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公司法人格否认是一项英美法系的公司制度,是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责令公司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措施。2005年我国《公司法》修改时,规定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一、公司法人格外部逆向否认概述传统意义上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即我国《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法人格否认——"正向否认"。事实上,  相似文献   

2.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是对公司法人格制度的突破,是针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责令其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是对公司独立人格的一项例外。但我国《公司法》只做了原则性规定,因此,对公司法人否认制度进行正确的适用和界定,无论对于该制度还是公司法人制度都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将对法人格否认制度进行系统的梳理,并重点论述公司法人否认制度的界定,司法适用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刘嫣 《法制与社会》2010,(32):45-46
我国新公司法确立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使得股东在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时得到规制和追究,是对公司人格制度和有限责任制度的完善和必要补充。然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自身特性,我国特有的国情,加之我国对该制度仅做原则性规定的现实,使得司法部门在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时,不可避免的遭遇困难和窘境。完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对正确和恰当的适用该制度,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及实现公平、正义等法律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否认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债权人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本文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内涵出发,分析其法理基础,并探究这一该制度的具体适用情形。目前我国公司法对这一制度规定的仍不明确,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当中仍然应当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5.
现代公司法律制度无不确立了公司法人人格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对于鼓励投资、发展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公司法人人格制度往往成为股东降低风险,获取利益的工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呼之欲出。因此,我国现行《公司法》也确立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本文在此对这一制度做了简要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6.
我国公司法律制度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设立的,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现代公司制度,在我国公司法的公司法人制度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但随着公司法人人格滥用现象不断出现,公司法人制度已面临来自其制度本身缺陷的严峻挑战,已成为我国立法界和司法界无法回避的问题。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已被2006年开始实行的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下来。该制度虽被称为"公司人格否认",但却是以无视公司人格的方法,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因此,它实际上是《公司法》的一项补充性制度。本文在对公司法理论及公司法立法进行考察后认为,在中国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公司人格否认需要得到相当谨慎的适用。本文拟就我国公司法确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作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7.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和界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当公司被其背后的股东操纵以致丧失其独立人格而被用以规避法律、逃避契约义务或社会责任时,法院基于法人制度的本质和目的,就特定当事人间的某一具体的法律关系否认公司法人格的存在,直接对隐藏在公司背后的操纵人进行追索的法律制度。近几年来,我国学术界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条件及其与相关制度的区别一直未能形成较为统一的认识。而对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正确适用和界定,无论对于该制度还是公司法人制度本身,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虽然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效力具有特定性,并非对公司法人全面的否认和彻底的消灭,只是“在某些情形下由公司形式所竖立起  相似文献   

8.
新《公司法》的人格否认制度与单位犯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关系到公司和企业的主体资格是否存在的问题,从而该制度与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制度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新《公司法》第20条虽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这仅是“无视”公司人格,只因“约定俗成”关系,称之谓“公司人格否定”。然而,公司还存在,其法人人格并没有完全被否定。对于近阶段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情形,仍应当慎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新《公司法》的人格否认和单位犯罪主体资格的否定存在否定程度、选择性、否认发起者及否认依据和理由的不同;新《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对单位犯罪的影响表现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9.
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法最为关键的概念,然而它们在实践中有其缺陷,公司人格否认进一步弥补了它们的不足。我国新公司法的修订使公司人否认制度得以在法律中确立,体现了立法的进步,然而司法实践中还存在着适用标准不明,未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作出规定等一些列问题,对此应从发布指导案例、统一管辖法院、举证责任分配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该制度。  相似文献   

10.
公司法人格否认作为一种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核心制度诞生于19世纪末的美国,其主要针对公司运行当中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这一问题。后相继风靡于英国、德国、日本等国,我国也在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中引入该制度。但由于缺乏对该制度的理解认知,实践操作中仍存在许多问题。本文欲以《公司法》中相关规定为突破口,综合该制度的理论现状,希望对该制度的完善进行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11.
关于在我国建立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争论由来已久,我国在《公司法》修订之际,在借鉴国外公司立法与司法经验的基础上众望所归地建立了我国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为防范滥用公司制度的风险,保证交易安全,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供了必要的制度安排。当然,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必须严格把握界限,不能因此动摇公司有限责任的基础。本文通过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法理分析,对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进行了解读。  相似文献   

12.
王德山 《河北法学》2001,19(2):37-41
依现行法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这一制度的最大弊端就是对债权人保护不足,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损害债权人利益.我国不少学者主张采纳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司法人资格否定制度.但是,笔者认为,由于我国司法不公、地方保护现象相当普遍和严重,公司法人格否认适用的条件、标准不具体,法官自由裁量空问很大,极易造成法官的主观臆断和司法擅权,此项制度将同样会被滥用.因此,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并不适合于我国.公司法人格制度自身存在法律漏洞,无法对公司股东形成一种完全有效的约束机制,是公司法人格被滥用的根本原因.解决此问题的根本之道还在于从立法上堵塞漏洞,与其事后救济,不如预先规制.笔者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有限担保责任公司,即股东在一定的条件下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担保责任.  相似文献   

13.
公司的人格否认制度是为了防止公司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在个案中对公司的法人人格予以否定的制度。《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应当承担连带和赔偿责任。本文主要介绍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含义、价值取向、适用要件,以及该制度存在的缺陷。  相似文献   

14.
现代公司法人制度的发展,要求公司与股东之间人格独立,但是滥用公司法人格者却违背公平、正义、公序良俗等法理念,并最终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影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西方国家为此创设了公司法人格否认系列法理,较为有效地解决了滥用公司法人格问题。我国虽尚未建立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但法学界和司法界探讨研究得比较多,越来越多的人建议引入该制度。为准确把握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对公司人格否认的法理基础入手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5.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起源于美国,随后逐渐被欧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所认同。在我国公司法史上,一直都有对该制度的相关探索。我国2006年颁布的新《公司法》对该制度作了法律上的规定。该制度构成要件包括:合法设立与登记的前提、滥用股东和受到侵害的相对人的存在、有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和造成实际损害的结果。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债权人可以作为诉求主体启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但国内学界对于公司法人格否认诉求主体的范围存在着争议。在营利性与社会性并存的现代公司中,该制度尚未能满足对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保护。国外公司立法实践表明了公司法人格否认诉求主体范围不仅应包含债权人,债权人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也可以作为诉求主体启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而拓宽公司法人格否认诉求主体的范围又是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7.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新《公司法》,已经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公司法》不但突破了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而且推出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建立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在公司法修订至今已有两年多的时间里,该制度并未得到较好的运用,不是因为司法实践中缺乏案例,根本原因在于法律规定得较为原则,司法工作者不敢大胆适用。为此,本文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由来,法理基础,本质,构成要件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8.
引进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秋华 《河北法学》2004,22(4):112-113
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有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基础,但理论体系尚须完善。指出了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定义的缺陷,并论证了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归责原则,试图完善该法理的法律处理问题,为我国引进公司人格否认法理作客观剖析。  相似文献   

19.
我国新《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制度做了重大修改,肯定了公司注册资本的股东自治属性,取消了国家对注册资本的管制。与之相适应,我国司法实务在理念和制度运用层面,应当适应新《公司法》资本制度的变化,摆脱过去形成的公司资本制度的路径依赖,充分认识注册资本的股东自治属性,避免将注册资本与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挂钩;以此为基础,围绕认缴出资的法律效果,处理好股东与公司、股东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不依赖于注册资本制度的已有制度工具,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将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更值得期待。  相似文献   

20.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表现为无视公司的独立人格,揭开公司的面纱,让公司背后者——股东站出来直接对公司债务负责,而实质上该制度的适用结果不外乎是对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一种排除,或言之为股东有限责任的例外。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虽确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但未在法律条文中明确其适用的相关问题,该制度于实践中将有被滥用之危险。为此本文拟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适用时所涉及的程序和禁止滥用方面进行分析,以规范该制度的适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