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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案情]日前,被告人张某因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被铜陵市狮子山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张某也成为该市第一个因干扰法院民事执行活动而被判处刑罚的被执行人。该院在执行被害人刘某申请执行张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于2003年1月6日,依法查封了张某存放在其家中的北汽福田牌小卡车一辆并加贴了封条。但张某却目无国法,竟于1月19日晚撕毁封条,将已被查封的车辆隐藏他人之处,后逃往外地长达1年,直至2004年1月24日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狮子山区检察院以张某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向狮子山区法院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查封、扣押禁止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文 《律师世界》2002,(8):36-39
查封、扣押是一种重要的强制措施,也是法律赋于执行法院(执行法官或执行官)的重要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被执行财产被查封、扣押后,被执行人即不得自行处分,应由法院按执行程序的规定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偿,以达到清偿债务之目的。由于查封、扣押具有其他强制执行手段所不能替代的作用,世界各国在民事诉讼法或强制执行法中,都采用了这一措施。债务人之财产,原则上均得为…  相似文献   

3.
公诉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志强,男,47岁,四川省南充市人,个体工商户,住克拉玛依市。1999年7月16日被逮捕。 辩护人:崔秀华,克拉玛依远潮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志强因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案,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志强擅自将被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木材变卖。严重影响了人民  相似文献   

4.
检察信箱     
被告人在上诉期限内刑期已满的应如何处理?编辑同志:  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轻伤)于1999年8月26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检察院起诉至法院。法院于2000年8月20日判决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刘某不服,依法提出上诉。2000年8月30日上诉期满,法院判决方能生效,但按羁押期折抵刑期的规定,2000年8月26日刘某的一年法定刑已满,而判决还未生效。这时,对刘某是应释放,抑或继续关押,还是改变强制措施?甘肃省静宁县人民检察院代永娥代永娥同志:  司法实践中,因各种原因会出现你在信中提到的情况,即被告人在判决前被羁押的时间与…  相似文献   

5.
《法庭内外》2010,(9):57-57
法官:一周前,刘某到我处购买一批农产品,总货款为42000元。合同约定刘某当即付款2000元,余款于两个月内付清,在刘某未付清货款之前,我保留对该批农产品的所有权。可是,由于此前刘某因借他人现金未还,他人曾提起诉讼,法院判令刘某还款后,刘某也没有履行,故农产品刚刚运到刘某处,他人即向法院提出了查封该批农产品的执行中请,法院也作出了查封裁定。请问:法院能否查封我保留所有权的农产品?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  A单位因标的额50万元的民事案件被甲法院冻结了银行账户存款10万元,之后又因一起1000万元的民事案件被起诉到乙法院。该案原告B单位获悉A单位近期有一笔300万元货款的国外信用证到期,该款将会汇入该账户,遂向乙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A单位银行账户存款1000万元。对该账户能否再予冻结,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民诉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和1993年12月11日银发(1993)356号文件的规定,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该银行账户已被冻结,乙法院无权再予以冻结;另一种意见认为,银行账户…  相似文献   

7.
潜入他人家中行窃,被户主李某发现后暴力抗拒抓捕,该起由盗窃转化为抢劫的刑事案件10月20日审结,被告人吕某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被告人施某,1999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04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7年2月18日刑满释放;被告人蒋某2000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1年6月20日刑满释放。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2009年10月16日、11月3日,被告人施某、蒋某共同盗窃价值共计1.2万  相似文献   

9.
[案情]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孟某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一审法院分别以刘某甲贩卖冰毒92.02克、麻古8粒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刘某乙、孟某贩卖冰毒25克、麻古8粒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审判决后,三被告人提出上诉,一审检察机关未抗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重审法院未予改判。此后,一审检察机关在原判事实、情节、量刑均未发生明显变化时,以主刑部分量刑适当、但遗漏附加刑提出抗诉,即依法应对刘某甲并处没收财产、对刘某乙、孟某并处罚金为由提出抗诉,二审检察机关支持抗诉。二审法院终审判决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相似文献   

10.
1992年2月18日,重庆市大渡11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擅自转移、变卖法院已查封物资的海南省口岸经营总公司重庆采购供应站办事处主任杨明司法拘留15天,并责令其承担转移、变卖被查封物资的法律责任。 1991年9月25日,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受理了重庆  相似文献   

11.
近日,广德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宏鹏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是其第三次受到刑事处罚,1995年4月其曾因盗窃被广德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999年4月又因犯盗窃罪被江苏省溧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3年5月25日凌晨,被告人王宏鹏携  相似文献   

12.
《刑法》第313条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作出了 法律规定 ,其核心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199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对 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作了具体的司法解释,其中第3条列出了六项拒不执行法院判 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情形,即:(1)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 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 定无法执行的;(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 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相似文献   

13.
《法庭内外》2010,(12):57-57
陈某曾向谢某借款50万元用于经商,因到期未还,谢某遂于2010年8月8日提起诉讼,同时还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扣押了陈某价值33万元的生产设备,这实际上也是陈某唯一值钱的财产。而在此的一个月前,法院已经判决陈某支付我60万元的借款。请问:我能否参与分配被扣押生产设备的变卖得款,从中受偿?  相似文献   

14.
《法庭内外》2006,(4):F0002-F0002
2006年3月14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李达森、蒋明红非法制造爆炸物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二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1年2个月。  相似文献   

15.
[基本案情] 被告人江志坚,男,24岁,厦门宝龙工业公司员 工。2001年10月16日晚18时许,被告人江志坚携带一把水果刀窜至厦门宝龙工业公司创新宿舍楼306室内欲盗窃,因被害人施某回宿舍,被告人汪志坚在躲藏过程中被被害人施某发现。被告人江志坚先后采用捂嘴、卡脖子、刀扎、被子套、拳头击打的手段迫使被害人施某不再反抗后逃离现场,后因被害人施某的及时呼救,被告人江志坚被他人在该公司西侧围墙外抓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施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2002年初,被告人被一审法院以抢劫(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  相似文献   

16.
2008年5月21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裕民腐败案作出一审判,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贾裕民有期徒刑十年,同案被告人丁宝茹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李炳辉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贾裕民的腐败行为均发生在他但任通辽市奈曼旗旗委书记期间。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旗委书记,是如何走上被告席的?让我们透过南阳中级法院厚厚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来看看这位旗委书记的堕落足迹。  相似文献   

17.
尔虹霞 《天津检察》2008,(3):51-51,53
被告人刘某系本市某市场出售水产品的个体商贩。2007年9月5日展,刘某因与同行许某在市场上相互“砸价”发生矛盾,刘某遂将此事告知亲戚李某,让他“教训”一下许某。李某带领多人于当日十时赶至现场后,从现场捡拾木棍、木板等物将被害人许某打伤。经鉴定,许某头面部、躯干部、肢体部软组织的损伤程度均属轻微伤。法院以聚众斗殴罪(持械)对被告人刘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相似文献   

18.
郝静 《天津检察》2006,(6):64-64
2001年12月,犯罪嫌疑人路某某借用天津市开发区义森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义森公司)的营业执照,与天津市帝洲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帝州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由于帝洲公司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森公司向本市某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路某某以义森公司委托人的名义代理该案件执行的相关事宜。2005年4月7日至9日,路某某在没有经过法院同意的情况下,指使民工私自将法院因该案查封的位于本市河北区铁东路1号附属楼内属于天津德臣汽车博览有限公司的卧式锅炉等设备拆解后变卖。为了拆解该锅炉,路某某指使民工实施了凿墙的行为,使该锅炉房墙体被破坏。经鉴定,该锅炉价值人民币290408.41元,被破坏的墙体价值为1万元。路某某等人在拆解锅炉过程中,明知与锅炉相连的中央空调系被本市另一法院查封的财产(属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仍然予以破坏,经鉴定该空调价值人民币1129500元。后经锅炉所有人“德臣公司”报案,路某某被抓获归案。  相似文献   

19.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法院近日对全国首例网络文学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涵江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姚国祥、刘开山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相似文献   

20.
李海军 《山东审判》2005,21(4):111-112
2004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下简称《规定》),并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新的司法解释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拍卖、变卖行为,指导人民法院正确处理拍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将产生积极意义。法院强制拍卖是法院依法行使强制执行权,就查封、扣押物所为的一种变价行为,那么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仅涉及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以及买受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而且涉及到拍卖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方式等问题。拍卖的性质如何认识,将直接影响拍卖的法律效果,影响到民事权利的得失变更。本文试结合最高法院新的司法解释,就此问题作一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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