解决”的立法目的,塑造了“低强度审查模式—高强度审查模式”的司法审查强度区间,要求法院对程序性裁判与实体性裁判作出区分。履行判决原则上只能是程序性裁判。给付判决的制度功能在于确立实体性裁判的裁判方式,弥补履行判决在功能上的不足。现阶段,给付判决尚不能发挥“多用途武器”之功能,其适用空间应限于法律规范规定的给付义务、给付行政范畴内的给付义务、以金钱或财产为内容的给付义务。  相似文献   

2.
《北方法学》2021,(4):103-116
我国行政诉讼履行判决的适用要件呈现"履责请求权→法定职责→不履行"的三阶层审查结构。"不履行"除违法拒绝履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答复外,还应包含不完全履行与不适当履行,但违法同意履行与拖延履行不应纳入其列。针对"违法拒绝履行",单独适用履行判决不利于法律秩序的明确,而撤销并履行判决方为当下首选。若将来我国在规范层面明确了重作判决之实体性裁判的适用条件,则撤销并重作判决亦可行。在界分履行判决与给付判决既有的三种理想模型中,"行政处理—非行政处理"模型的可操作性虽待加强,却最接近立法与司法解释原旨;"行为—金钱"模型经不起推敲;"低审查强度—高审查强度"模型因受给付判决的"内容明确"要件所限,故而在现阶段显得意义甚微。在司法实践中,不少法院对同一不履行职责之行为作出"确认该行为违法+继续履行职责"的"组合裁判",然因有悖确认违法判决的补充性,此做法应被纠正。  相似文献   

3.
许乐 《法制与社会》2010,(30):145-146
行政滥用职权是法院作出撤销判决的法定理由,但由于滥用职权系不确定法律概念且实践中并无统一的审查标准,法院往往更愿意寻求其他更具操作性的规范作为裁判依据。准确把握行政滥用职权的性质,确立明确的司法审查标准,对于防范、纠正行政滥用职权及维护行政相对人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裁判要旨】本案通过指明行政裁决基础争议为民事争议,人民法院对民事纠纷,原本就享有完全的司法裁判权;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40条第2款关于行政裁决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无需另行立案的规定,以及自然资源确权行政裁决行为涉及款额的确定,从实质化解争议角度出发,认为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形下,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依法作出变更判决,直接将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权属判决确认给争议一方。  相似文献   

5.
履行判决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是富有生机的判决形式,当前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的相关规定较为概括。通过对司法实践中典型案例的梳理与剖析可知,履行判决的适用情形和内容存在一定争议。前者的关键是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认定;后者的核心是法院在"如何履行"的内容限定上享有多大权力。对这些问题的反思必须回归到客观诉讼视野中,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的适用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行政诉讼的履行判决,应当凸显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护公共利益这两项客观诉讼目的。  相似文献   

6.
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的司法实践存在概括履行判决的作出不合理、具体履行判决的尺度不明确、影响履行判决的诉讼请求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具体化的本质是司法权和行政权的边界问题。基于首次判断权理论的松动和发挥司法权能动性的需求趋盛,加之行政公益诉讼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职权主义构造更为彰显、判决具有对世效力的特殊性,适度具体化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确有必要。但具体履行判决的作出仍要以裁判时机成熟为必要条件,司法权不能无限度干预行政权。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具体化规则应包括:法院应排除概括的履行判决,检察机关要重视检察建议的作用并以诉讼请求来引导判决内容,法院根据案情最终确定是否作出具体判决以及具体程度。  相似文献   

7.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可对规章以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司法审查。在立足现行权力配置体系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参考借鉴国外的司法理论和实践经验,将立法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机结合,对审查主体的设置、提起诉讼的方式、审查的内容和强度、裁判的种类及执行等具体制度设计和司法适用问题进行探讨,以构建符合我国现实需求的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8.
行政裁判之执行制度是解决行政争议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重要途径,也是法律实现的重要形式。行政案件的特殊性,使得行政诉讼执行难在当事人双方并不具有同等的程度。由于司法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以及法律规定的疏漏,行政裁判执行难尤其是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的执行难已成为我国执行难的一大痼疾。这种状况不仅使行政审判举步维艰,而且降低了司法权威。解决行政裁判执行难的关键在于解决对行政机关的执行问题。而要完善行政裁判执行制度,就必须进一步改革司法体制,加大对行政机关拒不履行行政裁判的制裁力度。  相似文献   

9.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判决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执行标的是司法判决还是行政决定存在认识分歧,由此引发适用强制执行“司法裁判”申请期限的2年,或是适用强制执行“行政决定”申请期限的3个月之争。对此,理论和实践均存在不同观点,并且法律及司法解释也未作出明确规定。为保证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应改变以执行标的作为适用何种强制执行程序的判断依据,回归驳回判决本身的司法判决属性,进而适用司法裁判执行程序以及2年的强制申请期限。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对于行政裁量司法审查的研究主要关注审查强度与审查标准,而忽视了裁量的可审查性这一前置问题。而在司法审查最为活跃的美国,该问题一直处于争鸣之中,与我国形成鲜明反差。通过梳理美国行政裁量可审查性的变迁历史,以及相应的学术争议,可以发现:扩大裁量的司法审查范围并非应然趋势,裁量能否接受司法审查取决于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方的互动。  相似文献   

11.
行政治理视野下的行政协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过于注重行政治理的威权性,而忽视了公民的主体性,因此难以适应现代行政治理之发展诉求。而行政协商是一种注重行政治理过程中公民与行政主体间的交往对话,凸显行政过程的公民参与性,以及行政治理活动之主体间良性互动的行政方式。它的兴起反映了人们对我国传统单方性、命令性和封闭性的行政治理模式之弊病的反思,回应并诠释了合作行政、柔和行政与开放行政等现代行政治理模式的发展诉求。当前,超越行政协商所面临的制度与现实困境,并不断促进其融入我国行政治理实践,不仅有利于推动我国行政治理模式之现代转向,而且有利于促进我国行政法治、行政善治之发展。  相似文献   

12.
王太高 《法治研究》2010,48(12):14-19
与传统的异体、外在的监督和救济制度相比.违法行政行为的行政自纠是一种自体监督、自我纠错.具有“低投入高产出”的正效应。违法行政行为自纠的对象应当涵盖全部有瑕疵的行政行为,即不仅仅针对违法可撤销的行政行为.而且对于不正确的行政行为、不合目的的行政行为也同样适用;行政自纠的主体不排斥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和复议机关.但重点应当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自身;自纠的方式包括撤销、治愈、转换、确认违法;在构建违法行政行为行政自纠制度过程中,应当关注违法行政行为的行为类型、瑕疵性质、时空要素和启动方式等。  相似文献   

13.
行政权力运行与行政程序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从行政权力的运行特征、运行的态势看,必须有行政程序作为行政权力运行的安全装置。发挥行政程序的规范作用以及提高其权威性和约束力的重要途径,就是将其纳入法治轨道。目前,亟待加强我国行政程序立法  相似文献   

14.
行政法视角下的行政决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行政决策通常属于行政学的研究范畴,其特点表现在主体、目标、对象以及责任承担上。行政决策与法律、政策有着不同的内涵和外延。由于行政决策的作出实质上是公权力的行使,对公众之间的权利义务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行政决策应当受到行政法之约束,并且应当纳入行政法学的研究范畴。基于自身的多样性,对属于行政行为范畴的行政决策应当以行政法原理进行约束;对目前不能纳入行政行为的可用政策和程序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15.
《北方法学》2021,(2):77-88
我国行政救济体系以行政诉讼为主,未来应充分发挥行政权作为行政争议解决主渠道的作用,完善行政内救济途径。考察现行立法规范,可以发现三种类型不同但相对制度化的行政复核:具有原机关自我纠错效果的人事争议复核,发挥实质救济作用的事故认定复核以及承担层级监督功能的信访复核。从行政复核概念本源、制度发展、域外经验和多元化行政救济途径的现实需要出发,宜将行政复核定位为行政权提供的特殊行政救济,区别于原机关自我纠错的声明异议、作为一般行政救济的行政复议和司法权救济的行政诉讼。从行政救济途径系统化的角度出发,行政复核的受理范围应是特定领域的行政争议,受理机关实行"上级主管机关+复核委员会"模式,审理方式上贯彻言词审理原则,复核决定遵守不利变更禁止原则。  相似文献   

16.
论行政法与公共行政关系的演进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本文对行政法与公共行政的关系演进情况作了考察 ,初步总结出无论在古代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盛行的“行政优于法” ,还是在近代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坚持的“无法律即无行政” ,都不利于行政资源的有效配置。进入现代 ,行政法与公共行政的关系不是相互排斥的 ,而是朝着良性互动的方向发展。行政法应通过有效的制度建构 ,在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建立起理性的对话平台 ,促进双方协商与合作 ,实现公益与私益的双赢  相似文献   

17.
行政自制作为行政法治发展的路径之一,既与宪政和外部行政法的前提和框架作用密不可分,也是行政自组织的必然结果。行政国家的权能扩张已经使立法机关的事前控制和司法审查的事后控制力不从心,除了加快宪政和外部行政法建设之外,完善内部行政法,通过行政自制弥补外部行政法的功能性不足,以此推进中国行政法治发展,是一条必要的、有益的、有效的路径。  相似文献   

18.
裁量基准的制度定位——以行政自制为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面对裁量基准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的发展,亟待从制度层面对裁量基准的性质、功能和边界加以合理的定位。在行政自制的视角下,考察各地所推行的裁量基准实践,裁量基准在性质上应当被看作一种行政自制规范。它对裁量权正当行使的自我控制功能,主要是通过情节的细化和效果的格化技术,来达到对裁量权的限定、建构和制约。然而,裁量基准作为一种规则化的自制,亦有其难以克服的局限性,对此必须在制度设计上充分把握三个方面的平衡,即在羁束与裁量之间的平衡、规则与原则之间的平衡以及自制与他制之间的平衡。有必要倡导一种功能主义的行政自制观,以此推进中国行政法治的新发展。  相似文献   

19.
《政法学刊》2017,(2):24-31
政府信息公开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争议较多,相应的救济制度却并不完善。厘清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责任划分和赔偿范围,完善相应救济制度,可以推进民主法治的发展,真正落实权利保障与权力监督。  相似文献   

20.
浅析行政听证——兼论我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之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史峰 《行政与法》2004,(8):89-92
行政听证是二十世纪社会民主化进程的产物,其涵义是“听取对方的意见”。我国已逐步确立了行政听证制度。英国行政听证的理论基础源于古老的自然公正原则;而正当程序原则构成美国行政听证的基石;在中国,行政听证理论上源自依法行政原则。在听证蕴涵的所有价值中,保障公民权利是其首要价值;但是人们往往忽视听证制度更深层次的价值即:节省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率。我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存在诸多立法上的缺陷,实践中也产生许多条文理解上的争议,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